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3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沪工审[2011]20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3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3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沪工审〔2011〕20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根据全总工审会[2003]2号《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1年市总经审会将继续开展对下级工会经审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决定对3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及所属2个基层工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如下:一、审计对象3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名单、安排见附表。
二、审计年限2010年1-12月,发现问题可以追溯到上年。
三、审计内容(一)工会经费收入情况: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情况: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三)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情况。
(四)按比例上缴市总经费情况。
(五)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六)工会三产、技协、退管会及有关工会设立的各项基金。
(七)政府财政、全总和市总拨付的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上轮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四、审计程序(一)经市总经审会同意,组成4个市总审计小组,负责全市工会下审一级工作。
市总经审会将从6月份开始安排审计,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将事先开展审计调研,制订审计方案,并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随机抽查2个所属基层工会。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沪工审〔2007〕53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审计报告是各级经审会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
第二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一)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二)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三)被审计单位名称;(四)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年度****审计";(五)内容;(六)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经审会;(七)签发日期。
第三条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工会组织及职工情况、会员情况、经费隶属关系,以及经费收支状况等。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2.27•【字号】沪工审[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沪工审〔2010〕3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现将《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加强本市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本市凡是独立建立账户的基层工会都应按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管理。
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分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审查审计和特色工作四个方面,18项考核内容,分经审会、经审员两种经审组织形式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以上为优胜,79~60分为达标,低于60分为未达标。
一、组织建设:1.1工会要加强对经审工作领导,主席一年至少二次听取经审工作汇报。
听取的为满分,没有听取汇报不得分。
由表1.1工会主席听取经审工作情况自报确认。
1.2经审会主任(经审员)参加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员列席工会全委会会议。
参加、列席的为满分,没有参加和列席的不得分。
由表1.2经审会主任(经审员)参加相关会议情况自报确认。
1.3经审会换届与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简称“三同时”)为满分,未实行“三同时”不得分。
届内经审委员配备不全,减半得分。
由表1.3工会经审会组织一览表和上级工会换届选举批复确认。
1.4经审委员具有审计或财务从业资格人员数(含工会经审干部岗位培训证书)达到和等于二分之一以上到为满分,在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之间减半得分,在三分之一以下不得分。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沪工办发[2008]52号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沪工办发〔2008〕52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及时掌握反映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挥工会统计信息在指导和推动工会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的部署,开展2008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
现将《2008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统计法规要求,认真、细致、如实、高质地做好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
附件:1、2008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2、200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略)3、200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略)二○○八年八月十一日附件12008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为组织实施好2008年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掌握工会基层和基层以上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对象为全国所有的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调查表。
三、表式和内容本次调查的基本表式为《200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0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国际和对外交流工作等。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0.11.28•【字号】沪工总审[2000]217号•【施行日期】200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财务制度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工总审[2000]21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已经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工会经审会遵照执行。
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总工会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市总经审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同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全总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及《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级工会经审会,包括基层工会经审会和基层以上各级工会经审会。
第三条各级工会经审会应在召开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同级工会年度经费决算前,组织力量依法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经审会若设经审办的,应由经审办承担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审计结果应作为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审查审计依据(一)工会法、会计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全总有关规章制度;(三)上海工会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工会所办企业财务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会经费收支审计、计拨经费审计、财产管理审计、各专项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审计的实施办法等上总和上总经审会有关规章制度。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2012)-沪工审[2012]25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2012)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沪工审〔2012〕25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市总经审会决定于2012年继续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现将评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的规定进行;2、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建议切实可行;3、审计意见建议得到较好采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产生较好影响;4、审计方法合理,审计技术创新,工作效率较高;5、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二、评选范围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在2011年度组织实施的审查审计项目,包括:1、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的审查审计项目;2、对行政计拨经费和工会经费收支的审计项目;3、对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的审计项目;4、对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项目;5、对工会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项目;6、对工会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有效的审计项目;7、对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项目;8、对工会关、停、并、转的审计项目;9、对工会资产完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项目;10、其他监督工会经济活动的审计项目。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1.20•【字号】沪工总办[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工总办〔2010〕14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2010年上海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总十五届三次执委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世博、奉献世博,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做贡献;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不断深化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和职工素质工程;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切实推进民生改善;坚持维权维稳相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建设,推进工会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认清形势,振奋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统一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
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和职工宣传思想工作,认清形势、凝聚共识,切实将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0年度上海工会经审论文评比获奖的通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0年度上海工会经审论文评比获
奖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沪工审[2011]2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11.03.28
【实施日期】2011.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0年度上海工会经审论文评比获奖的通报
(沪工审〔2011〕2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2010年市总经审会坚持工会经审理论研究工作的开拓和创新,进一步推进经审工作的理论研究,积极鼓励各级工会经审干部广泛参与、深入调研,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经论文评审小组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经审会报送的《加强社区总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工作的思考》等3篇文章获一等奖;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经审会报送的《基层工会开展工会经费绩效审计的审计模式探讨》等8篇文章获二等奖;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经审会报送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开展的探索》等15篇文章获三等奖,特此通报。
希望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在新的一年中进一步拓宽工会经审工作思路,提升工会经审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
切实加强新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的理论研究,为上海工运事业的发展发挥经审组织应有的作用。
附件:2010年上海工会经审论文评比获奖名单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
2010年上海工会经审论文评比获奖名单
一等奖
1、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经审会
《加强社区总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工作的思考》。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深入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2012)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深入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2.16•【字号】沪工审[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深入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沪工审〔2012〕24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落实《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2012年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将继续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考核。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市总经审会《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沪工审〔2010〕39号)精神,认真准备2012年考核工作。
2、市总第十二届经审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考核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部分内容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总经审会《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沪工审〔2010〕39号)和《关于对〈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补充说明》(沪工审〔2012〕23号)的要求,如实填报考核材料。
3、考核表反映的工作内容应为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工作。
4、考核内容需附相关书面材料确认,报送的材料按规范化考核内容排序、装订并编制目录。
附件2、3、4、5、6、7单独装订,同考核材料一并报送。
5、考核材料逾期不报的,作当年考核自动放弃;未完成市总经费上解指标的,取消评选资格;上报考核材料不真实或本级工会经审会主任及经审干部发生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
6、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附件1:《2012年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考核数据表快报》填写完毕报送市总经审办。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1.03.30•【字号】沪工总审[2001]67号•【施行日期】200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工总审[2001]6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根据《全国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特制定《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工会经审会遵照执行。
原沪工审(1997)17号《关于对工会及企事业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上海市总工会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为加强对本市工会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全国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市各级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
第二条各级工会经审会负责对本级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经审会有常设办事机构--经审办的,此项工作由经审办负责。
第三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包括工程造价审计和建设资金财务审计两部分。
经审会(经审办)可自行组织力量实施审计,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费列入工程费用。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施工合同时,应将下列内容列入施工合同:(一)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接受工程造价审计:(二)工程造价审计的时间一般应掌握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15-20天;(三)保留一定的工程尾款,包括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的预留工程款和不少于总造价5%的工程款;(四)工程价款的约定应包括套用何种定额、取费标准、工价约定等。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工办发[2011]13号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工办发〔2011〕13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工会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好新时期工会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信息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和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将《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进工会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信息工作的积极作用,使工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依据《全国工会信息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信息的主要作用(一)工会领导机关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重要参考。
(二)工会加强民主管理、听取职工意见、反映群众要求与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渠道。
(三)工会组织、团结、动员职工参与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各级工会之间及工会与社会各界之间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会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工会工作全局,突出工会维权特色,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和基层的真实情况及工会工作情况,为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服务,为工会参政议政服务,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本市工会经审工作调研和论文评选活动通知-沪工审[2011]24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本市工会经审工作调研和论文评选活动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本市工会经审工作调研和论文评选活动通知(沪工审〔2011〕24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本市工会经审工作的理论水平,促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总经审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开展工会经审工作调研和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调研和论文参考课题通知如下(尽量以所提供参考课题为主,确有较好题材的也可自选),希各单位积极组织落实参加调研和论文评选活动。
一、工会系统调研和论文参考课题为:1、如何加强对工会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2、如何开展工会经费的绩效审计;3、如何在工会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中发挥经审组织的作用;4、如何推动非公企业工会经费足额拨缴和规范管理。
二、市内审协会参考课题为:1、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2、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与评估研究;3、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理论及实务研究。
以上两类课题截止报送期均为6月底。
市总经审会将对工会系统上交的调研和论文组织评比,并给予表彰;对撰写市内审协会课题的论文将择优推荐报送至市内审协会参与中国内审协会优秀论文评比。
请各单位在指定报送时间内将论文电子稿发送至市总经审办电子邮箱:**************,并在标题注明“报送论文”字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结束——。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总本级经费审查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总本级经费审查的若干规定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总本级经费审查的若干规定为加强对市总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费、财产管理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
维护财经法纪,充分发挥市总经审会群众性民主监督和专业性审计监督的作用,更好地为工会建设、为会员群众服务,促进工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就市总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规定如下:一、审查审计监督的范围及事项市总经审会对下列范围和事项进行审查审计:(一)市总工会的经费。
包括:区县局(产业)工会按规定上解的经费;地方财政及上级工会的拨款或补助;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解交款;存、贷款的利息和收益;社会各界及国外的捐赠。
1、每年第一季度审查市总工会本年度经费预算及上年度经费决算,主要审其合理性、合法性。
市总工会年度预决算报告,必须经经审会审查提出审议意见并盖章后,方可上报全国总工会;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市总工会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3、市总工会预算计划的重大调整及一百万元以上的追加预算应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4、每年一次审计市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审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市总工会全部资金的活动。
包括:投资借款、暂付款及各种专项基金。
1、市总工会所设专项基金,应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2、市总工会五百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吸收经审会参加可行性分析论证,项目可行性方案经经审会审议同意后,有关方面可调动投资款项;3、市总工会五百万元以上的借款或暂付款应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4、每年审计一项专项基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1.01.26•【字号】沪工总办[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工总办〔2011〕1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上海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九届市委十三次和十四次全会、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竞赛活动,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改革创新、经济发展作贡献;大力推进“两个普遍”,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推动发展共建共赢、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把组织职工与服务职工贯穿工会建设全过程,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对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2、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工作,打牢职工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1年度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沪工审[2012]17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1年度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1年度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沪工审〔2012〕1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推进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总《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我会开展了2011年度本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材料,经过小组核定、市总经审办复核和专家评选小组最终审定,杨浦区总工会经审会等4家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获得一等奖,浦东新区总工会经审会等5家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获得二等奖,黄浦区总工会经审会等7家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获得三等奖,另有闸北区总工会经审会等24家单位获优胜奖。
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进一步加强审计操作规范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在推进依法收缴、依法维权和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1年上海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获奖名单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附件:2011年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获奖名单一等奖1、杨浦区总工会经审会《杨浦区总工会2009年1-12月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嘉定区总工会经审会《上海胶带橡胶有限公司2009年度至2010年度工会主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经审会《2010年度采埃孚公司工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4、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工会经审会《中海国际上海分公司工会经费收支及财务情况审计》二等奖1、浦东新区总工会经审会《上工申贝集团工会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暨财务收支情况审计》2、金山区总工会经审会《金山区检察院工会委员会200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审计项目》3、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孔庄煤矿工会2011年1-8月固定资产专项审计项目》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经审会《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工会2009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暨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5、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2009年度工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项目》三等奖1、黄浦区总工会经审会《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上海市烟草工会经审会《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工会2010年度经费计拨审计项目》3、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上海市互联网部第二届委员会主席邵学建同志离任审计项目》4、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工会经审会《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工会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5、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经审会《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工会2008-2009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项目》6、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会经审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会主席王志兴同志离任审计项目》7、上海市医务工会经审会《2010年度上海岐黄百货经营部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结束——。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沪工审[2011]2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1.03.28【实施日期】2011.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沪工审〔2011〕2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各直管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工会及直管单位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全总经审会《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工审字〔2009〕8号)精神和沪工审〔2010〕35号《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11年市总经审会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开展对下级工会及直管单位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工作,决定对19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和1个直管单位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具体如下:一、审计对象19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及1个直管单位审计名单、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审计年限2010年1-12月,发现问题可以追溯到上年。
三、审计内容市总经审会将对上级工会拨付、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补助、社会捐赠和本级工会预算安排的困难职工帮扶、劳模困难补助、送温暖、金秋助学、救灾慰问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以防止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从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本身的健全性和执行上的有效性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1年市总经审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安排表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2011年市总经审会专项资金审计安排表(20个)第二小组。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
通知
【法规类别】工会
【发文字号】沪工审[2011]2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11.03.28
【实施日期】2011.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沪工审〔2011〕2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为贯彻落实全总经审会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市总经审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分两个层面进行:
一、各区、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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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沪工总组[2010]189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沪工总组〔2010〕18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认真贯彻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和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要加快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步伐、在企业普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下简称“两个普遍”)的要求,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自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底,在本市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实现“两个普遍”,是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向各级工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市各级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两个普遍”上,把力量凝聚到“两个普遍”上,举全会之力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普遍”。
开展集中行动,是贯彻“两个普遍”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合理规划,强化措施,整合资源,扎实开展,大力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用工制度的职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
按照全总部署,全国企业建会率2010年底要达到60%以上,2011年底要达到80%以上,2012年底要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
全国职工入会率2010年底要达到82%以上,2011年底要达到87%以上,2012年底要达到92%的目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1年度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1年度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2.16•【字号】沪工审[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2011年度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沪工审〔2012〕1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推进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总《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我会开展了2011年度本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材料,经过小组核定、市总经审办复核和专家评选小组最终审定,杨浦区总工会经审会等4家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获得一等奖,浦东新区总工会经审会等5家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获得二等奖,黄浦区总工会经审会等7家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获得三等奖,另有闸北区总工会经审会等24家单位获优胜奖。
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进一步加强审计操作规范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在推进依法收缴、依法维权和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1年上海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获奖名单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附件:2011年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获奖名单一等奖1、杨浦区总工会经审会《杨浦区总工会2009年1-12月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嘉定区总工会经审会《上海胶带橡胶有限公司2009年度至2010年度工会主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经审会《2010年度采埃孚公司工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4、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工会经审会《中海国际上海分公司工会经费收支及财务情况审计》二等奖1、浦东新区总工会经审会《上工申贝集团工会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暨财务收支情况审计》2、金山区总工会经审会《金山区检察院工会委员会200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审计项目》3、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孔庄煤矿工会2011年1-8月固定资产专项审计项目》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经审会《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工会2009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暨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5、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2009年度工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项目》三等奖1、黄浦区总工会经审会《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上海市烟草工会经审会《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工会2010年度经费计拨审计项目》3、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上海市互联网部第二届委员会主席邵学建同志离任审计项目》4、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工会经审会《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工会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5、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经审会《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工会2008-2009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项目》6、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会经审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会主席王志兴同志离任审计项目》7、上海市医务工会经审会《2010年度上海岐黄百货经营部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沪工审〔2011〕2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贯彻落实全总经审会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市总经审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分两个层面进行: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将《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h412@ 信箱。
二、请区、县、局(产业)工会开展对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
调研范围为2010年各级工会对同级及对下级工会审计后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系统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统计数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方面的经验及困难、促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建议等,并形成调研报告。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和调研报告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h412@信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静:63211939-4123周杰:63211939-4302附件:1、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2、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3、填表说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三填表说明一、《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填表说明:1、该表格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填列。
2、填列内容为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3、调研内容分为预算管理、费用列支、经费收缴、固定资产、投资、债权债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收据、专项资金、基层工会、技协等十一项,每项均列出部分审计存在问题,如有其他未列示的主要问题请填写在每项后的空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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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
沪工审〔2012〕2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根据全总工审会〔2003〕2号《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2年市总经审会将继续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决定对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及所属2个基层工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如下:
一、审计对象
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名单、安排见附表。
二、审计年限
2011年1—12月,发现问题可以追溯到上年。
三、审计内容
(一)工会经费收入情况:
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情况:
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三)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情况。
(四)按比例上缴市总经费情况。
(五)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六)工会三产、技协、退管会及有关工会设立的各项基金。
(七)政府财政、全总和市总拨付的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上轮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四、审计程序
(一)经市总经审会同意,组成4个市总审计小组,负责全市工会下审一级工作。
市总经审会将从7月份开始安排审计,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将事先开展审计调研,制订审计方案,并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随机抽查2个所属基层工会。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下资料:
1、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2、对下级工会拨款、补助批文;
3、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申请书、协议书或合同书;
4、财务部门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批复和各项补助的批复;
5、会计基础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化考核所需资料;
6、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市总审计组事先应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然后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市总各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四)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五)市总经审会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由市总经审会出具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六)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市总经审会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市总经审会。
市总经审会将定期督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若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总经审办
联系。
附件:2012年市总经审会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安排表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