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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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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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总裁 (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
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
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
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总经理 (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
万元)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批;
(3)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
付审请的审核;
(4)销户申请的审核;
(5)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处理
批示。
财务经理 (1)检查现金及支票按时交存银行;
(2)《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
(3)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核;
(4)审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审核无误点击“审核”签字;
(5)对《货币资金周报表》复核并签
字;
(6)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
(7)销户申请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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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并签字;
(9)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调查和报告,并根据总经理的批示进行处理;
(10)审核对账调整分录及调账; (11)对财务人员离岗交接的监督; (12)预留银行印鉴的个人印章的保管。
会计 (1)编制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2)凭证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点击财务软件“记账”生成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出纳 (1)销售定价的审查;
(2)付款审批的复核;
(3)现金、票据的保管;
(4)按规定办理款项、票据的审核收付及相关票据的开具;
(5)与开户行对账并编制《货币资金周报表》;
(6)检查会计编制的货币资金收款凭证,核对无误,点击“出纳签字”; (7)《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8)编制对账调整分录;
(9)空白票据及预留银行印鉴的公司财务章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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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货币资金的收支控制
第六条货币资金收支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第七条货币资金收款
货币资金收款分为销售资金收款和其他资金收款,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和流程办理:
(一)销售资金收款
1、当发生现销业务时,销售部开具《销售出库单》。《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销售部留存根,客户持“财务记账联”、“仓库联”前往财务部和仓库办理交款及提货。销售部开出《销售出库单》后应立即通知出纳向客户收款。
2、出纳核对客户提交的《销售出库单》“财务记账联”、“仓库联”,检查销售是否符合公司的销售及定价政策,各联次内容、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检查无误后收取款项,并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销售发票。
收款收据应载明客户名称、产品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加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印章及出纳个人印章。收款收据连续编号,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联,客户联和财务记账联。
3、客户持收款收据“客户联”或销售发票的相应联次,以及《销售出库单》“财务记账联”、“仓库联”,前往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4、收回应收账款时,销售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收款。出纳收取款项后,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
5、出纳将收到的现金(超出库存现额的部分)和支票于当日交存银行,财务经理每日下班前进行检查。
(二)其他资金收款
其他资金收款是指销售资金收款以外的各类款项的收取,如股东出资款、对外借款等。当发生其它资金收款时,相关部门应根据收款的业务性质,按照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向财务部说明相关情况。
出纳审核相关单据、凭证无误后办理收款,并向交款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货币资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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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每月按照批准的月度《资金支出计划表》办理各项资金付款,发生《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付事项时,应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公司总裁审批。货币资金付款的申请、审批和支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1、各部门于各期末(月末、季度末、年末)向财务部提报下期(下月、下季度、下年)资金支出计划(包括支出事项、预计金额、预计用款时间等)。
2、财务经理汇总编制各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核。
3、总经理审核各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签字后上报公司总裁审批。
4、公司总裁审批各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同意后签批(年度《资金支出计划表》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5、签批后的《资金支出计划表》由财务部留存,财务部据此监督本公司的资金支出情况。
(二)用款申请与审批
1、各部门按照批准的《资金支出计划表》用款时,由经办人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或《用款通知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