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六级翻译的原则 新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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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翻译的定义、分类、原则和过程
概述
翻译是科学也是艺术。然而并不是掌握了两种语言就能做好翻译。要做好翻译,必须对翻译的基本概念和其设计的基本问题有所了解。第一讲旨在简要介绍翻译的基础知识,包括翻译的定义、分类、原则和过程。
第一节
1.1 翻译的定义
什么叫翻译?美国著名语言学家、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 Nida)将翻译定义为:翻译是指用接受语(receptor language)复制源语(source language)信息的最近似的自然等值,首先在意义方面,其次在文体方面。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话讲,翻译就是指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准确而完整地表达出来的活动。由翻译的定义可知,翻译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活动,是信息、思想和文化的交流,是语言表达的艺术再创造,而不仅仅是文字上的对译。
(1914-2011)----翻译的预期目的主要是原文与译文在信息内容、说话方式、文体、风格、语言、文化、社会因素诸方面达到对等。
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指出:“翻译是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我们著名翻译家王佐良先生曾说:“翻译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呢?就是两种文化的不同。在一种文化里头有一些不言而喻的东西,在另外一种文化里却要费很大力气加以
解释。”谭载喜教授也认为:“翻译的难与易,好与劣,与其说与语言有关,毋宁说主要与文化有关。”翻译是源语文化与译语文化的共同行为,译著是源语文化与译语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翻译改造了文化异质,同时又保持了文化异质。翻译所展示的文化既不是彻底的源语文化,又不是彻底的译语文化,而是一种具有本土化的异质文化,一种让读者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化。
所谓文化“传真”就是要求译语从文化意义的角度准确地再现源语文化所要传达的意义、形式与风格,它是文化翻译的基本准则。
举例
拿红楼梦来说,就有许多不同的版本。著名红学专家周汝昌说:“《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它堪称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内容涉及宗教信仰、习惯风俗、成语典故等方方面面,包罗万象。《红楼梦》在1830年就有了第一个英文译本。在1830~1892年,总共出了4个版本的《红楼梦》英文译本。这些译本不仅不准确,而且显得很荒唐,译者为了渲染这部书的“异国情调”,满足异国读者的猎奇心理,把黛玉翻译成Black Jade(,虽然字面上的翻译还说得过去【黑色的玉】,但是,却不顾这个名称在英语中的引申意义,给外国读者在理解林黛玉这个人物的时候,带来了极大影响。Jade 有两个引申义,一个是loose woman,有“放荡的女人”之意,另一个是horse,马的意思。Black Jade的引申义就是 a loose woman of dark skin,或black horse,这两个含义与《红楼梦》里的待遇真是差得太远,这样的翻译是严重的“文化失真”。
中外翻译名家都为《红楼梦》的翻译付出过努力。较有影响的数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合译的《红楼梦》全译本和著名汉学家、翻译家戴维·霍克思及其女婿约翰·明福德合译的一百二十回全译本《石头的故事》。霍译本不仅今本忠实于原著,很好地保持了原作的风貌,而且语言精确,文字优美,译文本身亦具有很高的艺术性。
1.2 翻译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翻译被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手段不同,翻译可分为口译、笔译和机器翻译,我们本门课程主要涉及到的是笔译。
按照文本的内容,翻译一般分为文学翻译和非文学翻译。彼得﹒纽马克(Peter Newmark)教授在他的著作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中提出了著名的翻译的三个领域:
1.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 Social, economic and / or political topics and institutions; and
3. Literary and philosophical works
其中1,2属于非文学翻译的范畴,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政论、科技、新闻、合同、广告等等。而文学翻译又包括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体裁的翻译。
第二节翻译的原则
翻译的原则
翻译标准是翻译活动必须遵循的准绳,是衡量译文质量的尺度,也是从事翻译要努力达到的目标。翻译标准是翻译理论的核心问题,然而,针对翻译的标准,历来是众说纷纭,使人难于选择。中西历史上各个时期各个流派的翻译理论家在研究翻译时无不论及翻译标准,但由于各自的传统不同,流派纷繁,侧重各异,也有许多争论,目的都是力求找到最全面、最科学、最合适的翻译原则。
我国的突出代表包括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钱钟书的“化境”等。西方的突出代表有18世纪英国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20世纪英国纽马克的“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以及美国奈达的“动态对等”等。纵观中西翻译理论史,严复提出的“信达雅”和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在中西翻译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奈达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对等”。所谓“功能对等”,就是说翻译时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对应,而要在两种语言间达成功能上的对等。为使源语和目的语的
之间的转换有一个标准,减少差异,尤金·A·奈达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根据翻译的本质,提出了著名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即“功能对等”。在这一理论中,他指出,“翻译是用最恰当、自然和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现源语的信息”(郭建中,2000 , P65)。奈达有关翻译的定义指明,翻译不仅是词汇意义上的对等,还包括语义、风格和文体的对等,翻译传达的信息既有表层词汇信息,也有深层的文化信息。“动态对等”中的对等包括四个方面:
1. 词汇对等;
2. 句法对等;
3. 篇章对等;
4.文体对等。
在这四个方面中,奈达认为,“意义是最重要的,形式其次”(郭建中,2000 , P67)。形式很可能掩藏源语的文化意义,并阻碍文化交流。因此,在文学翻译中,根据奈达的理论,译者应以动态对等的四个方面,作为翻译的原则,准确地在目的语中再现源语的文化内涵。
1790年,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在伦敦发表了被誉为西方翻译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善的翻译理论专著”的《论翻译的原则》(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的重要论文,此论文的问世引起了英国乃至整个西方翻译界的高度重视。他在该著作中指出:“好的翻译就是把原作的优点完整地移入到另一种语言中,使得译入语国家的读者能够像原语读者明确地领悟、强烈地感受原作那样,领悟和感受译作。”
亚历山大·F·泰特勒(Alexander Fraser Tytler,1947—1814年)在《论翻译的原则》(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1791)一书中提出了的三条基本原则:
1. 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一、译文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相当于“信”)。
2.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as that of the original.
二、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与原文的性质相同(相当于“雅”)。
3. 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
三、译文应和原作同样流畅(相当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