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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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4.1.13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4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5根据天津市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藤、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4.1.16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6.8采用无公害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具有严格规范农药、杀虫
剂、除草剂、化肥等化学物品的使用制度,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4.6.9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6.10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新。
4.6.11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4.2.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般项
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建筑物体形系数、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东西向外窗设置遮阳措施。
4.2.5住宅建筑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附件,并采用节能控制方式。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应采取合理的人工照明布置及控制措施。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m2
4.1.4住区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宜天津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
4.4.10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节能性1. 定义和目标:绿色建筑的节能性主要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减少碳排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2. 评价标准:a. 建筑围护结构应采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以减少冬季和夏季的能源消耗。

b. 建筑通风系统应合理设计,利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的方式,降低室内外温差,减少能源消耗。

c. 建筑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如LED灯、节能灯等,以降低电能消耗。

d. 建筑空调系统应采用高效、低能耗的空调设备,如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以降低制冷和制热量。

e. 建筑能源系统应采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

f. 建筑水系统应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如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以减少水资源消耗。

二、资源利用1. 定义和目标:绿色建筑的资源利用主要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和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2. 评价标准:a. 建筑材料应选择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如木材、竹材等,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b. 建筑设备应选择高效、低能耗的设备,如节水马桶、节能灯等,以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

c. 建筑维护结构应采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维护成本。

d. 建筑景观设计应注重生态、环保和节能的原则,如绿化带、景观水池等,以提高环境质量。

e. 建筑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三、环境质量1. 定义和目标:绿色建筑的环境质量主要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控制环境污染和提高室内环境质量,为居民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空间。

2. 评价标准:a. 建筑室内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室内空气质量、噪声标准等。

b. 建筑材料应选择无毒、无害、环保的材料,以减少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c. 建筑通风系统应合理设计,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d. 建筑照明系统应采用无频闪、低眩光的照明设备,以减少对居民视力的影响。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 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4页:表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居住建筑)表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公共建筑)《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页1.3.4 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同时对项目的加分项进行评价。

加分项包括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分值设定如表总得分由基本分和加分项得分两部分构成,总得分是评定获奖等级的依据。

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总得分=基本分+加分项得分×0.5凡在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加分项得分的项目,对一般项和优选项最低得分不做要求,总得分及一般项、优选项最低项数要求满足即视为达到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表1.3.4 加分项分值设定表《细则》第20页K表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上限值表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下限值1K《细则》第118页,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处理技术。

《细则》第120页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评价内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0%时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细则》第128页 评价方法1:当建筑物体形系数及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时适用。

评价内容中删去对窗墙面积比和建筑朝向的要求及得分(各0.5分),并将其得分补充至外窗传热系数得分栏,即外窗传热系数指标满分由3分变为4分。

评价方法2:分数()()[]()h c h c h c q q Q Q q q 107++-+⨯+=n评价方法3:H1q —参照建筑耗热量指标,≤3层(17.1 W/m 2),4~8层(16.0 W/m 2), 9~13层(14.3 W/m 2), ≥14层(12.7 W/m 2);H2q —耗热量指标计分下限值,≤3层(12.0 W/m 2),4~8层(11.2 W/m 2), 9~13层(10 W/m 2), ≥14层(8.9 W/m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9.24•【文号】建科函[2009]235号•【施行日期】2009.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建科函[2009]23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我部根据评价标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说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颁布以来,对指导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把绿色建筑的理念与工程实践结合起来,使细则更加完善,使绿色建筑评价更加严谨、准确,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更加具有权威性,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

其中“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由张播、刘燕辉、陈蔚镇、许荷等负责完成;“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由杨建荣、李晓锋、曹阳、陆俊俊、冯莹莹等负责完成;“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部分由曾捷、赵锂、李建琳、吕石磊等负责完成;“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由王昌兴、韩继红、姜兆黎、赵平、冯跃等负责完成;“室内环境质量”部分由林波荣、燕翔、谭华等负责完成,“运营管理”部分由王占友等负责完成。

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

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
8.1 一般规定........................................................................................ 23 8.2 主控项目........................................................................................ 23 8.3 一般项目........................................................................................ 24 9 场地与室外环境工程...............................................................27 9.1 一般规定........................................................................................ 27 9.2 主控项目........................................................................................ 27 9.3 一般项目........................................................................................ 28 10 景观环境工程 ........................................................................29 10.1 一般规定...................................................................................... 29 10.2 主控项目...................................................................................... 29 10.3 一般项目...................................................................................... 29 附录 A 现场实体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32 附录 B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与设计对照表 .................................33 附录 C 检验批验收记录.............................................................37 附录 D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38 附录 E 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9 附录 F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汇总表 .............................................46 本规程用词说明 ............................................................................47 引用标准名录 ................................................................................48 条文说明 ........................................................................................50

天津零碳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零碳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零碳建筑评价标准一、能源效率零碳建筑首要的标准是高能源效率。

建筑应通过优良的建筑设计、高效的设备系统和智能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所有建筑元素和系统都应经过优化,以达到最佳的能源效率。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零碳建筑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降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应安装适当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如太阳能光伏板、风力发电机等,并确保这些系统与建筑主体有机结合,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

三、建筑隔热性能建筑的隔热性能对于减少能源消耗至关重要。

应使用高效隔热材料,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和隔热性能,减少热能的流失和传入。

同时,应确保建筑的通风design能有效地引入自然风,减少对机械通风的依赖。

四、室内环境质量良好的室内环境质量是零碳建筑的重要标准。

应确保建筑的自然采光充足,降低人工照明的需求。

同时,应提供足够的通风,避免空气质量下降,影响居住者的健康。

此外,室内环境应满足舒适性要求,提供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五、建筑材料与施工零碳建筑应优先选择低碳、可回收的建筑材料,如竹材、再生塑料等。

在施工方法上,应优先考虑装配式施工,减少现场施工带来的能耗和排放。

同时,应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浪费。

六、建筑运行管理有效的建筑运行管理是实现零碳的关键。

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建筑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通过合理的运行策略,如需求响应、柔性用电等,降低建筑运行过程中的能耗和碳排放。

七、碳足迹核算所有零碳建筑都应进行详细的碳足迹核算,了解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情况。

核算应覆盖建筑材料生产、施工、运行、废弃等各个阶段。

通过核算结果,可以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碳排放。

八、环境综合影响评价除了碳排放外,零碳建筑还应考虑其他环境影响,如水资源利用、土壤保护等。

应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

九、节能与低碳宣传为了提高节能和低碳意识,零碳建筑应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可以通过展览、讲座、公开课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节能和低碳知识,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 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建廷 张津奕 周国民 顾 放 刘洪海 刘凤东 戚建强 刘迎鑫 文科军 周志华 李旭东 李 伟 王东林 刘 戈 李文杰 宋 晗 尹 波 周海珠 董璐璐 刘小芳
天津工程建设标准 请以正式出版物为电准子文件仅供参考
3. 将《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 29-192-2009 中的优选项改为评分项。
4. 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 理的提高和创新。
5. 明确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6. 将标准的体例划分为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明确了对学校 建筑、医院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超高层建筑等特殊类型建 筑的评价要求。 本标准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城建大 学(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政编码:300384)、天津市建筑 设计院(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邮政编码:300074)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 意见和建议。
天津工程建设标准 请以正式出版物为电准子文件仅供参考
前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联合建设中新 天津生态城的需求,按照中新两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受中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新加坡国际发展部建设 局的委托,由中国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 员会负责组织,天津城建大学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 原《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 29-192-2009基础上 进行修订完成的。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节能性:评价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消耗水平,包括建筑材料的热传导系数、外墙保温、采暖和空调系统的效能等。

2. 资源利用:评价建筑物的水资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包括节水设备、雨水收集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建筑材料的再生利用和可持续采购。

3. 环境质量:评价建筑物的室内和室外环境质量,包括通风系统、空气质量、建筑物布局和室内空间设计等。

4. 生态效益:评价建筑物对生态环境的积极影响,包括周边绿化、生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等。

5. 健康与舒适性:评价建筑物对居住者和使用者身体健康和舒适感的影响,包括噪音控制、采光效果、室内空气质量和室内温度控制等。

以上标准是天津绿色建筑评价的主要方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同时,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建筑物的可持续性、社会责任和经济可行性等。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1年起实施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1年起实施
务” 同时他表示,在新起点上, 。 “ 北新建材将继续以发展 ‘ 低碳、
节 能、 环保 ’ 绿色 建材和绿色建筑解决方案 为使 命, 并计 划到
2 1 年发展成为核心业务世界第一 , 自主品牌 , 自主知识 05 有 有 产权 , 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新型建材产业集 团。 有 ”
此 次 投 产 的 北 新 建材 平 邑生 产 线 坐 落 于 我 国纸 面 石 膏 板


党委书记、 副总经 理张乃岭主持庆典活动。
术 、 型 混 合 搅 拌 机 、 型 机 、 板 机 、 板 机 、 体化 锯 边 封 新 成 翻 出 一
庆 典仪式上, 志平代表 中国建材集 团发表 了热情洋溢 宋
的讲话 ,充分肯定了北新建材完成全 国 1 m 石膏板布局 0亿 : 建设的成绩及标志性意义 。他说 :北新建材近年来抓住有利 “ 时机, 迅速展开全 国石 膏板产 业布局 , 务规模 迅速扩大 , 业 用
模 拟 凸轮 结 构 切 断 技 术 及 P C过程 自动 控 制 系统 、 膏板 干 L 石
未来还要再用几年的时间做到 l 5亿 m , z达到世界第一 。”
王 兵在 致 辞 中说 :平 邑石 膏板 生 产线 的投产 , “ 标志 着 北 新
燥 机 温 控 系 统 , 现 了连 续 自动 化 生 产 。 实
() 成 套装 备 及 关键 技术 经 在 泰 山石 膏 ( 2该 河南 ) 限 公 司 有
建材 1 m 石膏板的全 国布局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 0亿 z 当初让世 人称奇 的战略 目标、 让客户震惊的庄严承诺 圆满实现 , 北新建 材石膏板产业规模达到亚洲第一、 世界第三, 在全 国拥有 4 3条 大型现代化石膏板生产线,可以辐射到全 国各大 中型城市, 能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5.3.6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判定。

评鉴内容:对于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以上的缺水地区,此项为参评项。

对于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以下、400mm以上的缺水地区,此项加分。

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雨水积蓄处理方案及技术,得分不低于12分则判定该项达标。

1.采用了雨水入渗等技术设施(分值 4 / 20)。

2.采用了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分值 10 / 20)。

3.采用了雨水调蓄排放系统(分值 6 / 20)。

补充说明: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判定。

5.3.7 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评价内容:对于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为参评项。

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得分不低于10分则判定该项达标(绿化5分洗车、道路冲洗5分景观水5分)补充说明: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判定。

[B]5.3.9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评价内容:对于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为参评项。

优先选用市政再生水;采用建筑中水时,依次考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

得分则判定该项达标(优先选用市政再生水 15分采用地埋式或封闭式设备 15分建筑中污水处理选用经济、适用的成熟处理工艺及安全可靠的消毒技术 9分)。

补充说明: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判定。

5.3.11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平均日用水量计算方法参照4.3.11。

评价内容: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得分则判定该项达标。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办公楼、商场类建筑)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20分)。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办公楼、商场类建筑)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12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天津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城市群之一,近年来在建筑领域也迅速崛起,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天津建筑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促进和规范天津绿色建筑的发展,天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引导和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环保、节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首先,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的能源消耗一直是环保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就要考虑到尽量减少能源的消耗,采用更加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技术,以降低建筑的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要求建筑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水资源的利用、废水排放、废弃物的处理等。

建筑要在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建筑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节水的效果。

另外,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要求建筑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建筑的可持续性发展,包括建筑的寿命、维护成本、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等。

建筑要在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建筑的寿命和维护成本,采用更加耐久和易于维护的建筑材料和技术,以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对资源的消耗。

同时,建筑要考虑到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尽量采用可再生资源来替代传统的非可再生资源,以降低对资源的消耗。

总的来说,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了引导和规范天津建筑行业向着更加环保、节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通过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对环境的影响、可持续性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价,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环保、节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天津的建筑行业能够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为天津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住宅建筑节地与室外环境4.1.1 建设场地不得破坏当地湿地、自然水系、有价值的植被和其他保护区。

4.1.2 在建筑场地内进行土壤氡含量和土壤污染程度的检测,并采取应对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1.3住区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4.1.4 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5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定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实现资源共享。

4.1.6 人均居住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²、多层不高于28m²、中高层不高于24 m²、高层不高于15 m²。

4.1.7 住区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8 种植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耐盐碱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9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 m²。

4.1.10 居住用地内配套设置的自行车、汽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 29-6的规定配置。

4.1.11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12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围区域人群,设施安全的影响。

优选项4.1.1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4.1.14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应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阴、覆绿。

4.1.15 根据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藤、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 m²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绿色
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1.05
•【字号】建科〔2010〕969号
•【施行日期】201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绿色建筑评
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天津市绿色建筑的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本细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细则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细则由天津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doc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doc
每北、西北地区不少于32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8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54种。
15
15
原则上,平均每100m2绿地面积不少于3株乔木,且木本植物的种类满足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每100㎡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且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宜少于25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5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50种。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
得分则判定该项达标。
20%
20
20
用水定额采用平均日用水量:折减系数(0.67~0.91,按照给水一、二、三分区和特大、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取值)×最高日用水量(参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判定。
10%
(12)
优选项
4.3.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附表一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评分表补充说明(住宅建筑)
指标名称
类别
标准条文
评价内容
分值设定
补充说明
分值
总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
人均用地指标是控制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有两种方法控制人均用地指标:一是控制户均住宅面积;二是通过增加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的建设比例,在增加户均住宅面积的同时,满足国家控制指标的要求。
1.选择当地适宜方向作为建筑朝向,建筑总平面设计综合考虑日照、通风与采光。
5
8
——
2.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设计与优化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效果。
3
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对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效果进行校核并满足舒适性要求,或进行了优化设计,此项均达标。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的评价和认证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绿色建筑的整体评价指标:包括节能、节水、环境质量、建筑资源利用和创新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2. 节能评价:评估建筑的热工性能、采光性能、空调制冷系统效能等方面的能耗情况,推广使用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等。

3. 节水评价:评估建筑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等方面的用水情况,提倡采用节水设施和水资源回收利用等。

4. 环境质量评价:评估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照明质量、噪音等方面的要求,促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5. 建筑资源利用评价:评估建筑的材料利用率、建筑设计的可拆卸性和可再利用性等方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资源循环利用。

6. 创新评价:评估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创新性,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发布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
环境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为绿色建筑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京津冀绿建评价标准

京津冀绿建评价标准

京津冀绿建评价标准
京津冀绿建评价标准是指在京津冀地区推广和应用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适应性。

该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节能性能:评价建筑的节能设计和节能设备的应用情况,包括建筑外墙、屋顶、窗户等部件的隔热性能,以及采用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2. 资源利用:评价建筑的材料选择和施工工艺,包括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可再生资源利用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情况。

3. 室内环境:评价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包括采光、通风、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设计和实施情况,以及室内环境对居住者健康的影响。

4. 水资源利用:评价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包括雨水收集利用、节水设备应用等方面的设计和实施情况。

5. 土地利用:评价建筑的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建筑用地的合理利用、绿化率、景观设计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评价,京津冀绿建评价标准旨在鼓励和引导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促进京津冀地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整理]0730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评价表08111

[整理]0730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评价表08111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0年7月22日-------------前言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按照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要求,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教处负责组织《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天津市绿色建筑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的起草编制工作。

编写《细则》的目的,是在《标准》的基础上,为天津市绿色建筑的规划、勘察、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具体的技术指导和要求,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设计获奖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推动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实践,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天津市的建设实际。

《标准》中的六个一级指标涵盖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各个方面的内容,指标之间互为联系,形成系统,在标准形成的过程中,与《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写组进行了多次沟通,确保了两个标准要求的一致性。

采取根据得分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能够连续计算的得分均按连续方式计算,能够区分不同建设方案的较小差别,以确保评分的公正性。

为使评价结果与采用国标评价的结果相一致,按照国标不同星级满足项数的比例要求,在标准中表3.2.2-1、表3.2.2-2给出了不同获奖等级的项数与得分的最-------------低要求。

《标准》、《细则》和《评分表》构成了完整的体系。

控制项决定入门条件,一般项和优选项的得分决定获奖等级,评分表结构简洁,评价要求明确,易于操作。

而且可作为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自查的有效依据。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标准》的实施,为天津的生态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编写组2010年7月22日-------------主编单位及编写人员: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王建廷、文科军、刘戈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刘祖玲、刘建华、顾放、尹秀伟、周国民参编单位及编写人员:天津市中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王殿池天津大学赵军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张方天津市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文龄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虞晓童天津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叶重农-------------目次1 总则 (1)1.1基本规定 (1)1.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1)1.3绿色建筑获奖评审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1)4 住宅建筑 (5)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节能与能源利用 (14)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5)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8)4.5室内环境质量 (54)4.6运营管理 (59)5 公共建筑 (65)5.1节地与室外环境 (65)5.2节能与能源利用 (72)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4)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98)5.5室内环境质量 (114)5.6运营管理 (119)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表 (125)附表一住宅建筑控制项评价表 (126)附表二住宅建筑一般项评分表 (133)附表三住宅建筑优选项评价表 (144)-------------附表四公共建筑控制项评价表 (148)附表五公共建筑一般项评分表 (155)附表六公共建筑优选项评价表 (167)附表七基本分汇总表 (173)附表八总得分汇总表 (174)-------------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天津市绿色建筑的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是对建筑物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进行评估和衡量的依据。

下面是一些相关的参考内容:1. 能源效率:评价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效率,包括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等。

例如,建筑物是否采用了太阳能光伏系统、自然通风和隔热材料等节能措施。

2. 材料选择:评价建筑物所使用的材料的环境友好性和可再生性。

例如,是否采用了可再生材料、回收材料或环保材料,是否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建筑物内部的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室内照明、室内噪音等。

例如,建筑物是否采用了空气过滤系统、绿色植物、良好的照明设计等来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

4. 水资源利用:评价建筑物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例如,建筑物是否采用了节水设备和技术、雨水收集系统等来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

5. 废物管理:评价建筑物的废物管理系统和措施。

例如,建筑物是否采用了垃圾分类、废水处理等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

6. 生态系统保护:评价建筑物对周围生态系统的保护程度。

例如,建筑物是否采用了生态屋顶、园林景观等来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

7. 全生命周期评价:评价建筑物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和可持续性。

例如,建筑物的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阶段是否都考虑了环保因素,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减少环境影响。

8. 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评价建筑物对社区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例如,建筑物是否考虑了社区参与、公共交通可达性、人性化设计等因素来提高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

以上是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对这些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通过评价和衡量建筑物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可以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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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4页:
表3.2.2-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居住建筑)
表3.2.2-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公共建筑)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页
1.3.4 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同时对项目的加分项进行评价。

加分项包括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分值设定如表1.3.4。

总得分由基本分和加分项得分两部分构成,总得分是评定获奖等级的依据。

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得分=基本分+加分项得分×0.5
凡在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加分项得分的项目,对一般项和优选项最低得分不做要求,总得分及一般项、优选项最低项数要求满足即视为达到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表1.3.4 加分项分值设定表
表4.2.11-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上限值0K
表4.2.11-2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下限值1K
《细则》第118页
4.3.7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处理技术。

4.3.11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评价内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0%时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细则》第128页
4.2.11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标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评价方法1:
当建筑物体形系数及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时适用。

评价内容中删去对窗墙面积比和建筑朝向的要求及得分(各0.5分),并将其得分补充至外窗传热系数得分栏,即外窗传热系数指标满分由3分变为4分。

评价方法2:
分数()()[]
()h c h c h c q q Q Q q q 107++-+⨯+=n
评价方法3:
H1q —参照建筑耗热量指标,
≤3层(17.1 W/m 2),4~8层(16.0 W/m 2), 9~13层(14.3 W/m 2
), ≥14层(12.7 W/m 2
);
H2q —耗热量指标计分下限值,≤3层(12.0 W/m 2
),4~8层(11.2 W/m 2
), 9~13层(10 W/m 2
), ≥14层(8.9 W/m 2
)。

《细则》第130页
4.2.12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评价方法1:
分数Min
Max Min
PRE --⨯+=55n
《细则》第130页
4.3.13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评价内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得8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6分。

《细则》第144页
5.2.15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该条分值由30分改为22分。

《细则》第146页
5.3.8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评价内容应为“降雨量(重现期2年)达到15%的设计降雨量时,雨水不外排至市政雨水管或城市水体时得2分,高于15%时,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5.3.11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评价内容: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20%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旅馆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5%时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细则》第156页
5.1.15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 。

评价内容:透水地面面积比达到40%得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0.6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细则》第157页
5.2.16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标准《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 - 153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评价方法1:
当建筑物体形系数及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时适用。

评价方法2:
分数()()[]
()h c h c h c q q Q Q q q 107++-+⨯+=n
《细则》第159页
5.2.17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能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评价内容: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国家标准目标值的要求得满分5分。

《细则》第159页
5.2.19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评价方法1:
分数Min
Max Min
PRE --⨯+=44n
《细则》第161页
5.3.14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

评价内容: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40%以上得7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0.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旅馆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25%以上得7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

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不参评的条文有:
居住建筑:
控制项:4.1.9、4.4.1、4.5.5、4.6.1、4.6.3、4.6.4
一般项:4.3.12、4.4.5、4.4.7、4.4.10、4.6.6、4.6.8、4.6.9、4.6.11、4.6.12 优选项:4.4.12、4.5.12、4.6.13、4.6.14
公共建筑:
控制项:5.1.6、5.4.1、5.5.4、5.6.1、5.6.2、5.6.3
一般项:5.3.12、5.4.5、5.4.7、5.4.11、5.6.6、5.6.7、5.6.11
优选项:5.4.13、5.6.1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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