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最多多少天
一、治安管理处罚拘留最多多少天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治安拘留的时间为十五日以下,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二、对哪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于四种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是,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四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特别照顾和保护。
三、治安处罚拘留能否保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最长是多久-法律知识.doc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最长是多久我们知道,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剥夺其人身自由,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那么,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是多久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最长是多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
(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
(共四个月零七天)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
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
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
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共五个半月零七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
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
(共七个月另七天)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共九个半月零七天)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
(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
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
只能移送一次。
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
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最长时间是多久
Time is just passing by, and you are the master. The road of life does not need to be exacting. As long as you take a step, the road will extend under your feet. As long as you set sail, there will be wind from all directions. Onceyou set off, your life will truly begi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最长时间是多久导读:被公安机关传唤最长时间是24小时,拘役最长不得超过1年。
《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3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羁押?? 拘留?? 非法拘禁?? 拘役?? 缓刑?? 故意杀人?? 逮捕?? 取保候审申请书?? 保外就医拘役和传唤都是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的一些措施,拘役就是说公安机关可以就近采取将犯罪分子短期关押的一种措施,而传唤则是一种通知方式,对于那些没有必要进行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采取传唤,拘役和传唤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传唤和拘役的时间。
那么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最长时间是多久?接下来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希望为大家带来帮助。
那么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最长时间是多久?接下来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希望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被公安机关传唤最长时间是24小时,拘役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传唤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3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三、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治安拘留最长时间能拘留多久
一、治安拘留最长时间能拘留多久治安拘留最长时间不超过20日;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不超过20天;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
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
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
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拘留最长时间二、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有以下程序: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三、治安拘留期限怎么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大概?
If one day I have money or I am completely out of money, I will start wander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大概?导读:最长要拘留37天,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可能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法律的规定还可以延长,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相关机构的确认和允许,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如果案件相当复杂,也可以稍作延长。
一、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大概?最长是37天。
1.刑事拘留最长为三十七天,如果被逮捕,其羁押期限要看具体情况,相关期限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二、摸了别人一下要拘留多久大概?判处五日至十日的拘留。
1.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2.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网赌做了笔录等几天才会拘留?1.司法实践中,做了笔录与被拘留之间不一定存在必然关联。
拘留的实质条件,并没有一条与笔录做完后多久有关。
2.如果做完笔录12小时后没有回家,就有可能被拘留了,24小时还没有回家,那么可能被拘留了。
四、如果判三年半能争取缓刑吗?如果适用条件符合,是有可能判缓刑的。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警方最长能拘留多久时间?
As long as the mood is clear, there will be no rainy days in lif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警方最长能拘留多久时间?导读:在刑事领域,警方最长可以拘留相关的有嫌疑的罪犯37天,但是在行政领域,警方最长只能拘留违法的公民最多半个月到二十天。
公民根据触犯的法律不同也自然会得到程度不一的惩罚,最常见的就是行政拘留而法律却加以限制以防止警方随便用拘留惩罚公民。
一、警方最长能拘留多久时间?在刑事领域,警方最长可以拘留相关的有嫌疑的罪犯37天。
但是在行政领域,警方最长只能拘留违法的公民最多半个月到二十天。
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
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一般是不会超过15天的,除非自己同时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合并执行的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也不会超过20天。
而且,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派出所在执行拘留的时候,必须要通过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取得拘留证。
▲一、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
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一般多久放人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久放人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一般在十五天以内,最长不超过37天就会被释放或者批捕。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二、对刑事拘留不服怎么办
对刑事拘留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三、刑事拘留释放后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结果不必然构成犯罪,对重大嫌疑分子经拘留期间的调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此种情况下,撤销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必然不会留下案底。
但若经公安机关侦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则刑事拘留30天的结果会留下案底。
派出所拘留人最多几天
派出所拘留⼈最多⼏天⼀些⼈为了利益或是其他⽽违法犯罪,⼀旦有这种⾏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有的⼈涉嫌违法犯罪就会被拘留,拘留的时间根据情节严重决定,那么派出所拘留⼈最多⼏天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派出所没有权利决定拘留,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决定对违法⾏为⼈决定拘留。
但派出所可以依法传唤,传唤的期限不得超过⼋⼩时;情况复杂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四⼩时。
⾏政拘留不超过⼗五天,⽽刑事拘留不超过37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第⼀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四⼩时。
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采⽤的强制措施,不是⼀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的⼀种处罚办法。
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政诉讼法》。
(2)适⽤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犯或重⼤嫌疑⼈。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政诉讼秩序⾏为的当事⼈,其他诉讼参与⼈或案外⼈。
(3)⽬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的是为了保证侦查⼯作的顺利进⾏,防⽌国家和⼈民的⽣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的,是为了对违法分⼦进⾏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司法拘留的⽬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联系,被拘留的⼈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最长不超过30⽇。
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以上,l5⽇以下。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一、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刑事拘留时间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二、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
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三、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s。
打架进派出所会拘留多长时间
打架进派出所会拘留多长时间一般的打架斗殴没有构成犯罪的,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
如果给对方造成身体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你不是被拘留就是被罚款,这两样方案都属于处罚,如果被留了指纹再犯罪的话就属于携带前科犯罪,罪加一等。
▲一、斗殴打架被关进了派出所拘留最长多久时间?15天。
一般的打架斗殴没有构成犯罪的,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
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三、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超过期限怎么办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超过期限怎么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犯罪分子被拘留的情况,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
那么拘留最多可以拘留多少天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超过期限怎么办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
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是不同的,前者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而后者则属于行政方面的处罚了。
但就刑事拘留来看,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不能无期限的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
那到底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间能办取保候审吗1、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确有悔罪表现的可取保候审。
2、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家属只要符合保证人条件,就可以担保。
三、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拘留的定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强制隔离、收容教养、驱逐出境。
”2. 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情节轻微。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依法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
3. 行政拘留的期限(1)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 行政拘留的执行(1)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2)行政拘留的执行期限自拘留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3)行政拘留的执行,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负责。
(4)行政拘留的执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有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有暴力行为,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1)有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
(3)有暴力行为,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刑事拘留的期限(1)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四日,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对涉嫌犯罪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期限是指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可以扣押犯罪嫌疑人的期限。
刑事拘留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是否依法、合理地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不得超过30日。
但在一些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拘留期限。
例如,对于涉嫌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犯罪的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到37日;对涉嫌特别严重犯罪的嫌疑人,可以延长到45日。
此外,拘留期限还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适当延长。
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详细的盘问和调查工作,逐一查证其犯罪事实、证据等相关情况。
如果在拘留期限结束前,公安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就必须立即放人,或依法改变强制措施,采取相应的监视居住措施等。
刑事拘留期限的设定,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尊重其合法权益,避免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必要侵害。
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案件的及时、顺利审理,为法庭判决提供足够、可靠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严格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紧急情况下采用,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公安机关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职权,防止滥用权力对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刑事拘留期限的设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司法公正,应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并加强监督,确保不会对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必要的侵害。
同时,公安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也应该在法律授权的框架内,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限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按照程序进行。
首先,需要明确嫌疑人是否符合刑事拘留条件。
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涉嫌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毁灭证据、干扰侦查等情况下,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确保侦查工作的进行,需要强制拘留。
如果嫌疑人不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就无权进行刑事拘留。
其次,在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必须告知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逮捕证明、拘留证明等。
派出所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派出所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我们可以知道,当有的⼈犯罪或者违法处于特殊情况的时候,是可以对其进⾏⼈⾝⾃由限制的,也就是刑事拘留。
但对于刑事拘留也不是说没有时间限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只能拘留⼀定的时间,不能够⼀直限制当事⼈的⼈⾝⾃由。
那么,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派出所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最长不超过37天。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以内,提请⼈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民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即释放,并且将执⾏情况及时通知⼈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另外,关于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还有⼀点要注意:拘留后3⽇内要提请逮捕,情况特殊的,例如3⽇内办不完,或案情疑难复杂在3⽇内办不完,可以延长1⾄4⽇。
⼈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加起来最多是14⽇。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加上检察院的7⽇审查批捕,最多是37⽇。
⼤家阅读到这⾥,相信已经对这⽅⾯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这⽅⾯的法律知识没有我们常⼈想象地那么复杂。
如果你对上述⽂章中的叙述或者对于⾃⼰现实⽣活中的⼀些问题感到疑惑,欢迎来店铺找专业律师进⾏相关专业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店铺律师。
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几天
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天
公安机关发现有⼈作出违法⾏为时,情节轻微的可能会给予⾏为⼈治安拘留的处罚,因为治安处罚措施⼀般是针对不太严重的违法⾏为,但治安拘留是有期限的,那么治安拘留最长的期限是⼏天呢?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天
治安拘留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的处罚决定,⼀般在15天以下,但是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
⾏政拘留处罚合并执⾏的,最长不超过⼆⼗⽇。
《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
⾏政拘留处罚合并执⾏的,最长不超过⼆⼗⽇。
⼆、治安拘留处罚程序
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登记。
2、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为⼈有其他违法⾏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对被决定给予⾏政拘留处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为⼈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处罚的,⼀般最长不超过⼗五⽇,但是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为的,最长可处拘留⼆⼗⽇,如果读者需要法律⽅⾯的帮助,可以到店铺进⾏在线咨询。
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加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关于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1、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3、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一般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时间1、交通不方便、在偏远地区的重大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没有固定地点流窜作案的重大案件;4、犯罪面非常广,取证也有很多困难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依照法律可以延长期限,同时延长过后还不能终结案件的需要向上一级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的检察院进行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按事实报自己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的有必要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时间直到查清为止,但是对其犯罪行为不能停止。
在案件侦查结束之前,只要是辩护提出的任何要求,侦察机关都应听取其意见,并且进行记录,辩护还需提交书面意见,当案件的附卷。
犯罪嫌疑人自首应备案记录,案件移送要在起诉意见书中体现。
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机关要及时撤销案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令,进行释放证明,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8个月零7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
在我国虽然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都是属于拘留当中的一种具体的分类,但是这二者是不同的,不仅仅是适用的地方不同、适用条件不同,在具体的适用期限上面也不同。
那么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拘留多少天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4、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1、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取消关于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可以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明确他们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2、治安案件讯问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
▲3、公安机关及民警办案应遵守行为规范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提供一些帮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派出所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我们可以知道,当犯罪或者违法处于特殊情况的时候,是可以对其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也就是拘留,但对于拘留也不是说什么时间都是可以的,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只能在法定的时间拘留,也只能拘留一定的时间,不能够一直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那么,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跟着赢了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另外,关于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还有一点要注意:拘留后3日内要提请逮捕,情况特殊的,例如3日内办不完,或案情疑难复杂在3日内办不完,可以延长1至4日。
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加起来最多是1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加上检察院的7日最多是37日。
刑事案件: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传唤是12小时,拘留最长时间是30天。
批准逮捕的那就说不定能关一辈子了。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这个我们是一定要清楚的,有需要的话,可以登陆赢了网。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ss/879978.html∙关于加强侦查监督 /ss/879977.html ∙怎样写上诉状 /ss/879976.html∙欠款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拘留一年几次/ss/879975.html∙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ss/879974.html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ss/879973.html∙关于在刑事诉讼法增加取保候审适用替代措施的建议答复/ss/879972.html∙关于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ss/879971.html∙酌定不起诉有什么影响/ss/879970.html∙《最高人民法院 /ss/879969.html∙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ss/879968.html∙重伤二级和解能判几年/ss/879967.html∙中国女子在韩遇害能适用我国法律吗/ss/879966.html∙交通事故行政拘留 /ss/879965.html∙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8年6月16日起开始实施试行) /ss/879964.html∙拘留15天保释多少钱 /ss/879963.html ∙关于天元律所 /ss/879962.html∙打人一巴掌会拘留吗 /ss/879961.html ∙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 /ss/879960.html∙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ss/879959.html∙刑事自诉案件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ss/879958.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ss/879957.html∙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ss/879956.html∙二审财产刑执行程序 /ss/879955.html ∙呈请传唤报告书范本 /ss/879954.html∙没有刑拘能直接取保候审吗/ss/879953.html∙不验伤就可以刑事拘留吗/ss/879952.html∙如何写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故意犯罪新罪的一审判决书/ss/879951.html∙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的法定条件/ss/879950.html∙14岁以下可以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吗/ss/879949.html∙(人民司法)刑事案例要旨汇编(2018年)/ss/879948.html∙保外就医与假释的条件/ss/879947.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ss/879946.html∙取保候审期间法院传唤不去的后果/ss/879945.html∙取保候审是谁通知家属/ss/879944.html∙关于建立法官 /ss/879943.html∙交通事故致死能保释吗/ss/879942.html∙法院司法拘留注意事项/ss/879941.html∙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提前释放/ss/879940.html∙债权转让判决书 /ss/879939.html∙走私普通货物案辩护词/ss/879938.html∙最高人民法院 /ss/879937.html∙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ss/879936.html∙涉黄拘留15天能保释吗/ss/879935.html∙当事人可以申请证人回避吗/ss/879934.html∙醉驾撞人轻伤能保释吗/ss/879933.html∙被害人谅解书模板 /ss/879932.html∙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ss/879931.html∙刑事判决书的格式 /ss/879930.html∙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背景与主要 /ss/879929.html ∙抢劫保释需要多少钱 /ss/879928.html ∙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ss/879927.html∙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ss/879926.html∙刑事立案通知书给不给受害者/ss/879925.html∙贪污罪起诉书 /ss/879924.html∙亲戚朋友被刑事拘留后请律师最好时机/ss/879923.html∙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应具备哪些条件/ss/879922.html∙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ss/879921.html ∙最高人民法院 /ss/879920.html∙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ss/879919.html∙取保候审期间去异地会怎么处理/ss/879918.html∙进看守所会挨打吗,进看守所挨打怎么维权/ss/879917.html∙刑事诉讼法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做出了哪些规定(2018) /ss/879916.html∙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ss/879915.html∙涉嫌寻衅滋事罪是否可以取保/ss/879914.html∙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ss/879913.html∙盗窃罪刑事上诉状 /ss/879912.html∙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ss/879911.html∙偷盗200万能保释吗 /ss/879910.html ∙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ss/879909.html∙审查判断的概念,刑事证据审查的步骤/ss/879908.html∙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ss/879907.html∙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ss/879906.html∙2018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2018年) /ss/879905.html∙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ss/879904.html∙2018年最新刑事诉讼法全文/ss/879903.html∙取保时局长为什么不签字/ss/879902.html∙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ss/879901.html ∙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词/ss/879900.html∙什么是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一审刑事裁定书范文格式/ss/879899.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ss/879898.html∙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时间/ss/879897.html∙人口失踪24小时后公安机关才能立案吗/ss/879896.html∙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ss/879895.html∙司法拘留日期能折抵刑期吗/ss/879894.html∙介绍卖淫罪判决书 /ss/879893.html∙通缉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ss/879892.html∙刑法中规定(2018)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ss/879891.html∙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ss/879890.html∙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ss/879889.html∙消赃罪保释需要多少钱/ss/879888.html∙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ss/879887.html∙醉驾刑事上诉状 /ss/879886.html∙民事上诉状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审或撤销某决定并依法改判/ss/879885.html∙刑事案件证据目录书写格式2018 /ss/879884.html∙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ss/879883.html∙未批捕取保候审被收监的多吗/ss/879882.html∙关押期限是什么意思 /ss/879881.html∙全国法院统一新型电子送达平台在四个法院上线试运行:老百姓可通过新浪微博 /ss/879880.html∙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2018年) /ss/879879.html∙税后利润分配时还要缴个人所得税吗/l/cs/679812.html∙钢材热处理加工企业成本要如何核算/l/cs/679811.html∙编制会计分录小技巧有哪些/l/cs/679810.html∙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劳动报酬支出高/l/cs/679809.html∙会计刚入职接手各类假乱错账时要如何处理/l/cs/679808.html∙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l/cs/679807.html∙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什么/l/cs/679806.html∙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l/cs/679805.html ∙财务分析常用指标及计算公式有哪些/l/cs/679804.html∙现阶段企业都执行哪些会计制度,这些会计制度都是哪年颁布实施的 /l/cs/679803.html∙关于铁路大修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3)/l/cs/679802.html∙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都有哪些/l/cs/679801.html∙解析委托代销的主要种类有哪些/l/cs/679800.html∙有哪些典型的审计方法/l/cs/679799.html∙关于营业税问题的通知/l/cs/679798.html∙企业发生亏损时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l/cs/679797.html∙意外损失原材料会计分录该书写格式2018 /l/cs/679796.html∙会计常见的作假手法有哪些/l/cs/679795.html∙审计报告中可能会出现的猫腻/l/cs/679794.html∙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l/cs/679793.html∙会计诚信在企业契约履行中有怎样的重要地位/l/cs/679792.html∙工伤鉴定费怎么做账/l/cs/679791.html∙劳动合同补偿金扣税吗/l/cs/679790.html∙增值税发票将废止手写/l/cs/679789.html∙电话费报销制度及程序/l/cs/679788.html∙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附表的方法是什么/l/cs/679787.html∙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与税收如何处理/l/cs/679786.html∙对应收账款的分析有哪些/l/cs/679785.html∙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l/cs/679784.html∙中小企业建账要注意哪些问题/l/cs/679783.html∙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之契税的征收/l/cs/679782.html∙资产减值损失怎样进行结算/l/cs/679781.html∙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l/cs/679780.html∙会计语言存在的必要性分析/l/cs/679779.html∙增值税 /l/cs/679778.html∙哪些情况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l/cs/679777.html∙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l/cs/679776.html ∙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之契税概述/l/cs/679775.html∙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l/cs/679774.html∙金融资产的核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l/cs/679773.html∙会计实战有什么诀窍/l/cs/679772.html∙关于稀土磷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l/cs/679771.html∙金融资产不同归类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差异及利润操纵问题/l/cs/679770.html∙哪些财务异常易被税务局查账/l/cs/679769.html∙会计报表审计中应注意哪几方面技巧/l/cs/679768.html∙出纳工作有哪些内容/l/cs/679767.html∙库存现金限额是怎么规定(2018)的/l/cs/679766.html∙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中部地区酝酿增值税试点/l/cs/679765.html∙平衡计分卡在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中有哪些应用/l/cs/679764.html∙确保财务报表无误的方法有哪些/l/cs/679763.html∙卖空调送微波炉为何照样缴增值税/l/cs/679762.html∙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的内容/l/cs/679761.html∙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l/cs/679760.html∙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l/cs/679759.html∙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l/cs/679758.html∙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有哪些/l/cs/679757.html∙事业单位基金的核算有哪些/l/cs/679756.html∙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什么学历/l/cs/679755.html∙论我国增值税法的改革/l/cs/679754.html∙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什么/l/cs/679753.html∙公司接受研发材料赠送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l/cs/679752.html∙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l/cs/679751.html∙如何对融资购买无形资产进行核算/l/cs/679750.html∙会计实用的现金流十大法则/l/cs/679749.html∙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特征是什么/l/cs/679748.html∙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之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l/cs/679747.html∙申请海事强制令错误应承担的责任/l/cs/679746.html∙审计控制的特点是什么/l/cs/679745.html∙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如何缴纳契税/l/cs/679744.html∙企业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内容有哪些/l/cs/679743.html∙非财务人员应掌握的财务预算管理知识有哪些/l/cs/679742.html∙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有哪些/l/cs/679741.html∙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l/cs/679740.html∙新准则下其他货币资金实务如何处理/l/cs/679739.html∙应收账款抵押是什么/l/cs/679738.html∙哪些财务危机易导致战略失败/l/cs/679737.html∙关于娱乐业台球保龄球项目适用营业税税率的通知/l/cs/679736.html∙检查支票的重点有哪些/l/cs/679735.html∙(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l/cs/679734.html∙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哪几种/l/cs/679733.html∙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的分析有哪些/l/cs/679732.html∙如何进行业务预算的编制/l/cs/679731.html∙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分析/l/cs/679730.html∙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l/cs/679729.html∙财务管理审计的定义是什么/l/cs/679728.html∙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哪些问题/l/cs/679727.html∙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l/cs/679726.html∙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对象有哪些/l/cs/679725.html∙会计如何进行单据的整理/l/cs/679724.html∙内部控制的一般方法有哪些/l/cs/679723.html∙资本公积会计核算内容有哪些/l/cs/679722.html∙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是什么/l/cs/679721.html∙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审计实务内容有什么/l/cs/679720.html∙关于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l/cs/679719.html∙一般贸易出口视同内销货物怎么做会计核算/l/cs/679718.html∙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有哪些/l/cs/679717.html∙如何核销坏账损失 /l/cs/679716.html ∙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通知/l/cs/679715.html∙出纳应该具备的书写技能有哪些/l/cs/679714.html∙会计错账的处理方法有几种/l/cs/679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