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审美性看“魏晋文学自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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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审美性看“魏晋文学自觉”说

摘要:从来没有一个关乎文学的定义获得学界的公认,一个在教科书中最为流行的定义是:文学是一门语言艺术。但是何为艺术,又是一个让人说不清的概念。但是无论艺术的边界多么难以划定,审美最为艺术的本性却得到了公认。根据概念间的逻辑推演,我们可以从艺术的审美性推出文学的审美本性。文学之为文学就在于它的审美性。从这个点出发,考察文学是否进入自觉时代就有了三个方面的参照标准:一,文学的审美性有没有得到认识;二,有没有围绕审美性进行的文学创作;三,有无审美观照下的文学批评。以这三个参照标准重新考察文学自觉这个问题,发现早在魏晋之前文学自觉就已存在。

关键词:文学审美性;文学自觉;魏晋;汉赋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8-0109-02

一、什么是文学自觉

“文学的自觉”说于20世纪20年代由日本学者铃木虎雄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首次提出,之后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再次提及:

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1]。

鲁迅的再次引用使“文学自觉”就成为中国古代文论中一个极有分量的存在。从逻辑关系看,在弄清楚什么是“文学自觉”前,笔者有必要提一下“什么是文学”。

从来没有一个关乎文学的定义获得学界的公认,因为每一个定义,都经不起一个同定义相悖的例证的反驳。诸如“创造性的”或“想象性的”写作,表现性的语言组织,有系统的脱离日常话语的陌生化写作等等,凡此种种定义都走向了两个极端:要么过于褊狭,要么过于宽泛。文学的边界始终模糊不清,也一直在和各种文体纠缠不清杂交繁衍,以至于我们在企图认识一下什么是文学这个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时,却感到无从下手。

我们先从词源学的角度对它进行一下考察。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形成于18世纪。在中国,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论语》中:“文学子游、子夏。”《论语正义》中将其解释为“文章博学”,其义大抵相当于今之狭义“文化”。率先看到文学独特性是南朝梁氏兄弟:梁昭明以“事出沉思,义归翰藻”者为文学,梁元帝《金楼子篇》“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这些说法都已比较接近今日之文学。但是由于“经史子集”分类法长期以来的权威性,始终把文学宰割得支离破碎。直到近代的王国维才做出来最富现代意识的关乎文学的说法:

文学中有二元质焉:曰景,曰情。……要之,文学者,不外知识与感情交代之结果而已。苟无锐敏之知识与深邃之感情者,不足与

于文学之事。此其所以但为天才游戏之事业,而不能以他道劝者也[2]。

这完全是一个从西方引进的关乎文学的概念。所以,汉语中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出现甚晚。上述事实也说明“文学”是近代学科发展和文化交流的产物,而关于文学的定义一直处于变动之中。一个在教科书中最为流行的定义是:文学是语言的艺术。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是,在关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上我们又一次陷入困顿。韦兹认为艺术是一个无法给以定义的开放性的概念,郝伯特·曼纽什则偏激地反对任何给艺术下定义的企图,认为对艺术的定义和艺术创造性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所以在无法确定艺术边界的时候,定义“文学”是一门语言艺术无疑是没有意义的。

不管是否严格存在艺术的边界,毫无疑问的是人们意识中一直都存在着艺术这个观念。我认为艺术之所以一直存在于人类的意识中并伴随人类社会的始终,就是我们探讨艺术本性的出发点。康德在论述艺术本质时提出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就已经从某个角度找到了答案。我们去欣赏艺术品,可能带有不同的目的,比如学习的目的,宗教目的,甚至怀着纯粹生理欲念的目的……正如马大康先生在《生命的沉醉》一书中所说:

艺术之为艺术,就在于他在所有种种有限的目的之外仍存在着某种“东西”,正是因为这“东西”吸引着你,使你即便不抱任何具体目的也乐于去欣赏。一旦去掉这“东西”,他也就不再成其为艺

术,而只能是工具,布道书和春宫图之类[3]。

这个“东西”就是艺术的“审美本性”,简称审美性。那么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自然包含着审美性,而审美就是文学之为文学的本质所在。文学的其他一切目的,要建立在文学审美性的基础上。所以审美性是文学成为自足存在的前提。所以谈论文学自觉要以文学审美性作为理论起点。

文学自觉就是说文学自身的独立性被认识,并有对文学创作规律的研究。从文学审美性出发,可以从三个方面看文学是否进入自觉时代:一,文学的审美性有没有得到认识;二,有没有围绕审美性进行的文学创作;三,有无审美观照下的文学批评。笔者发现早在魏晋之前文学自觉就已存在。

二、破题·文学自觉时代非始于魏晋

魏晋“文学自觉”说始于日人铃木虎雄《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中的提法,后来由于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的再次提及,成为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极具分量的命题。随后有大量的学者对“文学自觉”这个命题进行了不同的论证,得出大致相同的结论:文学自觉时代始于魏晋。为了批判文学自觉始于魏晋这一结论,先看这一结论的理论立脚点。

日人铃木虎雄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中是这样论述“文学自觉”的:

通观自孔子以来直至汉末,基本上没有离开道德论的文学观,并

且在这一段时期内进而形成只以对道德思想的鼓吹为手段来看文

学的存在价值的倾向。如果照此自然发展,那么到魏代以后,并不一定能够产生从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的思想。因此,我认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4]。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是这样论述文学自觉的:

他(指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所以曹丕诗赋做的很好,更因他以气为主,故于华丽以外,加上壮大。归纳起来,汉末魏初的文章,可说是:“清峻通脱,华丽壮大”[1]。

鲁迅以曹丕“诗赋不必寓教训”,作为魏晋文学自觉的史料支持,再结合铃木虎雄的观点,可以将其立论点归纳如下:一、魏之前,文学总是背负着道德说教的包袱,道德说教是文学的主要功能和价值;二、魏晋时期,文学自身作为自足存在的价值被发现;三、文学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后,才走向自觉时代。

要推翻他们的结论,只需把其立论点驳倒就可以了。

第一个立论点是一个循环论证的结果:文学自觉就是指对文学自身独立性的一种认识,而文学独立的前提就是对文学自身的审美观照,审美成为文学的本质。现在再看第二个立论点,魏之前文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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