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协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28年双边税收协定范本、1935年的协定草案、 1943年墨西哥范本和1946年伦敦范本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 《联合国范本》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协定范本草案的基 本前提:
居住国应通过抵免法或免税法消除双重征税; 所得来源国应力求缩减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征税范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地位, 例如美国。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举例: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连续 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就应向中 国纳税;而中日协定有关条款规定,只有当日本国居民 在一个日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在我国居住超过183天,才 可以征税。
按照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 外国企业在我国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我国的股息、 利息等投资所得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而中日协定规 定,对这类所得征收的预提税税率不能超过10%。再如, 对建筑工地等常设机构,我国涉外税法中没有规定时间 期限,而协定规定了6个月以上才构成常设机构。
第8章 国际税收协定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2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8.3 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的
主要区别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1 国际税收协定的必要性 8.1.2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3 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1国际税收协定的必要性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 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 (agreement between state A and state B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 and capital)。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我国是主张税收协定应 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 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 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则一 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 的地位 。
美国的例子:美国财政收入法典第7852(d)节中指出,国 际税收协定中的条款与国内税法中的条款哪一个都不具 有优先地位。根据美国的法律,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 法都是最高法,具有同等的效力,如果税收协定与国内 税法冲突,则按照“后法优先于前法”的惯例办理,这 样,当美国后颁布的税法与以前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相 冲突时,按“后法优先于前法”的原则执行就会违反国 际税收协定,而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的范畴,除非协定 国同意中止或部分中止与美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否则美 国无权单方面免除其协定义务。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 894(a)节也承认,法典条款的使用应当考虑到美国签订 的任何税收协定的义务。
围,并且大幅度地降低税率。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联合国范本与经合组织范本的重要差异
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 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双边税 收协定,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签订双边税收协 定。
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收入来源国的优 先征税权,但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管辖权原则,主 要是为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工 作。
例如,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对专有技 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行10%的限制税率,但我 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在 农业、科研、能源、交通运输以及在开发重要技术领域 等方面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使用费,如果提供的技术 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预提所得税。就是说,我 国对于这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国内税法规定的税 收待遇比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待遇还要优惠,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则应按照国内税法对外商提供 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免征预提税,而不去执行税收协 定规定的10%的预提所得税。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的优先地位举例:
法国《税收法典》第209B条款是所谓的受控外国子公司 条款,它规定,法国母公司应从受控外国子公司分得的 利润无论是否汇回,都要在当年计入法国母公司的应税 所得,向法国政府纳税。在受控外国公司没有分配利润 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实际上等于法国政府对外国公司的 利润课税。但根据法国与瑞士签订的税收协定第7(1) 条的规定,瑞士居民公司的利润不得在法国纳税。这样, 法国的国内税法就与国际税收协定有了冲突。2002年6 月法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定:当《税收法典》209B 条与税收协定冲突时,税务部门必须按税收协定的要求 办理。为了使209B条能够得以实施,法国税务机关在与 美国、西班牙、日本等国修订税收协定时都加进了实施 209B条款的内容。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3 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 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我国是 主张税收协定应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
目前其他许多国家也主张国际税收协定不能干预缔约国制 定、补充和修改国内税法,更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比税 收协定更加优惠的规定;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 更为优惠,则一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联合国范本强调,收入来源国对国际资本收入 的征税应当考虑以下三点:
(1)考虑为取得这些收入所应分担的费用,以保证对 这种收入按其净值征税 ;
(2)税率不宜过高,以免挫伤投资积极性; (3)考虑同提供资金的国家适当地分享税收收入,尤
其是对在来源国产生的即将汇出境的股息、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所征收的预提所得税,以及对从事国 际运输的船运利润征税,应体现税收分享原则。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的意义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弥补国内税法单边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存在 的缺陷
兼顾居住国和来源国的税收利益 在防止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问题上加强国际
合作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2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演变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 《联合国范本》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协定范本草案的基 本前提:
居住国应通过抵免法或免税法消除双重征税; 所得来源国应力求缩减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征税范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地位, 例如美国。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举例: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连续 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就应向中 国纳税;而中日协定有关条款规定,只有当日本国居民 在一个日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在我国居住超过183天,才 可以征税。
按照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 外国企业在我国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我国的股息、 利息等投资所得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而中日协定规 定,对这类所得征收的预提税税率不能超过10%。再如, 对建筑工地等常设机构,我国涉外税法中没有规定时间 期限,而协定规定了6个月以上才构成常设机构。
第8章 国际税收协定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2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8.3 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的
主要区别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1 国际税收协定的必要性 8.1.2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3 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1国际税收协定的必要性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 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 (agreement between state A and state B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 and capital)。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我国是主张税收协定应 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 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 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则一 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 的地位 。
美国的例子:美国财政收入法典第7852(d)节中指出,国 际税收协定中的条款与国内税法中的条款哪一个都不具 有优先地位。根据美国的法律,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 法都是最高法,具有同等的效力,如果税收协定与国内 税法冲突,则按照“后法优先于前法”的惯例办理,这 样,当美国后颁布的税法与以前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相 冲突时,按“后法优先于前法”的原则执行就会违反国 际税收协定,而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的范畴,除非协定 国同意中止或部分中止与美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否则美 国无权单方面免除其协定义务。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 894(a)节也承认,法典条款的使用应当考虑到美国签订 的任何税收协定的义务。
围,并且大幅度地降低税率。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联合国范本与经合组织范本的重要差异
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 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双边税 收协定,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签订双边税收协 定。
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收入来源国的优 先征税权,但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管辖权原则,主 要是为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工 作。
例如,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对专有技 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行10%的限制税率,但我 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在 农业、科研、能源、交通运输以及在开发重要技术领域 等方面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使用费,如果提供的技术 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预提所得税。就是说,我 国对于这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国内税法规定的税 收待遇比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待遇还要优惠,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则应按照国内税法对外商提供 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免征预提税,而不去执行税收协 定规定的10%的预提所得税。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的优先地位举例:
法国《税收法典》第209B条款是所谓的受控外国子公司 条款,它规定,法国母公司应从受控外国子公司分得的 利润无论是否汇回,都要在当年计入法国母公司的应税 所得,向法国政府纳税。在受控外国公司没有分配利润 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实际上等于法国政府对外国公司的 利润课税。但根据法国与瑞士签订的税收协定第7(1) 条的规定,瑞士居民公司的利润不得在法国纳税。这样, 法国的国内税法就与国际税收协定有了冲突。2002年6 月法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定:当《税收法典》209B 条与税收协定冲突时,税务部门必须按税收协定的要求 办理。为了使209B条能够得以实施,法国税务机关在与 美国、西班牙、日本等国修订税收协定时都加进了实施 209B条款的内容。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3 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 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我国是 主张税收协定应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
目前其他许多国家也主张国际税收协定不能干预缔约国制 定、补充和修改国内税法,更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比税 收协定更加优惠的规定;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 更为优惠,则一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联合国范本强调,收入来源国对国际资本收入 的征税应当考虑以下三点:
(1)考虑为取得这些收入所应分担的费用,以保证对 这种收入按其净值征税 ;
(2)税率不宜过高,以免挫伤投资积极性; (3)考虑同提供资金的国家适当地分享税收收入,尤
其是对在来源国产生的即将汇出境的股息、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所征收的预提所得税,以及对从事国 际运输的船运利润征税,应体现税收分享原则。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的意义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弥补国内税法单边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存在 的缺陷
兼顾居住国和来源国的税收利益 在防止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问题上加强国际
合作
8.1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8.1.2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国际税收协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