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法与企业法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基本概念与区别
都是商事组织法
01
企业法与公司法都是商事组织法 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规定了商 事组织的设立、组织、运营、解 散等方面的规则。
02
作为商事组织法,企业法与公司 法的主要目的是为商事活动提供 稳定的组织保障,确保商事交易 的安全和效率。
都具有公法性质
企业法与公司法都具有一定的公法性 质,它们不仅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 事关系,还涉及到国家对商事组织的 监管和管理。
在公法性质方面,企业法与公司法体 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 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都受到民商法影响
企业法与公司法在发展过程中都受到 了民商法的影响,尤其是在合同、侵 权、物权等方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法与公司 法不断吸收民商法的理念和原则,不 断完善自身的制度体系。
CHAPTER 06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立、组成和职权等。
高管人员的选任与职责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高管人员的选任条件和职责,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他们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股东权益保护及救济途径
股东权利与义务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如分红权、表决权等,同时股东也需承 担一定的义务,如出资义务等。
企业法
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发生 的关于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公司法
调整对象为公司组织和行为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宗旨不同
企业法
立法宗旨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地 位,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以及规 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法
立法宗旨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企业与公司法》课件
企业与公司法中关于市场竞争的规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重叠,违 反相关规定可能同时违反两部法律。
企业与公司法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解决
纠纷。
调解解决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 调解人进行调解,达成 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仲裁解决
纠纷双方可以自愿将纠 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
严重违反企业与公司法的行为,可能 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
行政责任
企业或公司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 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 处罚的责任。
企业与公司法与其他法律的交叉责任
与劳动法的交叉
企业与公司法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劳动法有重叠,违反相 关规定可能同时违反两部法律。
与税法的交叉
企业与公司法中关于纳税的规定与税法相关,违反纳税义务可能同 时违反两部法律。
效力。
诉讼解决
纠纷双方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纠纷。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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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企业可以根据组织形式、行业类型、 经营模式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公司 则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类型。
企业与公司法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
企业与公司法是调整企业与公司 设立、运营、变更和解散过程中 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作用
企业与公司法通过规范企业与公 司的行为,保护各方利益,维护 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和组织通过制定 行业规范和标准,对行业 内公司进行自律管理,维 护行业秩序。
社会监督
媒体、公众、投资者等社 会力量对公司进行监督, 通过舆论和举报等方式促 使公司规范运营。
公司法与企业法
公司法与企业法公司法与企业法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
公司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2024版《公司法完整版》PPT课件
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
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确保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向多元化发 展,引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等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途径和方式
参与途径
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 司治理机构参与。
参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式
直接参与决策、提出议案或建议、选举 或委派代表参与公司治理。
企业破产清算中债权人权益保障
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享有优 先受偿权,即优先于股东等其他
权益人获得清偿。
债权人会议与表决
债权人可通过债权人会议参与破 产清算程序,并对重大事项进行 表决。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有公司住所 设立程序
核准公司名称
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股东认缴出资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的变更事项及程序
变更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住所变更
债权申报与确认
债权人需依法申报债权,并经破 产管理人确认后方可行使权利。
监督与救济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破产清算程 序公正、透明;提供救济途径, 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06
违反《公司法》行为 的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行为的类型及后果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
导致公司资本不实,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行为人需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15.01(含答案)
2015年1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D )A.无限责任B.无限连带责任C.无限责任加有限责任D.以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是( B )A.公司章程B.合伙协议C.公司的目的条款D.合伙的目的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 A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承担过错责任C.不承担责任D.承担按份责任5.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D )A.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C.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D.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6.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以下一些情况,其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D )A.发起人认购51%以上的股份后,其余部分向社会公众募集B.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C.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D.发起人共有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7.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其法律性质为(C )A.设权证书B.设权证券C.证权证书D.证权证券8.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由于出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事实上公司已经没有独立法律人格B.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C.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取得法人资格D.公司的财产与其投资者的财产无法分离9.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对乙、丙无需承担责任B.甲对公司无需承担责任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甲应补交30万元,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10.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13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
企业法与公司法PPT培训课件
公司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公司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业组织,经过数百年的发展,逐 渐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法。
详细描述
早期的公司法主要关注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 公司法的重心逐渐转向公司的管理和监管。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互联网技术的 发展,公司法也在不断创新和变革,以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业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不同组织形
式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
企业的运营与管理
总结词
企业运营与管理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各项 管理活动和决策行为。
董事会与监事会
董事会是企业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企 业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则是企业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 会和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法的法律体系
总结词
公司法的法律体系包括公司基本法律、相关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各层级法律文件相互补充、相互制约。
详细描述
公司基本法律是公司法的核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相关配套法规是对基本法律的具体化和补充,包 括各类行业管理和监管法规等。司法解释则是对公司法案件的审判进行指导和规范的文件,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 和解决争议。
05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案例分析
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某合伙企业的设立与解 散
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权益 纠纷
某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某企业承包经营的法律 责任
公司法案例分析
01
02
03
04
案例一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效 力
案例二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合 规性
企业与公司法ppt课件
义务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义务 2、建立财务制度,按期纳税的 义务 3、保护职工利益的义务 4、保护环境的义务
(三)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 1、可以自营或聘请他人经营。 2、对委托的人进行监督,被委托的人 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独资企业 的受托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正常行为收 益归企业主,损失由企业主承担。因失 职造成企业财产、名誉损失的,要接受 企业主之处罚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企业主和被委托人之间的职权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独资企业的性质 企业的法律形式、自然人的特殊类型 原因在于: 第一 ,独资企业主对企 业有完全的财产权、决策权、指挥权 和监督权,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无法 分清,为保障债权人利益,企业主承 担无限责任 第二,从法人团体的实质来看,它体 现个人与团体在财产关系上的分离。 企业主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无法分开, 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且处于单一所有 权支配下,无法独立承担责任
特征
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由政府的国 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 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 有制企业,外国一个自然人在我国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是个人独资企业 2、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 3、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以企业名义获得的 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
六、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15日通知或公告,30天或60天申报 债权 2、财产清偿顺序 ①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② 所欠税款 ③ 其他债务
三、企业的分类
单一企业
1、依据企业内部结构形式 2、依据企业经营的业务性质
联合企业
《公司法与企业法》总复习资料
《公司法与企业法》总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单选、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1.企业的定义:企业是依法成为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2.企业的特征(三个角度):⑴从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第一经济特征;⑵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来看: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
——第二经济特征;⑶从法律条件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企业的法律特征。
3.企业的分类⑴单一企业和联合企业;⑵工业企业、农业企业、金融企业;⑶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⑷公用企业和非公用企业;⑸多元投资企业和单元投资企业;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⑻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4企业法: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设立与组织形式,管理与运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一、定义:企业法律形式是指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
二、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⑴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⑵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⑶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⑷企业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
;⑸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
三、几种重要的企业法律形式:⑴独资企业:是有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
特征:无限责任;纳税很低,且只交个人所得税,且不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不具备法人资格。
;⑵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包含有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特征:无限连带责任;不交企业所得税;普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创办的企业(人数上限为50人);合伙人之间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⑶公司企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由一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者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一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课件复习资料
第三章 企业名称
考点2 企业名称的构成
企业名称一般应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的名称 2、字号 3、行业或经营特点 4、企业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企业名称
考点3 我国企业名称选定的立法规定
1、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后,受法律保护。 2、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 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3、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名称。必须是本企业所在 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市辖区名称除外) 4、企业名称应与企业的种类、性质相符。 5、联营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能使用联营成员的 企业名称,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样。 6、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分支 机构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
考试分析
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解题要求: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并 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范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高为( )。
A.10
B.20 C.30 D.50
2、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最低股份比例为( )。
A.5%
B.10% C.25% D.35%
4、合作社 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
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 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一章 企业与企业法
考点5 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
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调整企业活动及内部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1)企业法是主体法 (2)企业立法采取分别立法模式 (3)企业立法以单行法为基本表现形式,配套庞大的其他形式的法律 规范
《公司法完整》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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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发现和纠正公司运营中的问题,并保持与股东的良好沟通。
经理层是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经理层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经理层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保持与董事的良好沟通。
经理层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对董事会负责。
04
CHAPTER
公司融资与投资
发行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等。
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公开发行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而非公开发行则相对简单,只需要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定义
特点
适用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03
02
0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被分成若干等额股份,股东通过购买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通过购买股份获得公司所有权,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纳税。
公司终止责任
公司在终止时需依法进行清算,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2
3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起诉与受理
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查清事实,作出判决。
《企业与公司法》PPT课件
二、 公司设立制度
(一)新公司法实行的设立原则: 严格准则主义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
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 须报经批准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 手续。
1.参与权。 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参与公司管理或选择管 理者的权利。如:表决权,股东表决权行使的 一般原则:股权平等,“资本多数决”。
2.知情权。
即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 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权利。
新法第34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 报告。
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长期投资:
其他长期投资: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公司资本的表现形式 ▪1、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 记的资本总额。 ▪2、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或依章程的规定, 在注册资本的额度内已经发行的、由股东认购的 资本总额。 ▪3、实缴资本(实收资本):公司发行股份,并 由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如果发行资本被全 部缴足,实缴资本即等于发行资本。
三、公司人格制度
权利能力
公司的能力
行为能力
责任能力
一、公司权利能力概念分析 二、公司权利能力的存续期间 三、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一、公司行为能力概念和特征 二、公司机构与公司行为能力 三、公司行为能力的形成
一、公司侵权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公司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制约 公司 权利 能力 的因素
公司法与企业法.doc
高纲1729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南京财经大学编(2018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等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
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的概念与分类(二)企业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公司的概念及特点、国有企业的概念及特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种类及特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及特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外资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合作社的概念、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2、领会:企业的基本分类标准、我国现行企业立法中的企业类型、我国的企业立法现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基本规定第二章企业登记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登记概述(二)企业登记管辖(三)企业登记的程序(四)企业登记的效力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企业登记的意义、企业登记立法的特点、企业登记的模式、我国企业登记管辖、企业登记主管机关2、领会:企业登记的种类、企业登记的程序、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3、应用:企业登记的效力第三章企业名称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名称概述(二)企业名称的选用(三)企业名称权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名称的概念、企业名称的法律特征、企业名称权的概念、企业名称权的特征、企业名称权的内容2、领会:企业名称的构成、我国企业名称选定的立法规定、企业名称权的保护3、应用:企业名称权的特征、企业名称权的保护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与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考核要求1、识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2、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二)普通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五)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与民事合伙的区别、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协议的概念及内容、入伙的概念及后果、退伙的概念、种类及后果、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领会: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的理由、合伙企业的解散3、应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入伙、退伙、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规定第六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及种类(二)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概念及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及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及特征、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特征、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及特征、公司法的特征2、领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理论上公司的各种分类、一人有限公司的特殊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程序第七章公司人格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人格的概念(二)公司的能力(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人格的含义、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及特征、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的情形2、领会:公司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第八章公司设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设立原则(二)公司设立的方式(三)公司设立的条件(四)公司设立的程序(五)公司成立的后续事项(六)公司设立无效与设立撤销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设立的概念、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创立大会的职权2、领会:公司设立的原则、公司设立的程序、公司成立的后续事项、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对公司设立无效的立法态度、公司撤销的原因、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定3、应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程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程序第九章公司章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章程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三)公司章程的修改(四)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五)公司章程的效力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章程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章程的内容2、领会: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公司章程的效力第十章资本与股份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资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二、考核要求1、识记:资本的含义、注册资本的概念、授权资本的概念、法定资本制的特征、授权资本制的特征、资本确定原则的概念、资本维持原则的概念、资本不变原则的概念、股份的概念与特征、股票的概念、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征、独立董事的概念2领会、《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瑕疵的股东责任、抽逃出资的责任、认缴资本制度引发的问题、公司资本的变动、股份的分类、股份的发行、股份的转让、公司上市交易的条件、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3、应用:《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瑕疵的股东责任、抽逃出资的责任、股份的发行、股份的转让第十一章公司组织机构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组织机构的概念、特征(二)股东会(三)董事会(四)监事会(五)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组织机构的概念及特征、股东会的概念及特征、董事会的概念及特征、监事会的概念及特征2、领会: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会议类型、股东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设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设置、监事会会议、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应用: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会议类型、股东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设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设置、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二章公司股东与股东权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股东的概念和特征(二)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认定(三)股东的权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五)股东诉讼权(六)公司股东的义务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东的概念和特征、股东权利的含义、股东直接诉讼权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权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别、股权转让的概念2、领会: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认定、股东权利的类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公司股东的义务3、应用: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认定、股东权利的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第十三章公司债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债券概述(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异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2、领会: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异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3、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第十四章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财务与会计概述(二)公司的利润分配二、考核要求1、识记: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2、领会:公司财务与会计的作用、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第十五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合并(二)公司分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合并的概念、公司分立的概念2、领会:公司合并的类型、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的后果、公司分立的类型、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的后果第十六章公司终止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终止的原因(二)公司清算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终止的概念、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注销登记的概念2、领会: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清算的程序、清算组的组成及职权、公司注销登记第十七章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三)清算组的法律责任(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法律责任(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六)其他有关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2、领会: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法律责任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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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纲1447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南京财经大学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
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概述(二)企业的分类(三)企业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2、领会:(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二)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2、领会:企业法律形式选择第三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二)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三)企业设立登记(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五)设立企业的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2、领会:企业设立的原则、企业设立登记管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应用: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四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独资企业的设立(二)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一人公司(三)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二、考核要求1、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独资企业的特征、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2、领会: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3、应用: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第五章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与法律地位(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之关系(五)入伙、退伙及合伙人地位的特别变动(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入伙、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等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2、领会: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的理由3、应用: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第六章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二)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三)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四)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五)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领会: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3、应用: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第七章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国有企业法概述(二)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权(三)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考核要求1、识记:国有企业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特征、国有企业法的特征2、领会:国有企业的权利、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及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第八章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领会:城镇集体企业的法律地位、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第九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与治理结构(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及几项特殊制度(四)外资企业的特征与组织形式(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外资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益分配与资产归属2、领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审核批准第十章公司与公司法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二)公司的特征(三)公司的种类(四)公司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公司法的特征2、领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从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角度划分公司类型、依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划分公司类型、依股份是否允许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划分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注册国籍划分公司类型、依据公司间的持股关系划分公司类型、从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划分公司类型第十一章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概览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五)一人公司(六)国有独资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人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的职权、一人公司的制度要点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出资证明书的性质、股东权的主要内容、股东的义务、股东权的救济制度、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3、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回购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理基础(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东权的概念、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形第十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股东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创立大会的职权、发起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2、领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3、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第十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股东大会(三)董事会与经理(四)监事会(五)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股东大会的概念、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的概念2、领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3、应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决议、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第十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三)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四)上市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注册资本的概念、授权资本的概念、股份的概念、股票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概念、股票上市的条件、上市公司的概念2、领会:股份的法律性质、股份的种类、股票的记载事项、股票的发行价格、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3、应用: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第十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一、考核知识点(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责任(三)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派生诉讼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派生诉讼的概念2、领会:我国公司法对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3、应用: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第十七章公司债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债券的种类(三)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清偿与转让(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2、领会: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3、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第十八章公司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公积金(二)公司的股利分配二、考核要求1、识记: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股利分配的原则2、领会: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第十九章公司代理与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二)外国公司二、考核要求1、领会: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的特征、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二十章母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关系一、考核知识点(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二)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三)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法对子公司的规定、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许可的母子公司关系产生方式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变更与分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变更(二)公司的分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分立2、领会:公司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后债务清偿第二十二章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领会: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第二十三章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含义(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人格否认的含义、公司人格否认的制度特征、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2、领会: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内容第二十四章公司重整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重整的概念(二)重整计划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重整的概念、重整计划的制定第二十五章企业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解散制度(二)企业清算制度(三)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事由、公司解散事由2、领会:企业清算的程序、企业的注销登记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