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论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以西安市为视角

论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以西安市为视角

还 林 还 草 工 程 和生 态 公 益 林 保 护 等 ) :政 府 直 接 向提 供 生 态
系统 服 务 的 农 村 土地 所 有 者 及 其 它 提 供 者进 行 补 偿 , 也 是 这
最 普 通 的 生 态 补偿 方 式 。这 一 类 补 偿 还包 括 地 役 权 保 护 , 即
生 态 建 设 突 显 公 益 主 导 , 是 公 共 利 益 如 何 定 性 , 不 但 还 能 完 全 确 定 , 益 既 可 以表 述 为 一 种价 值形 态 , 可 以描 述 公 又 为 一种 事 实 状 态 ,这一 不确 定 性 造 成 了众 多矛 盾 和 冲 突 : 从
性时 , 求 负外 部 性 的 内 部 化 。从 而 要 求 行 为者 承 担 相 应 的 要 对行 为 的 负外 部 性 的 补救 。
2法 益 理 论 。 利 益 关 系 是 法 的 基 础 和调 整 对 象 , 益 . 法
宁夏 、 内蒙 古 等 省 区也 进 行 了 试 点 , 用 生 态 补 偿 制 度 作 为 采 解 决 环 境 问题 的 措施 之 一 。 生 态补 偿 的方 式 有 。
生 态 补偿 除 了对 政 府 行 为 提 出要 求 外 , 业 或 者个 人 行 企 为 对生 态 利 益 的减 损 , 需 要 填 补 。一 部 分 人 从 对 资 源 的 利 也
用 和生 态 的破 坏 中 获取 了利 益 , 而另 一 部 分 人 则 因 为这 一 部
府 财 政 资金 为 主 、 顾 市场 化 的 生 态补 偿 模 式。 兼
关键词 : 生态 补偿 ; 实践 ; 度 ; 制 西安 市
中 图分 类号 : 1 4 F 2
文献 标 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o 2 7 0 (0 9 0 一 o 2 O 1o— 4 820 7 o7 一 3 J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随着人类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害。

这种破坏不仅给人类带来了环境安全问题,而且对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和修复环境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运而生。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原则,保证受损害方能够合理获得赔偿,并避免造成资源的过度损耗和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2. 预防为主原则:生态环境的损害与修复常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应当在生态环境受损之前,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环境损害的发生。

3. 谁污染谁赔偿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调责任依法追究,即谁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就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自然资源损害:包括水土流失、林地破坏、湖泊荒漠化等自然资源破坏行为的赔偿。

2. 生态环境破坏: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破坏所造成的赔偿。

3. 生物多样性损害: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域内的物种损害等造成的赔偿。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根据环境损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量化计算。

2. 间接经济损失计算:考虑到环境损害所带来的间接损失,比如生产减少、就业机会减少等,进行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

3. 修复和恢复成本计算:如果发生了生态环境损害,就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进行环境修复和恢复。

这些成本也需要计算在内。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实施机制为了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变化,为损害赔偿计算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2. 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国家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得以合理实施。

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补偿和修复的制度安排。

它的目的是通过价值转移和经济激励,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以市场化、法治化和公众参与为基础的制度安排,旨在解决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可逆转损害和外部性问题。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与背景生态补偿是一种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概念,它强调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和对生态环境进行价值认同。

生态补偿的背景主要来自于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深刻认识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呼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过度开采,环境逐渐受到破坏,生态系统功能丧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二、生态补偿的原则与目标1. 依法治理:生态补偿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依法管理和执行,确保补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众参与: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权益,加强公众参与,提升透明度和公正性。

3. 责任明确: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使补偿行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

4. 动态调整:生态补偿机制应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使补偿标准和补偿对象具有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生态补偿的实践与案例1. 水资源生态补偿: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由于过度开采和污染等原因,许多地区的水资源受到严重威胁。

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生态补偿的措施,通过对超量取水企业进行费用补偿,促使其减少取水量并进行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 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但由于人类开发和破坏,许多物种面临灭绝的危险。

一些国家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政策,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进行经济惩罚和补偿,以促进物种的保护和修复。

3. 生态修复与重建:一些地区因为过度开发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生态系统功能丧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政府可以与企业或组织合作,对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重建,使其重新恢复功能,提供生态服务。

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的典型模式与机制构建

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的典型模式与机制构建

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的典型模式与机制构建作者:彭文英滕怀凯来源:《改革》2021年第07期摘要:建立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我国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小、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以及优良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建议按照无形生态产品、有形生态产品、权益性生态产品来梳理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类型,科学确定生态产品及价值核算,公平公正配置权益生态产品市场配额,因地制宜拟定生态产业化项目,合理确定生态产品供给者,构建基于“产品—价值—交易”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各类市场力量,着力培育和发展生态产品市场,在生态保护补偿的组织协商、标准技术、法律法规制度、市场监管、舆论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配套政策支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关键词:生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生态价值;生态交易;市场机制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07-0136-10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调控各利益主体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权益关系的有效措施,重在保持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为加强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市场化是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相关问题的一种模式,主要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供给与需求平衡。

随着市场化工具的发展,我国提出发展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其核心是将自然生态系统服务赋予货币价值,为生态环境外部性溢价配置价格并进行交易[1-2],从而实现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目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迅速增长,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日益重视,加上全球变暖和各种环境问题,更增加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不仅建立了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提出了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政府对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调节,给予损害环境者相应的赔偿,以维护公众权益。

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处置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发展经济的可持续性、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赔偿的规定上,一般来说,环境损害赔偿分为实物损害和利益损失两部分。

实物损害是指某种行为给环境带来的实质损失,包括污染、自然境、损害有机生物等;利益损失是指某种行为给环境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减少社会公共利益、民众生活质量降低、景观美化等。

损害者应对赔偿金额负有责任。

在赔偿措施上,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先治理后赔偿的原。

这意味着,在要求赔偿之前,企业或者涉案人的第一任务是做好环境治理,以恢复原有的环境质量;第二任务是为损害环境所带来的影响进行赔偿,即恢复损害者和受害者的损失。

此外,对于具体的赔偿方式,我们还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

现行的法律规定,当发生环境污染损害时,应由实施污染的单位、主体给予赔偿,但若因行政原因发生赔偿,由政府负担赔偿责任;而在保护动物植物时出现损害的,除了由实施损害的主体负责赔偿外,还可以从国家财政部门获得补偿。

讨论完赔偿的规定和方式,我们实际上也需要考虑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执行难度。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受害者众多,给制定赔偿方案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因此,在担负起环保责任的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赔偿被害者的表彰和社会福利保障,以帮助他们完成赔偿过程,使得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更加有力。

总的来说,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出台,是为了维护公众权益和保护环境,目的就是确保任何人对环境的损害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与当地社会的沟通,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争取使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加有力、有效地执行。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的制度。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各种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问题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迫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资源合理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进行惩罚和赔偿,可以有效遏制破坏环境的行为,弥补生态环境受损的损失,实现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可以促使企业、个人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生态环境的损害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使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责任,可以有效提升各方对生态环境的尊重和关注程度,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弥补生态环境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生态环境遭受污染和破坏时,往往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个人财产的损失。

建立赔偿制度可以让受害方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减轻损失,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

通过实施赔偿制度,可以促进法治精神的树立和法治体系的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

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在于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现实中的应用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现代社会是大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以及社会消费、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的时代。

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伴随着一些环境问题,这些环境问题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损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生态环境损害。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恢复生态环境,必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的深入发展,以防止一定的生态环境损害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国特别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正式成文,纳入国家立法大篇幅,以确保环境保护。

二、内容解读1、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国家的行政处罚权,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其他责任。

2、主要内容(1)依法行使赔偿权利。

对因损害生态环境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和群众伤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该依法行使赔偿权利,偿付相应的赔偿金。

(2)偿付赔偿费用。

被损害者应得到赔偿,同时政府和企业还需要负担赔偿费用,尤其是造成重大环境损害的,还可能需要赔偿征收的环境保护税收。

(3)责任追究。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该追究责任,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和情况,依据相关的责任范围进行责任定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实施损害预防、治理和修复措施等。

三、结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是我国在生态环境损害领域开展赔偿管理的具体规定,它不仅对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着明确的责任,而且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标准,明确了经济补偿、法律责任追究和环境恢复等内容,更是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今后,我国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体制,让中国拥有一个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自然环境。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 引言1.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确保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会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壤退化、水资源污染等问题,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

通过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可以引导企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更注重环境友好型的做法。

这样既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又可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可以促进公众参与环保,增强环境意识。

通过向公众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和赔偿金额,可以让更多人了解环境损害的严重性,激发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积极参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建立健全的赔偿制度,才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1.2 相关背景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生产、建设和经济活动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的行为者需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和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加快,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相关背景介绍主要涉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演变和现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和完善过程,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的典型情况。

通过对相关背景的介绍,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后续正文部分的展开打下基础。

2. 正文2.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而建立的一种法律机制。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损害发生时,要求责任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和修复工作的制度。

该制度的出现旨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促使环境损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地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由一个科学、公正、有效的赔偿机制来支撑。

首先,法律界定了环境损害的范围,明确了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方式。

其次,制度明确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即环境损害责任人,一般是指造成环境损害的单位、个人或组织。

再次,制度明确了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环境损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最后,制度还规定了赔偿费用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机制,确保赔偿资金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降低环境损害的风险。

其次,赔偿制度可以促进环境损害的快速修复,减少环境损害对生态环境的持续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完整性。

再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带动相关企业和个人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培养绿色发展的理念和实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赔偿制度还可以为环境监督和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和纠正力度。

然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确定不尽完善,可能存在赔偿金额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其次,赔偿款项的收取和使用不够透明和监督,容易出现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再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以确保赔偿制度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执行。

最后,环境损害责任的追溯和界定存在难度,需要更多的科技手段和证据方法的支持。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完善赔偿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修复和管理,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

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

前款所称单位和个人,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应当获得补偿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

第五条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相关机制,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第七条对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财政纵向补偿第八条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依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当人为因素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时,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赔偿金的一项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环境破坏行为的惩罚力度,促使人们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随着人类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遭受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

许多工业生产和建设活动,如化工厂排放有害废气、污水,违法采矿活动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等,都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惩罚和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环境保护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明确环境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确保环境损害者能够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修复生态环境、强化环境保护的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包括环境损害者、环境损害责任主体和监管机关。

环境损害者是指直接导致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环境损害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债务的单位或个人。

监管机关是指负责对环境损害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政府部门。

这一规定明确了责任的界定和追责的对象,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了赔偿的计算方法。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括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修复费用是指修复生态环境所需的费用;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用是指因环境损害造成的生态环境恢复所需的费用以及相关损失的补偿;其他合理费用是指修复生态环境所需的其他费用。

这一计算方法合理地考虑了生态环境损坏的程度和修复所需费用的差异,通过经济手段促使环境损害者对其行为负责,保护受损的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了赔偿的支付方式。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环境损害赔偿金应当由环境损害责任主体支付,并交给受损生态环境管理者或者其他相关方。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但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和自然灾害的发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现代社会普遍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约束和惩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并为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补偿。

本文将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展开探讨,希望能够对这一重要的法律制度有更深入的认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主体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的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本质是将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让破坏环境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以此来激励人们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体现了环境法治理念,树立了环境保护的法律地位。

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能够使环境保护不再仅仅停留在政府的口号和承诺上,而是具有了实质性的法律效力,使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环境。

2. 促进了环境保护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能够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加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强化了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

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能够让破坏环境的行为者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从而降低了环境破坏行为的成本,提高了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宪法规定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宪法责任。

宪法第23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人民环境,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加强环境改造和保护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法。

”这一条款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方向。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明确规定了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对违反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责令停止污染和破坏,消除危害,恢复环境,处以罚款,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对环境污染者或者破坏者进行经济赔偿的一种机制,其建立旨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服务。

本文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背景意义和现状入手,探讨了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与标准,以及实践效果和改进方向。

结合对其重要性和未来发展的讨论,提出了政策建议,旨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应当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背景意义、现状、问题、理论基础、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标准、实践效果、改进方向、重要性、未来发展、政策建议1. 引言1.1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背景意义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过度开发和污染,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和损害。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运而生。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背景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约束污染源,并激励企业和个人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强化了污染者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促使其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治理的深入推进,通过对污染行为进行赔偿,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升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行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背景意义不仅在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更在于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促进人类福祉。

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

1.2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建立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其现状和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思考。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生态保护补偿是一种通过给予生态保护行为的主体经济补偿的机制,旨在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以下行动计划。

一、加强法律政策支持1.制定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补偿的标准、对象和金额。

2.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用于支持生态保护工作和淘汰传统高污染产业。

3.设立生态保护补偿项目评估机构,负责评估生态保护项目的效益和补偿金额。

二、完善补偿标准和机制1.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考虑不同区域、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差异性。

2.建立差别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不同的生态系统价值和环境压力制定不同的补偿政策。

3.通过建立生态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生态保护。

三、加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1.建立生态服务市场,提供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的交易平台,推动市场化交易。

2.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碳交易,通过减排和增加吸收进行碳交易,促进碳中和进程。

3.开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等生态服务产业,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实现生态环境的价值转化。

四、加强信息公开与监管1.建立生态保护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和效果。

2.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补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果。

3.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的社会评估,听取公众声音,增加参与度和公正性。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1.学习和借鉴国际生态保护补偿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的水平。

2.积极参与全球生态保护合作机制,推动国际间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3.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动跨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政策、完善补偿标准和机制、加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与监管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和完善,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一、概念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更详细地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广义的生态补偿既包括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

狭义的生态补偿则主要是指前者。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在排污收费方面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规,急需建立的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补偿机制,所以在我们的研究中采用了狭义的概念。

狭义的生态补偿的概念与国际上使用的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或生态效益付费(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PEB)有相似之处,在本文中我们把它们作为同意语对待。

生态补偿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三是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四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以内化外部成本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的保护与相关建设成本和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对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

二、理论基础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与资源经济学理论,特别是生态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等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长期以来,资源无限、环境无价的观念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也渗透在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体制和政策中。

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

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

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
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的制度安排。

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补偿标准:确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需要进行的补偿内容和标准。

根据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补偿额度和补偿方式。

2. 补偿对象:确定需要进行生态补偿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生态补偿责任。

补偿对象可以是企业、个人、政府部门等。

3. 补偿方式:确定生态补偿的具体方式。

包括金钱补偿、资源抵偿、生态修复等方式。

根据不同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采取单一方式或者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4. 补偿用途:规定生态补偿资金的具体用途。

生态补偿资金一般被用于生态环境修复、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以保障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5. 补偿监管: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生态补偿工作,确保补偿资金的使用合规、效果显著。

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来约束和保障生态补偿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总体而言,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涵盖了补偿标准、补偿对象、
补偿方式、补偿用途和补偿监管等方面,旨在通过补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制度

59绿色中国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生态补偿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内容。

生态补偿制度不同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相较于后者,生态补偿制度指的是人类生产或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之于生态环境的正的外部性的补偿,也就是生态服务或产品的受益者对提供者所给予的经济上的补偿。

这样,一方面,由于我国是自然资源公有或国有制度,那么,国家对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主体进行收费,以体现所有者的权益;并对费用进行合理安排,用于生态恢复或生态修复,从而实现对于自然资源或环境因开采而受损的补偿。

另一方面,对于保护资源或环境者进行补偿,或以此鼓励并实现对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目的。

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生态补偿制度有利于将资源和环境责任与受益进一步市场化,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态行为,进行生态调控。

我国所提出的生态补偿机制,部分上类似于国外的生态服务付费制度(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PES),即,以生态系统的服务为基础,通过经济手段来调整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在生态和环境方面的利益。

在生态补偿制度文|张云飞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words 生态文明关键词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美国,政府有关保护和环境管理的规划历史显示,其政策已经从维护农场生产力转向奖励农民自愿保护和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因此,虽然美国还没有达到高效的PES 系统的状态,但是已经在类似于PES系统的政策上走了很长的实践道路。

20世纪30年代的“黑风暴”危机使美国开始了水土资源保护的政策,这些政策已经在近些年有了显著的发展。

早期环境保护计划主要关注通过控制水土流失保有土地生产力,对于采用这些政策的农民进行适当补助,采用土壤保护行为也会受到商业补贴。

1985年的《农场法案》(Farm Bill)采用了一些新规定,开始从关注农场生产力转向非农场环境效益。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

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生态补偿机制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

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则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来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这种机制能够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推动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特点和作用。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特点是高效性。

市场机制本身就是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能够更好地调动资源,将其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而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则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使得生态补偿更加精准和有效。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生态环境破坏日益加重。

而生态补偿机制则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生态环境的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从而更好地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这不仅能够保护生态环境,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生态环境是公共资源,其保护和恢复应该是社会各方共同的责任。

而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公平配置,从而使得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更加公正和合理。

这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长期发展,还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政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其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并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

只有政府的积极参与,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和实施。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地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政府需要加强对该机制的支持和监管,从而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狭窄等 问题 ,进一步提 出了完善 立法、以 “ 造血型”生态补偿 为主的补偿 方式、拓宽生态补 偿 资金 来 源等 完善 生 态补偿 市场化 的合 理 建议 。
关键 词 :生 态补 偿 ;市场补 偿模 式 ;政 府补 偿模 式 ;制 度 构建 ; “ 造血 型 ”
中图分类号 :D 9 2 2 . 6 8
的环境管理手段 ?应当如何建立市场主导的生态 补偿制度?本研究正是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
1 生态 补偿 市 场化 制度 的合 理逻 辑 生 态补 偿可 以选 择 政府 补偿 模式 ,也 可 以选
择市场补偿模式 。政府补偿模式与市场补偿模式
Ab s t r a c t : An a l y z e d t h e r e a s o n a b l e l o g i c o f t h e ma r k e t - b a s e d e c o l o g i c a l c o mp e n s a t i o n s y s t e m b y c o mp a r i n g a n d c o o r d i n a t i n g g o v e r n me n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o d e a n d ma rk e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o d e ,
第2 3 卷第 6 期
2 0 1 3年 1 2月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 OURNAL OF E MCC
V0 1 . 2 3 No . 6
De c . 2 01 3
1 0 . 3 9 6 9 6 . i s s n . 1 0 0 8 - 8 1 3 X . 2 0 1 3 . 0 6 . 0 0 2
mo d e ;s y s t e m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b l o o d - p r o d u c i n g c o mp e n s a t i o n
2 0 多年来 ,生态补偿从无到有 、从简到繁 、 从弱到强都是基于对它进行 “ 摸着石头过河”式 的探索 ,对生态补偿 的争论从 它形成开始就没有 停歇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 中,独立成篇系统论述 了 “ 大力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 ,并要建立反映市
c o mb i n i n g t h e p r a c t i c a l e x p e f e n c e o f e c o l o g i c l a c o mp e n s a t i o n i n Z h e j i a n g w i t h t h e q u e s t i o n s t h a t
Mi a o R u o n i , Wa n g Me n g , Z e n g J i n
( S c h o o l o fL a w a n d P o l i t i c s , Z h e j i a n gA & F U n i v e r s i t y , H a n g z h o u Z h e j i a n g 3 1 1 3 0 0 , C h i n a )
s y s t e m, s u c h a s s t r e n g t h e n i n g t h e l e g i s l a t i v e , p r o v i d i n g c r e a t i o n c o mp e n s a t i o n , wi d e n i n g t h e s o u r c e 0 f f u n d . Ke y wo r d s : e c o l o g i c l a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a r k e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o d e ; g o v e r n me n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t h e l e g l a r a n k wa s l o w;t h e f o r m o f c o mp e n s a t i o n w a s s i n g l e ;t h e s o u r c e o f f u n d wa s l i mi t e d ,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8 — 8 1 3 X ( 2 0 1 3 ) 0 6 — 0 0 0 5 — 0 4
S t u d y o n Ma r k e t - b a s e d Ec o l o g i c a l Co mp e n s a t i o n Le g a l S y s t e m
p r o p o s e d f u r t h e r l o ic g l a r e c o mm e n d a t i o n s t o p e r f e c t t h e m rk a e t — - b a s e d e c o l o g i c a l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论 以市场为主 导 的生态 补偿 法律制 度
缪若 妮 ,王 萌 ,曾 瑾
( 浙江农林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杭州 3 1 1 3 0 0 )

要 :通过 对 政府 补偿 模 式 与 市场补 偿模 式 的 比较 协 调 来分 析 生 态补偿 市场化 制度 的合理
逻辑性 ,结合浙江生态补偿 实践经验及存在 的诸如法律位阶不 高、补偿形式单一、资金来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