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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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建设工程是指用来投资、施工、运营、管理、维护和监督建设项目的活动总称。

在建设工程领域,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 建筑工程法规1.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

其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明确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要求。

1.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这些法规明确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土木工程法规2.1 土木工程设计规范土木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土木工程设计规定,包括桥梁设计规范、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等。

这些规范规定了土木工程设计应当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了土木工程设计的质量。

2.2 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和《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等。

这些规定规定了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管理制度和工艺流程,保证土木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 建设工程相关知识教材除了建设工程法规外,建设工程相关知识也是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相关知识教材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

这些教材详细介绍了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知识,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建设工程的要求和标准。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至关重要。

考生应当认真学习掌握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确保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建筑工程从业者才能真正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重点内容解析1.注册管理(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2.执业管理(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主要有: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受聘并执业;未变更注册单位,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个企业。

法律体系(一)重点内容解析1.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授权法等法律(2)民法商法民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制度,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行为标准。

●主要内容1、理论基础(部分)---- 主要包括民法知识,是其他建设工程法律的理论基础。

2、建设行为规范(部分)--- 是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行为的直接规定,是工程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3、相关法律(部分)--- 批法律、法规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条款,这些条款是工程在特定领域内的行为准则。

●具体内容1、建造师管理制度2、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3、民法4、建筑法5、招标投标法6、安全生产法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1、标准化法12、环境保护法13、节约能源法14、消防法15、档案法16、土地管理法17、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8、劳动法19、保险法20、税法、21、公司法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建造师----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申请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受聘于建设单位,通过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单位提出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一、初始注册的条件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还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三、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应在有效期届满30前,办理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延续注册应提交材料: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2、原注册证书3、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四、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交如下材料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3、申请人与新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4、工作调动证明五、增项注册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第三节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 题左右)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1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1.2 代理的种类 1.2.1 委托代理 (1)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的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 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有数人的,应共同行使代理权,另有约定的除外。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 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2.1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一般代理行为无法定的资格要求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 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 形式。 2.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终止。 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3.1 转代理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3.1.1 被代理人同意的转委托 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各对各的指示负责) 3.1.2 被代理人不同意的转委托 (1)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2)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 3.2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指行为人不具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进行法律行为。

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在进行二级建造师考试前,掌握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更可以在实际工作中避免违法行为,保护自身权益。

下面将介绍一些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方和施工方之间进行约定的主要依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内容,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避免产生纠纷。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要求,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有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要求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关乎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因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各方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和工程安全。

5. 建设工程环保法律规范
建设工程过程中的环保问题也是重要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减少环境污染,遵守相关环保法律规范,保护生态环境。

以上是关于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的简要介绍,建议考生在备考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合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遵守法规,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工作顺利!。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法规知识在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考生需要对相关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如何进行验收等。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

二、相关知识除了建设工程法规外,考生还需要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知识:1. 土建工程概论土建工程概论是建筑工程专业中的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土建工程的基本知识,包括建筑构造、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2. 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中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的测量,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曲线测量等内容。

3. 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钢材、木材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特性、用途以及施工要求,以便在建设工程中正确选择和使用材料。

以上是关于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简要介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从而顺利通过考试。

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点总结

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点总结

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点总结建设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对于参与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来说,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常见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点进行总结。

建设工程中的主体在建设工程中,主要的参与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拉起符合条件的技术条件、安全条件和管理条件,保证施工质量。

监理单位应当公正监督工程建设过程。

建设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中,合同是各方之间权利义务的约束文件。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之间应当签订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约定工程质量、工期、价格等。

同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把控。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各自的工作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工程的安全与环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和环保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除了监理单位的监督外,相关政府部门也会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总结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规定,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每位建筑从业者应尽的责任。

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建设工程才能够稳步发展,为社会和人民造福。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笔记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笔记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笔记一、工程建设合同的概念与分类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1. 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合同之一,它确定了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任务的义务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3.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监理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发包人对监理工作的支持义务。

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完成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确定了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的义务和发包人支付货款的义务。

二、工程建设合同的特点1. 合同主体的专业性:工程建设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

2. 合同内容的复杂性: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土建、安装、装饰、勘察、设计、监理等,且合同条款较多,内容复杂。

3. 合同金额较大:工程建设合同的金额通常较大,因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高,涉及大量的资金往来。

4.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较长,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可能跨越数年甚至更长时间。

5. 合同风险较高:工程建设合同的风险较高,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工程延期、价款纠纷等,因此,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法规 读书笔记甄选范文

建设法规 读书笔记甄选范文

建设法规读书笔记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学习读书笔记内容:1.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内容概述2.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启示3.工程建设法规对工程职业的影响4.对本课程教学的思考或建议1.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法规概述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护建设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而制定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建设监理,以及建设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凡从事上述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设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平等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

建设市场要素:交易市场;参与主体及资格;交易方式及标的;交易履行;监管主体与监管等。

通用部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设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施工许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2.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启示在现代社会里,法律在建设市场中起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设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市场准入的门槛,也是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但一直以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设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一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工程建设领域,拥有近200 万工程师和建筑师,他们是工程建设的主力军,依法明确其社会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执业质量和维护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但我国没有制定与之相关的《建筑师法》、《工程师法》和《承包商法》,广大工程技术及管理专业人士无法可依,与此有关的《条例》、《规定》和《办法》也缺乏法律依据。

一建、二建学习进度表

一建、二建学习进度表

3月31日 3月31日 3月31日 3月31日
4月30日 4月30日 4月30日 4月30日 6月30日 6月30日 6月30日 7月31日 7月31日 7月31日
8月31日 8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 1.1 建设工程经济 1.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 1.4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笔记 1.5 二建(5.28,29) 二 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 2.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2 2.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笔记 2.4 网上练习(重点) 三 章节练习 3.1 模拟试题 3.2 历年真题 3.3 视屏学习 四 建设工程经济 4.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2 4.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4 考前冲刺 五 录音背诵 5.1 视屏强化 5.2 押题练习 5.3 心态调整 六 备注:以上未报证件、手续的办理时间
一建、二建学习进度横道图 序号 学习内容 月 日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时间节点 学习情况 备注
5 10 15 20 25 30 5 10 15 20 25 29 5 10 15 20 25 31 5 10 15 20 25 30 5 10 15 20 25 30 5 10 15 20 25 30 5 10 15 20 25 30 5 10 15 20 25 30 5 10 15 20 25

《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标准

《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标准

《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标准一、课程说明践课)2.课程性质(单一选项):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3.课程类别(单一选项):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4.合作者:须是行业企业人员,如果没有,则填无二、课程定位本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核心课程,在职业岗位应用广泛。

通过本课程构建的综合化教学内容,以职业实践为主线,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既形成良好的建筑法律意识,也为将来在工作岗位与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坚定的基础。

三、设计思路以学习建设工程的从业资格制度、发承包法规、招投标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质量管理法规、合同管理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法律知识为主,了解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形式和颁布情况,熟悉建设工程常用法规的主要组成内容,掌握建设工程从业制度、发承包、招标投标、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合同的基本知识,并能将相关法规应用于工程实际中。

本课程具体内容以案例的形式表现,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进行知识点的选择,教学内容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训练与培养。

四、课程培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国家现行的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责任、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同时,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加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1、专业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家现行的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责任、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使学生掌握建筑法规的基础知识。

2、方法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运用所学的建设法规指导实际工作;培养学生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

3、社会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遵守建设法规、运用建设法规的能力。

五、课程内容、要求及教学设计以学习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知识、发承包法规、招投标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质量管理法规、合同管理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法律知识为主,了解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形式和颁布情况,熟悉建设工程常用法规的主要组成内容,掌握建设工程从业制度、发承包、招标投标、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合同的基本知识,并能将相关法规应用于工程实际中。

一级建造师学习计划安排表

一级建造师学习计划安排表
3.学习完一章,相应练习题做一章,并做好笔记,有空余时间看视频课件。
(三)考试相关事宜考试时Biblioteka 及科目名称考试时间(小时)
题型
分值
满分
9月15日
上午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
2
单选60题,多选20题
60*1+20*2=100
100(60分及格)
下午2:00-5:00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84,共计84页
10天
2.工程财务
83~151,共计68页
10天
3.建设工程估价
152~303,共计151页
15天
做模拟题,刷题巩固
5天
实务
四、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共计406页
55天时间
1.机电工程技术
1~236,共计236页
20天
2.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237~436,共计200页
20天
3.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共计382页
31天时间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50,共计50页
4天
2.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51~82,共计32页
2天
3.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83~118,共计36页
2天
4.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19~189,共计71页
4天
5.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90~219,共计30页
一级建造师学习计划规划
序号
内 容
课程页数
计划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一)、复习计划(每日上午学习1小时,下午1小时,晚上2小时,平均每日应不低于4小时),如果白天上班,晚上也要凑出2小时,保持持续的学习,切忌中断间隔时间太长,如果某一天有事没安排学习,后两天也要尽量补回来,保证每天最少也有2小时

(2024年)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

(2024年)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
17
04
案024/3/26
18
案例背景信息提取方法
2024/3/26
01
阅读案例全文,了解基本情况和背景信息
02
识别关键信息,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03
对关键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形成清晰的信息框架
19
问题定位与关键信息筛选
2024/3/26
01
仔细阅读问题,明确问题的要求和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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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
02
03
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量和施工条件,制定科 学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项工 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通过动态监控施工进度,及时发 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计划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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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与协调
现场布置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确保材料、设备、人员 等资源的有效利用。
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现场的 安全生产。
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
2024/3/26
1
目录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案例分析题解技巧 • 模拟试卷与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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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Chap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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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法规体系与核心内容
建筑法规体系概述
包括建筑法规的体系结构、法律效力等级和适 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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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试卷结构及难度设置
试卷结构
模拟试卷按照实际考试的形式和结构 进行设计,包括单选、多选、案例分
析等多种题型。
难度设置
知识点覆盖
根据历年真题的难度和考试要求,合 理设置模拟试卷的难度,确保试卷的

一级建造师考试攻略4科

一级建造师考试攻略4科

一级建造师考试攻略4科
一级建造师考试攻略4科介绍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这一科目相对来说比较直观,但知识点很多,考生需要掌握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注重理解而非死记硬背,把功夫用在平时,通过做题、阅读教材等方式来加深理解。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法规科目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为它涉及的是各种社会规则的书面表达。

学习重点是要把与社会规则不同的地方标记出来(这些地方有时候会经常考),而容易理解的地方可以适当忽略。

做题时要注意细心,认真审题,避免掉坑。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管理科目是相对抽象的,需要的时间比法规更多,而且管理的内容经常在实务上面考,所以管理的知识必须掌握扎实。

如果管理没学好的话,实务就有可能泡汤。

因此,多做笔记(在教材上面做最好),理解比较抽象的知识点是很有必要的。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实务科目是四门科目中的重点和难点,涉及的知识点较多且综合性强。

考生在备考时要结合实务工作的实际经验,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熟悉掌握考试科目的核心内容。

同时,要关注最新的工程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动态,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总体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需要考生在备考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全面掌握大纲要求的知识点,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同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积极的态度,坚持持续的学习和努力,相信一定能够顺利通过一
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心得(合集11篇)

一级建造师考试心得(合集11篇)

一级建造师考试心得(合集11篇)一级建造师考试心得(合集11篇)一级建造师考试心得1一、针对自身特色安排学习计划相信考生朋友们都制定过学习计划,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分享他人的考试复习计划和经验,但有些对于别人适用的经验未必适合自己,所以我们一定针对自己的自身掌握程度制定合适自己的复习计划。

众所周知,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共分为四门: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筑工程工程管理与实务》。

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结构不同,学习方式等也存在差异,因此就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学习方式。

在制定计划时,可根据自己对这四门科目的掌握程度,合理分配花在这几门功课上的时间,不一定要平均分配。

二、结合考试大纲侧重基础知识建议大家要买指定的考试用书。

因为考试用书是严格按照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是考生学习、备考的依据。

考试用书按照大纲,依章、节、目、条的.顺序编写,在每一目的名称前面,标以“掌握“、“熟悉“或“了解“,表明其重要程度。

“掌握“的内容约占总内容的70%,“熟悉“的内容约占总内容的20%,“了解“的内容约占总内容的10%。

当然,考试命题多少的顺序依次是掌握、熟悉、了解。

因此,学习的时间和精力也应当基本按这个比重分配。

三、结合实际减少记忆的知识点首先,考生一般都是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的。

那么一建的试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平时工作中经常接触的问题,且在工作中处理这类问题的方法与教材中的知识点―致。

即这部分知识已被自己了解和掌握。

2、平时工作中经常接触的问题,且在工作中处理这类问题的方法与教材中的知识点不一致。

即这部分知识未被自己所掌握。

自己对这部分知识的了解似是而非,在考试时容易出错。

3、平时工作中没有接触过的问题,自己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

针对上述三类情况中,第一类是不需要记忆的,第二类在复习时要严格按教材进行强记,第三类是要记忆的。

这也就提醒我们在复习时,哪些应做为重点复习对象。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建设工程法规是每一个建设工程师和技术人员都需要掌握和遵守的法律规定,它不仅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法律保障,而且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法规。

在进行建设工程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法规,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保护环境,同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良后果。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获得了一些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建设工程法规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规定对于建筑工程的重要性,更让我明确了在建筑工程中的法律责任。

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很多以前没有意识到的法律问题,如建筑合同、工程报验、施工许可证等等。

我们必须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关注建设工程法规的最新变化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在施工现场中,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好施工方案的制定、合理选材、设计方案的评估以及施工监管等。

同时,建立规范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其次,在学习和实践中,我发现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机械地套用规定,必须结合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是在建筑工程自身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技术、文化等多种因素而设计的,不能仅仅从法规出发,忽略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寻找中间平衡点,在法规的基础上,优化方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同时,协调各方利益,以规范的建设工程标准和规范为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

再次,建设工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需要具备思辨和分析的能力。

建设工程法规实际上是一种具有一定思辨性的学习和研究过程。

建设工程法规包含了大量的法律、政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必要时还需要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推理,在实际工程中进行分析和判断。

同时,在建设工程的实际操作中,必须善于使用一些量化工具,如风险评估、成本预算等,以便更加准确地衡量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加准确地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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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重点内容解析1.注册管理(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

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2.执业管理(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页脚内容1(3)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主要有: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受聘并执业;未变更注册单位,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个企业。

法律体系(一)重点内容解析1.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授权法等法律(2)民法商法民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商法: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3)经济法页脚内容2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当竞争法、税法等。

(4)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5)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7)刑法(8)诉讼法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

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

2.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页脚内容3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制定,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

地方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如《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

国际条约。

3.法的效力层级(1)基本规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

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2)特殊规则法律之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

同一机关的新旧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页脚内容4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追认、拒绝、催告、撤销)2、委托代理的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3、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页脚内容5代理人为处理代理事务,为被代理人选任其他人进行代理被称为复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就产生了合同之债;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5、侵权责任后果: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6、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职务作品:未主要利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主要利用单位条件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7、著作权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 年。

页脚内容68、专利权限的期限:发明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意和商标相区别,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9、查引起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概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0、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

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连带保证:既可以,也可以,不能拒绝,但可以追偿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个月。

保证期间内合同变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证种类:施工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等。

民法页脚内容7(一)重点内容解析1.民事法律体系及民事法律行为(1)掌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 周岁以上或16 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的公民,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 岁以上(含10 岁)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知识点与后面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紧密相连。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注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页脚内容82.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概念: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种类:委托代理:基于授权而产生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2)代理行为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页脚内容9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无权代理:形式: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后果:被代理人的追认权、被代理人的拒绝权、相对人的催告权、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被代理人追认,则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后果。

表见代理:页脚内容10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知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的视为同意责任承担:授权不明确的: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无权代理: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串通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事项违法:知道违法未反对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转托他人代理:征得被代理人同意,否则代理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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