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第一人称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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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第一人称先进事迹材料
秀秀同志工作实绩自述材料
区司法局··
在近30年的基层工作中,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达14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坚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先后获得司法部“全国调解能手”、四川省妇联“百万妇女普法维权行动”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乐山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乐山市优秀司法所长、乐山市优秀法制副校长等荣誉称号,为乐山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民生安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筑牢信念,强化学习――不甘于平凡的人
虽然长期在基层工作,处在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岗位上,但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要求却从未甘于平凡过。“人不学习要落后”,这是我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定,提升自己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调解工作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升华了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能力和品质的储备,为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爱群众,排优解难――平凡之中见真情
人民调解工作看似不起眼,但却能办大事,解决大问题。我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常说:“只要能为群众做点事,再苦再累又算的了什么。”生活中,勇当群众利益的守护神,对于群众的问题,始终充满着火一样的热情,每一次接待来访群众,都坚持使用文明用语,送上一杯热茶、一句温暖的话:“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讲,看看我能不能帮助你”。在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中,常常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给来访群众分析遇到的问题,帮助整理证据或联系法院、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及相关单位、团体,尽力给群众提供帮助,让群众满意而归。2013年6月23日晚,广东省增城市来乐山做生意的张某,在柏杨街道一按摩店消费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我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情况,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找到了与死者一起来乐山做生意的两个儿子,并立即通知了在广东老家的死者的妻子彭某。24日晚,彭某率领亲属一行5人到乐山处理张某后事。为了切实化解矛盾,保证辖区稳定,25日上午,和大调解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深入细致的谈话,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走调解之路。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同意调解。25日下午在茶坊社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调解会。由于死者家属讲广东话,参会人员要讲普通话,交流起来有一定难度,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我与茶坊社区工作人员齐心协力,耐心地给死者家属做工作,并积极与按摩店业主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并分别做双方的情感疏导工作,经过耐心沟通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死者家属索赔金额由50万降到15万,再由15万降到8万,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摩店业主共赔偿死者家属万元人民币,双方签署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调解得以迅速化解平息,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创新思路,树立典范――平凡之中的不平凡
2007年乐山市在柏杨街道试点社区矫正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我大胆探索,率先在全市制定了《柏杨街道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管理实施细则》,将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了矫正对象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真情帮教,关心关爱矫正对象,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20人次,协调相关部门,为2名矫正人员家庭解决最低生活保障,为3名矫正对象解决临时救济。在我的帮教下,3名矫正人员带着礼品到通江敬老院看望老人,为老人服
务。一名矫正对象把自己种植的无公害蔬菜1000公斤到嘉州福利院。2名矫正对象3次扶贫助学捐资6000元,帮助了4名贫困学生。“”地震时柏杨街道矫正对象踊跃捐款6500元,献血200mL,通过我的帮教一名矫正对象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减刑6个月,是全省矫正对象减刑的首例。2007年以来,我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0人,解除矫正44人,现有矫正人员2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树立了社区矫正的成功典范。
勤奋敬业,清正廉洁——不平凡是这样炼成的
始终坚持做到对事公正,对人公平,对己清正,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基层司法调解工作量大、矛盾多,牵扯的利益广,涉及的都是群众生活中具体问题。可以说是,完成不易,做好更难。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确保调解成功。在调解工作中不论涉及到什么事、什么人,金额有多大,我坚守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不正当的钱一分不捞,老百姓的便利一点不沾的底线。每一位给她调解纠纷的当事人都对我的公正、无私深表敬意,人们都亲切地称谓我“罗大姐”。2013年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7件,成功调解96件,成功率达99%,涉及金额余万元;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75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这就是我一个普通的年度工作成绩单,也是我14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一个普通片断。我的不平凡就是通过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默默奉献的心血凝聚而成的。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忠诚于党的事业,对工作的充满热爱,对群众的饱含真情,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默默无悔地奉献在基层一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组织的认可、同事的敬佩和群众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