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工作意见.doc
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启动第三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12〕15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新婚夫妇、孕产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二)切实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危险的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达90%以上。
(三)全面完成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的高危人群,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100%。
(五)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网络,出生缺陷预防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传媒等宣传载体,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群众、面向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存在的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其他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
以预防出生缺陷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已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领取《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后准备生育夫妇的优生指导、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危险。
(四)实施高危人群重点指导和服务。
将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有异常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有家族遗传史的夫妇、较长时间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生育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加强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保健以及孕前、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积极推广现有适宜干预技术,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机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XX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人口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被列入全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
县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决定,从XX年5月开始,在全县全面铺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为确保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可以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健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络1、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妇联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口计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健全服务络。
要切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络。
各乡镇要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机构,制定乡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本乡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对象资格审查、宣传培训、咨询随访指导、基本信息采集、病史询问、体格检查、早孕追踪和妊娠结局随访,并动员组织受检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临床实验检查和评估。
村计生专干要协助乡计生办对本辖区内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教育、孕前随访和产后访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建立检查中心。
在县计生服务站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组织精干骨干负责优生健康咨询、标本采集、14项临床实验室检查和妇科B超检查、优生健康综合评估、结果反馈及高风险人群的跟踪随访指导等工作。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科技〔2011〕18号)精神,按照省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项目试点工作,使县域内每一对农村(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口覆盖率逐步达到80%,对生育病残儿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机构(一)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以及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9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三)服务机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具体承担,乡镇计生服务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服务流程(一)新婚夫妇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凭双方身份证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以下简称《免费服务卡》),已婚准备怀孕、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到所在乡镇(社区)计生站领取《免费服务卡》,夫妇双方凭身份证、结婚证和《免费服务卡》到所在乡镇(社区)计生站或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1•【字号】舟政发[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我市的出生人口素质,现就做好我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优生两免政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优生两免政策”的重要意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
我市从2006年、2007年分别开始全面实施免费婚检和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以来,全市的婚检率得到明显提升,出生缺陷发生率走高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仍面临不少的问题和挑战,最近几年围产儿的出生缺陷率仍在20‰左右,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
积极实施“优生两免政策”,对于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推进“优生两免政策”措施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优生促进工程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关于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兄弟乡镇在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经验结合我镇实际,为抓住春节大量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特制定本意见:一、春节期间孕前优生健康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2021年2月7日-2月28日。
二、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参考数:按照本单位2021年统计年度政策内出生总量的80%计算,作为参考基数。
三、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具体条件:1、符合政策内待孕人员的条件①准备生育一孩的夫妻于2021年11月达到法定年龄;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2、注意事项:①育龄妇女务必避开经期;②每个胎次仅能做一次孕前优生健康体检;③夫妻双方务必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④在孕夫妻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不能参加孕前优生健康体检;⑤体检当天早晨务必空腹到界首市计划生育工作;⑥明确检查项目(男三项、女四项检查)1、对于2月28日前完成参考数的单位给予1000元奖励,超额部分按照每对100元奖励给相关人员;完成参考数9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8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8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6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7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5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6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300元的现金奖励。
2、组织方式,以各村为主,计生办协助组织,对于本月底完成参考数60%的单位,自2月8日起,每落实一对符合条件的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对象参检的给予村级100元的办公经费,本月底予以集中核实兑现。
3、对于本月底不能完成参考数的60%的单位每低10个百分点从村级办公经费中直接扣除200元的责任金,对于完成任务最差的单位在最后一次调度中予以单项表态发言。
其他不尽事宜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马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2021-2-7。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优秀范文5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生促进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推动我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切实做好我县优生促进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 [2010]2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实现关口前移,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涉及免费孕前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孕前检查费按100元每对夫妇的标准,由省、市财政分别配套20元,专项列支,专款专用,县财政配套60元。
第四条目标人群为我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2随访就诊时间;②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站直接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和转诊,并开展随访服务,进行优生指导。
第十条接受孕前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到上级医疗部门检查,检查所需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对孕前检查当事人免费孕检项目以外的疾病及异常情况,定点免费孕检单位不承担医疗责任。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十二条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全县免费孕前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要求汇总考核定点单位免费孕检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宣传、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负责利用婚姻登记的时机,对当事人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孕前检查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益处,增强当事人在计划怀孕之前主动接受孕前检查的意识。
第十四条县财政局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将计划内孕前筛查所需的县级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计划内孕前筛查需100元,省、市财政分别配套20元,县财政配套60元。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每位准父母在孕育新生命前拥有健康的身体状态,提高出生儿童的质量和整体健康水平,我们制定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旨在为准父母提供全方位的身体检查和专业指导,帮助他们做出更加明智的孕育决策,确保胎儿的健康发育。
一、背景介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孕前优生检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及早了解准父母的身体状况和潜在风险因素,有助于减少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为了健康的下一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必要之举。
二、实施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每位准父母提供全面、专业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旨在发现并预防胎儿发育缺陷、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提高出生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
三、实施步骤(一)预约登记准父母可通过电话、在线平台或前往所在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约登记。
确保准父母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和保密。
(二)基础检查1. 体格测量:测量身高、体重、腰臀比等指标,并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2. 健康问询:通过询问个人疾病史、家族遗传病史等方式,获取准父母的健康状况信息。
3. 常规检查:包括血压、血糖、心率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检测,以及常规尿液和血液检查。
(三)专科检查1. 妇科检查:通过妇科专家对女性进行妇科检查,包括子宫和附件的形态、位置、大小等方面的评估。
2. 男科检查:通过男科专家对男性进行相关检查,包括生殖器官、精液质量、激素水平等方面的评估。
(四)遗传咨询通过遗传学专家对准父母的遗传背景进行深入了解,评估可能的遗传风险和潜在的染色体异常。
针对有遗传疾病风险的准父母,提供遗传咨询和遗传咨询报告。
(五)心理支持针对孕前检查可能带来的压力和焦虑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帮助准父母舒缓情绪、培养积极的心态。
(六)健康宣教根据准父母的个人情况,针对孕前、孕期及产后的健康管理知识进行宣教。
包括饮食营养、生活习惯、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指导。
四、评估与总结为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将定期组织评估和总结会议。
无锡市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锡人口计生规发[]号)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号)精神,我市自年月日起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来,免费婚检率已上升至,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随着婚后半年以上计划怀孕夫妇和经批准再生育一孩夫妇数量的增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仍会遗漏相当部分有孕育风险的夫妇,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孕育风险排查,有利于减少出生缺陷,更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温家宝总理在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国务院批准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共同上报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我市锡山区成为国家首批个试点县之一,年起我省将在全省推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倡导科学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号),现就我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本市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流动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原则(一)倡导与自愿的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理念,引导符合检查条件的当事人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避免各种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危险因素,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制度篇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制度一、优生咨询室工作制度1、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营造有利于咨询双方平等交谈的氛围。
配备男女生殖系统解剖图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宣传资料及登记本。
3、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育龄群众要做到态度热情、耐心倾听、科学解答、认真指导,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4、注重咨询技巧,尊重育龄群众人格,保护育龄群众个人隐私。
5、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遵循普遍性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育龄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6、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女性检查室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前来检查的女性育龄群众。
2、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服务语言和行为要规3检查室环境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
4凡来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女性育龄群众均按登记项目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5、工作人员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询问和检查完成病史的采集和体格检查。
6、工作人员要认真、及时、全项、规范的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册》7、完成系列检查及检验后,工作人员要对体检结果进行详细的分类,并给予有针对性的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8、工作人员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的疾病史、家族史等隐私要严格保密。
三、男性检查室工作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前来检查的男性育龄群众。
2、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服务语言和行为要规范。
3、.检查室环境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
4、凡来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男性育龄群众均按登记项目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5、工作人员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询问和检查完成病史的采集和体格查。
6、工作人员要认真、及时、全项、规范的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册7、完成系列检查及检验后,工作人员要对体检结果进行详细的分类,并给予有针对性的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关于印发镇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尊敬的印发镇各位居民:为了进一步推进优生优育工作,提升印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经过镇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本次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包括如下项目:1. 基本信息收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族史、既往史等;2. 体格测量: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3. 常规化验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4. 乙型肝炎病毒检测:为了防止出生时传染乙型肝炎,需要对检查对象进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5. 吸烟饮酒情况和生活环境调查:了解检查对象的吸烟和饮酒情况,以及家庭和工作环境的危害因素;6. 婚前遗传咨询:提供有关婚前遗传咨询的相关知识,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遗传病和家族史的关系,及时筛查遗传病;7. 孕前保健指导:向居民宣传孕前保健知识,包括营养、生活环境、精神心理等方面,帮助居民提高孕前健康水平。
二、检查对象本次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对象为印发镇的常住居民,特别是计划结婚或者有生育计划的夫妻。
欢迎各类居民积极参与,特别是那些具备生殖年龄、有生育意愿的居民。
三、检查安排1. 时间:本次免费孕前健康检查自即日起开始进行,持续至今年年底止。
2. 地点:印发镇卫生院(地址:xxxxx)。
3. 预约方式:(1)个人预约:居民可自愿前往卫生院预约,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进行检查。
(2)政府统筹预约:各村居委会将统筹收集居民的预约信息,集中向卫生院提交预约名单,由卫生院安排具体的检查时间。
四、其他事项1. 检查内容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保证居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2. 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居民,需自行承担一定的交通费用。
3. 卫生院将制定完善的检查流程,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解答,最大限度地帮助居民提高孕前健康水平。
最后,借此机会,我们诚挚邀请印发镇各位居民踊跃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活动,本次检查旨在提高居民的生育素质和生活质量,帮助居民迈向更加健康、幸福的人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9•【字号】浙政发[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为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现就我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两免”措施的重要意义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出生缺陷是指胚胎发育紊乱而引起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异常。
这些异常往往导致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婴幼儿夭折和出生病残儿。
根据全省出生缺陷监测点统计,我省人口出生缺陷(出生时肉眼可见的结构畸形)发生率从2003年的1151‰,上升到2007年的2087‰,加上出生数月或数年内逐渐显现的缺陷,全省出生缺陷实际总发生率更高。
实施“两免”措施,提高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积极性,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在怀孕之前,并对高危目标人群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必要性。
要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推进“两免”措施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省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孕前健康检查工作意见
孕前健康检查工作意见3篇孕前健康检查工作意见第1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技术支撑、群众自愿的原则,以镇计划生育专干、镇卫生院为载体,广泛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相关科普知识,切实把好优生优育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1、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检验合格率达到85%。
4、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1、服务对象:(1)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为镇户口,已合法取得《结婚证》,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
(2)在镇范围内居住半年以上,部门职工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村户口,已合法取得《结婚证》,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
2、服务原则: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应遵循科学规范、知情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
3、服务内容:(1)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向待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良好的健康的生活习惯,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2)健康检查: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基本项目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相关病毒筛查四个方面。
(3)咨询指导。
结合孕前健康检查,为待孕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4)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对所有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妇女,应及时准确了解怀孕信息,由村计划生育专干负责随访,记录并上报妊娠结局。
四、服务机构职责1、镇计生办(服务站),广泛宣传少生优生科学知识,组织督办镇内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前优生健康检查;负责早孕及妊娠结局的跟踪随访;负责早孕及妊娠结局上报;负责一般参检对象评估报告的送达。
五、服务程序各村计划生育专干对本村待孕夫妇进行调查登记,报镇计生办。
镇计生办为符合条件的待孕夫妇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并组织引导其按通知的日程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意见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为宗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开展孕优检查。
提高服务绩效,严把全流程服务质量关,逐步形成分工合理、协作联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孕优工作模式。
二、目标任务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免费孕优检查制度,辖市(区)全部进入国家项目点,“十二五”期间,孕优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年均达到90%以上,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室间质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5%以上,市、县室内质控体系建设率达100%。
三、服务内容为我市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服务。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四、检查机构按照资源整合、就近服务、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职能的原则,孕优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承担。
城区根据工作实际,经市人口计生委认可,可委托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开展孕优检查,上述机构统一纳入全省实验室室间质控评估体系。
五、资金保障及经费结算(一)结算标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经费结算指导价为每对计划怀孕夫妇240元,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金坛、溧阳、武进所需资金由中央、省、辖市(区)财政按2:2:6负担。
城区(除武进外)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辖市(区)财政按2:2:4:2负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在当年的人口计生专项资金中落实。
同时,市人口计生委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孕优检查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后续随访等工作。
(二)结算方法:实行据实按例结算。
辖市(区)人口计生局每半年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量及质控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审核确认,市及辖市(区)财政局按审核确认数与孕优检查机构每半年结算一次。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家庭幸福创造条件,真正体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
1、计划怀孕夫妇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知晓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风险防范的意识有明显提高。
2、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80%以上。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95%以上。
4、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0%以上。
三、工作基本内容和要求(一)目标人群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服务机构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开展相关服务,主要承担宣传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
(四)免费服务原则为本地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含计划怀孕的流动人口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
四、工作程序(一)目标人群确认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2、夫妇一方具有本办事处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办事处户籍但在本办事处居住半年以上;3、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夫妇。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为了推动优生优育工作,保障妇女健康和孩子的发展,我国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该项目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以及相关责任部门。
一、目标:确保妇女在怀孕前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和生育质量。
二、范围:该项目适用于所有已婚和计划怀孕的夫妇。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政策法规:由卫生部门组织编制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2. 资金保障: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与保险公司合作,扩大资金来源。
3. 建立检查机构:各地卫生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培训医生和技术人员,提供检查设备和必要的药物和器材。
4.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重要性,引导夫妇参加检查。
5. 实施检查:夫妇可根据需要选择就近的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包括妇科检查、生殖系统检查、遗传咨询和健康指导等。
6. 健康指导:检查机构应向夫妇提供关于优生优育的指导,包括如何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饮食以及如何预防孕期并发症等。
7. 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报:各地卫生部门负责统计和汇报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夫妇人数和结果,以便全面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四、责任部门:1. 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组织资金支持,培训医生和技术人员,并监督和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本地区范围内推广和实施该项目。
3. 检查机构: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包括体检、咨询和健康指导等。
4. 媒体和社区组织:负责宣传推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参与率。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预计可以提高夫妇对优生优育工作的重视,促使更多夫妇进行孕前检查,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并有助于降低孕产妇和胎儿病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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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工作意见
各村(居):
为进一步做好新婚、批准再生育等适宜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确保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落到实处,现就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制订以下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契机,通过镇村两级计生专线人员的共同努力,指导准备怀孕的夫妇从身体、心理、营养、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做好准备,在最佳状态和最适宜的时机受孕,避免和降低出生缺陷和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发生,为生育健康宝宝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完成镇下达的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2、新婚、批准再生育等适宜人群优生健康知晓率达90%以上;
3、高风险人群到市计生指导中心见面咨询指导率达100%;
4、规范记载村(居)服务记录册和工作台帐。
三、考核办法
1、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60分,每低5%扣3分;每超额完成任务数,见一对夫妇加3分。
2、新婚、批准再生育等适宜人群优生健康知晓率90%以上5分,每低5%扣1分。
3、高风险人群到市计生指导中心见面咨询指导率100%,15分,应去未去见1人扣2分。
4、村(居)服务记录册和工作台帐记载规范20分,见一帐册不全扣5分,记载不规范见一处扣0.5分。
四、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折算成村(居)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意见中计生工作4分。
分值列后三名的村(居)不得参与计生工作单项奖评选,所在村(居)计生专职员分别扣市补助100元、2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