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上海市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沪建安质监【2011】8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字号】沪建交[2013]1108号•【施行日期】2013.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沪建交〔2013〕110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委安委办在8月至9月期间,组织对本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督查期间共检查了68个工地,主要检查市场管理、施工机械、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内容,通过抽查工地,督查大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督查共开具了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40份、执法检查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12份;对其中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9家总包单位、2家分包单位、6家监理单位以及1家建设单位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同时,对涉嫌违规的项目经理9人、总监6人实施动态考核扣分。
督查评价:1)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全面贯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工单位、监理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管理要求,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和监控,提高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此次督查发现:个别施工企业未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控制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力度存在缺陷;个别工地安全管理失控,安全生产不容乐观。
具体情况如下:(一)企业自查等基础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93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建管【2011】32号)
沪建建管[2011]32号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会[2011]6号)和市建设交通委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本市在建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
项目重点检查城郊结合部项目、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和保障性住宅项目。
企业重点检查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和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文明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检查安排
自8月26日起,企业按检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和进行整改。
监督机构召开所辖区域或所监项目工地负责人的动员大会,开展以工程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现场普查。
自8月30日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6个检查小组,开展为期4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0月中旬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采用随机抽取和指定方式确定被检查项目和企业,比例由检查部门确定。
三、检查要求
企业、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和加强现场日常管理。
监督机构在现场普查和专项检查中,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发生死亡事故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依法实施严肃处理。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沪建安质监[2012]62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2]62号)各有关单位:本市近期发生了几起基坑事故和险情,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12]645号文件的规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险情的发生,控制基坑工程建设中基坑的质量安全和基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现决定组织全市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内容和要求㈠检查对象在施基坑工程及相关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基坑围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基坑监测单位。
㈡检查内容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如下:1 被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2 工程合同;3 勘察报告和原始资料;4 基坑围护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设计修改变更通知;5 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评审记录;6 施工检测结果报告;7 施工过程记录和监理记录;8 监测报表、监测原始数据和监测仪器检定记录;9 其他相关记录等。
㈢检查方式本次基坑专项检查的方式为:1检查已有工程资料;2 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3 对基坑围护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检。
二、专项检查程序㈠企业自查自查范围:本市目前处于施工阶段的开挖深度超过3米的各类基坑工程。
自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围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等。
自查内容:按国家和本市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要求,各参建单位安排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牵头汇总,并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自查报告报工程受监监督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沪建质安〔2019〕134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沪建质安〔2019〕134号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巡查主要检查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程管理与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性及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承发包、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状况。
巡查组共巡查了嘉定、奉贤、金山、浦东、宝山、松江、徐汇、虹口、普陀、杨浦、黄浦、静安、市管区域、临港地区、自贸区等15个区域21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39.41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1家、施工总包企业20家、监理企业17家。
其中包括奉贤区安全事故责任企业扩大检查项目1个,三季度协查通知书所涉施工企业项目1个。
同时,巡查组对虹口、青浦、金山、浦东、嘉定等区6个已巡查项目实施了工程巡查“回头看”检查。
针对“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上海珠江景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联合体存在问题较多以及虚假整改的情况,向静安、闵行、临港等三个区域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协查通知书,对相关企业在其管辖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扩大检查。
二、总体评价根据巡查量化表数据统计分析,第四季度巡查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为83%,主控项相符率为84.6%,一般项相符率为80.2%。
相比第三季度巡查,总体相符率、主控项相符率以及一般项相符率略有降低。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12.11.07•【字号】沪建安质监[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2]9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9]6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2年度有竣工工地的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分工(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委托相关协会,其中:1、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担其会员企业考核汇总(地址:伊犁南路111号钱江商务广场10楼,联系人:阮蓓旎,联系电话:52375370);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余企业考核汇总(地址:四平路827弄〈近大连路〉1号楼1007室,联系人:陈兆,联系电话:65076301);(二)各区、县安质监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及以下企业和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水利安质监站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
(三)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无驻沪办建管部门的外省市企业,考核资料上报至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三、考核时间(一)2013年1月5日前,企业完成自我考核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各相关考核管理部门。
(二)2013年1月15日前,各考核部门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一)企业填报2012年度企业在沪竣工工地(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1、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从“企业登录”窗口进入,在统计报表列表中选择下载并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2、将本年度所有竣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定表》汇总后,一并上报各考核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26•【字号】沪建交[2013]1241号•【施行日期】2013.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建交〔2013〕1241号)各有关局、各区县建设交通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近期将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徐建福;联系电话:23116443传真:23116477;E-mail:****************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是指由市建设交通委组织,结合市安质监总站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对本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的巡回检查。
各有关局、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及市政府设立派驻有关园区的管委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巡查目的1、推进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落实,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了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体情况,定期分析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3、推动促进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三季度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三季度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沪质技监监〔2011〕737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三季度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沪质技监监〔2011〕737号各区、县质量技监局:2011年三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现将抽查结果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共组织对2227家企业生产的59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实际抽查了1744家企业生产的2128批次产品,另有483家企业因停产、仅生产出口产品等原因未能抽到其产品。
在抽查的产品中,经检验,不合格253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1%。
其中涉及本市1306家企业生产的1611批次产品,不合格182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7%。
(二)按本市生产企业规模划分,本季度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产品数分别占抽查总数的15%、27%、58%,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9%、94.4%、86.3%。
(三)按产品类别分,抽查的主要产品中,日用消费品占抽查产品总数的75%,工业生产资料占抽查产品总数的25%。
一是抽查了42种日用消费品,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水嘴、床上用品、自行车、木家具、牙刷、定配眼镜等。
二是抽查了17种工业生产资料,包括防爆电气设备产品、冷水机组、汽车用制动器衬片、防盗安全门、安全带、安全鞋、防护服、民用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
二、抽查结果分析(一)日用消费品:共抽查42种1330家企业生产的1602批次产品,不合格212批次,产品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6.8%,其中涉及本市910家生产企业的1103批次产品,不合格143批次,产品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87.0%。
沪建建管【2011】30号
沪建建管【2011】30号沪建建管[201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有关单位:8月份以来,本市连续出现局部强对流气候及雷暴雨天气,多个在建工程在缺乏相关应对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发生了几起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针对恶劣气候下施工的各项管理措施,特作如下通报,并要求各工程参建单位切实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两起事故基本情况(一)申江路八标临时设施坍塌事故2011年8月11日傍晚17:50分左右,由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申江路八标工地遭受灾害性强对流天气袭击,造成施工现场办公室及宿舍坍塌,导致工地施工人员1死7伤。
(二)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盖梁支架坍塌事故2011年8月18日11:30分左右,由宏润集团施工总承包的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土建工程2标段分界里程-周浦东站高架区间在浇筑盖梁时,因支架失稳,突然发生承重支架坍塌事故,致使当时正在作业的6名施工人员跌落,事故造成2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4名工人轻伤。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一)落实项目负责人极端恶劣天气轮班值守制度在极端恶劣气象情况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值班,做好监控工作。
要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加强强风、暴雨前后的检查,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安全强风、暴雨前后,各施工企业要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吊、施工升降机、大型桩工机械、架桥机、门吊锚固及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围档、基坑沟槽支护状况,要严格检查,特别是闹市区、重要道路周边、人员聚集区域要不留死角的认真排查,做到不留任何隐患。
对深基坑工程要特别予以关注,加强检查,确保基坑工程的本体安全及基坑周边的管道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9.28•【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30号•【施行日期】200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30号各有关单位: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受控。
但进入9月份,事故呈明显高发态势,尤其是近三天内连续发生5起事故,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3人,并且这些事故大多数都在媒体上曝光,社会影响较大。
为了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伤亡事故高发的态势,现将这几起事故通报如下:一、事故概况1、2006年9月24日上午8点左右,在浦钢搬迁罗泾轧钢(3标精整单元)工程发生一起一人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总包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上海鑫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名工人在屋面作业时从一个无防护措施(原有的防护已被拆除)的400×700洞口坠落至地面(高度24.6米),抢救无效死亡。
2、2006年9月25日上午9点15分左右,在闵行区钱峰实业公司厂房工程发生脚手架坍塌一人重伤,三人轻伤事故。
施工的人员是无资质的非承建制的个体承包队伍,该工程无监理单位。
当天在浇捣圈梁混凝土时,脚手架突然坍塌,四名作业人员随其从四米高空坠落,多人受伤。
该工程违反基建程序,施工现场不具有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管理混乱。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连结,脚手架搭设违反规范要求和支撑系统失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3、2006年9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在宝山区利安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人死亡事故。
施工单位是上海市北建筑工程装饰公司,该工程无监理单位。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使用时由于电器原因突然停机,料斗悬在中间。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交[2011]66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交〔2011〕66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我委组织了对2010年6月1日以前发布的委(包括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已清理完毕。
经市建设交通委2011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管理规定》等10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关于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材料准用管理目录〉的通知》等75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继续有效文件109件)附件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75件)二○一一年七月四日附件1:市建设交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继续有效文件109件)序号发文单位文号1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167号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管理规定2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6)860号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实施细则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6)85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施行方案》的通知4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671号上海市超过城市桥梁限载标准车辆通过桥梁管理规定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03号上海市城市桥梁桥孔使用管理规定6市建委沪建研(2004)764号上海市高架道路管理暂行规定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3)1040号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接管暂行规定8沪市政计(2003)4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息管线租用越江设施管理的通知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2)628号上海市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管理暂行规定1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815号上海市黄浦江越江设施招商项目监管暂行规定1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9)702号上海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若干规定12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8)48号上海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暂行规定1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7)807号上海市乡(镇)村公路管理规定14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505号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管理规定1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595号上海市挖掘公路管理规定1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1)965号上海市临时占用公路管理规定1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528号上海市高速公路招商项目监管暂行规定18市市政局沪市政计(2004)630号关于对挂外省市牌照车辆进入本市道路实行发放缴费标识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19市市政局沪市政计(2004)504号关于对部分车辆办理养路费、通行费事项所需资料的意见2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3)907号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9)914号关于适用《上海市贷款建设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22市建交委市市政局沪建交联(2006)5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管线保护的若干意见2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750号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24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5)693号关于对散落架空线及废弃电杆处理意见的通知2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666号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线外损事故等级划分暂行规定2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106号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暂时保留审核管理暂行规定2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105号上海市城市道路临时架空线架设备案管理暂行规定28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3)184号关于本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中推行非开挖技术施工的若干意见29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2)914号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和杆架设置管理暂行规定30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2)353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安全监察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31市市政局沪市政办(2001)1007号关于城市建设中必须同步实施城市道路架空线入地的通知32市市政局沪市政办(2001)837号关于加强上海市道路管线非开挖工程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3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827号关于加强对水泥稳定粒料备案管理的通知3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5)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机动施工机具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3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599号关于颁发《快速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评分表》的通知3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456号关于施行上海市市政道路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的通知3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259号关于统一规范上海城市快速路养护安全作业的通知3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327号上海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养护作业管理规定(试行)3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8)480号上海市市政监察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4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6)696号上海市燃气事故调查暂行规定4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475号上海市液化石油气气瓶标记和充装管理规定42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474号上海市燃气安全检查和送气服务规定4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511号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程序实施暂行规定44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961号上海市燃气生产调度监测管理暂行规定45市市政局沪市政战(2000)644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国防交通战备钢桥管理若干规定46市交战办沪交战〔1999〕17号上海市国防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47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沪建交联(2009)1940号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48市建委沪建建(2003)702号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49市重大办沪重建﹝2010﹞4号上海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50市建交委市房地局市环保局沪建交联(2008)511号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51市重大办沪重建(2004)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重大工程信息工作的通知52市重大办沪重建(2004)03号关于加强上海市重大工程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53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8号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54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201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务学校的意见》的通知55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6)796号上海市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的试行办法56市建交委市房管局沪建交联(2009)319号关于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57市建委沪建研[2004]799号上海市涉外建设项目建立安保设施的若干规定58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沪建交联(2009)257号关于A12公路(沪嘉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弹性收费的通知59市市政局市物价局沪市政计(2006)120号关于对A30(郊环)集装箱车辆实行弹性收费的通知60市建委、市物价局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6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306号上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和监督管理程序62市市政局市物价局沪市政计(2004)840号关于降低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63市建交委沪建计(2004)156号关于《上海市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供应的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64市建交委沪建研[2005]471号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办法65市建委沪建建(2002)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66市建委沪建建(2003)89号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67市建委沪建建(2003)101号关于做好建筑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68市建委沪建建(2003)5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69市建委沪建建(2003)286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度评价的通知70市建委沪建建(2003)532号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71市建委沪建建(2003)605号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72市建委沪建建(2003)617号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的通知73市建委沪建建(2004)319号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74市建委沪建建(2004)3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作的若干规定75市建委沪建研(2004)415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76市建委沪建建(2004)564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77市建委沪建建(2004)62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78市建委沪建建(2005)43号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意见79市建交委沪建建(2005)212号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意见80市建交委沪建建(2005)24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81市建交委沪建建(2005)649号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82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05号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83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84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6)314号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85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04号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规定86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55号关于加强本市建、构筑物拆除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87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61号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88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89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59号关于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90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436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91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307号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92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7)294号上海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办法93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95号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94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4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95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77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96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888号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工程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97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995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共衡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98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1081号关于加强本市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业务管理的通知99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9)1355号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100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9)1577号关于明确电梯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101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570号上海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10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156号上海市重大市政工程风险管理暂行规定10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6)751号关于颁发《关于提高本市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0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846号关于实施市政、公路、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10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4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10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462号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10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774号上海市旧沥青混合料热再生利用管理规定10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320号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管理规定(试行)109市市政局沪市政保(1998)402号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规范附件2:市建设交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75件)序号发文单位文号规定名称1市建委沪建建(2003)6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材料准用管理目录》的通知2市建委沪建建(2003)25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材料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3市建委沪建建(2003)541号关于贯彻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4市建委沪建建(2003)504号上海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的若干规定5市建委沪建建(2003)641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6市建委沪建建(2005)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工作7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9)1461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世博园区建设工地安全保卫管理的通知》的通知8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218号关于印发《关于保世博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5)634号关于加强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的若干意见1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407号关于适用《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代为清除程序暂行规定1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9)708号上海市利用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暂行)1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302号上海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26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市政工程)检查评分表》的通知1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850号关于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1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656号关于道路与管线工程实行“文明施工告示”制度的通知1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769号关于本市部分路用材料实行准用管理的通知1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514号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诚信度评比办法(试行)18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1)930号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行代建制试行规定1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448号上海市公用事业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意见(施行)20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9)397号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管理暂行规定21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1041号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22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1001号上海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3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1000号上海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暂行规定24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782号上海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实施细则25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439号上海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6市市政局沪市政技(1998)346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技术标准管理办法27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6)624号上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8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6)357号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暂行实施细则2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446号关于燃气销售企业处理燃气用户欠缴燃气费的若干规定3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3)146号关于在本市管道燃气企业实施特许经营管理的通知3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1012号关于《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具体应用问题的说明3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883号上海市燃气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3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768号燃气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安全监控的办法3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583号关于地下燃气管线、设备监护职责规定35市市政局沪市政计(2001)3号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招投标暂行规定3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905号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单位、维修单位资质证书办理程序暂行规定3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903号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单位、维修单位等级资质管理规定38市市政局沪市政办(2008)260号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响应制度(试行)3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1)795号上海市城市道路、公路和燃气应急处置管理暂行规定40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6)810号上海市公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1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277号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42市重大办沪重建(2005)4号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重大工程开展“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43市重大办沪重建(2004)09号上海市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实施细则44市市政局沪市政技(2001)2号上海市市政工程学科中心暂行管理实施细则4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2)40号上海市液化石油气小区集中供气管理规定46市建委沪建建(2003)114号关于开展本市主要建材产品统计工作的通知47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919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本市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4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317号关于印发《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重要事件上报规定(试行)》的通知4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31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制度(试行)》和《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50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54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监控人员岗位制度(暂行)》的通知51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316号关于起重机易地安装使用前实施检测的通知5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315号关于上海市市政、公路竣工工程实行安全竣工核验制度的通知5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219号关于加强市政、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原则管理工作的通知5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6)653号关于加强市政道路与管线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5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6)528号关于颁发《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5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5)570号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办法5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558号关于加强本市道路管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的通知5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131号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评定办法5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829号关于本市市政(公路)工程配套混凝土制品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60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779号关于建立市政、公路、燃气工程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监控备案制度的通知61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559号关于加强大桥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6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159号关于颁发《市政、公路工程起重安全吊装令》和《市政、公路工程起重安全吊装动态控制表》的通知6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217号关于颁发燃气管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6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1072号关于颁发顶管、桥梁、盾构施工安全评分标准的通知6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402号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意见(试行)6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372号关于对市政、燃气行业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的通知6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223号关于执行市政、公路、燃气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6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135号关于实行市政、燃气工程竣工备案制度的通知69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9)584号关于颁发道路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70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969号上海市市政(公路)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71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886号上海市市政、公路施工机具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作业管理规定72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837号上海市市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暂行办法73市市政局沪市政劳(1996)455号上海市市政工程防撞墙施工临边防护安全技术暂行规定74市市政局沪市政劳(1996)325号上海市市政工程上盖梁施工支架操作平台防护安全技术暂行规定75市市政局沪市政劳(1996)199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立柱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暂行规定——结束——。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上海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上海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8.11•【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08号•【施行日期】2006.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上海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08号本市各监理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经研究决定,定于近期起开展上海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检查组织单位本次检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各区县安全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参加。
二、检查范围抽查30家监理企业,其中甲级监理企业10家,乙级和丙级监理企业20家左右,每家监理企业抽查1个工程,共检查30个工程。
三、检查内容1、施工现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理责任的落实及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质量监理行为。
3、监理单位的经营行为及人员资格情况。
四、检查依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五、检查结果1、对监理行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控制有效、监理资料齐全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2、对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精神,不执行国家及本市技术规范和标准,监理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模拟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模拟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36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模拟考核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36号各区、县(专业)安监站,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推进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25号文,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实现年度达到《办法》中规定的目标。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0月起,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模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一、模拟考核时间2006年10月10日——2006年10月底。
二、模拟考核的管理分工1、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特级、一级、二级、专业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2、相关外省市沪办负责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3、区、县安监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三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4、相关专业安监站负责有关专业施工企业的模拟考核。
三、模拟考核企业范围1、总站模拟考核范围:本市特级、一级、二级的总承包和各类专业承包施工企业(附表一)各1家。
2、外省市沪办模拟考核范围:江苏、浙江、四川、安徽、江西等5省的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附表一)、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各选1家;广东省及核工业、铁路建筑、铁路工程、中建等4个中央直属企业系统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施工企业(附表一),各选1家。
3、各区、县安监站模拟考核范围: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附表一,主要抽查无专业安监站管辖的专业施工企业)、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各1家。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79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79号各区、县、专业安监站,上海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大口管理单位: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本市建设工程总体稳定,但是,部分地区和施工企业的死亡事故仍呈多发和上升趋势。
特别是目前进入施工高峰期、又受到气候环境和人的因素及管理等综合影响,事故控制仍然较为艰巨。
针对本市汛台高温季节已经来临的现状,经研究,立即在本市建设工程开展以遏制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及范围本次检查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依据,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各类在建工地。
二、检查具体要求1、施工现场自查自纠。
各工地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对本工程安全生产的实际状态(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排摸分析;(2)针对汛台期和高温季节的施工特点,现场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安全用电等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并落实(包括防台防汛器材的准备);值班制度的建立及落实;(3)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应分别制定应急预案,要明确突发事件时紧急撤离点;(4)针对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差的情况,项目部要结合应急预案的演练,专门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避险逃生的演示教育;(5)针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并报监理单位复查、销号,自查资料留存工地备查。
2、施工企业及主管部门复查。
(1)各施工企业要布置所属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并带队,对所属的在建工地进行全数检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所有检查要有台帐,现场检查留有记录备查;(2)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工地,通过互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4•【字号】沪建交[2012]645号•【施行日期】201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12〕645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确保在建工程及相邻建(构)筑物等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坑工程(一)建设单位是基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
基坑工程发包时,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委托符合资质条件和有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基坑工程(包括围护墙、地基加固、支撑、降水、挖土等)、地基基础和地下主体结构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基坑环境保护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在围护设计前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的倾斜、差异沉降和结构开裂情况等进行检测,为设计单位确定基坑变形控制标准提供依据。
(二)开挖深度大于3米(含3米)的基坑应由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基坑工程围护专项设计。
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必须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章。
对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围护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还应由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确认,并由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加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章。
基坑工程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序施工时,设计人员应驻现场工作。
(三)基坑工程施工可由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也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基坑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承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对基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31•【字号】沪建管〔2015〕571号•【施行日期】201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管〔2015〕571号各区(县)建设管理(交通)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委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巡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全面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市建设管理委巡查组设在市建设管理委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工作。
各区(县)、各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应组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组,负责本辖区区域内建筑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交通、水务、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监管的专业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巡查。
第四条(通报制度)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依托市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沪建安质监[2008]第065号
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正文:---------------------------------------------------------------------------------------------------------------------------------------------------- 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沪建安质监[2008]第065号)一、一般规定1、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基坑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监督细则适用于本市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基坑工程监督工作。
基坑工程监督内容包括支护结构(含边坡)、基底加固、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止水、回灌)、土方开挖和监测等。
2、基坑工程报监后,监督机构应根据基坑工程的规模和等级确定符合条件的主监员负责监督工作。
主监员应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基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基坑工程监督方案,将基坑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使基坑工程的处于受控状态。
基坑工程监督方案应在首次监督工作会议上向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公布。
3、基坑工程的监督采用节点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基坑工程一般情况下以下监督控制点应到场监督:(1)基坑开工前、(2)基坑开挖前、(3)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巡查、(4)基坑工程发生险情的到场监督和质量事故的处理、(5)基础施工至±0.00及支撑结构已拆除、逆作法施工时底板全部完成。
对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米且小于5米的基坑工程,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巡查可视具体情况简化处理。
4、基坑工程监督过程中,要加大对责任主体行为和基坑实体质量的检查力度,掌握施工动态,落实整改消项,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基坑工程开工前的监督基坑工程开工前,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的下列行为作检查重点:1、建设单位(1)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有关手续;(2)建设单位对基坑工程的现状、相邻设施、相邻工程及管网的情况的调查、处理和移交交底情况;(3)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的发包;(4)图纸会审、勘察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5)深基坑工程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预案;2、勘察、设计单位(1)单位资质、人员资格;(2)勘察设计交底及变更;3、施工单位(1)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特殊工种上岗证等);(2)分包单位资质及总包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制定与审批;(4)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5)建筑材料、构配件、(大型)设备和预拌混凝土等的检验;(6)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7)场地布置和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沪建管〔2015〕597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沪建管〔2015〕597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管理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体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沪建管联 [2014]945号)要求,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建筑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2015年5月5日至28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牵头对全市各区县及有关单位建筑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督导检查共分成6个检查组,组员从全市建筑市场执法专家库中抽取,对全市17个区县、自贸区管委会、市管房建项目、市管交通项目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台账、现场抽检项目的方式,对各有关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责任主体仍然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本次督导检查共检查项目62个,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40份,出具执法建议书18份,其中,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2个,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6个,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3个,存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履职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7个。
二、总体评价和主要做法从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自去年10月以来,积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建设管理委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了自查自纠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打击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多发的势头。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06•【字号】沪建质安〔2016〕267号•【施行日期】2016.04.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沪建质安〔2016〕267号各区(县)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参建单位:2016年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尤其是三月份以来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为明显的上升,特别是3月25日“星港国际中心”在建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名工人死亡。
该起事故为三年多以来本市建设工程第一起较大事故,市政府有关领导为此专门作了批示。
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也暴露出部分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为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及时消除施工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色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区县管理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督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各区县管理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力度,真正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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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2011]80号
关于2011年上海市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5月对本市建设工程在建基坑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本次深基坑检查共检查了28个工地,其中轨道交通项目8个、房建项目20个,涉及建设单位、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基坑围护监测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基坑开挖深度在4.5m~24.0m;基坑围护包括复合土钉墙、水泥土搅拌桩重力挡墙、SMW工法加内支撑、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等形式。
此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承发包市场行为及基建程序、基坑围护设计、基坑勘察、基坑监测、基坑施工实体质量和内业资料、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等。
检查中共开具整改单51张,其中建设单位1张、基坑设计单位10张、基坑勘察单位1张、基坑监测单位9张、施工单位15张、监理单位15张,局部停工单2张。
二、总体评价
从本次专项检查看,本市深基坑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施工实体质量及内业资料、深基坑工程的评审程序、对基坑周边环境的控制,基本能按照《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其中由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南京西路688地块和由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淮海西路365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围护工程质量较好。
但从检查结果来看,本市基坑工程在基坑施工质量、围护设计图纸及计算书质量、监测工作落实情况、监理责任履行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工程建设承发包市场行为。
1、合同办理不规范,签订三方合同。
个别项目仍存在签订三方合同的情况,桩基工程分包合同中签订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合同。
2、未取得中标通知情况下提前介入。
有个别勘察单位在未取得中标通知的情况下提前介入勘察任务并出具勘察报告。
3、人员变动未办理变更手续。
有个别项目总包现场管理人员与报监时申报的从业人员不一致,变动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但未办理变更手续。
(二)基坑围护设计、勘察质量有待提高。
1、设计计算书不全,给基坑安全带来隐患。
高境镇曦阳老年公寓等4个项目计算书内容不全,缺少支撑配筋、立柱(含格构柱)承载力等计算,其中融侨广场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对第二道开口支撑未做计算,存在整体失稳的风险。
2、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未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章。
共有高境镇曦阳老年公寓等5 个项目围护设计施工图未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章。
3、基坑围护设计对评审意见未充分响应落实。
部分项目围护设计单位未对评审专家提出的坑内分区开挖及重车通道荷载进行复核计算;融侨广场围护设计单位未落实评审专家提出的换撑要求。
4、个别外省市基坑围护设计单位设计违规。
大型居住社区奉贤区南桥基地动迁安置基地J3-1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围护设计单位苏州光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围护图纸中东、西两侧部分围护搅拌桩超越红线,且未按规定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内业资料不全。
1、现场施工质量差,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部分工程未严格按图施工,经现场实体检测水泥土搅拌桩强度数据偏低。
部分项目底板钢筋混凝土牛腿与钢管支撑封头钢板间角度偏差较大、部分钢管支撑与混凝土圈梁点接触、较长钢管支撑无水平方向约束、部分钢管支撑采用型钢代替、坑边留土未采用二级放坡、未有盆口留土,给基坑留下严重安全隐患。
2、施工单位坑边堆载超过设计要求。
部分工程坑边局部区域钢筋和土方堆载明显超过设计要求,给基坑安全带来隐患。
3、边坡及坑内临时留坡坡度过陡。
部分工程边坡或坑内分区开挖分界处临时留坡坡度过陡,超过设计要求,其中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区4号地块4#塔吊位于陡坡坡顶,存在安全隐患。
4、地墙渗漏较严重。
由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临港新城主城区交通枢纽地下配套工程地墙结构渗漏点多,地墙接缝存在较严重渗漏,修补情况不理想;且该项目尚未组织开挖条件验收,监理单位上海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已签发了基坑开挖令,严重违反规定程序。
由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轨道交通12号线2标七莘路站地墙接缝渗漏水严重,在未进行有效封堵的情况下,就实施了内衬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5、进场材料质量控制不严。
检查发现:
(1)部分工程钢筋、土钉钢管、搅拌桩内插钢管及钢支撑和格构钢立柱等原材料缺失质保书。
(2)未按要求进行质量检验,部分工程砼试块组数不足,钢结构二级焊缝未做检测。
6、工程施工记录不全,现场资料归档管理混乱。
基坑施工单位对基坑施工记录普遍不重视,管理混乱,部分工程无土钉墙施工记录和拉森钢板桩施工记录。
(四)基坑监测质量违规较多。
1、监测工作程序违规。
个别工程的监测开始时间早于监测方案专家评审的通过时间。
某项目基坑大部分区域地下结构已出地面、监测方案仍未经过监理审批,监测少做测斜及支撑内力等项目,不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2、不按规定进行基坑监测及报警。
个别工程,水位孔变化量超标未报警,现场已出现渗漏点;个别施工单位在无监测情况下盲目施工,工程风险极大。
上海中煤物探测量有限公司监测的融侨广场项目,在水位孔破坏的情况下以测斜孔代替,现场实际测斜孔及水位孔较监测方案各少2只。
轨道交通12号线2标七莘路站监测单位上海市地质勘查技术研究院在该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未按监测方案2次/日频次进行监测,并提供相关监测数据,且施工总包单位未提供监测安全防护。
3、监测项目不全,方案无应急预案。
检查发现,部分工程未对基坑周边的管线进行水平位移监测,且工程监测方案无应急预案。
4、监测记录管理混乱。
检查发现,部分工程不能提供监测原始数据,个别项目无明确的监测人员架构、监测方案及报表无责任人签字。
(五)监理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1、未按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的分项验收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但部分监理失职未进行施工验收。
个别工程土钉墙施工未形成验收记录;工程开挖前未进行开挖条件验收,总监未签发开挖令基坑已实施开挖,且监理单位未加以阻止。
2、对施工现场控制不力。
监理应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控制,但部分监理失职未能及时指出现场的安全质量问题,如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指出现场钢筋钢管无质保书、钢筋无复试报告已使用、水泥先使用后复试等问题。
3、监理旁站记录内容缺失或失真。
现场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对隐蔽工程的监理旁站工作不力,记录缺失或失真。
部分工程围护钻孔桩和水泥土搅拌桩无旁站记录或记录失真。
4、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满足要求。
部分单位监理人员岗位资格不符,缺乏专业理论知识,给日常监理工作质量带来了较大的妨害。
如个别工程监理日记记录人无监理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无监理岗位证和测量岗位证,另外部分总监代表证书和监理员证书过期。
四、检查结果
(一)对本次基坑工程专项检查中各方行为规范、整体质量较好的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见附件一)。
(二)对本次基坑工程专项检查中所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相关工程项目和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实施行政处罚(见附件二)。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通报表扬的名单
1、项目名称:南京西路688地块
施工单位: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志刚
监理单位: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沈鸣
围护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负责人:施佩文
监测单位:上海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傅晓春2、项目名称:淮海西路365号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为民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总监:马明彦
附件二:
通报批评名单
1、项目名称:高境镇曦阳老年公寓
围护设计单位: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负责人:黄希春
2、项目名称: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区4号地块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跃
监理单位: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余海文3、项目名称:融侨广场
围护设计单位: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负责人:韩冰
监测单位:上海中煤物探测量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江明4、项目名称:大型居住社区奉贤区南桥基地动迁安置基地J3-1地块
配套商品房
施工单位: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姚天常
监理单位:上海精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黄保平
围护设计单位:苏州光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周兵5、项目名称:临港新城主城区交通枢纽地下配套工程
施工单位: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邵亮监理单位:上海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邱继耀
6、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2号线2标七莘路站
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诗跃
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监:胡咏梅监测单位:上海市地质勘查技术研究院项目负责人:黄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