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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政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可以揭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保障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规范、数据不完整、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技术不过关等方面的不足。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甚至可能导致审计结果的不准确和不可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包括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技能等方面的改进。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有效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水平和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保障社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是当前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和改进审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2. 正文2.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政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政府投资项目通常涉及巨额资金,如果没有有效的审计跟踪机制,容易导致资金浪费和挪用。

政府投资项目是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审计可以帮助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还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政府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审计可以帮助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信誉和合法性。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建立有效的审计机制和加强监督,才能确保政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2 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审计问题1. 资金管理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涉及大量资金,如果资金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资金浪费、挪用等问题。

审计人员需要关注项目资金来源、使用情况以及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2. 项目进度控制不力: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时间长、涉及多方,项目进度控制不力会导致项目延期,甚至失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利用国家资金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项目。

这类项目涉及的投资规模巨大,项目周期长,并且关乎公共利益,项目的建设过程需要进行严密的审计监督,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审计往往会发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以保障国家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行探讨。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使用不当、违规招标和采购、工程质量问题、进度延误、环保问题等等。

资金使用不当是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在很多项目中,审计发现了资金挪用、滥用、虚报和隐瞒等行为。

一些项目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项目所需的资金用于个人或团队私利,严重损害国家的财产利益。

违规招标和采购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一些项目中,审计发现了招标程序不公开、采购过程不透明、合同履行不规范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工程质量问题、进度延误和环保问题也是审计常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建设效果和社会效益。

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解决。

要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和机制,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需要强化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对潜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置。

要完善项目管理和责任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项目的高效、安全和质量建设。

第四,要加强对项目招标和采购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加大对中介机构和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腐败和违规行为。

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除了政府自身的监管作用外,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中来。

社会监督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可以有效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当前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明显。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在项目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调研论证、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签定合同及开工准备等各项工作。

实际工作中,许多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项目论证不充分,为了可批而做的可研,把可行性研究变成可批性研究,造成项目决策走了过场、流于形式,甚至造成决策失误。

设计环节重视度不够,设计粗糙,达不到应有的深度。

造成施工过程中变更频繁,极容易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损失浪费和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2.项目组织管理薄弱工程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有专业业务水平的的人员为工程建设服务。

但是现在很多政府工程项目的管理,大都是从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临时组建“工程项目指挥部”或“项目管理办公室”等进行管理。

而临时组建的项目班子,在项目决策、概预算审查和施工管理方面大多缺乏足够的经验,甚至根本没有接触过工程建设,不了解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更不用说相关阶段的工程质量了。

在实践中,就容易导致项目缺乏科学决策,在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上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随意变更设计内容,致使投资的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等一系列问题。

3.招投标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在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工程建设有序竞争和市场竞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目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现象广泛存在,主要表现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缩小招标范围以种种借口逃避招标;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资质挂靠”,甚至围标、陪标、串标等等。

4.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却没有实行;有的尽管实行了工程监理,但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却并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有的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有的监理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通过近几年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我们发现,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项目确定、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1、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无立项报建手续,擅自动工修建,项目竣工后,无质检、竣工验收等就交付或投入使用。

2、超概(预)算投资较为普遍。

建设单位为争取项目立项、少缴规费,采取少报投资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高装饰标准,致使项目实施、竣工后超概(预)算严重。

此外,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设计单位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设计,增大工程实际完成投资额,这部分增加的概算投资,建设单位又没有报原审批部门予以批准。

3、设计过于保守,增加工程项目的材料耗用量,增大了工程建设成本。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降低设计收费或照顾关系等原因,将工程项目委托给资质等级较低的设计单位设计,往往这种设计单位因规模较小,设计工种不齐,设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造成设计保守,增加工程项目的材料耗用量,增大工程建设成本。

4、弄虚作假,招投标走过场、流于形式:(1)部分建设单位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一个项目化分为若干个小项目,签订多个施工合同,使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要求进行招标的政策底价,以规避施工招标;部分建设单位将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变通处理,从而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部分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进场施工后招标投标,使招标投标成为一种形式。

(2)施工企业之间出借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

部分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施工企业资质等审查不严,有的建设单位纯粹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施工企业之间出借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较为常见的是,同一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分别代表几家施工企业投标,不管哪家施工企业中标,最后中标承建的其实质都是一家施工企业。

(3)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依法应当招标的未招标。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及处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及处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及处理建议V V 周志立根据近年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经验,发现建设工程易在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现梳理出来供大家在审计时参考。

一、建设工程易出现的问题(一)项目建设前期存在问题1.有些工程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有些项目存在未进行用地预审、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规划许可证就开工,或未进行招投标或者先施工再补办手续,个别项目在项目决算时手续还没有补办完。

2.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严格。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全、内容不详细,文字表述不准确,合同重要条款签订不完善。

3.勘探不准确、设计不合理。

一是有些项目设计未进行地质勘探,地基开挖后与设计完全不符,需要进行重新设计,有的甚至需要改变原基础形式或是另外选择建设地点,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且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二是设计没有根据现场实际,或没有充分勘察现场,造成设计变更较多,涉及资金量较大,甚至超概算。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1.工程管理缺位。

业主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和施工管理经验,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常出现签证内容不完整,无法计量、签证不及时、无现场签证,事后补签、签证不实等问题。

2.部分隐蔽工程支撑资料留存较少。

如道路工程项目,垃圾清运、地基处理、土方换填、顶管等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留取可供计量的支撑资料。

3.概算控制不严,存在超概算现象。

4.变更签证、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运距认证手续没有随发生即时办理,存在后期补办现象,造成审计周期过长。

(三)项目结(决)算阶段存在问题1.建设工程报送审计前建设单位没有履行审核、监督职责,造成工程量误差较大,审减率较高。

2.部分建设工程因报送审计滞后、拆除重建等原因审计时已没有现场。

3.绿化工程报审时死苗较多,审减率高,施工单位要求进行补植,因受季节性影响,使审计周期变长。

4.安置区群众入住后,对部分装修工程进行拆除重建,造成环境污染及资金损失浪费。

二、处理建议1.加强对项目施工前两个关键环节的管理,一是建设单位要和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的错误,避免后期施工时出现变更,从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二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必须约定明确,减少因约定不明确引起的纠纷。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政府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

由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行业广、建设周期长、由计划体制沿袭下来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系存在诸多不足,致使政府投资建设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一)投资建设前期工作缺乏深度。

根据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编制工程概预算,以及按照管理权限提请有关单位审批等。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造成项目决策走了过场、流于形式,行政立项批复建设内容往往与实际建设内容出入较大,甚至有些项目已经竣工,前期建设手续尚未完成。

(二)投资建设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细节约定不够严谨细致。

工程合同对结算、付款等主要内容的约定不明确或根本不做约定,合同条款及施工变更联系单大多由施工单位起草,有些建设单位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主观随意性强,缺少法律依据。

(三)投资建设中工程造价争议的问题。

超概算投资较为突出,变更签证不严肃既没有签意见,也没有签名,只盖了一个公章,对有些单价签证,心中无数,也照签字。

在审计中,审计人员需要处理大量的工程造价争议问题,若这些争议不能及时、妥善的解决,会妨碍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投资建设中隐蔽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隐蔽工程因涉及投资相对较大,且因形成的实体后续不可见,部分参见单位为追求高额;利润弄虚作假,甚至违纪违法,而事后审计受资料和手段限制,审计难度大,成为工程审计监督的重点和难点。

1.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建议;2.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监管,推动政府部门完善合同相关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的监督问责力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行为;3.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概(预)算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控制,避免工程决算超概(预)算情况的发生,减轻财政的负担;4.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签证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教育与管理,落实责任制,约束其行为,以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是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透明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

主要问题包括审计范围有限、审计过程不够独立、审计结果反馈不及时、审计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方面。

首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范围相对有限。

审计机关通常只针对特定的项目进行审计,而无法对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

这导致一些潜在的问题可能被忽略,影响审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因此,有必要扩大审计的范围,将更多的项目纳入审计的监督范围。

其次,审计过程中缺乏足够独立性。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往往由政府机关内部或所属的审计机构进行,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监督。

这可能导致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容易造成利益输送等问题。

因此,建议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三,审计结果反馈不及时。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而审计结果的及时性对于发现和纠正问题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审计结果的反馈往往较为滞后,无法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公众。

因此,建议加强审计结果的及时反馈机制,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及时被各方了解和处理。

最后,审计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在整个项目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但目前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监督部门在审计中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难以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因此,建议建立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监督的效果。

综上所述,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范围有限、审计过程不够独立、审计结果反馈不及时、审计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方面。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扩大审计范围、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加强审计结果的及时反馈以及完善审计监督机制等措施。

这将有助于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效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而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自身的重视,也需要相应的改进措施来解决。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时常存在。

这些问题包括资金使用不当、工程质量问题、管理混乱等,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和社会效果。

如何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良好运行至关重要。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金使用不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拨款和国债资金,如果资金使用不当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完成情况和项目效益。

审计发现的资金使用不当包括挪用资金、超标超额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能导致项目滞后、财务风险等后果。

二、工程质量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工程质量问题在审计中也经常被发现。

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工程材料质量不达标、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质量管理不严格等。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项目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果,也会损害政府形象和社会信任。

三、管理混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混乱也是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

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项目管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明确、监督不力等方面。

这些问题导致了项目进度滞后、项目成本超支、项目效益下降等后果。

管理混乱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给政府投资项目带来严重的损失。

一、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限制资金使用权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评估,加大对资金使用不当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和透明。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建立工程质量验收机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抽查,加强对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督责任,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强化项目管理责任落实,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的监督和评估,重点加强项目进度和成本的管理,对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关于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若干建议

关于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若干建议

关于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若干建议近年,随着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安排投入到交通、教育、水利、医疗、卫生等公共建设领域的资金逐年加大,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确定了政府投资项目以跟踪审计为投资审计的主要形式,加大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

审计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就参与审计,审计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开工前招投标及各项手续的完善情况等。

伴随着政府投资额度的加大,审计部门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风险也更大。

因此如何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一个值得共同探讨的问题。

标签: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措施建议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一)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方面1、有的工程结算不实,导致工程成本虚增。

部分工程结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多报工程量等加大工程成本。

部分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单价,参建各方签价远高于市场价格,使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

2、有的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不严。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没有作出相应的处罚,导致高估冒算之风屡屡出现。

3、有的工程合同内容概念模糊,价款松动口径大。

合同条款不完整、不严谨,缺乏对违规行为处罚的内容;有对违规行为处罚内容的,却没有执行处理处罚,使合同履责不到位。

4、有的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度不完善。

现场监理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出现工程签证不实,事后补合同、补协议、补签证,或补虚假签证的现象不时发生,对监理人员违法乱纪的没有作出相应处理处罚。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1、不招标或者改变招投标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
问题:
1. 审计范围和深度不够:常常只有在工程完成后才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对于改善政府投资效益已经没有意义。

2. 数据来源和分析不够准确: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数据非常复杂,且不同项目之间的数据难以比较,导致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不足。

3. 缺乏良好的投资效益评估体系:政府投资项目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科学,评估结果不具有可比性,项目的效益评估具
有主观性和文化背景的影响。

对策:
1. 提高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审计的时效性,对项目的各个
阶段进行审计,检查政府的项目执行情况和投资效益。

2. 提高数据分析和来源的准确性: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的标准和规范,加强数据共享和统一管理,采用先进的数据分
析方法和工具提高分析的准确性。

3. 建立科学的投资效益评估体系:建立全面、科学、公正的投
资效益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指标、方法和标准,提高评估结果的可
信度和可比性。

4. 加强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政府公开信息的制度建设,完善
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增加公众对政府投资
项目的监督和参与程度。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庞大,涉及资金众多,容易引发腐败和浪费现象。

通过审计可以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得以合理有效利用。

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协同合作。

审计可以帮助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和标准进行,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审计可以帮助政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高项目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加强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更好地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2. 正文2.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范围不清晰、数据采集不及时、审计报告未得到充分重视等三个方面。

审计范围不清晰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往往没有明确定义审计的范围和目标,导致审计过程缺乏方向性和目的性,影响审计效果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数据采集不及时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数据量大且复杂,如果数据采集不及时,就会导致审计过程中数据的不完整和失实,影响审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审计报告未得到充分重视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报告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处理,导致审计结果难以落实和整改,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以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此处内容为2000字】2.2 问题一:审计范围不清晰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时,审计范围不清晰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审计范围的不清晰可能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准确确定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从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审计范围不清晰可能表现为审计人员无法确定审计对象的范围、审计时间的确定、审计内容的界定等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项目建设方面均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执行过程中,总体上来说管理水平方面显著提高,投资风险也得到了有力防控,但通过审计看来,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笔者根据自身经历,就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提出以下薄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超计划现象突出。

一是有些项目业主单位前期工作精细化不够,部分项目没进行可行性研究就草率“上马”,有的概算漏列建设期项目,管理费用控制不力。

二是有些建设项目“先天不足”,项目实施决策缺乏科学性,形成劳民伤财工程。

三是部分项目设计时就超过发改部门立项计划。

四是部分项目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没有考虑到基坑支护,软基处理、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项目超投资。

(二)招标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部分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是招投标监督管理不力,有部分工程存在围标串标现象存在。

三是部分业主单位为规避招投标管理,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

四是部分工程分包给多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层层抽取费用,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五是部分业主单位提高招标条件门槛,施工企业无法公平竞争,致使工程落入业主意向施工单位。

六是部分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由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直接指定。

(三)工程变更随意性强。

主要体现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受自然条件、国家政策、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需要对一些项目进行设计变更,特别是对投标时低价中标的材料进行重新设计变更,导致项目投资增加。

项目“招小做大”,采取“钓鱼”的方法,故意降低投资总额,待项目招标实施后,再不断变更设计方案追加投资,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片面追求大而全、高标准和高档次,突破预算。

(四)合同签订不严谨。

一是合同条款签订有明显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的现象。

二是应当实行固定单价合同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三是材料涨价及政策性风险调整没有约定。

四是工程计量没有约定。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工作思路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工作思路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市、镇二级政府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市的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是,我们通过对一些政府投资的项目审计发现,在工程热火朝天的背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项目建设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投资项目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有些项目已经竣工,前期建设手续却尚未完成,造成项目决策走了过场、流于形式,使投资概算对造价的控制失去意义。

许多项目设计深度不足,造成工程造价失控。

二、项目组织管理薄弱。

工程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现在很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项目决策、概预算审查和施工管理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经验。

如有些项目缺乏科学决策,随意变更设计内容,致使投资的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上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对超计划投资部分未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报批,而是先斩后奏,造成既定事实,再要求增加投资;有些项目履行合同不严格,在工程施工中与施工单位签订与招投标文件、原合同存在严重背离的补充协议。

三、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部分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以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来代替;有的擅自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进行议标发包;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虚高、多算现象;有的招标时对一些关键数据不敲死,暂定价项目较多,留有活口;有些建设单位签订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施工合同。

四、工程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

多数建设项目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并没有通过招标的方式。

工程监理中,有的监理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无法计量,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有的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不提供计量依据,且未对价格进行确认;普遍存在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基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基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基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基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近两年来,笔者通过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明了基层在投资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减少了投资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审计结果和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很好的采纳。

但是审计也发现由于项目建设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建设项目领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违纪违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1.应该竞争招标的,而采取邀请招标;2.政府采购应该竞价的,却采取谈判形式;3.主体工程招标,而符合招标条件的附属工程不招标;4.个别部门或建设单位以某种借口规避招标;5.陪标,围标;6.标的泄密,有些工程在未开标前,行业间已经知道是那家公司中标;7.挂靠有资质企业名义投标。

8.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不招标情况呈普遍现象;9.有的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转手将部分工程转包,甚至多层转包,施工单位会计资料几乎没有,不能提供相关的合规票据及相关资料。

既容易造成税收流失,也不利于廉政建设。

(二)工程造价控制不力,存在“高估冒算”现象。

一些项目标的或预算编制粗糙,相关单位对其审查不够严谨,重大偏差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导致标的预算少数分项计价偏高。

一年来,先后参与完成11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项目投资完成额3亿多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投资额两千多万元。

某些工程投资项目审减率超过35%。

如:某场地平整工程建设单位未经市场调查土石方爆破费定价高于市场2元/立方,单项审减108万元。

(三)工程变更情况较普遍。

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情况,比较普遍地存在,个别工程项目变更过大,有“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之嫌,在一定的程度上极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和工程质量问题。

如:某教学楼工程,该工程中标价款为180余万元,但工程变更后送审价为390余万元,变更增加工程价款幅度达216%。

(四)设计及施工管理上存在缺陷。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的难点及建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的难点及建议
(三 )建设项目变更多、资料多、梳理难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大、造价高、复杂性强,在 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原因产生的变更,审计过程中 也发现,变更签证已经成为许多施工单位不惜低价中标甚 至赔本中标的赚钱门路,许多重大工程变更事项未进行集 体决策,而施工单位为了额外利润往往先施工再补手续和 资料,工程变更随意性大、变更签证高估冒算,极易导致 投资失控且偏离设计初衷。如某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在雨 污水管道坑槽开挖过程中发现未探明淤泥土地基,根据设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建议
(一 )充实投资审计力量,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充实投资审计人员队伍,引进审计机关急需的既 懂财务、数据、法律又懂工程技术的人才,实现人才强审 目标。二是加强投资审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实务培训。针对 不同项目类型,梳理各阶段规程,结合具体投资审计项目, 邀请政府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对所负责的各个审批阶段 进行专项培训。尤其注重对项目一线施工工艺、流程、技 术的培训,由单一的审计人员向复合型审计人才转变,为 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 支持。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杜绝以审计谋 私等腐败现象发生。 (二 )建设数字化投资审计项目数据库 一是建立项目管理数据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单位沟 通联系,汇总收集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规范、文件并将 基础数据录入数据库,方便审计人员系统了解各相关部门 负责的审批事项和各类型工程项目应履行的审批流程。二 是用活项目数据库。将项目数据库与审计人员内网工作平 台相融合,打造一体化审计工作平台,将以往审计项目的 相关工作内容录入数据库,审计人员经内网审批后在平台 直接检索类似审计项目,有针对性地学习审计经验,提高 审计工作效率。三是做好更新维护工作。确定各流程审批 单位规范、文件以及审计项目更新责任人,及时将相关单

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摘要政府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行为。

但由于存在制度缺陷、执行力不足等现象,导致现行政府投资审计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问题建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但是,由于政府投资审计领域的相关配套法规还不够健全,审计方法还不够成熟,审计内容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实施审计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认真研究和规范。

一、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1、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一是存在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

实践中主要涉及到《民法》、《合同法》与《审计法》的适用冲突。

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最为典型和普遍的是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

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起诉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起诉讼。

二是相关法规实际操作难。

《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专业,范围过于狭窄。

虽然《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但由于审计准则的法律效力较低,且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给投资审计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对审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存在争议。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强调的是政府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而非工程结算审计。

其主要职责是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缺乏鉴证功能。

而社会审计的主要功能是鉴证,所以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践中对审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往往存在争议。

四是政府投资审计绩效评价难。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往往涉及到投资的绩效评价,而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法律保证,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法定目标、审计程序、评价体系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定,使政府投资审计的绩效评价难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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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一)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审计跟着政府资金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不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

一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工程中部分项目甩项,采取议标,发包给指定施工单位,规避招标;二是设计、监理不进行招投标,由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三是非法围标。

2、工程项目分(转)包,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承接工程。

如某服务中心楼、校舍加固工程等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多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分包单位基本无施工资质,部分包工头因自身无能力又分包给其他无资质工程队或个人,层层分包,层层抽取费用,增加投资又造成工程质量隐患;(二)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水电安装、装饰、零星附属工程未签定合同,有的在实质性内容改变时也不按规定重新签合同。

2、合同条款签订有明显将风险转嫁给建设单位的现象,如:工程实行清单计价招标的,但在合同条款签订时,又表明材料价差按照同期简讯价结算,同时合同又注明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等按实结算,违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三)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不严。

1、概算编审不严,多处超概算支出和投资。

一是概算漏列建设期项目;二是管理费用控制不力,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超概算大;2、工程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变更,增加规模。

3、变相搭车,增加项目,超预算。

如:购置办公用具等。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设计、监理履职不到位,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

如某服务中心楼,设计考虑不周,出现土建工程完工后,重新设计和施工、“建了拆,拆了建”现象,造成工程资金的浪费。

2、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签证随意性较大。

3、材料和设备价格未充分市场调查,购进成本偏高,造成浪费。

4、工程验收不及时,工程资料收集不全,工程竣工后没有绘制竣工图。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

细化招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对所有投标单位都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严格管理程序,防止管理失控,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业绩好、信用好、技术高的施工单位,严禁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发生。

依法签定和执行合同、保持批准概、预算的严肃性。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中标公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2、建设单位要做好材料询价的市场调查工作,参照省、市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内容把关;要细化合同内容,通过合同约束各类经济签证的执行标准。

严格把好变更签证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需要变更部分,在征求原勘察、设计等部门意见后,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后再进行施工。

同时对设计单位实行招标制和责任追求制,避免粗劣设计因素造成损失浪费。

加强工程签证管理,防止高估冒算。

对擅自变更没有批准的,根据规定,对超标准变更部分不予列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施工单位要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工程竣工后应据实绘制竣工图,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收集保存好涉及工程的有关经济技术资料,健全工程技术档案,以利工程质量的检测和工程价款的结算。

4、政府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领导,项目建设、管理、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奖惩措施,把政府项目建设落实到实处。

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二)近几年,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一些现象值得重视:一是工程项目不严格进行招投标或规避招标,招投标文件及清单存在错误,审计时难以纠正。

二是项目招商或工程项目合同不规范。

有的条款不完整、不明确,有的用词不严谨,前后矛盾或模棱两可,有的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的违反有关法规的规定等,导致审计时很难界定。

三是建设项目未向主管部门报建。

四是建设单位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现象,有的不按批准计划和程序实施、未建立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造成原始计量失真,难以控制工程造价,导致虚报结算或超计划投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在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基础上,建议审计跟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参与招投标程序,共同把好合同关审计提前介入项目工程招投标程序很有必要,在招投标环节中审计应参与监督,认真审查招投标文件及清单,协助相关单位共同审查重大项目合同与投标书、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并着重对合同专业条款中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量确认、工程变更、竣工结算及补充条款的具体约定等进行审计,以避免将来产生争议,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

二、督促建设单位有计划按程序实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结算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审批程序多,建设周期长,且具专业性和个体性,同时涉及多个管理和项目实施单位,因此建设项目程序和管理尤为重要,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及工程造价。

因此审计应与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共同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现场验收签证等制度,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还应在送审前组织施工、监理等有关人员对工程结算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所有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为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奠定良好的资料基础。

三、整合审计力量,实施跟踪审计针对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整合审计力量,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扩大监管范围,既监督建设程序和工程实体,又监管建设资金,促进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和投资效益的全面提高。

项目跟踪审计,时间长、专业性高,面对目前审计缺乏专业人员的现状,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力量。

一是增编招考造价专业审计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投资审计队伍;二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分项目跟踪实施;三是临时聘用富有经验的不同行业专家联合审计;四是内挖潜力,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适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展的需要。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度的几点建议(三)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体系主要由各级财政部门、建设单位(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和国家审计机关四个方面构成。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自我审计,当出现利益交叉和产生利益冲突时,审计的独立性可能会受到影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和主体多元,多元审计之间协调性、配套性不够;审计过程中间严,两头松,不重视建设项目预期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审计后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几项措施,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度。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客观的审计监督和评价体系首先,应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投资的审查监督作用。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决策应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及其财经委员会审查同意。

其次,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用法管权、法管人、法管事,尽快构筑起政府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再次,是建立健全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决策职能部门应制订和发布《重大项目决策与审计公众参与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公众有序地引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中。

最后,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评估决策,除决策、国资管理、监察等部门监督外,还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进行民主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全社会公示。

2.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象的分类审计监督。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象可分为三类:一是参与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对项目建设进行协调管理的部门,如财政、国土、建设部门等;二是组织项目建设、直接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法人;三是参与项目建设的部门,如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应当对同一项目多个审计对象同时下达审计通知书,注意审计各个相关单位的项目决策、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都要依法做出审计处理。

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主体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要完善现行的审计监督协调程序,各审计主体依据职能分工,进行审计合作,注意审计信息的共享;同时要通过投资体制改革,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完善政府投资实施责任制改变政府投资实施环节中委托代理关系复杂的状况,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制度。

3. 重视政府投资项目的“后审计”工作“后审计”是指在项目完工交付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和项目使用这三个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的综合评价,它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清责任、改进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后审计”,作为一种外部约束力量,职责是在“事后”监督受托人是否恰当地履行了受托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经验表明,政府投资项目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后审计”是更为重要的监管阶段。

特别是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建立并有效运转以前,做好项目的后审计工作更是强化投资项目监管的关键。

必须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明文规定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项目后审计,建立严格的后审计制度;同时,建立明确的后审计量化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满足项目后审计工作的需要。

4. 建立和施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首先要制定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应经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实行专家评议、民众参与和社会公示等,将政府投资的决策过程置于市场、社会及群众的监督之下,逐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其次要充分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决策中的功能:监督投资决策过程,监督建设项目的概算审核工作和项目资金计划,尽量避免或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

同时,要监督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制度的落实。

包括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程序和方法以及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等的落实情况。

审计部门要能够全面、客观、及时地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度提供信息和责任认定归属方面的服务。

最后,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政府项目投资中的问题及建议项目审计凸现七大问题(四)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从根本上改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促进了各地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是,我们通过对一些政府投资的项目审计发现,在工程热火朝天的背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项目建设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是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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