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__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7章 国际物流法律规范《会展政策与法规》
7.3 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 7.3.5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进行跨国业务合作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应和国外的代理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清楚地列明两个货运代理 0 1 之间的合作条件。
如果是相互代理关系,在接受客户委托办理业务时使用何种单据尤为重 0 2 要。
在签订有关费用的条款时,如果是合伙关系,在分享利润的条款中,不仅 0 3 要列明分享的比例,还应当把相应的财会程序以及用于完成调查和汇款
CHAPTER
ONE
第七章
国际物流 法律规范
7.1 国际货运代理与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概述
7.1.1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 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 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种车辆; • (6)货样; •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 (9)盛装货物的容器; •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7.4 会展物流的相关规定 7.4.2 会展展品进出境的手续
2)会展展 品免税
1)会展展 品纳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商法》(以下简称《海商 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 下简称《海事诉讼特别程 序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航空法》(以下简称 《民用航空法》)和《中 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 规则》
(1)《FIATA国际货 运代理业示范法》 (2)其他国际公约和 惯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推定全损: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未完全灭失,但施救、 恢复、整理受损货物并将其运至原订目的地的费用 总和已超过货物到达该目的地价值的损失。
①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避免 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 的的价值。
❖ 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 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 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 包括: 战争险 罢工险 交货不到险 进口关税险 舱面险 拒收险 黄曲霉素险等
编辑ppt
战争险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仅限于水面危险
❖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 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 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 的货物被毁。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编辑ppt
➢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 的各种损失的险别。
❖ 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PND)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 Rain Damage)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钩损险(Hook Damage)
(二)确定保险金额
❖ 具备条件: ❖ 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
避免而产生的。 ❖ 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
识的和合理的。 ❖ 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 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编辑ppt
单独全损
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 或货物的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属于特殊利益方,不属于所有其他的货 主或船方,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 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
国贸习题
第五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商品的品质【Case Study 1】我国出口苹果酒一批,名称为“APPLE WINE”, 我出口方在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受海关扣留罚款,因为该批货的内外包装均写的是“CIDER”字样。
商品的品质【Case Study 2】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
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Case Study3】北京某公司向伊拉克出口北京冻鸭一批,合同规定:所有鸭子必须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
但该公司并不清楚伊斯兰教的宰法,在加工时改用科学的“钳杀法”。
货到国外后遭对方拒收,并通知该公司,或当地销毁,或立即退货。
问造成损失的原因是什么?【Case Study 4】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青霉素油剂,合同规定该商品品质“以英国药局1953年标准为准”,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商品有异样,于是请商检部门进行检验。
经反复查明,在英国药局1953年版本内没有青霉素油剂的规格标准,结果商检人员无法检验,从而使A公司对外索赔失去了根据。
商品的数量【Case Study 5】大连某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大米,在洽谈时,谈妥出口2000公吨,每公吨收280美元FOB大连。
但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上只笼统地写了2000吨,我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而言,而发货时日商却要求按长吨供货。
问:外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接受的教训是什么?【Case Study 6】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Case Study 7】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元。
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总结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所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称投保人(the insured)向保险人(insurer)按照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一定的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保险标的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被保险人以经济赔偿。
第一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一、风险1、海上风险,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或随海上运输而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P83。
意外事故:P83。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P85。
特殊外来风险:P85。
二、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见图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部分损失见图❑(1)共同海损❑1)概念。
P86❑2)构成共同海损的4个条件。
P86❑(2)单独海损❑1)概念。
P86❑2)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b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三、费用1、施救费施救费,是指被保险标的物发生承保责任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代理人、雇佣人员、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采取各种抢救措施与防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件
• 班轮运价表,可以分为等级运价表和单项费率
运价表两种。班轮运价表一般包含的内容有: (1)货物分级表 (2)航线等级费率表 (3)附加费率表 (4)冷藏货费率表以及活牲畜费率表 (5)说明及有关规定 (6)港口规定及其条款
之间的运输。
国际贸易运输特点: 政策性强;距离长,环节多;涉及面
广,情况复杂多变;时间性强;风险大。
4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要求
树立为货主服务的观念:十字方针
• 安全 • 迅速 • 准确 • 节省 • 方便
5
☆我国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国际货物运输的三方面当事人
交通运输部门 Carrier
运输组织机构
27
讨论——海外货运代理
海外代理的重要性
• 货运代理企业是服务于国际贸易流程,保证将货
物从起运地送达目的地的实体。
• 在货运企业的发展当中,从本地服务跨越到国际
物流服务的起点往往是海外货运代理。
• 离开交易条款而谈的国际货运都是一场空话。 • 整个交易条款链条就是物流运输链条,当中的深
度及广度,决定了利润的厚度。
20
四、运输代理种类
(四)咨询代理人(Consulting Agent)
• 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
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 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21
第二节 我国的对外贸易合理运输
22
一、概念
• 建立运输要素的最佳组合,从而取得最佳
的运输经济效益。 关于运输要素:参见教材。
• 按货物毛重或尺码或价值,选择其中一种收费较高者计算的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作业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题1.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属财产保险的范畴,其性质为商业保险。
分为海运货物保险、陆运货物保险、航空货运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
2.自然灾害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非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3.意外事故主要是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火灾、沉没、船舶失踪或其他类似事故。
4.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各种外来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5.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
6.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可按保险金额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
7.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损失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8.共同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9.单独海损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
10.施救费用是指货物遭遇承包范围内地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员和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采取各种抢救、保护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11.救助费用载货船舶中途遭遇海难,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报酬。
救助费用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12.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指在保险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
13.一般外来风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淡水雨淋、钩损、锈损等。
第七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简称W.P.A
3、一切险(All Risks ),简称A.R
培训专用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保险公司对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 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 运往或远离海轮时,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培训专用
在一航程中,船舶不 慎搁浅,为了船货的 共同安全,船长下令 抛货。A货主的10万 美元的钢材全部被抛 入海里,船舶便起浮 并可继续航行。
请问A货主遭受的 是全部损失还是 部分损失?
培训专用
小思考 某公司出口卡车700辆,该批货物均装于船
面(国外买方同意接受舱面提单),航行途中 遇到大风浪,有20辆卡车被冲入海中。后该 船又触礁,严重漏水,为了挽救船和其他货物, 船长下令将余下的680辆卡车推入海中。问: 上述两种情况是否都属共同海损?
培训专用
一、海运风险
风险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 外来风险
特殊 外来风险
培训专用
一、海运风险
1.海上风险(海难)(perils of the sea) 船舶、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发生的风险 海上风险并不包括一切在海上发生的风险,同时又不局限于在
航海中发生的风险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混杂、沾污(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第七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 • • •
(二)保险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 信守担保
• A为800箱瓷器向B保险公司投保,事后因大批瓷器发 生破裂而向B索赔,B认为,A未将如下三种情况如实 告知B,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之如实告知义务,从而 拒绝赔偿。这三种情况为:1、被保险人投保的800 箱瓷器全部是用纸箱包装的;2、大部分瓷器表面图 案过多而易碎,并导致其易碎;3、该批货物是尾货, 价格低廉。 • 问:A是否违反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 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区别 – A、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运输合 同,光船租赁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 B、在营运成本上,航次租船中由船方负担航次成本, 在定期租船中则转由租船人承担,因而在定期租船合 同中有关于燃油消耗量、航速的规定。 – C、在时间损失上,航次租船的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而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时间损失由租船人承担。 – D、在经营权上,航次租船由船舶所有人负责经营,而 在定期租船下,船舶的经营权转归租船人合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船 舶的占有权、使用权,风险和责任也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只保留船舶的处分权和收取租金的权利。
• 2、可保利益原则 • 3、损失补偿原则 • 4、近因原则
• 案例:2005年3月,湖南某纺织品公司(卖方)与香港 某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全棉针织男裤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条款如下:数量是80000条;金额总价为 CFR荷兰鹿特丹USD70000;装运口岸与目的地,广 州—香港—荷兰;交货期,2005年5月底前。 • 2005年5月20日,卖方委托的生产厂家将300箱货物 装上卡车运至广州装船,由于驾驶员过失,卡车翻入 河中,致使货物落水打湿,使其中100箱成为次品。 该纺织品公司与事故地公安局出具证明证实了上述货 损事实。2006年1月,香港买方公司申请某保险公司 广东分公司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商检报告。保险 公司于2006年10月正式向买方公司理赔22万港元, 2007年4月起,保险公司向纺织品公司代位追偿,但 是遭到了拒绝。 • 请问:湖南该纺织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保险公司的追 偿?为什么?
运输保险第节货物运输保险一货物运输保险概.().念及特点
2.垫付与追偿 在以下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 1)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 驾驶人醉酒的; 3)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 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 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 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4.保险费率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 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 交强险费率计算。 5.投保规定 1) 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 司投保。 注意:需携带的证件有新车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如果是旧 车,请带该车有效行驶证。自然人投保的需提供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的身份证,单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2) 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 容与车辆行驶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 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率。
2.“仓至仓”条款的实际应用 1)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起讫 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 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 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 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能及时提货,则保险责 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接货通知单》后的 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2)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 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 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 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 的地收货人的第一个仓库或被保险人作用分配、分派或非 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 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 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 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国际商法中文版:7 第七章 国际贸易保险法
国际商法中文版:7 第七章国际贸易保险法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风险如影随形。
为了在波涛汹涌中稳健前行,国际贸易保险法成为了商人们的重要护盾。
它就像是一盏明灯,为跨国贸易的航程照亮了道路,减少了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
国际贸易保险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下,商品从一个国家的生产者手中跨越千山万水,到达另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手中。
这一过程中,可能会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治动荡、商业风险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国际贸易保险法的存在,使得贸易参与者在面对这些风险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保险合同是国际贸易保险法的核心组成部分。
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约定。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双方需要就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重要条款进行协商和确定。
保险标的可以是货物、运输工具、运费等与贸易相关的财产利益。
保险金额则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率的高低通常取决于货物的性质、运输路线的风险程度等因素。
而保险期限则明确了保险责任的起止时间。
在国际贸易保险中,常见的保险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涵盖了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切险则是保障范围最广泛的险别,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对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保险责任的起讫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通常采用“仓至仓条款”。
这意味着保险责任从货物离开发货人的仓库开始,直到货物到达收货人的仓库为止。
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保险责任的起止进行准确的判断。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损失。
保险人则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在理赔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定损、核赔等环节。
定损是确定损失的程度和金额,核赔则是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案例
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例1 FCA与FOB术语的比较我国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 新港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
试分析A公司提出上述成交条件的原因。
要点:1 可以提前转移风险:采用FCA术语,当卖方在北京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即可转移,而采用FOB术语,货物在装运港新港越过船舷时才能转移。
2 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从而提早交单结汇,减少利息损失,提高资金周转率。
例2 贸易术语选择不当致损案我国西南地区某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项出口合同,以FOB上海条件出口一批药材,为尽快将货物运到上海港装运,该公司采用汽车进行运输。
但不幸的是运输途中出现了车祸,无法赶上原定的装船日期。
该公司与美方联系,要求延展装运期,美方同意,但同时要求货物价格降低10%并坚持不让步,最后我方只好接受对方的要求,损失达到了数万美元,试分析我方在选择贸易术语上的失误。
要点:西南该公司失误在于选择了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FOB术语,则只能在装运港上海越过船舷后风险才能转移,要多承担从西南内陆城市到上海的一段风险。
如选择适用各种运输方式的FCA术语,则可在内陆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后即转移风险。
(原理同例1)例3 CFR术语下装船通知的重要性我某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
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
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
要点: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买方漏保是卖方未及时履行发装船通知所致,卖方不能以货物已经越过船舷为由拒绝赔偿。
(见教材38页)例4我某公司向某外商按CIF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我方按规定期限装船,后该轮第二天在海上航行中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光,外商要求我方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我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试分析外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此事?要点:外商的要求不合理。
国际运输与保险名词解释,简答
第一部分国际货物运输第一章国际货物运输总述一、名词解释国际货物运输:就是货物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
二、简答题1、简述运输业的发展。
答:运输业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它具有自己的特点。
(1)运输业生产是在生产过程之后的流通过程中进行的,它表现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继续。
(2)在运输业生产过程中,不能生产出任何新的、有形的物质产品,其产品是“位移”。
(3)琪物质生产性表现为通过使商品位置发生移动,使商品的交换价值增大,即在不改变商品数量和质量的条件下,使商品的价值量提高。
2、简述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
答: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任务就是根据对外开放政策的要求,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合理地利用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多快好省地完成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任务,为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为我国的外交活动服务,为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认真贯彻国家对外政策;(2)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进出口货物运输;(3)节省运杂费用,促进对外贸易服务。
3、简述我国对外贸易的要求。
答:(1)树立为货主服务的观点,实现“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的要求。
○1安全。
就是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做到货物完好无损和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2迅速。
就是要严格按照贸易合同的要求,把进出口货物即使地运进来或运出去;○3准确。
就是要把进出口货物准确无误地运到交货地点,包括准确地办理各种货运单证手续,使单货相符;准确地计收,计付各项运杂费,避免错收,错付和漏收,漏付;○4节省。
就是要求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精打细算,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杂费用和管理费用。
减少外汇费用支出,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5方便。
就是要简化手续,减少工作层次,为货主着想,急客户所急,立足于为客户服务,竭尽全力为客户排忧解难。
(2)树立全局观念,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与协作,努力实现系统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名词解释1、船籍:即船舶的国籍。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及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注:红色为重点掌握章节,黑色字体为理解,蓝色背景为一般了解第1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法律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第二节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法规第2章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第一节国际商品市场调研第二节企业进入国家市场的渠道第三节制定进出口商品的经营方案第四节出口商品商标的国外注册第3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第4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第二节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第三节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第四节其他贸易术语第5章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第一节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掌握第二节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条款第三节佣金和折扣的运用第6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第一节商品的品名第二节商品的品质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第7章国际货物运输第一节物流与国际货物运输第二节海洋运输方式▲第三节其他运输方式第四节装运条款第五节海运提单▲▲第六节其他运输单据第8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和损失▲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第9章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第一节票据第二节汇付与托收▲第三节信用证▲▲第六节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第10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一节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第二节争议与索赔▲第三节不可抗力第四节国际贸易仲裁▲第11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二节出口合同的履行第12章国际贸易方式第一节经销、代理和寄售第二节招投标与拍卖第三节加工贸易第四节对等贸易案例分析答案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讨论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国际运输与保险
国际运输与保险1. 引言国际贸易的发展促使了国际运输行业的快速增长。
然而,随着货物在国际运输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增加,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运输与保险之间的关系,包括国际运输的风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原则等内容。
2. 国际运输的风险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包括货物的丢失、损坏或延误等。
这些风险可能由于天气、运输工具故障、盗窃等原因造成。
由于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距离较长,风险也相应增加。
因此,国际运输中的货物保险成为了商家和货主的重要选择。
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根据所保险的货物的运输方式可以分为海洋保险、航空保险和陆地运输保险等。
海洋保险适用于海洋运输方式,航空保险适用于航空运输方式,而陆地运输保险适用于陆路运输方式。
根据保险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又可以分为一般货物保险、特殊货物保险和多次货物保险等。
• 3.1 海洋保险海洋保险是指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项。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海洋保险又可以分为全程水路保险、主要水路保险和支线水路保险等。
全程水路保险适用于整个海洋运输过程,主要水路保险适用于主要水路航线,而支线水路保险适用于支线航线。
• 3.2 航空保险航空保险是指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项。
航空保险的种类包括航空货物保险、航空器质损保险和航空责任保险等。
航空货物保险主要保障货物的丢失、损坏或延误等风险,航空器质损保险主要保障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的损坏风险,而航空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 3.3 陆地运输保险陆地运输保险是指货物在陆路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项。
陆地运输保险可以分为公路运输保险、铁路运输保险和内河运输保险等。
公路运输保险适用于货物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的损失风险,铁路运输保险适用于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的损失风险,而内河运输保险适用于货物在内河运输过程中的损失风险。
4.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原则、合理抵御风险原则和赔偿原则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习题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1. 共同海损2. 推定全损3. 投保加成4. 保险金额5. 施救费用6. 救助费用二、单项选择题:1. 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投保金额通常在CIF总值的基础上()A、加一成B、加二成C、加三成D、加四成2. “仓至仓”条款是()A、承运人负责运输起迄的条款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迄的条款C、出口人负责交货责任起迄的条款D、进口人负责付款责任起迄的条款3. 我某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用途,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A、单独损失B、共同损失C、实际全损D、推定全损4. CIC“特殊附加险”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承保的险别,()A、一般可以单独投保B、不能单独投保C、可单独投保两项以上的“特殊附加险”D、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投保5. 某批出口货物投保了水渍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雨淋致使货物遭受部分损失,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将()A、负责赔偿整批货物B、负责赔偿被雨淋湿的部分C、不给予赔偿D、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雨淋湿的部分6. 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如果将这批服装漂洗后再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批服装应属于( )A、共同海损B、实际全损C、推定全损D、单独海损7. 我方按CIF条件成交出口一批罐头食品,卖方投保时,按下列()投保是正确的。
A、平安险+水渍险B、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C、水渍险+偷窃提货不着险D、平安险+一切险8. 在保险人所承保的海上风险中,恶劣气候、地震属于()A、自然灾害B、意外事故 C.、一般外来风险 D、特殊外来风险9. 在保险人所承保的海上风险中,搁浅、触礁属于()A、自然灾害B、意外事故C、一般外来风险D、特殊外来风险10. 船舶搁浅时,为使船舶脱险而雇用拖驳强行脱浅所支出的费用,属于()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D、单独海损11. 战争、罢工风险属于()A、自然灾害B、意外事故C、一般外来风险D、特殊外来风险12. 在国际货物保险中,不能单独投保的险别是()A、平安险B、水渍险C、战争险D、一切险13. 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承保范围最小的基本险别是()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罢工险14. 根据现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办法表示的险别是()A、ICC(A)B、ICC(B)C、ICC(C)D、ICC(D)15. 根据现行伦敦保险协会条款之规定,承保风险最小的险别是()A、ICC(A)B、ICC(B)C、ICC(C)D、ICC(D)16.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综合,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完好状态的价值。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A不,B可以
问题
1、平安险为什么是最低险别? 2、为什么说平安险并不平安?
2.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或 W.A. )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平安险承保范围 + 自然灾害(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等)造成的部分损 失
即货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对于海上风 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损 失和部分损失都承担赔偿责任。
2、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PA)。
指除了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它仅 仅属于特定方面的特定损失,并不涉及 其它货主和船方的利益。 如;茶叶的损失等等。
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简称P·A·)是指船舶在航行过程 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船或货单方面利益 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部分撞坏, 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 入舱,货物受潮发霉变质等。
在我国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 《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简称CIC)
基本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我
国
海
一般附加险
运
附加险
货
物
特殊附加险
保
险
冷藏货物险
其他专门险别
海运散装桐油险
卖方利益险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 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 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 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 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 保附加险。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Insurance
名词解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指被保险人(买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关于保险的一些基本概念
1、保险的标的物(SUBJECT MATTER INSURED) --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
2、投保人 APPLICANT --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人。
3、保险人 INSURER --保险合同项下承担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的人,一般为保险公司。
4、被保险人 THE INSURED --保险合同项下享受保险标的风险损失赔偿的人。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意义 从社会学的角度: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一种组织经济补偿的 互助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是一种补偿性契约关系。
2、保险的分类 是否待有强制性: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按业务关系先后:原保险和再保险 按保险标的划分:财产保险、责任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
(1)一般外来风险 (11种)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一般外来原因所导致的风险。如偷窃、渗 漏、短量、雨淋、提货不着、串味、受热受潮等。
(2)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战 争、罢工、交货不到和拒收等。
A、一般附加险
B、特殊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T.P.N.D) 2)淡水雨淋险 3)渗漏险 4)短量险 5)混杂、玷污险 6)碰损、破碎险等等 7 )串味险 8 )钩损险 9 )受潮受热险 10)锈损险 11)包装破裂险
小结:
按货物损失的程度,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 按货物损失的性质,海损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一船货物,有A、B、C、D四个船舱,发火点再D舱,D全部 损失,为了救船丢了A舱的货,各舱的货物价值分别为: A:FOB100万 B:CFR200万 C:CIF300万 D:50万 船方:150万,运费50万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指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
2、意外事故 fortuitous accidents 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如运输工具遭受搁浅、 触礁、沉没、互撞以及失火、爆炸等。
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外来风险是指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 风险,它不包括由货物自然属性或内在缺陷所造成的必然损失。
注意:涉及到战争险时,保险公司责任的起论 战争险 采取的是水上原则,从装运港的船上到目的港的船上为止 船一船到港5天内不卸船,保险公司的责任的自动终止。
第二节 保险保障的范围
《海上风险、海上损失、海上费用》
一、海上风险(一般是指船舶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及或随附海上
运输的货物所发生的风险)
1、自然灾害 natural calamity 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所引起的灾害。如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淡水)恶劣气候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 非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舱面险 4)黄曲霉素险 5)拒收险 6)战争险* 7)罢工险
三、海上损失(区分程度)
1、全部损失 total loss 被保险货物完全失去 被保险货物完全失去原有用途和价值 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的被剥夺 载货船只失踪达到一定时间 修理费和运费大于完好货物在目的地销售价格(推定全损)
权益委付:得到全部赔偿,
将货物所有权转至保险公司
损失
从损失性质看,分为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Leabharlann 部分损失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全损
其他损失
一般外来风险损失 特殊外来风险损失
2、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指载货船舶在航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威胁到货、船等各 方的安全。船方为了维护船和所有货物的共同的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 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地合理的采用措施救助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出 额外费用。
险范围内的,后面的不是,但后因是前因导致的,则前因是近 因,要负责赔偿。但前因不在范围内,后因是前因后果,则不 是近因,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代位追偿 --指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在履行了全损或部分损失的赔偿后,
在其赔付的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 三方责任人要求赔偿全损或部分损失的权利,以防止被保 险人的双重获益。
(1)共同海损构成的条件 危难是共同的并确实存在 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 牺牲或费用的支出必须是非常性质的 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结果 牺牲或费用的支出必须是有效果的。
(2)共同海损的理算分摊
分摊价值:抵达目的港的价值 分摊金额: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数额 分摊办法:
首先以共同海损损失金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金额。得 出共同海损分摊百分比,再分别乘以各自分摊的价值。
不是运输条款而
四、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是ho保u险se条款w/w)
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 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 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 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 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的货物在最 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纯粹海上自然灾害和事故等意外造成的损失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主要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 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 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 分摊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所拥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 (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并非被保
险人在投保时便具有保险利益)
2、近因原则 ---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用来确定保险标的所受损失是否能获
得保险赔偿的一项重要依据。
几种情况判断
1、只有一个单独的损失原因。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风险同时发生。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风险连续发生造成的损失,最前面的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