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出租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出租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 50 岁、女 45 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 3 年以上。

(二)遵守法律、法规;(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 5 年以上;(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一)职业道德规范1 .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3 .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4 .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仪容仪表规范1 .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征服;2 .营运中驾驶员不许袒胸露背、穿拖鞋;3 .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许穿无袖背心,不许蓄须、留长发;4 .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许穿超短裙。

(三)车容规范1 .车箱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2 .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3 .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4 .车箱服务设施齐全完好。

(四)行车规范1 .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2 .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3 .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1 .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2 .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3 .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 .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 .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6 .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8 .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9 .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10 .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11 .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12 .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牌证或者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13 .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收费凭证、标志灯发生故障、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概述1.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客和自身的安全。

2.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二、驾驶员培训与考核1.出租车公司应对新驾驶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巧、危险情况应对等。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公司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3.定期组织安全驾驶技能竞赛,激励驾驶员提高技能水平。

三、驾驶员的行为规范1.驾驶员禁止酒驾,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

2.驾驶员不得接受非法或不合理的运营指令,确保出行安全和乘客权益。

3.驾驶员应礼貌待客,不得与乘客发生任何争执或冲突。

4.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吸烟、使用手机等行为。

四、车辆安全规范1.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驾驶员应每天对车辆进行外观和机械部件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车辆不得搭载超过核定载客量的乘客,严禁载人超员。

4.车辆应携带应急工具和急救箱,以备发生应急情况时使用。

五、应急预案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交通事故、紧急情况等。

2.驾驶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方式。

3.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应首先确保车辆安全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违章处理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违章处理制度,驾驶员违章行为将面临一定的处罚。

2.驾驶员在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及时配合交警的处理,不得有抗拒或逃避执法的行为。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害交通安全。

七、安全奖励机制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安全奖励机制,对无违章记录、驾驶技能突出等驾驶员给予奖励或表彰。

2.驾驶员在安全驾驶过程中表现突出,可获得安全奖励,以激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八、监督与检查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为的检查和考核。

2.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不良习惯和违规行为。

出租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车行业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驾驶员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3)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4)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5)尊重乘客,文明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 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2)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3)加强出租车运营秩序管理,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4)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处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2)驾驶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4)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5)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6)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7)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规定,按时参加例会,接受公司管理。

2.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2)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3)车辆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保养,防止故障发生;(4)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如灭火器、急救包等;(5)车辆应安装行车记录仪,记录行车过程,便于事故处理。

3. 运营秩序管理制度:(1)出租车应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变更线路;(2)出租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非法停车、掉头、逆行等;(3)出租车应按照规定计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拒载;(4)出租车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5)出租车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出租车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从事出租车运营的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出租车企业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 持有有效驾驶证、行驶证;4. 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5. 通过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3.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4. 服从企业管理和调度;5. 不得利用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与考核:1. 出租车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2. 驾驶员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降级或淘汰。

第三章管理人员管理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5至60周岁之间;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4. 通过出租车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车行业相关政策;2. 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3. 诚信待人,公正无私;4. 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协作;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出租车企业应确保车辆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合法行驶证和驾驶证;2.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3. 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破损;4. 车内设施齐全,符合乘客需求。

第十条出租车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五章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出租车企业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确保出租车服务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乘客有权对出租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出租车企业应及时处理乘客投诉,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驾驶员资格要求1. 驾驶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经验不少于3年。

2. 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无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3. 驾驶员应参加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行车规范1. 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驾驶员应文明驾驶,礼貌待人,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

4. 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保持车内整洁。

5. 驾驶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如帮助携带行李、指路等。

四、服务规范1. 驾驶员应主动询问乘客目的地,准确报出车费。

2. 驾驶员应使用规范用语,礼貌回答乘客提问。

3. 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意愿,不得强制乘客下车。

4. 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介绍本地区的旅游景点、特色美食等。

五、车辆管理1.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清洗、保养。

2.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车辆。

3. 驾驶员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带病车行驶。

4. 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得随意更改计费标准。

六、奖惩制度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扬、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恶劣的驾驶员,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1、资格审查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通过公司的背景审查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2、健康管理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如患有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应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3、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知识、应急处理技能等,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服务规范驾驶员应遵守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得拒载、甩客、绕道行驶,不得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车辆管理1、车辆检查定期对出租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维护保养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和规定的里程或时间间隔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保证车辆的性能和安全性。

3、车辆保险车辆必须依法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有足够的保障。

4、车辆清洁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三、运营管理1、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2、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驾驶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如遇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乘客安全。

3、乘客安全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对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乘客,应拒绝其乘车。

4、运营记录驾驶员应如实记录运营里程、时间、收入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四、监督检查1、内部检查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乘客监督鼓励乘客对出租车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乘客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出租车司机规章制度

出租车司机规章制度

出租车司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租车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三条:出租车司机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四条:出租车司机应当维护车辆的整洁和安全,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第五条:出租车司机应当热情待人,礼貌周到,不得辱骂、欺凌乘客,不得擅自拒载。

第二章出租车司机的服装和携带物品第六条:出租车司机工作时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制服,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出租车司机携带的车辆警示牌必须清晰可见,不得遮挡。

第八条:出租车司机在车内应备有车辆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保险单等必要证件,妥善保管。

第九条:出租车司机不得携带违禁、危险物品上车,对乘客的安全负有责任。

第十条:出租车司机在驾驶时不得同时接打电话,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章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态度和技能第十一条:出租车司机应当文明礼貌,遵守交通规则,守时等待乘客上车。

第十二条:出租车司机应当礼貌接待乘客,主动提供帮助,不得擅自提高乘车费用。

第十三条:出租车司机应当熟悉行车路线,不得绕路或拒载乘客。

第十四条:出租车司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出租车司机应当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

第四章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出租车司机应当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出租车司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监督。

第十八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定期对司机的驾驶技能、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司机进行制约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有权做出相应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于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出租车司机的严重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出租车驾驶员职业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驾驶员。

第四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落实政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劳动保障和福利。

第五条出租车驾驶员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监管和服务指导,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认真遵守驾驶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出租车驾驶工作,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第七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工作;(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四)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五)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八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岗位要求:(一)熟悉道路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二)熟悉本市道路交通情况,能够熟练驾驶出租车;(三)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四)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出租车驾驶员的招聘和培训第九条出租车公司招聘驾驶员时,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审核驾驶员的资格和条件,不得雇佣不具备驾驶员资格的人员。

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服务技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定期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监督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激励机制,根据驾驶员的服务表现和工作成绩,予以奖励,并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培训。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

为了确保出租车行业的规范运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一、出租车驾驶员管理1、资格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经验。

同时,需通过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2、服务规范(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不得在营运过程中吸烟、饮食或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2)尊重乘客,不得拒载、挑客、绕路、甩客,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3)主动为乘客提供发票,如遇发票用完等特殊情况,应向乘客说明并记录相关信息,事后及时补寄。

3、安全驾驶(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4、培训与考核(1)出租车公司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服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2)建立驾驶员考核机制,对服务质量差、违规违纪的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出租车车辆管理1、车辆技术要求(1)出租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车辆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车辆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座套干净整洁,无异味。

2、车辆标识与设备(1)出租车应按照规定安装顶灯、计价器、GPS 定位系统等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2)车身喷涂统一的出租车标识和监督电话,便于乘客识别和监督。

3、车辆保险出租车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相关保险,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三、出租车营运管理1、营运许可出租车必须取得合法的营运许可证,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2、计价收费(1)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议价,应提前与乘客协商并达成一致。

3、营运时间与区域出租车应按照规定的营运时间和区域进行营运,不得擅自超出规定范围。

出租车驾驶员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驾驶员资格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资格,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第五条公司将对新入职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服务规范、车辆操作及维护等方面。

第六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行车规范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路线或绕行。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车内环境舒适,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歧视乘客。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得擅自加价或拒载。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如需改装,需经公司批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将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行车安全、服务质量、乘客满意度等。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驾驶员如有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1. 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事故的;2. 拒载、擅自加价、故意绕行的;3. 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乘客投诉的;4. 损坏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5.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1. 制定背景出租车作为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服务。

然而,在出租车市场上,存在一些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违纪违法等问题。

为保障市民的权益和维护城市秩序,制定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 管理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出租车行业的所有驾驶员。

3. 目标和原则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和管理出租车驾驶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乘客权益,维护社会治安。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健康有序、安全可靠。

4. 驾驶员的条件和要求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享受舒适的服务,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和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健康状况;•具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年满18周岁;•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经营管理企业的管理;•熟悉城市道路交通情况,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不得有醉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单位荣誉,愿意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5. 驾驶员行为规范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范:5.1 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调整车速,保证安全行车,避免急刹车、急加速等危险操作;•车上乘客要求系安全带时,配合乘客系好安全带;•不得违规载客,不得超员行驶。

5.2 服务规范•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礼貌待客,不得对乘客有不礼貌的言语或动作;•不得擅自合并路线,不得将乘客短途拉长等服务行为;•不得向乘客索要小费;•不得故意引导乘客到规定的商家或者街道,进行非法营利行为。

5.3 禁止行为•禁止吸烟、喝酒等违法行为;•禁止使用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以免分散注意力、影响驾驶安全。

6. 管理和监督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经营管理企业、乘客等共同参与完成。

其中具体管理措施包括:•集中培训管理;•规范评价机制;•服务质量投诉渠道;•举报电话等。

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出租车驾驶员所服务的乘客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从更高层面上规范了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提升了出租车行业整体水平。

出租车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公司、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驾驶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运营秩序井然。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2. 熟悉出租车行业法律法规;3. 遵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4.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第五条驾驶员招聘:1.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定期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需参加面试、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3. 驾驶员入职后,公司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第六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主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形象;3.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活动;4. 接受公司管理,服从公司安排。

第七条驾驶员考核:1. 公司每月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辆维护等方面;2. 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管理人员管理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九条管理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秩序;2. 负责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3.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业务顺利开展;4. 负责公司内部沟通和外部协调工作。

第四章服务人员管理第十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善于沟通;2. 熟悉公司业务,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服务人员职责:1. 为乘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2. 协助驾驶员处理乘客投诉和问题;3. 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活动;4.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出租车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包括驾驶员、管理人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章驾驶员岗位管理制度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驾驶证和出租车从业资格证;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3. 熟悉车辆性能、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知识;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驾驶员岗位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确保乘客权益;3.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安全;4. 热情服务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5.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驾驶员考核: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2. 考核结果与驾驶员薪资、奖惩挂钩;3. 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公司有权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管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3. 熟悉出租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 负责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负责驾驶员培训、考核和奖惩;3. 负责乘客投诉处理,提高服务质量;4. 负责公司车辆调度、维修保养等工作;5. 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第九条管理人员考核:1. 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2. 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薪资、晋升挂钩;3. 对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权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客服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第十条客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2. 熟悉公司业务流程和相关规定;3. 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4.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出租车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作为城市出租车服务的主要承载者,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服务质量。

为了规范出租车驾驶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并执行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原则1.安全优先:出租车驾驶员应始终把乘客的出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乘客平安到达目的地。

2.服务至上:出租车驾驶员应以礼貌、热情、高效的服务态度迎接乘客,并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3.秩序有序: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规定和道德底线,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管理内容1.驾驶技能与证件:(1)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执照,并按时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保持驾驶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2)出租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私自改装车辆,不得酒后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证件的车辆。

(1)出租车驾驶员应穿着整洁,确保车内干净整齐,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2)出租车驾驶员在接到乘客后,应主动询问目的地并确认路线,提供合理的路线选择。

在行驶中,应遵守乘客需求,不得在行驶途中停车接其他乘客。

(3)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拒载、议价或指定乘客路线,应礼貌待客,不得对乘客进行侮辱、恶言恶语或不良行为。

3.车辆维护与安全:(1)出租车驾驶员应每天对车辆进行常规维护和护理,并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

(2)出租车驾驶员在驾驶时应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得存放杂物或垃圾,并定期进行车内清洁和消毒。

4.业务记录与遵纪守法:(1)出租车驾驶员应认真填写乘客行程单,并确保行程信息准确无误。

(2)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运营规定和公司要求,不得通行禁行时段和禁行区域,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3)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索要小费或私自增加费用。

四、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1)优秀出租车驾驶员可以获得公司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2)对于文明礼貌、乐于助人、服务热情的出租车驾驶员,乘客也可给予额外小费或感谢信。

出租车司机管理制度范本

出租车司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驾驶员。

第三条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驾驶员资格要求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为C1或以上;3. 通过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4.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或残疾;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第五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身体检查,保持身体健康,如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驾驶员行为规范第六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确保乘客和自身安全;2. 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检查和指导;3. 热情服务,文明驾驶,礼貌待客,不得有侮辱、歧视乘客的行为;4. 不得利用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拉客、拼客等违法行为;5. 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整洁;6. 不得私自改装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完好。

第七条驾驶员在遇到乘客投诉、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妥善处理,不得与乘客发生争执。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驾驶员,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营运、吊销从业资格证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市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市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开出租注意的规章制度

开出租注意的规章制度

开出租注意的规章制度一、出租车驾驶员的要求1.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合格考核,持有合法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2. 驾驶员必须爱岗敬业,服务态度友好,乘客有权要求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3. 驾驶员必须遵守出租车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经常接受培训和考核。

二、车辆的要求1. 出租车必须经过定期的年检,车况良好,行驶安全;2. 出租车车身清洁整洁,内部卫生状况符合卫生标准;3. 出租车必须配备备用轮胎,急救药箱,灭火器等必备设备。

三、服务态度1. 出租车驾驶员应该遵守服务守则,对乘客礼貌用语,言行举止得体;2. 驾驶员应该关心乘客的安全和舒适,主动帮助乘客搬运行李,协助上下车;3.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租车驾驶员应该及时报警求助,保障乘客的安全。

四、收费标准1.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布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涨价,不能拒载,不能拒载;2. 乘客有权要求出租车驾驶员提供发票,并且保留权利投诉;3. 驾驶员应该主动告知乘客路途情况和路况,帮助乘客合理选择路线。

五、违规行为处理1. 驾驶员不得在行车过程中打电话、抽烟、斥责乘客等不文明行为;2. 驾驶员不得擅自接受乘客私下议价,私自改变路线等行为;3. 驾驶员如果发生违规情况,出租车管理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六、应急情况处理1.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租车驾驶员应该冷静应对,保障乘客的安全;2. 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出租车驾驶员应该立即报警求助,并积极协助处理事故;3. 如果乘客遗失物品,出租车驾驶员应该妥善保管并尽快归还。

七、投诉处理1. 如果乘客对出租车服务不满意,有权向出租车管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2. 出租车管理部门将建立相关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3. 乘客应该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车牌号码、时间等,以便投诉处理。

总结:出租车服务作为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乘客的权益得到保障。

出租车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管理,规范司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租车司机,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驾驶员。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三条司机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2. 按时出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安全;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4. 主动服务乘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5. 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司机义务:1. 服从公司管理,接受公司监督;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信息;3.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擅自转借、出售车辆;4. 不得利用车辆进行非法经营活动;5. 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五条车辆调度与分配:1. 公司车辆由运营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和管理;2. 车辆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司机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分配;3. 司机应按照规定时间出车,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2.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3. 司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七条服务标准:1. 司机应主动向乘客介绍服务项目,确保乘客知情权;2. 司机应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得私自加价;3. 司机应主动帮助乘客携带行李,确保乘客安全;4. 司机应主动向乘客提供乘车发票。

第八条乘客投诉处理:1. 司机应认真对待乘客投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2. 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对乘客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奖励:1. 对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给予奖励;2. 对积极参与公司活动的司机,给予奖励。

第十条惩罚: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司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2.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司机,给予停职、解聘等处罚。

出租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出租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出租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一、出租车驾驶员管理规定1.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知识,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且佩戴工作牌证。

2.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车辆整洁和乘客安全,对于客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积极配合。

3.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换车牌、改变车辆颜色或标识,不得私自进行修理或改装车辆。

4.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规定,按时按量上报工作收入和其他相关信息。

5.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接乘客,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或价格欺诈。

6.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在驾驶中吸烟、接打电话、玩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严禁酒后驾驶。

7.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严格保守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保护乘客隐私权。

二、出租车车辆管理规定1. 出租车车辆必须经过年检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外观。

2. 出租车车辆应当安装车载GPS定位系统,营运记录仪和紧急报警装置,方便监控和应急处理。

3. 出租车车辆应当保持内部整洁,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同时应备有常用紧急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

4. 出租车公司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和质量监督,对不合格车辆及时处罚或淘汰。

5. 出租车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维修团队和售后服务,保障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

6. 出租车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应当及时报警,保障乘客和自身的安全。

三、出租车服务质量管理规定1. 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责任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乘客满意度。

2.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热情周到,礼貌待客,遵守礼仪规范,并积极听取乘客意见和建议。

3. 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乘客投诉处理和服务监督,及时解决乘客的投诉和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4. 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诉处理机制和服务监督体系,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处理。

5. 出租车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服务水平评估,提高驾驶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提倡“创新务实,追求卓越”工作态度,要求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到:忠诚团结,创新务实,敬业进取,勤俭高效,文明礼貌。

第三条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全员聘用制。

在保证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充分调动驾驶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第二章驾驶员的聘用与劳动关系第五条驾驶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关系,驾驶员是公司的员工,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第六条驾驶员的聘用一、新驾驶员的聘用遵循“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还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满足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要求包括: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思维正常、言行得当、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或从业资格证被注销记录等。

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招聘前拟定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员构成、岗位说明、招聘步骤、考核内容、录用程序以及应急办法等要素.五、招聘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并在录用驾驶员到岗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根据聘用期限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驾驶员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六、录用驾驶员的个人档案保持原状,党组织关系可转入上级党委:中共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提倡“创新务实,追求卓越”工作态度,要求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到:忠诚团结,创新务实,敬业进取,勤俭高效,文明礼貌。

第三条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全员聘用制。

在保证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充分调动驾驶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

第二章驾驶员的聘用与劳动关系第五条驾驶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关系,驾驶员是公司的员工,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六条驾驶员的聘用一、新驾驶员的聘用遵循“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还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满足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要求包括: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思维正常、言行得当、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或从业资格证被注销记录等。

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招聘前拟定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员构成、岗位说明、招聘步骤、考核内容、录用程序以及应急办法等要素。

五、招聘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并在录用驾驶员到岗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根据聘用期限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驾驶员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六、录用驾驶员的个人档案保持原状,党组织关系可转入上级党委:中共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七、驾驶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对表现好、业绩突出、被公司连续聘用10年及以上的驾驶员,可在其有要求的前提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合同期满,公司应依法办理续聘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七条在业务结构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驾驶员应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调整。

第八条在合同期内被解除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驾驶员,执行《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之规定。

第九条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本人应在接到《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后30日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外地来蓉务工人员,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绩效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的绩效管理以《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合同》、《出租汽车驾驶员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主进行。

第十二条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综合安全指标评定驾驶员的安全营运等级,安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

始终保持A级以上的驾驶员才具备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综合服务质量指标评定驾驶员的服务等级,服务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

始终保持A级以上的驾驶员才具备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制订下一年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和驾驶员奖励、惩戒、续聘、待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给予年度优秀驾驶员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章培训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驾驶员进行有计划、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同时要求并鼓励驾驶员自学,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年制订驾驶员培训计划和相应的费用预算,并组织实施。

公司将结合本公司实际,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为驾驶员提高综合素质提供条件。

2、员工自愿参加各类学习,应按排在业余时间。

3、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凡经主管领导批准,参加各类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和培训的,在取得了毕业(结业)证书后,由公司根据缴费凭据报销一定比例的学习费用。

第十七条凡由公司承担学习、培训费及相关费用或提供学习、培训时间的,受训驾驶员应在培训前与用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并约定学习、培训后费用报销比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服务期限未满要求向外流动者,应按《培训协议书》约定退还公司支付的学习、培训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职业培训并参加相应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服务规范培训和综合能力培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并将考核结果录入驾驶员个人档案。

第五章薪酬第二十条公司遵循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驾驶员岗位实行基础工资+基本任务工资+超额提成奖的分配制度,这三部分之和为驾驶员的应领工资。

(细则详见《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合同》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实领工资为应领工资减去应有个人支付的社保金和考核扣款。

第二十二条年度奖金额由与本公司年度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

第二十三条年度奖金根据公司的效益和员工的业绩确定,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第六章保险和福利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为驾驶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司异地机构应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住房公积金保持现状。

以后根据国家政策适时修订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的工作时间与休假按照《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因工负伤或因工负伤并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级医院确诊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龄5年以下(含5年),在公司工作2年以下(含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龄5年以上,在公司工作2年以下(含2年)的6个月;2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为9个月;5年以上8年以下(含8年)的为12个月;8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最多不超过24个月。

第二十九条医疗期内,其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三十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公司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并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排对驾驶员进行体检,保障驾驶员的身体健康。

第七章员工日常管理第三十二条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爱护公司财产,服从公司的依法管理,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

第三十三条各车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队务管理,协助公司做好日常营运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须按照公司规定和安排准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接受必要的考核,并遵守如下规定:一、因故不能或不能准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必须事前申明理由报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无论何种原因缺席安全学习的,都必须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补课,并不得再有任何理由缺席。

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或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全责的驾驶员须脱产学习1~7天,接受安全教育并作出深刻认识,学习时间的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临时紧急安全会议的管理办法与安全学习相同。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治安安全实施目标管理,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意识,积极参加治安防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熟练掌握GPS报警功能,努力提高防范能力。

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客运出租车卖淫、赌博、盗窃、拐卖妇女儿童、运载违禁物品或为犯罪行为提供交通工具。

二、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三、参与打架斗殴、围观起哄、聚众闹事事件。

四、将营运车辆交由非本车编制人员驾驶。

五、擅自关闭GPS车载设备躲避监控。

六、长途营运部报告和夜间出城避绕110警务站。

七、女驾驶员夜间10点后继续营运。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从事的是特殊岗位的工作,为了杜绝安全隐患,驾驶员应执行重大变故报告制度。

当发生影响驾驶员身心健康的事件时,当事驾驶员应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无故旷工1天,按10%扣发当月基本任务工资;无故旷工2天,按25%扣发当月基本任务工资,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理;无故旷工3天及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劳动权利,劳动和同解除。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应准时上班,因事不能上班,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视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请假按管理权限审批。

1日以内由主管经理审批;1日以上2日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2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条驾驶员请事假,按比例扣发薪酬工资。

每月按20.92天计算,请1天事假,扣1天基本任务工资。

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但当月基本任务工资不再发放。

第三十六条病假期间待遇1、连续请病假7日以内,请1天病假扣发1天岗位工资。

2、连续请病假10日以上1个月以内,扣发岗位工资。

3、连续请病假1个月以上,停发岗位工资。

4、1年内累计请病假3个月以上(大病除外),公司将视其为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有权调整其岗位。

在调整其岗位后,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员工无故旷工1天,按20%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无故旷工2天,按50%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相应处理;无故旷工3天及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在公司承担了抢险救灾、重大活动任务时,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调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第八章奖惩与激励第四十三条经考核为优秀驾驶员的,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奖励可采取发放一次性奖金、增办补充养老保险或其他商业性保险的形式给予。

第四十五条对考评不合格的员工,减发或扣发年终奖,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换岗、待岗培训等处理;不接受处理的视为落聘,按落聘人员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落聘驾驶员,公司将给予一次培训再上岗机会,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驾驶员工作,则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信誉和利益的;对工作轻率、疏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的;对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驾驶员奖惩情况进入个人档案。

第九章其他第四十九条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由公司工会召集争议双方根据劳动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报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