【努力提高文物保护规划的总体水平】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
在第四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汇报会上的总结讲话【精选资料】
在第四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汇报会上的总结讲话[2011-01-14]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同志们:此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工作会是在“十一五”行将结束、“十二五”工作即将全面开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单霁翔局长在本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两年来的文物保护工程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工作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会议听取了8个省、市及单位的典型发言,进行了分组讨论。
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大家一致认为单局长的工作报告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实例分析,不仅准确把握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对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大家还对文物保护工程前期研究,工程资质培训管理,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选等事宜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总的看来,本次会议已经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
现在我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一、积极筹划,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一年。
为确保文物保护工程在“十二五”期间的良好开局,各省级文物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工程的总结和评估,认真梳理、分析“十一五”各项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分析问题,为“十二五”相关规划的编制提供研究基础。
二是要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有利于融入社会,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综合研究和分析。
三是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十二五”期间文物保护工程所面临的形势和阶段性特征,在规划设计好常规项目的同时,突出重大文物险情的抢救,合理地确定规划重大项目。
四是要突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要从战略高度谋求文物保护工程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文物保护工程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昌政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昌政发〔2018〕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40 号),为进一步加强昌平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推动首都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
让馆藏文物、文物古迹都活起来,对于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展示昌平文明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昌平历史文化悠久,文物资源丰富,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明十三陵,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二百多处,传承和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全区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部门、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新时期加强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昌平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推动新时代昌平新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昌平区文物工作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昌平历史文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3•【字号】绍政发〔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21〕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3日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实现承前启后、融合发展、创新引领,特制定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以改革为动力,以融合为重点,着力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文化和旅游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良好态势。
1.主要成就(1)文化事业①公共文化服务显著提升。
6个区、县(市)全部通过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认定,乡镇(街道)文化分馆实现全覆盖,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基本补齐。
绍兴市文化馆“文艺专家门诊”被原文化部评为“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创意奖”。
“电视图书馆绍兴模式”成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14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平均每年实现演出下乡1300场,电影下乡2.6万场,图书下乡14.3万册。
②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
全面实施《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设立古城保护基金。
“浙东考古基地”在我市挂牌。
宋六陵二号陵园遗址、王阳明新建伯府遗址入选2020年度浙江省十大重要考古发现。
启动越文化解码工程。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4项、省级名录86项、市级名录26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09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66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3.12.30•【字号】常政办发〔2003〕145号•【施行日期】200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文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全国、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常州市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一)文物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的重要见证,是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长期以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文物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工作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矛盾比较突出,文物保护投入不足,文物保护管理力量比较薄弱,文物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对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当前,我市已进入加快发展,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新阶段,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这对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协调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机制,促进全市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4届广东高三8月金太阳联考(24-09C)政治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三思想政治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党的二十大报告构建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回答了什么是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样态面貌、根本遵循、坚持原则以及推进部署等重大问题,必须正确理解、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
中国式现代化理论①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②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重大成果③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④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独创性理论成果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广东省提出了“锚定‘走在前列’的总目标,奋力实现‘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等十大新突破”的“1310”布局,要求全省把握规律、把握主动,再造广东省现代化建设关键新优势。
可见,改革开放①为广东省实现“走在前列”提供精神支柱②是粤港澳大湾区赶上新时代的重要法宝·③是推动广东省现代化建设的活力之源④为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3.近年来,南粤大地上,一大批制造业企业不断以科技创新塑造竞争新优势,推动新兴产业“强劲筋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展现出广东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澎湃动能。
这表明广东①坚持新发展理念.筑牢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③赋能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业态新模式④加强宏观调控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厚植发展优势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4.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形势下的文博事业发展
新形势下的文博事业发展提要新形势下的文博事业发展,要本着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切实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解放思想,推动文物博物馆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关键词:文博事业;创新;发展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并留下了丰富多彩的珍贵文物。
文物博物馆事业,事关文化传承、历史延续,事关社会发展、文明进步,事关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事关国家安全、国家形象。
发展文博事业,始终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新形势下的文博事业发展,要本着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传统文明、地域文明的传承,有利于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提升,有利于百姓的文化享受、社区居民的民生需求,有利于后人对我们今天的行为作出较好的评价。
一、整合资源,拓展博物馆社会地位很多城市都不止一处博物馆,但博物馆之间的资源分配并不均衡。
即便是收藏极为丰富的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等著名博物馆,其藏品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只有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努力发挥“博”和“物”两个特色优势,利用国有、民间和社会的资源,在形态上、资源上整合、集成,找准切入点,实现联动互惠,才能促进博物馆社会宣传和教育的新发展,固守并拓展博物馆的社会地位。
藏品资源是博物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而每一个博物馆的藏品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完全满足举办各类展览的需要。
博物馆做展览,相当程度上就是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如何在资源局限或不足的情形下,利用好现有资源,就需要我们积极地去发现、去发掘、去整合。
为此,我们应把单一的资源整合起来,把孤立的汇聚起来,把长期闲置的激活起来,集中优势力量,尽可能达到各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让他们走进展厅,面向大众、面向社会,带来了展览量的扩容、质的深化,从而更好地宣传展示,服务社会。
二、加强文物资源保护注重文物资源保护,确立在保护过程中地域特色、时间延续、使用性质和反映一定社会生活的整体要求;确立“文物保护,规划先行”的管理理念,把行政保护与规划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1.06.03•【文号】文物政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物政发[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文物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附件: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文物局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战略第三章发展目标第四章主要任务第五章重大工程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实施前言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
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并留下了丰富多彩的珍贵文物。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战略资源,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体现着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文物博物馆事业,事关文化传承、历史延续,事关社会发展、文明进步,事关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事关国家安全、国家形象。
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物,发展好文物博物馆事业,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始终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地区各部门推动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的规划期是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形势一、“十一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成就“十一五”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博物馆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26•【字号】豫政[2003]37号•【施行日期】2003.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豫政[2003]3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的文物工作,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使我省的文物资源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多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我省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经济建设中忽视文物保护,导致由于工程建设造成的文物损毁事件时有发生;盗窃、盗掘、非法倒卖文物等犯罪活动屡禁不止;部分地方的文物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之中。
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
”作为民族文化载体的文物,是我们民族先进文化的实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媒介,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凝聚力等方面,具有直观、真实的鲜明特点和优势。
我省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拥有极为丰厚的文物遗存。
有效保护和利用这笔珍贵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把历史和现实联系起来,进一步认清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实际行动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要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加强与省外、国外的交流,展示河南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宣传河南改革开放的新形象,提高河南的知名度,增强河南的吸引力,为扩大对外开放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31•【字号】京政发〔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4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切实加强全市文物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是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
北京具有三千多年建城史、八百多年建都史,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七处、文物遗存三千余处、馆藏文物五百多万件,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城市布局独树一帜,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
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本市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本市文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文物工作。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精心保护好历史文化金名片,为建设全国文化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3篇
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3篇篇1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一、概述文物保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传承。
为了更好地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国家文物资源,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是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与相关机构、企业签署的一份重要合同,旨在规范文物保护工作,保证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二、合同签约方本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由一方为国家文物保护部门,另一方为相关机构、企业。
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为我国官方主管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相关机构、企业为与文物保护事业有着密切关系的单位,例如文化机构、建筑公司等。
三、合同内容1. 目标与原则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合同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国家重要文物资源,传承中华文明。
合同签约双方需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 合作方式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与相关机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合作内容,采取委托、合作、联合等方式进行合作。
双方共同商定合作机制,建立合作框架,明确合作责任与义务,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合作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修复、文物传承推广等方面。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共同努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4. 资金投入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与相关机构、企业需共同投入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工程建设、文物修复等方面。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资金,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5. 知识产权保护在合作过程中,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与相关机构、企业需保护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资料和知识。
6. 合同变更与解除若因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若有一方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08•【文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2018年10月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现就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深厚滋养。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文物工作,文物事业取得显著进步。
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仍需加强;一些地方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合理利用不足、传播传承不够,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亟需创新;依托文物资源讲好中国故事办法不多,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亟待增强;文物保护管理力量相对薄弱,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尚需提升。
要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物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切实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影响力,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14•【字号】黄政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7〕12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29号)精神,加强新时期黄石文物工作,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相对完善、富有黄石特色的文物保护体系和利用模式,使全市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得以传承和发展;文物保护单位“县为基础、一处一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博物馆体系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完成黄石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完成工业遗产片区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项目,打造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示范区;文博管理机构完善健全,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明确责任(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文物工作负总责,每年至少对文物工作做一次调研、开一次会议,及时解决文物保护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部门职责。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法做好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依法履行好文物执法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新政办发[2006]171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7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总结“十五”时期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成就,结合新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实际,对今后5年我区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部署和安排,确定新疆文化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是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十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回顾“十五”时期,我区文化工作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了各项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全疆各族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了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年均演出达9000余场次,其中在农牧区演出场次占70%左右;优秀艺术作品及剧(节)目先后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奖”,并获得国内外一批艺术群众文化、美术等大奖,为自治区争得了荣誉;大型民族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等艺术精品受到中央领导和国内外观众的高度赞扬;在国家民委、文化部举办的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我区选送的两台节目共获得26项奖;2002年举办了全区新世纪首届专业和农牧区文艺调演,涌现出一批文艺精品和青年艺术人才;民族歌舞《喀什噶尔》入选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之一;自治区成立50周年期间,大型民族歌舞《洒满阳光的新疆》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大型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话剧《马市巷子的老院子》提升了我区舞台艺术的水平;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联合录制的民族语言(维语、哈语、蒙语、柯语)《革命歌曲大家唱》盒式磁带,赠送到全区的南北疆农牧民手中;新疆杂技团演员阿迪力·吾守尔在南岳衡山、北京平谷金海湖上连续两次创造吉尼斯纪录,阿不来提·麦军在2005年国庆期间创7项吉尼斯纪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1•【字号】中府〔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1日文号:中府〔2017〕84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97号),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工作,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工作思路,大力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香山文化、加强社会教育、服务城乡建设、推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激发发展文化事业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遵循文物保护规律,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文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文物事业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推动全市文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和利用模式,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使全市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得以传承和发展。
开展翠亨村全面保护开放、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基本陈列及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市博物馆新馆等重点项目建设。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13•【字号】铜政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铜政发〔2017〕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4号),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
我市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目前全市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1070处,馆藏文物13014件(组)。
药王山石刻、耀州窑遗址、玉华宫遗址、香山寺遗址、宜君战国长城遗址等彪炳千秋,弥足珍贵。
这些丰厚的文物资源,是我市资源转型发展的重要依托。
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对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基础得到夯实,遗址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博物馆建设水平有效提高,文物安全态势持续加强,展示传承取得新突破,文物工作的社会作用不断凸显。
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物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日益显现,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文物保护法定责任履行不到位,法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文物遭破坏、盗掘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有待提高,文物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等问题依然存在。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切实认清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文物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苏政发〔2016〕124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文物工作承载着见证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推动发展等重要任务,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中切实加大文物工作力度,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也要看到,全社会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协调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科学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公益属性,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管理,深入挖掘、系统阐明并发挥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江苏省情、走在全国前列的文物保护利用路子,为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中的作用,显著改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状况,持续提升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研究展示水平,不断拓展文物合理利用的科学途径,切实加强文物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文物保护利用管理体制机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1•【字号】冀政[2006]41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4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文化大省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对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和数据库;重要文物保护单位险情基本排除,抢救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到2015年,初步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以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基本形成,保护文化遗产成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二、加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一)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
2006年抓好文物资源普查试点,三年内完成调查、登记工作,建立完整的文物资源档案和数据库。
推进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根据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公布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地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建立档案。
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完整性。
(二)制定科学的文物保护规划。
根据文物资源状况,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并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改造、旅游发展等规划相衔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6•【字号】黑政发[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加快推进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急剧变化,一些具有历史、艺术、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遭受自然或人为破坏;有的重要文化遗产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逐渐损毁或消亡;一些民族语言和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技艺、习俗、礼仪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亡或失传,区域和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消失加快;一些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文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
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导语】⼯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
以下是整理的⽂物保护利⽤⼯作报告,欢迎阅读!【篇⼀】⽂物保护利⽤⼯作报告 近年来,县⽂物保护⼯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民共和国⽂物保护法》和《省⽂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合理利⽤、加强管理”的⼯作⽅针,不断完善各项⽂物保护措施,我县⽂物保护⼯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现将我县⽂物保护⼯作情况汇报如下: ⼀、县⽂物⼯作基本情况 县历史悠久,⽂化底蕴深厚。
县位于南部,总⾯积为2993平⽅公⾥。
汉⾼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建县⾄今2200多年,东晋以来,县治州城,为历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经济、⽂化中⼼。
全县设19个乡镇276个⾏政村,⼈⼝64万。
县在中国⾰命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第⼆次国内⾰命战争时期,县是中央⾰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命⽃争中,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化遗产和⾰命⽂物,地上⽂物和地下⽂物丰厚,是名副其实的⽂物⼤县。
县红⾊⽂化、客家⽂化、⽣态⽂化齐放,是“世界客家摇篮、休闲养⽣福地”。
1、县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总量较⼤ 我县境内已普查出不可移动⽂物474处,有各级已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49处;其中,国家重点⽂物保护单位1处“⼤宝光塔”;省级⽂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物登记保护单位4处。
第⼆次国内⾰命战争留下的⾰命旧址、旧居、故居24处。
2、馆藏珍贵⽂物种类繁多 馆藏⽂物有1306件:其中,国家⼀级⽂物⼗件,⼆级⽂物20组件,三级⽂物261件,⼀般⽂物1024件,收集展览展⽰的客家⽂物达20000余件。
3、⽂物保护机构 县⽂⼴局为县级⽂物⾏政管理部门,有客家博物院和县博物馆两个⽂保单位。
客家博物院是全⾯展⽰客家⽂化、研究客家⽂化、陈列客家⽂物的博物馆;县博物馆是管理保护全县不可移动⽂物和馆藏⽂物的⽂保单位。
⼆、全县⽂物保护⼯作主要成效 1、⼴泛宣传,努⼒提⾼全社会⽂物保护意识 为动员全社会的⽀持,参与⽂物保护⼯作,充分利⽤各种宣传形式,⼴泛深⼊开展《中华⼈民共和国⽂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物保护活动,每年利⽤“4·18⽂物⾏政执法督查宣传⽉”和“5·18国际博物馆⽇”,在城乡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向⾏⼈发放有关⽂物保护资料进⾏⼴泛宣传,提⾼全民⽂物保护意识。
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材料3篇( word 版)
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篇一】为了促进全区文物保护工作,10月16日,区政协组织部分文化艺术界委员和民主党派委员组成调研组,对秦延德故居、下双大庙、明长城遗址、白塔寺、四十里堡西路红军纪念馆等主要文物古迹点进行了实地考察。
通过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历史悠久,文物古迹遗存丰富。
目前全区共有文物保护单XX位(点)349处,其中国家级10处,省级34处,县级148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157处。
区政府及文物保护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我区的文物保护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主要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一)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深入。
区文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乡镇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下乡”等活动,印发与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文体局编纂出版了《武威市文物志》、《凉州区文物菁华》、《走进长城》文物专著,编辑发行了《西路军史料汇编》、《西路军河西浴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选编》。
通过宣传,增进了全区人民对凉州区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了解,提高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文物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区政府颁布了《凉州区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加强了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力度。
二是开展了文物调查和文物单位数据库建设,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充实完善工作,建立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规范档案,划定了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展开,区文体局上报区政府公布了66处县级保护单位,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管理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工作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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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文物保护规划的总体水平】提升文物保护,管理
和利用水平
xx年7月3日至14日,全国政协“甘肃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情况”视察团一行33人,对甘肃省的敦煌、嘉峪关、张掖、肃南、武威、甘南、临夏等地的文化(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考察,并向中央提出了《关于甘肃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建议》中,认为甘肃省的文化资源保护规划总体水平还需提高。
现就这个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
一、甘肃省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工作现状
制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工作,甘肃省是从1995年开始的,选择大地湾遗址、骆驼城遗址、悬泉遗址、锁阳城遗址作试点,由文物部门自己制定保护规划。
从1997年开始,根据“五纳入”的要求,进一步狠抓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制定工作。
一是委托一些有资质的专业规划部门做规划。
二是要求地方政府协调土地、城建、宗教、旅游等部门的关系,互相配合支持,力争把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当地的 __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
2000年初,甘肃省文
物局根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关精神,确定了“在西部大开发中,抢抓机遇,加大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力度”的指导思想,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十五”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
目前,已完成的专项规划有《莫高窟、榆林窟环境景观保护规划》、《嘉峪关城景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麦积山石窟环境景观保护规划》。
正在制定的有《大地湾遗址总体保护规划》、《锁阳城遗址总体保护规划》、《骆驼城遗址保护规划》、《鲁土司衙门古建筑群保护规划》。
另外,为了把丝绸之路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已着手制定《丝绸之路各类遗址保护规划》。
二、存在的问题
1.甘肃省缺乏能胜任制定文物保护规划的设计单位。
2.制定的规划没经过相应级别的政府予以公布,缺乏一定的法规效力。
3.个别地方政府?迟迟没有完成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中没有文物保护的规划,致使大量具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古迹在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旧城改造中遭到破坏。
4.在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一些大型的文物景点没有制订合乎规范的保护利用规划。
在开发利用的问题上,由于文物、旅游、宗教、园林、城建等有关部门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认识上有时不够统一,协作配合不够,各搞各的,造成了工作的重复和资金的浪费,形不成发展合力,影响了发展的速度和规模。
三、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在当前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1.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2000年,李岚清副总理指出,要站在中华民族复兴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制定适应西部开发总战略的西部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
《 __办公厅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__》中再次加强了在西部大开发中制定各地文博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矛
盾的统一体。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更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和效益。
由于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一旦遭到破坏和毁损,将无法补偿,因此,对这种资源要慎重开发。
如何协调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并遵循实施是十分重要的。
2.规划的编排、实施要合乎规范。
规划应首先明确实施保护的主要目标。
一般性规划应包括保护措施、利用功能、展陈方案和管理手段四方面内容。
特殊的对象可制定分区、分类等专项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除要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其中标志性遗迹、景观和风貌。
在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时,要注意对规划本身的正确定位。
因为我们的保护规划,属于专业性行业规划,要使其真正具有法规性、时效性,一定要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正式纳入地方的城市建设规划之中,作为名城保护或城市发展规划的子规划。
这样,我们的行业专业规划在执行过程中,才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法规效力。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