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方案设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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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ZGS-ZD-06 施工技术案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批/日期:
施工技术案管理制度
1 案编写
1.1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报告报审前,编写施工组织设
计,并报总工室审批后修改完善,报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
1.2项目部应按有关法规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在工程施工前编写专项施
工案,例如:
(1)桩基工程施工案;
(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案;
(3)模板工程施工案(含设计计算书);
(4)脚手架工程施工案(含设计计算书);
(5)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案;
(6)塔吊安装拆卸案(含基础设计计算书);
(7)施工外用电梯安装拆卸案;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专项施工案应报总工室审批后修改完善,报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
1.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案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编写,工程
部或设备部分管副经理负责审核。编写完成后项目部召开案部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工程部或设备部分管副经理审核后连同会议纪要一并上报总工室审核。
1.4案编写人员应收集和理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案的编制依据,包
括:
(1)施工合同;
(2)设计图纸;
(3)地质勘察报告;
(4)相关技术标准、规;
(5)工程量清单。
1.5项目经理应组织案编写人员并通知总工室、成本部、工程部或设备部
踏勘现场,了解施工场地和边环境条件,包括:道路交通情况、施工用水用电供给量和接驳点、场地平整情况、场地与边道路、市政管线、建筑物的关系等,项目部应形成《施工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和照片。
1.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的编写容、目录、封面和格式等要求详见《施
工技术案编写标准》。
1.7项目部按照总工室意见修改完后进行回复,连同修改后的案一并上报
总工室复审。
2案讨论
2.1工程部或设备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前组织总工室、成本部、经营
部、材料部、设备部等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主管、班组长等召开案讨论会。
2.2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案讨论会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初稿,
并按照“施工技术案分析讨论会议记录表”的容,做好会议准备。2.3案讨论会的主要容: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施工合同要求(含工期),地质条件、场地和边环境条件、重点和难点、施工总体部署和施工顺序、主要施工法要点、工程量、工艺工效分析、设备投入、施工进度安
排构想等。
(2)与会人员对案的构想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如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2.4案讨论会由工程部或设备部主持并形成记录“施工技术案分析讨论会
议记录表”和“会议签到表”,会议后2个工作日发放给与会部门或人员。
3案审批
3.1项目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名后,交工
程部或设备部报送总工室审批。案报审文件除了送书面文件外,还应将电子文件发到工程部或设备部,以及总工室(副总工程师)。
3.2总工室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后,原则上在24小时审批回复,
将审批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案)审批表”上,发到工程部或设备部及中,由工程部或设备部转发给项目部。
3.3项目部按照总工室意见修改完后进行回复,连同修改后的案一并上报
总工室复审。总工室对案的修改完善进行跟踪落实。
3.4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的封面的审批栏上由总工程师签名。
盖章手续在行政部办理。
3.5项目部应将经总工室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附“施工组织设
计(案)报审表”(GD2202002)送给监理单位审查。
3.6深基坑、高支模板、人工挖桩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经监理
单位审查后还应由总工室组织专家审查论证。案审查按法规和当地安监部门的要求进行。
4案交底
4.1总工室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组织项目部进行案交底,并通知工程
部、成本部或设备部相关人员参加。
4.2案交底由总工室、工程部、成本部或设备部、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
责人对项目管理人员就施工案的工艺、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重点进行交底。
4.3总工室形成“施工技术案交底记录表”和“会议签到表”,会议后2
个工作日发给项目部。
5案修改
5.1项目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进行动态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
施工实际做法,不断地修改、调整案容和进度计划。
5.2当工程容和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应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并重
新报送总工室审批。
6施工总结
6.1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实际做法,修改、整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案。在施工总结会前将修改、整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电子文件提交工程部或设备部、总工室。
6.2项目部应编写工程资料归档用的施工总结,容包括:工程概况、完成
工程量、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6.3工程部或设备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组织项目部召开施工总结会,
并通知总工室等有关部门参加。
6.4施工总结会由工程部或设备部主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
施工总结概况、施工经验和存在问题,有关部门对项目施工管理、进度、质量和安全等进行评价。
6.5工程部或设备部形成“施工总结会议记录表”和“项目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