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翻译目的论的阿瑟_韦利中国古诗翻译评析_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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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卷第6期湖 北 工 业 大 学 学 报2010年12月Vol.25No.6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ec.2010

[文章编号]1003-4684(2010)06-0128-03

基于翻译目的论的阿瑟·韦利中国古诗翻译评析

张 艳

(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68)

[摘 要]为探讨中国古诗翻译的最佳策略与方法,以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为理论依据,以西方翻译学家韦利对中国古诗的翻译为实例,从目的论的三法则来分析翻译策略与方法的运用,提出这些翻译策略和方法的运用都是由翻译目的所决定。值得其他中国古诗译者借鉴。

[关键词]古诗;翻译;韦利;目的论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

The Analysis of Arthur Waley′s Translation of Chinese

Ancient Poetry from Skopos Theory

ZHANG Yan

(S chool o f Foreign Languages,H ubei Univ.of Technology,Wuhan430068,China)

A bstract:In order to study the best translation strategies and methods fo r Chinese ancient poet-

ry.This article analy zes Arthur Waley′s poe try translatio n fro m the perspective of Skopos,espe-cially Skopos′s“three principles”,and proves that the poetry′s translation metho ds and strategies are dete rmined by the purpose of translatio n.

Keywords:ancient poe try;translation;Ar thur Waley;Sko po s

中国古典诗歌是中国文学的瑰宝,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诗歌能够陶冶情操,涵养性情,给人以美的享受。中国古典诗歌不论是在内容、音韵还是艺术手法上,都已经获得了极高的艺术成就,千百年来,传诵不衰。然而正是由于它形式的整齐、韵律的严格、内容的凝练,给诗歌的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对于诗歌的翻译,何种翻译策略和方法最佳,成为译界争论的对象。本文以翻译目的论为理论,以韦利对中国古诗的翻译为实例,分析得出中国古典诗歌翻译的策略与方法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

1 翻译目的论及其三法则

目的论的主要思想在弗米尔与他的导师赖斯合作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里有系统的阐述。它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赖斯的研究是目的论形成的基础。弗米尔在他导师研究的基础上,突破以“对等”为中心的等值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创立了目的论。他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因为第一,翻译并不单单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提出人的行为都有目的,翻译行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者应该在目的的指引下,考虑一切与翻译有关的因素,从而选出最适合的翻译方法,使译文达到预期目的。首先,目的法则是目的论的核心法则。这就是说,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也就是产生一个能达到预期功能的译文就是其最重要的目的。弗米尔所阐述的“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比如为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结构直译的办法)[1]。这里的“目的”主要指交际目的,指翻译发起人把任务交给译者,译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发与发起者协商,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目的。弗米尔还认为原文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当忠实原则失

效时,翻译过程的标准是“充分性”,即译文只要达到其预期的文化交际功能即可,译文与原文相差多远是不必考虑的。其次是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连贯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译文读者文化背景下的语内连贯,换句话说就是译文必须能让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够理解。忠实法则指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即达到语际连贯。在他对基本法则的排列中我们可以看到,忠实法则排在最后一位[2]。这是目的论发展的第二阶段,也是最主要的阶段。翻译目的论的三法则也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第三阶段的研究主要是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诺德的研究[3]。

2 诗歌的本质与常用的翻译方法

文学界对于诗歌的本质历来争论不休,而对于诗歌的基本特征却有着共识,即根据经验直觉,以最简练的语言达到最具感染人效果的文字组合。相比其他体裁,诗歌更要求语言的锤炼和修辞的运用,在形式上强调视觉上与听觉上的美学效果,有着强烈的韵律美,特别是中国古诗,对仗工整,韵律协调,文字排列严谨。在内涵上,诗歌强调诗人的个人情感和体验,突出表达效果的感染力。因而诗歌翻译一直以来都是对译者最有挑战的文体。在诗歌翻译实践中,译者对于诗歌的音、形、义的翻译都给予了不同的翻译策略与方法。中国的翻译理论从严复开始的“信达雅”,到傅雷的“神似”说,再到钱钟书的“化境”论等,都要求译者要尽可能地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形式,乃至风格。在传统的古诗歌的翻译方法中多数采用直译与意译、归化与异化,关于是直译多一些还是意译多一些,归化多一些还是异化多一些引发了译界诗歌翻译优劣的争论。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目的法则,只要满足翻译目的,译者采取何种翻译策略与方法都是可取的。

3 阿瑟·韦利对中国古典诗歌的译介

阿瑟·韦利是英国著名的汉学家和翻译家,20世纪上半叶的英国汉学大师。在韦利的中国典籍翻译中汉诗英译占据重要地位[4]。韦利开始翻译中国古诗是在20世纪初,他主要的翻译活动是在20世纪前半期。他的译学理念与翻译策略都完全不同于19世纪的英国汉学家和翻译家[5]。

3.1 翻译目的

韦利认为,不同性质的翻译具有不同的目的,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如非文学翻译与文学翻译就完全不同:“不同类型的翻译为不同的目的服务。如翻译的是法律文书,那只有转达文章意义的任务;如果翻译的是文学作品,那就不仅要传达字面意义,还得把情感表达出来”,文学翻译的译文不能够只是“单纯的罗列从字典上照搬的定义,而应该再现原著的要旨,笔调和传神之处”[5]。

3.2 翻译策略与方法

为达到中国古典文学翻译的目的,韦利采取了与当时盛行的理雅各和翟理思译诗风格迥然不同的策略与方法。

3.2.1 由体译诗对音韵与节奏的再创造 韦利在翻译中国古典诗歌时不求格律而采用自由诗体,用词简朴精炼,但仍保持一定的形式美与节奏感。将原诗音韵与英语自由诗相结合,将其改造为一种新的韵律形式———“弹性节奏”(sprung rhythm)的音韵形式[6]。

“弹性节奏”即通过英语的“一个重读来对应一个汉字”。在韦利的古诗翻译中,每行译诗的重音数目基本与原诗一致,译诗各诗行中的重音也基本保持一致,“弹性节奏”还常常力求译诗中的节奏停顿与原诗行保持一致。因此“弹性节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原诗本身的音韵特点。这样可以让英语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够理解译文所要表达的音韵美感。也符合连贯法则。试看韦利与翟里斯二人对白居易《读老子》一诗的翻译:

原诗:读老子

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

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著五千文。

翟译:TH E TAO TE CH ING

“Who know,speak no t;w ho speak,kno w naug ht”

Are w o rds from Lao Tzǔ's lo re.

What then becomes of Lao Tzǔ's o w n

“five thousand w o rds and m ore?”

韦译:LAO-TZǔ

“Those w ho speak know no thing;

Tho se w ho know a re silent.

These wo rds,as I am told,

Were spoken by Lao-Tzǔ.

If w e are to believe that Lao-Tzǔ

Was him self one w ho knew,

H ow com es it that he w rote a book

Of five thousand w ords?[1]

首先,翟里斯是以维多利亚诗歌抑扬格的形式体现原诗之韵律,译诗第二句的“lo re”与第四句的“m ore”隔行押尾韵,这体现了原诗“君”、“文”押尾韵的特点;并采用了典型的抑扬格,形成四三、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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