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公信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
1。
总结
确定试 点地 区。试 点省 市应 按 照试 点总体 思路和基 本 原
-3—
则要求 ,选 择具有 甲醇资源 ,具 各较 强经济 、财政和 工 业发展 实 力 ,较 好 的配套基 础设施 ,对 甲醇 汽车发展 高度关注和重视的地 域作为试 点地 区,选 择 开展试 点工作 的运行路线 。
_ 9 ~
M85应 符合 GB/T23799— zO09《 车用 甲醇
汽油 (M85)》 要求 ;M100,应 符合 GB/T23510— zO09《 车用燃
料 甲醇》要 求 。 甲醇燃 料实行定 点调配、定 点供应 、定 点加注。考虑 到试 点 所需 甲醇量 不大 ,原 则 上 应利用 焦炉 富余废 弃煤 气 、高硫劣质 煤
所生产 的或 作为化肥联产 的 甲醇。需明确调配、供应和加注定 点 单位 ;对 甲醇及 甲醇燃 料 生产、输配及加注应严 格管理 。
(三 )甲 醇汽 车
甲醇汽 车 生产 企业应具 备相 应 的汽 车生产资质 ,试 点运行 所 用 的甲醇汽 车应满足 甲醇汽 车产 品技术要 求 (见 附件 1),并 列 入 工 业和信 息化部 《 车辆生产企 业及 产 品公 告 》 (以 下简称 《 公
1
附件
2
:
甲醇汽车产 品技术要求 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联 系 电话 :010-68zO5365)
抄送 :发 展 改革 委 、科技部 、公 安部 、财政部 、环境 保 护 部 、交通运 输 部 、 卫 生 部 、质检 总局 、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能源局 ,有 关车辆 生产 企业。
工 业 和信 息化部 办 公 厅
3.试 点车型公 告 。试 点所 用 的 甲醇汽车 ,应 符合 甲醇 汽车
重型汽车排放标准简介
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 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试验项目及要求
压燃式发动机(柴油机) ESC试验(European steady state cycle 稳态循环)
– 13个稳态工况的试验循环
ELR试验( European load response test 负荷烟度试验)
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设计车速大于25km/h 的 M2、M3、N2 和N3 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 的M1 类机 动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排气污染物排放 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考核。 凡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机动车按GB14762-2002或 GB17691-2005第III阶段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 查时,应满足本标准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 性的要求。
• GB11340-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 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
• GB14763-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 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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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 在用汽车的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 200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汽车 按照附录I的要求进行自由加速试验,所测得的 排气光吸收系数不应大于车型核准批准的自由 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再加0.5 m-1 。
16
– 用于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汽车或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 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值与耐久性运行试验中所确定 的劣化修正值之和,仍满足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 生产一致性检查限值要求,才能准予通过生产一致性 检查。
DB11-1475——2017
注册 Register
车载终端连接上服务与管理平台时,向服务与管理平台发送数据包进行身份识别。
3.11
连接建立 Connection
终端与平台的数据日常连接可采用TCP或UDP方式,终端复位后应尽快与平台建立连接。
3.12
连接断开 Disconnection
平台和终端均可根据TCP协议主动断开连接,双方都应主动判断TCP连接是否断开。平台判断TCP连 接断开的方法:
2017 - 12 - 01 发布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2 - 20 实施 发布
DB11/ 1475—2017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定义 .......................................................................... 2 4 技术要求和试验 .................................................................... 4 5 车型环保目录审查 .................................................................. 5 6 整车 OBD 系族视同条件 ............................................................. 5 7 新生产车检查 ...................................................................... 5 8 在用符合性检查 .................................................................... 5 9 重型车排放与能耗在线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及通信数据格式 ...................... 6 10 标准实施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环保目录申请材料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整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 ................................ 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整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试验方法 ............................... 19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整车车载诊断(0BD)系统在用符合性要求......................... 21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通用诊断仪及诊断信号技术要求................................... 23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整车 OBD 系统通用诊断仪的认定方法.............................. 25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重型车排放与能耗在线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及通信数据格式... 32
汽车发动机 国标汇总
十、汽车发动机标准GB 3847-2005 GB 11340—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3—1983、GB 14761。
6—1993、GB 3847—1999、GB/T 3846-1993、GB 18285—2000中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部分GB 14761。
4—1993、GB 11340—1989GB 14762-2008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4762—2002GB 14763—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GB 14761。
3—1993、GB 14763—1993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1、GB 14762—2002中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部分GB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4761.5-1993、GB/T 3845—1993、GB 18285—2000中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部分GB 18296-2001 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8352。
2—2001GB 20890—200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5181—2001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GB/T 5181-1985 GB/T 16570—1996 汽车柴油机架装直列式喷油泵安装尺寸GB/T 17692—1999 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GB/T 18297—2001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 18377-2001 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9055—2003 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QC/T 525—1999 GB/T 25983—2010 歧管式催化转化器QC/T 33—2006 汽车发动机硅油风扇离合器试验方法QC/T 33—1992QC/T 280-1999 (2009)汽车发动机主轴瓦及连杆轴瓦技术条件ZB T12 002—1987* QC/T 281—1999 (2009) 汽车发动机轴瓦铜铅合金金相标准ZB T12 003—1987*QC/T 282-1999 (2009)汽车发动机曲轴止推片技术条件ZB T12 004—1987*QC/T 288。
重型汽油发动机现行最高排放标准
重型汽油发动机现行最高排放标准重型汽油发动机现行最高排放标准一、背景介绍目前,世界各国逐渐意识到大气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严重影响,因此加强了对汽车排放标准的监管和要求。
重型汽油发动机作为重要的机动车动力来源,其排放标准的严格程度对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行最高排放标准的国际情况1. 美国美国环保署(EPA)颁布了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对于重型汽油发动机的排放要求也相当严苛。
根据最新的标准,重型汽油车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更为严格,并且还有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
2. 欧洲欧盟对汽车排放标准也有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柴油车的排放标准更是严格到了一定程度。
而对于重型汽油发动机来说,欧洲也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包括控制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三、我国的现行最高排放标准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汽车保有量庞大,因此汽车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尤为重要。
对于重型汽油发动机的排放标准,我国也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包括对NOx、PM、CO和HC等排放物的限制,并且逐步提高排放标准,以推动汽车行业向环保、高效方向发展。
四、对现行最高排放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虽然制定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对环境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会对汽车制造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一定的影响。
为了满足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汽车制造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本投入,这可能会增加汽车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汽车的售价和市场竞争力。
消费者购买新车也需要支付更高的购买成本,并且可能需要更加频繁的进行汽车排放检测和维护。
总结和回顾性内容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对于重型汽油发动机的排放标准都制定了严格的要求,以减少汽车排放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
而对于制造企业和消费者来说,严格的排放标准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成本压力。
未来需要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以实现环境保护和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在本文中,我们深入讨论了重型汽油发动机现行最高排放标准的国际情况,分析了我国的现行最高排放标准,并阐述了对这一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DB11 965-2013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DB11/ 965—2013 6) 车载诊断(OBD)系统中的指示记录; 7) 反应剂的使用情况记录。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 反应剂的加剂量和消耗量,加剂装置的操作方法,临时性能限制器(如:扭矩限制器)的激活频率, 其他缺陷情况的事件,故障指示器的激活,以及表征反应剂不足的故障码记录。
5
DB11/ 965—2013 BB
1) 汽车或发动机选择和剔除准则; 2) 采用的试验类型和规程; 3) 制造企业为确定同类车型所采用的接受/剔除准则; 4) 样本大小和抽样计划。 i) 制造企业整车排放测试的检查结果,包括: 1) 试验车辆涉及的发动机的识别信息,包括:
——发动机型; ——车辆识别代码(VIN); ——发动机识别号; ——装用受检汽车牌照号; ——生产日期; ——该汽车用途,如城市运输用、长途运输用等; ——采用的后处理方式和产品型号; ——发动机排气口至后处理产品的进气口距离; ——整车整备质量。 2) 如有汽车或发动机从样本中被剔除,则需报告原因(如:与排放相关的维护保养不正确、 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与型式核准不一致); 3) 每台样车与排放相关的维护保养历史记录; 4) 每台样车的维修历史记录(如已知); 5) 试验资料,应包括: ——试验日期; ——试验地点或试验路线; ——汽车里程表指示的行驶距离; ——试验用燃料规格(市售燃料); ——试验条件:温度、湿度、测功机惯量(如适用); ——车辆载荷状况; ——排放试验的试验结果; ——试验设备情况。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重型汽车车载排放测量方法(道路)
B.1 试验要求
B.1.1 一般要求
I
DB11/ 965—2013
前言
本标准正文4、5和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0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孟良、徐月云、孙龙、葛蕴珊、闫岩、张春龙。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是一项关于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的技术标准。
该标准主要针对中国国内的重型汽车,旨在减少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首先,该标准规定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排放的限值。
根据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的排放限值主要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非甲烷总烃(NMHC)和颗粒物(PM)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
这些限值旨在控制重型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保持空气质量。
其次,该标准对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的测量方法进行了规定。
标准中指定了一系列的测量方法和测试过程,以确保对重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准确和可靠的测量。
这些测量方法包括尾气排放采样、分析和检验等过程,以及计算和记录相关的数据和结果等。
此外,标准还包括对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的技术要求和检测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要求主要包括发动机排气净化系统的配置和性能要求、发动机控制系统的要求、发动机调整和校正要求等。
通过遵守这些技术和检测要求,可以保证重型车辆的排放性能符合标准的要求。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的实施,有助于减少重型车辆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
通过控制和减少重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可以降低空气中的污染程度,减少空气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影响。
同时,该标准也推动了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的发展。
总结起来,该标准是为了规范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而制定的。
通过控制和减少重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可以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进步。
这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6b 排放标准限值
国6b 排放标准限值
国6b排放标准是中国汽车排放标准的最新版本,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其主要限值如下:
1.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限值:
- 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发电机组、水泵等)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为200mg/kWh,颗粒物(PM)排放限值为10mg/kWh。
2. 轻型汽车排放限值:
- 汽油车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为0.05g/km,颗粒物(PM)排放限值为0.005g/km;柴油车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为0.08g/km,颗粒物(PM)排放限值为0.008g/km。
3. 重型汽车排放限值:
- 重型汽车(重型货车、挂车、客车)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为0.05g/km,颗粒物(PM)排放限值为0.005g/km。
此外,国6b排放标准还对车辆排放控制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改进,以提高排放控制的精度和可靠性。
例如,要求车辆使用更高效的排放控制技术,如颗粒物捕集器(DPF)和氮氧化物还原催化剂(SCR)等。
同时,还要求车辆使用更严格的排放检测方法,以确保排放控制系统
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依据《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 值及
柴油机厂
4D18E
安徽全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
0.41 0.65 0.41 0.65 0.41 0.65 0.41 0.65 0.41 0.65 0.41
0.91 1.15 0.91 1.15 0.91 1.15 0.91 1.15 0.91 1.15 0.91
— 239 —
序号 9-12
车型型号 KMC5033S3XXY
成都成发汽车发 动机有限公司
1.68
2.18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JX1031TSA3
轻型载货汽车
JX493ZLQ3B
江铃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0.78
1.28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KMC1033D3 KMC1033D3 KMC1033S3 KMC1033S3 KMC5033D3CS KMC5033D3CS KMC5033D3XXY KMC5033D3XXY KMC5033S3CS KMC5033S3CS KMC5033S3XXY
0.79
1.29
3L16CR
山东华源莱动内 燃机有限公司
0.79
1.29
3L16CR
山东华源莱动内 燃机有限公司
0.78
1.28
3L16CR
山东华源莱动内 燃机有限公司
0.78
1.28
4D18F
安徽全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
0.69
1.19
4D18F
安徽全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
0.69
1.19
4L18E
山东华源莱动内 燃机有限公司
1.26 1.26 1.26 1.26 1.25 1.25
— 235 —
序号
3 3-1 4 4-1 4-2 4-3 5 5-1 6 6-1 6-2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762-2008 代替 GB14762-2002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III、IV 阶段)
(发布稿)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gasoline engines of heavy-duty vehicles(III, IV)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9 年 7 月 1 日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烟度法和工况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04.4一、任务来源及目的本编制说明所及的《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的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任务是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下达的。
标准将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检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下达标准编制的目的主要是根据我国汽车及相关工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污染控制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根据新车和发动机排放标准的重新修(制)订。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尽早结束对已经按新的排放标准生产制造出的车及发动机无相应排放标准的状况,建立《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的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使汽车污染防治工作有据可依。
本标准是对GB3874-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该修订是在GB3874-1999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生产汽车及在用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将代替GB 3847-1999和GB 18285—2000中的相关部分。
政府对压燃式发动机和汽车的颗粒物排放污染防治极为重视。
今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经贸委和科技部发布了《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特别强调控制的重点是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污染物。
本标准所针对的“排气可见污染物”就是指颗粒污染物。
用不透光度法所测得的主要是由压燃式发动机直接排出的各种可吸收和散射光源的排放成分。
这些排放成分中引起不透光度变化的主要是排气中“C”的吸收。
二、控制对象——排气可见污染物压燃式发动机(车)的主要排放污染物CO、HC、NO x和PM。
对于新车(机)型,其排放要求已由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和GB17691-2000《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进行了限制。
标准宣贯-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
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汽车主动安全标准-照明与光信号装置(14项)⏹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 4660-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GB 5920-1999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GB 15235-2007汽车倒车灯配光性能⏹GB 15766.1-2000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尺寸、光性能要求⏹GB 4785-2007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1554-1998汽车及挂车后雾灯配光性能⏹GB 17509-199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 18408-2001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GB 18099-2000 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GB 11564-199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 19151-200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 21259-2007 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GB 21260-2007 汽车用前照灯清洗器主动安全标准-制动、转向、轮胎(6项)⏹GB 16897-1997 汽车制动软管⏹GB 12676-1999汽车制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T 13594-2003汽车防抱制动系统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GB 17675-1999汽车转向系统基本要求⏹GB5763-199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GB 9477-2007载重汽车轮胎汽车被动安全标准-座椅、安全带(4项)⏹GB 15083-2006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3057-200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 14166-2003 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GB 14167-2006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汽车被动安全-车身(2项)⏹GB 9656-2003汽车用安全玻璃⏹GB/T 17578-199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汽车被动安全-防火(2项)⏹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 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汽车一般安全标准-视野⏹GB 15084-2006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汽车一般安全标准-指示与信号装置(4项)⏹GB 15082-1999汽车用车速表⏹GB 4094-1999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 15742-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5741-1995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汽车一般安全标准-车辆结构与防盗(7项)⏹GB 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8986-2003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5740-2006汽车防盗装置⏹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7-2004 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汽车环保与节能标准-污染物排放⏹GB 14762-2008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Ⅲ、IV、Ⅴ阶段)⏹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GB 14763-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GB 11340-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890-200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环保与节能标准-噪声⏹GB 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汽车环保与节能标准-电磁兼容⏹GB 14023-2006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8655-2002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7258主体结构整车基本要求✓整车标识、文字/图形标注✓尺寸及后悬✓核载与人员核定✓比功率✓稳定角✓外观、无渗漏要求✓车速表指示误差发动机✓运转平稳、启动、油压✓功率下降不小于75%✓起动操作、停机装置✓结构齐全转向系要求✓方向盘设置✓转向操作、操纵力✓自动回正、不足转向特性✓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转向助力装置及失效要求✓车辆通道圆✓车轮定位✓安全件的强度要求✓侧滑量制动系✓系统的结构及功能✓系统配置、构件及装置✓制动操纵基本要求✓制动性能要求行车制动应急制动驻车制动其他✓制动的检验台试路试照明、信号装置和其它电气设备✓照明、信号装置配置✓灯具与开关的规定✓数量/位置/光色/可见角/可观察性✓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要求✓灯具控制及电路连接✓前照灯控制、光强及照射位置✓其它电气设备和仪表✓喇叭性能✓发电机、电器及导线✓电源总开关及保险✓汽车行驶记录仪行驶系✓轮胎要求✓轮胎花纹、磨损、损坏✓轮胎配备、速度级别✓乘用车用轮胎及备胎✓轮胎负荷✓车轮✓动平衡✓双胎车轮✓车轮横向和径向跳动✓固定与连接✓轮胎半轴螺母✓悬架系统及特性、减振器✓车架及前、后桥✓底盘的各种拉杆和导杆⏹传动系✓离合器——接合、分离——踏板自由行程——踏板力/手握力✓变速器和分动器✓传动轴✓驱动桥✓车速受限车辆车身✓坚固、牢固,可翻转驾驶室锁止✓客车顶部静载✓内外部部件的尖锐凸起物✓内饰材料✓车门和车窗•启闭、密封、锁止•动力门开关•安全玻璃•前视野、侧视野•开设车门位置•电动门窗自停✓座椅安装、布置及强度要求✓卧铺布置✓乘客通道✓车外顶行李架✓货箱安装✓摩托车前后轮中心偏差✓号牌板(架)✓安全防护装置•汽车安全带✓乘用车座椅配备要求✓卧铺铺位安装要求✓安装位置和强度•后视镜和前下视镜✓数量✓视野✓调节及人员保护•前风窗玻璃刮水器•防止眩目的装置•除雾、除霜装置•安全出口✓侧窗✓安全门或安全窗•气体燃料专用装置•燃料系统✓燃料箱及燃料管路✓加油口及通气口•气体燃料专用装置•发动机的排气管口•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前后保险杠•机动车环保要求✓排气污染物排放✓车外噪声✓驾驶员耳旁噪声✓客车车内噪声车辆标志✓取消“在车身外表面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的要求✓产品标牌的固定、位置及型式应符合GB/T 18411的规定GB/T18411-2001规定:✧标牌的型式:包括规定区域和/或自由区✧标牌位于车辆前进方向的右侧(受限时可在其他位置)✧固定在不易拆除或更换的车辆结构件或部件上✧改装车标牌应固定在其制造或改装的部件上✧不易磨损、替换、遮蔽的部位✧可在车辆多处标示标牌✧标牌应牢固地、永久地固定,不损坏则不能拆卸✧车辆标志✧产品标牌可使用QC/T659规定的柔性标签(蚀刻,压力敏感型、特殊暴露条件)✧改装车不应拆改原底盘的产品标牌(包括原整车标牌)✧文字调整:厂牌-品牌、出厂年月-制造年月、标定功率-最大净功率或额定功率、载客人数-乘坐人数(乘员数)、总质量-最大设计总质量✧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名称✧不同类型车辆的标牌内容增加和调整VIN、净功率、牵引质量、电动车参数、整车整备质量(取代载质量) 车辆标志✓VIN的位置/固定按GB 16735-2004的规定✓VIN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取消发动机型号和编号的拓印要求✓在发动机外部可采用柔性标签标明发动机型号和编号发动机型号和编号必须打刻,如不易观察,可采用柔性标签说明:●“车身前部”指车身长度1/2以前的部位,并非正前方●“永久保持”指以焊接等非经破坏性操作不能卸除的方式固定在车辆上(目前允许铆接)●“厂标”指车辆制造厂家的代表标志(是否商标均可)●厂家仍可在车身外表面自行设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标志●“项目名称”:不一定必要,如制造年月、生产厂名、VIN、制造国可没有“项目名称”●标牌:货车/客车改装车分别按货车和客车的要求执行●柔性标牌应符合QC/T 659—2000附录A“标识和标签系统”中“A7.1.1~7.1.5”及“A7.2.6~7.2.9”的规定●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在车辆识别代号及发动机型号的两端打刻起止标记(不应混淆)●易见部位:移动车辆的部分活动件(或者开启发动机罩)后易于观察及拓印的部位(发动机主要部件或覆盖件),不需拆卸车辆部件●如果VIN能清晰拓印且能永久保持,不足0.3mm深度的也视为符合标准规定●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可分(一行型号、一行出厂编号和起止标记)两行打刻外廓尺寸及质量✓汽车按GB 1589的规定后悬✓调整后悬的计算基础(轴距)轴荷与质量参数✓汽车按GB 1589的规定✓对质量均匀分布提出要求说明:⏹所有机动车的后悬均不应大于3.5米⏹铰接客车轴距:第一轴至第二轴的距离⏹其它机动车轴距:第一轴至最后轴⏹专用作业车,其后伸不计入后悬,但应计入车辆长度(后伸指安装在车辆上的、作业时可伸展移动的专用装置凸出车辆后部刚性部件的尺寸)⏹类似,前伸不计入前悬,但计入车辆长度⏹乘座人数核定⏹客车:⏹座位人数核定(坐垫400×400mm/1人)⏹站立人数核定(0.125m2或者0.15m2/1人)⏹卧铺人数核定(按照铺位,座位不核定人数)⏹按照乘员质量核定(按GB/T12428的规定)⏹长途、旅游、≤6m 的客车不核定站立人数说明⏹长途、旅游、≤6m客车车速高、车高低,因此不核定站立人数⏹以质量、空间、面积等各方面核定的最小值为准⏹GB/T 12428-2005:客车类别A级、Ⅰ级Ⅱ级B级、Ⅲ级人员质量Q(kg)65 65 65手提物MW1(kg)—— 3 3行李MW2(kg)—— 10 10注:驾驶员、乘务员等乘务组人员质量均按照75kg核算。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编制说明《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编制组二〇一二年五月目录1. 修改标准的目的 (1)2. 相关背景介绍 (1)2.1 原标准情况 (1)2.2 重型汽油车行业状况 (1)3.修改内容及其依据 (2)3.1关于OBD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确定 (2)3.2 关于耐久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确定 (2)附1国内重型汽油车(机)行业概况 (4)附2国外重型汽油车(机)排放标准中的OBD和耐久性要求简介 (6)1. 修改标准的目的补充完善《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标准中第四阶段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排气污染物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
2. 相关背景介绍2.1 原标准情况2008年4月,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
该标准规定了重型汽油车及其发动机第三、四阶段排放限值和相应的测量方法,第四阶段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限值比第三阶段收紧了30%左右。
第三、四阶段排放限值的提出,明确了重型汽油车各阶段污染物减排的目标,引导汽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为提升排放控制水平早做准备。
同时,为了确保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持续达标,该标准还规定了第三阶段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排气污染物控制系统耐久性(简称:耐久性)等内容;由于当时国内外可参考的技术内容有限,对于第四阶段的OBD、耐久性没有提出规定(见GB14762-2008标准前言第二段和标准第7.4.3条),计划在第四阶段标准实施前进行确认或另行规定。
重型汽油车国家第三阶段标准已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四阶段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型式核准。
DB11_965-2013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ICS 13.040.50Z64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965—2013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of Emissions from Heavy Duty Vehicle(PEMS Method)2013-02-20发布2013-07-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排放限值及要求 (2)5 排放测量 (3)6 判定方法 (3)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整车排放测试报告要求 (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重型汽车车载排放测量方法(道路) (6)附录 C (规范性附录)重型汽车车载排放测量方法(底盘测功机) (12)前言本标准正文4、5和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0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孟良、徐月云、孙龙、葛蕴珊、闫岩、张春龙。
引言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照EPA CFR 40 part 86中86.1370——1372和 CFR part 1065 subpartJ部分、(EU) No 582/2011 (修订草案)以及HJ439-2008《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的部分技术内容,并根据北京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修改。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整车排放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测量方法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弥补了部分道路行驶工况点在台架试验中不能充分体现的缺陷。
为有效监控车辆在使用中的实际排放状况,制订本标准,作为在北京市实施GB17691-2005标准的补充。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0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0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2.01•【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0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
经审核,现对符合《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Ⅲ阶段排放限值的第73批;《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第Ⅳ阶段排放限值的第49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73批)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49批)3.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4.公告变更二○一二年二月一日附件一: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附件二: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编制组二〇一二年七月目录1 背景 (1)2 国 IV 城市重型车 NOX 排放问题 ......................................................................................... 2 2.1 城市重型车 NO X 排放过高 ................................................................................................. 2 2.2 城市重型车SCR 系统低温性能变差 . ................................................................................. 3 2.3 城市车辆实际运行特点 (4)2.4 现行标准试验循环工况的局限性 (5)3 国外情况研究 ...................................................................................................................... 7 3.1 欧盟 . .....................................................................................................................................7 3.2 美国 . (1)1 3.3 日本 . (1)3 3.4 英国 . (1)43.5 小结 . (1)44 本标准制定思路 ................................................................................................................ 16 4.1 整体思路 . (16)4.2 测试循环的选定 . (16)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 18 5.1 标准适用范围 . ................................................................................................................... 18 5.2 标准结构框架 . ................................................................................................................... 19 5.3 试验规程和试验循环的确定及依据 .. (19)5.4 排放限值及确定的依据 (20)6 排放限值的试验验证 . ........................................................................................................ 21 7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可行性分析 . .............................................................................. 22 7.1 环境效益 . ........................................................................................................................... 22 7.2 技术可行性 . ....................................................................................................................... 22 7.3 测试条件可行性 . ............................................................................................................... 23 参考文献 . (24)《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编制说明1背景北京、上海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以来, 发现了城市公交车装用的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 (SCR 在一些低速低温工况下不起作用、车用尿素溶液结晶等问题, 导致车辆氮氧化物实际排放超标的情况。
67号文_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型车排放控制有关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型车排放控制有关规定的通知京环发〔2014〕67号各有关单位:为确保在京销售及使用车辆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以下简称《台架工况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DB11/965-2013)(以下简称《车载法》)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以下简称《OBD技术要求》)(HJ 437-2008)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OBD系统功能要求拟在京销售的重型柴油车和燃气车,其OBD系统需满足《OBD技术要求》的规定,禁止采用车辆熄火停机解除报警和限扭的策略。
(一)氮氧化物(NOx)排放超标导致车辆报警和限扭的解除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引发排放超标的故障得到修复;2.车辆OBD系统通过运行3个或以上连续的NOx检测循环,车辆排放不超过其申报的自检限值。
(二)如因车辆尿素溶液缺失引发的车辆直接限扭,加注尿素溶液后,可立即解除车辆限扭功能。
(三)整车上OBD诊断接口必须布置在驾驶室内易于接近的位置,方便插拔,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二、环保目录申报要求(一)申报车型需按照《车载法》标准进行3辆整车车载法排放试验和1辆OBD功能确认试验。
特种车辆及小批量车型,只需要进行1辆整车车载法排放试验和1辆OBD功能确认试验。
试验车型与视同车型合计年销售量不超过50辆,可作为小批量处理。
如年度销售量超过50辆,在下一年度3月31日前补充2辆整车车载法排放试验。
(二)整车进行车载法排放试验时,如满足以下条件可认定为视同车型:1.发动机为同一系族;2.适用测试工况相同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底盘;3.采用的后处理方式、产品型号与原车型一致;4.发动机排气口至后处理产品的进气口距离增加不能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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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编制组二〇一二年五月目录1. 修改标准的目的 (1)2. 相关背景介绍 (1)2.1 原标准情况 (1)2.2 重型汽油车行业状况 (1)3.修改内容及其依据 (2)3.1关于OBD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确定 (2)3.2 关于耐久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确定 (2)附1国内重型汽油车(机)行业概况 (4)附2国外重型汽油车(机)排放标准中的OBD和耐久性要求简介 (6)1. 修改标准的目的补充完善《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标准中第四阶段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排气污染物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
2. 相关背景介绍2.1 原标准情况2008年4月,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
该标准规定了重型汽油车及其发动机第三、四阶段排放限值和相应的测量方法,第四阶段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限值比第三阶段收紧了30%左右。
第三、四阶段排放限值的提出,明确了重型汽油车各阶段污染物减排的目标,引导汽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为提升排放控制水平早做准备。
同时,为了确保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持续达标,该标准还规定了第三阶段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排气污染物控制系统耐久性(简称:耐久性)等内容;由于当时国内外可参考的技术内容有限,对于第四阶段的OBD、耐久性没有提出规定(见GB14762-2008标准前言第二段和标准第7.4.3条),计划在第四阶段标准实施前进行确认或另行规定。
重型汽油车国家第三阶段标准已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四阶段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型式核准。
因此,亟需对第四阶段的OBD和耐久性要求进行确定。
2.2 重型汽油车行业状况由于重型汽油车燃油消耗量和CO2排放较高,在全世界范围内均已逐渐被柴油车所替代。
欧盟多年来几乎没有重型汽油车生产销售;因而也就未制定重型汽油车相关排放法规;美国和日本的重型汽油车产量也已非常少,所占汽车总产量的份额很小,虽然仍保留了重型汽油车排放法规,但近年来已几乎没有新认证的车型。
国内近年来重型汽油车的产销量一直较小,近三年来,国内重型汽油车的年产量均未超过3万辆,所占汽车总产量的份额约为0.17%(见附1)。
预计重型汽油车在我国还将存在较长时间,但由于燃油经济性方面的影响,此类车的产销量可能会保持在现有水平。
3.修改内容及其依据根据重型汽油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需要,参考美国和日本重型汽油车法规的实践经验(见附2),提出第四阶段重型汽油车(机)的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排气污染物耐久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3.1关于OBD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确定第四阶段OBD仍沿用第三阶段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主要依据如下:我国重型汽油车和发动机第三、四阶段排放标准(GB14762-2008)的技术内容,包括OBD的技术要求在内,主要参考了“日本2005年重型汽车排放法规”而制定。
因此,在研究制定第四阶段OBD技术要求过程中,也主要是以日本法规为依据。
日本在2009年推出了2005年法规的修订版,即“2009年日本后新长期法规”,该法规在排放限值方面比2005年法规有所加严,但在OBD方面,仍保持与2005年法规要求相同。
另外,美国的重型汽油车是从2010年开始有OBD要求,欧盟一直没有重型汽油车排放法规,但有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排放法规,并从欧IV阶段(2008年)开始有OBD 要求。
我国第三阶段重型汽油车的OBD技术要求,与美国和欧盟当前的OBD技术水平大致相当。
并且,根据我国第三阶段标准的实施,证明目前规定的OBD试验方法是可行的,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国第四阶段仍沿用第三阶段的OBD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科学可行的。
3.2 关于耐久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确定3.2.1关于第四阶段耐久性要求重型汽油车第四阶段排气污染物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比第三阶段进一步加严,具体是:有效寿命为180,000 km或10年,以先到为准。
允许最短试验里程为60,000 km。
表1. 国三、四阶段重型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耐久性技术要求的主要依据是参考美国和日本等国外相关法规。
与我国第四阶段排放控制水平相当的美国和日本的重型汽油车耐久性要求如表2所示。
表2.美国、日本重型汽油车排气污染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由表2可知,美国和日本重型汽油车的耐久性里程要求分别为17.6万公里和18万公里,两者要求基本相当,是目前国际上对重型汽油车的耐久性里程要求最高的国家。
3.2.2 耐久性试验方法国四阶段耐久性试验方法仍按GB20890-2007规定进行,理由如下:GB20890-2007规定的耐久性试验方法,与美国、欧盟规定的重型汽车耐久性试验方法基本一致;此外,GB20890-2007中还推荐了我国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试验循环。
据了解,GB20890-2007推荐的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试验循环,仍被许多企业和检测机构用于重型压燃式发动机和气体发动机国四阶段耐久性试验。
因此,重型汽油车(机)耐久性试验方法仍按GB20890-2007规定。
附1国内重型汽油车(机)行业概况(1)重型汽油机生产厂:据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VECC)统计,国内共有10家重型汽油发动机生产厂、共生产12个重型汽油机机型(表1-1)。
表1-1.重型汽油发动机生产厂及机型(2)重型汽油车生产厂:据VECC统计,全国重型汽油车生产厂共46家。
按生产车型种类分,只生产1种车型的40家,能生产2种车型的5家,能生产3种车型的1家;其中专用车生产厂30家、客车生产厂15家、卡车生产厂5家、牵引车生产厂1家。
(3)重型汽油车车型:据VECC统计,全国重型汽油车180个车型;其中专用车120个车型,客车28个车型,货车31个车型,牵引车1个车型。
重型汽油专用车主要是环卫、清洁、园林、消防、卫星转播、电视转播等;重型汽油客车主要是中型高级旅行客车,如丰田柯斯达、日产碧莲等;重型汽油载货车大多为轻中型卡车和皮卡车。
客车和载货车生产厂向专用车制造厂提供改装底盘。
(4)重型汽油车产量: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09~2011年国内生产的汽车总质量(GVM)大于6t的重型汽油车总产量如表1-2。
表1-2. 国内重型汽油车年产量(辆)(GVM>6t)对于GVM 在3.5t-6t段的重型汽油车,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未单独列出统计数据,而是包含在GVM 1.8t-6t车型段内,所以仅从车型统计数据中难以分离出来。
为此,对该车型段相关重型汽油机生产厂进行了专门调查,统计出该车型段的重型汽油机年产量。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近3年来国内GVM 在3.5t-6t段的重型汽油车年产量均在2万辆之内。
综合以上GVM 为3.5t-6t以及GVM大于6t两段数据,近3年来国内重型汽油车(GVM >3.5t)年产量估计在3万辆左右。
据调查,还有部分重型汽油车产品销售到新疆等天然气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后,被改装为天然气车。
因此,实际运营的重型汽油车还会更少一些。
我国汽车总产量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高达1826.47和1841.89万辆,如以重型汽油车(GVM>3.5t)产量3万辆计,重型汽油车年产量所占全国汽车总产量的比例未超过0.17%。
综上所述,国内重型汽油车行业生产厂多达46家,车型多达180个,车型分散在客车、载货车、环卫、清洁、园林、消防、卫星转播和电视转播等;但重型汽油车年产销量少,仅为3万辆左右,每个车型平均不足200辆;重型汽油车所占全国汽车年总产销量的份额较小仅为0.17%左右。
在重型汽油车型中,环卫、清洁、园林、消防、卫星转播和电视转播等专用作业车占有较大比例。
附2国外重型汽油车(机)排放标准中的OBD和耐久性要求简介1.美国1.1美国车载诊断(OBD)系统要求1.1.1美国加州(CARB)OBD 要求(1)轻型和中型汽车美国加州大气资源局(CARB)对轻型汽车[汽车总重量(GVWR)≤8500磅(3850kg)]以及中型汽车[8500磅<GVWR≤14000磅(6350kg)]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要求分为两步:(a)第一步:OBD I 系统—美国首个OBD法规,加州CARB 1985年立法,1988年开始实施,1991年起在加州销售的轻型汽车和中型汽车的新车要求配置OBD I以监测排放控制部件。
OBDI系统可监测发动机控制系统、供油系统、废气再循环系统和氧传感器等。
但OBD I 存在较大局限性和缺点,如:1)未对发动机失火、催化转化器和燃油蒸发系统进行监测;2) 仅当失效己经发生才点亮故障指示灯,无法监测与排放有关部件的损坏过程;3)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导致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车型之间的通信协议、诊断接口标准、故障代码定义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某些系统还须使用专用解码器,给维修带来不便。
(b)第二步:OBD II 系统——加州(CARB)于1989立法,针对1994-96及以后生产的车型。
在美国加州销售的新汽油车、代用燃料乘用车,自1996年开始实施;在加州销售的新柴油乘用车和载货车,自1997年开始实施。
OBD II是较OBD I更为严格的车载诊断系统,主要变化包括:1)扩大了诊断零部件范围;2)增加了催化器失效、失火和燃油蒸汽泄漏等诊断要求;3)以对排放的影响为主,导入失效的具体排放条件;规定了OBD II排放极限值且随LEV,ULEV,SULEV等排放标准变化;4)建立了标准化的诊断连接器、电子协议、诊断码和技术等。
加州(CARB )OBD II是一个不断变动更新的法规,随着技术的发展而提高,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越来越严谨。
(2)重型汽车[GVWR >14000磅(6350kg)美国加州车用重型发动机车载诊断系统(OBD)分两步导入,OBD系统允许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即使OBD系统存在某些缺陷也允许认证。
(a)第一步:EMD(发动机制造商诊断系统)—从2007年型开始,要求配备发动机制造商诊断系统(Engine Manufacturer Diagnostic system)。
EMD只是基础的重型发动机诊断系统。
(b)第二步:HD OBD(重型车载诊断系统)— 2010年重型车用发动机导入实施。
就技术水平而言,HD OBD是与OBD II大致相似的诊断系统。
至2013年,在加州销售的所有重型汽车发动机要求配备HD OBD系统,而EMD系统将全部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