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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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一、植保工作方针
我国现行的植保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这个工作方针是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同病虫害做斗争的经验总结。同时,这个方针也吸取和借鉴了国外的植保工作经验。
在同病虫害长期斗争中,人们充分认识到以下几个问题:
1、防治病虫害是一个生态问题,并非只是单纯地追求消灭防治对象。
2、防治病虫害,一般并非要灭绝病、虫,而只是要求把病、虫种群的数量控制在一定的程度,使其不致于引起减产和降低产品品质。
3、病虫害的发生是与多种因素有关的,人们可以通过利用和控制这些因素,以影响病、虫。
4、协调地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开展综合防治,可以达到经济、安全、有效防治病虫害的目的。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体现了以上理念,提出了两个指导思想。一是要“以防为主,防重于治”。不能等病虫发生了才去治,而是应该在病虫未发生之前,就采取各种措施去防止病虫的发生。二是要有“综合防治”的思想。也就是在同病虫害做斗争时,不但要以防为主,还要有整体思想和全局观点。即要从生态观念出发,去考虑、安排防治措施。要根据病、虫与农作物、耕作制度、有益生物及环境等因素之间的辨证关系,因地、因时制宜,把各种防治方法以及其它有效的生态学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防治,把病虫为害控制在经济损失允许水平之下。从而达到高产、优质、低成本、少公害的目的。
二、制定综合防治措施的原则
制定综合防治措施的原则是,经济、有效、安全、简便。“安全”指的是对人、畜、作物、天敌及环境不损害和污染。“有效”指的是能大量杀伤病、虫或明显地压低病、虫的密度,起到保护农作物不受侵害或少受侵害的作用。“经济”是指花费成本低,防治效果好。“简便”是指能因地因时制宜,方法简便易行,便于群众接受。具体地讲,有以下五点:
1、制定综合防治措施时,要以农业防治措施为基础,充分发挥其它措施的作用。
2、在防治一种病虫害时,可采用多种方法。
3、在综合运用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时,要注意改进防治技术,特别是用药技术,使之既能杀死病虫,又能较大限度地保护天敌和发挥天敌的效能。
4、在多种病虫同时发生时,应力求兼治,化繁为简。以一种防治措施尽可能地兼治多种病虫害。
5、进行综合防治时,还应充分发挥各措施之间相辅相成的作用,注意各措施之间的衔接、互补,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综合防治方案的类型
1、以一种主要病、虫为对象,进行综合防治。如对棉蚜的综合防治方案。
2、以一种作物所放生的主要病虫害为对象,进行综合治理。如对小麦病虫害制定综合防治方案。
3、以整个农田为对象,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如以某个乡、镇或地区为对象,制定各种主要作物的重点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方案,并将其纳入整个农业生产管理及整个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中去,进行科学系统地管理。
植物检疫
一、植物检疫的意义
植物检疫简称植检,也叫法规防治。它是根据国家颁布的法令,设立专门机构,对国外输入和国内输出以及国内地区之间调运的种子、苗木以及农副产品等进行检疫;禁止或限制危险性病、虫、草的传入和传出,或者在传入以后限制其传播,防止向其他地区传播蔓延扩展的一项植物保护工作。
植物检疫是国家为了防止农作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随农产品传播蔓延,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顺利开展对外贸易所采取的整套措施之一。也是病、虫、草害的防治方法之一,是植物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植物检疫的基本内容
植物检疫一般分为对外和对内检疫两个方面。对外检疫是对内检疫的保障,对内检疫是对外检疫的基础。
1、对外检疫是由国家在港口、国际机场以及国际交通要道设立植物检疫机构,对进口、出口和过境的应施检的农产品、植物进行检验和处理。防止国外新的或在国内还是局部发生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输入,同时也防止国内某些危险性的病、虫、杂草的输出。
2、对内检疫对内检疫由各省、市、自治区检疫机构会同邮局、机场、车站,根据政府公布的对内检疫条例和检疫对象执行检疫,并采取措施,防止局部地区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对已列入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从本地运出、运入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凡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被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调往何地,在调运之前也都必须经过检疫;检疫工作由植物检疫部门进行。经检疫后,未发现检疫对象的,发给检疫证书,准予调运;如果发现有检疫对象的,由检疫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的办法有:禁止调运、退回、销毁;禁止播种;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责令改变路线、使用地点或使用方法;就地加工或限制使用期限等。
在农业生产和农贸活动中,任何集体和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地履行植物检疫手续,遵守检疫制度,以防止农作物的危险病、虫、草的传播蔓延。
农业防治法
【知识要点】农业防治法是根据病、虫发生为害和作物栽培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结合整个农事操作过程中各种具体措施,有目的地创造不利于病、虫发生、而利于作物生长发育的农田环境,以达到直接消灭或抑制病、虫的目的,保证农作物丰产的方法。
农业防治法是综合防治的基础,在病虫害防治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般情况下,切实可行的农业防治措施基本上与农业增产技术措施的要求是一致的,在多数情况下,能结合农业生产进行。因此,农业防治法具有经济、安全、有效、无污染,一般不伤害天敌的优点。同时,农业防治法不需要额外投资,易于与其他措施配套。不足的是,农业防治法收效慢,有一定的局限性、地域性和季节性。多为预防性措施,当病虫害已经大发生时,防治效果不大。农业防治法有以下具体措施:
一、选用抗病虫品种
同种作物的不同品种往往受同一种病、虫危害的程度不同,有的不被害,有的受害较轻,有的则受害重。这是因为作物的不同品种具有不同的抗病、虫的能力。利用作物抗病、虫的特性,选用抗病、虫的优良品种,是一种防治病虫害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
在使用优良的抗病、虫品种时,要注意品种的合理搭配和合理的栽培管理措施。这样做,能较持久地保持品种的优良性状,充分发挥其抗病、虫的特性,使其在生产中起到显著作用。
二、使用无害种苗
种苗等繁殖材料对病虫发生的影响,主要是种苗携带传播病虫害,以及种子质量差造成的作物生育期不一致,长势弱增加病、虫的侵染危害。有些病、虫是以种苗等繁殖材料携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因此,带有病、虫害的种苗就成为这些病、虫的侵染来源,播种这样的种子会导致病、虫害的人为传播。如棉花枯、黄萎病就是这样在国内传播蔓延的。此外,品种混杂、子粒饱满度和成熟度不一,或者一些种苗被侵染后因生长势降低,播种后往往造成出苗和生育期参差不齐,给田间管理和收获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增加一些对作物生育期要求较严的病、虫的侵染机会,从而加重病、虫的为害。所以,生产上使用的种苗等繁殖材料,应该是不携带病、虫的优质纯种。目前,生产上利用无害种苗繁殖基地,种苗无害化处理,以及工厂化组织培养脱毒苗等是获得无病虫种苗的有效措施。
三、合理耕作
耕作制度、农田环境及病、虫的发生三者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合理的耕作制度可以提高土壤肥力,使作物生长良好,增强抗病、虫能力;栽种不同的作物以及耕作栽培技术的变化,可以改变农田环境,能够造成不利于病、虫发生的环境条件。
轮作倒茬能有效地预防病、虫害的发生。在作物品种搭配和茬口安排方面,依据病、虫对寄主和生态环境的要求,采用合理的轮作和间作,切断病、虫的寄主供应;恶化病虫发生环境,减少田间病、虫的积累。如小麦与豌豆、苜蓿轮作,小麦全蚀病发病轻,或不发病。稻棉轮作,可以有效地控制棉叶螨、棉铃虫、地老虎、棉枯萎病等病、虫的发生为害。
秋耕深翻可以改善土壤中的水、气、温、肥和生态环境,有利于培养健壮的作物,提高作物对病、虫的抵抗和耐受能力。同时,可以使土壤表层的病、虫深埋,使土壤深处的暴露,破坏其适宜的生存、生活条件。此外,秋耕深翻还会因机械作用,直接杀伤害虫,或破坏害虫的巢室而使其致死。
四、调整播种方式
调整播种方式主要是调整播种期和播种密度。在特定地区病、虫的发生期往往有与其寄主植物的生长发育期相吻合的状况,如果在不影响作物增产要求的情况下,适当提前或推迟播种期,将病虫发生期与作物的易受害期或危险期错开,就可以避免或减轻病、虫的危害。这对于那些播种期伸缩范围大、易受害期或危险期短的作物,以及食性专一、发生一致、危害期集中的害虫具有明显的防治效果。如春麦适当早播,可以减少麦秆蝇产卵为害、也能减轻小麦皮蓟马的为害。冬麦适当晚播、春麦和高粱适当早播,麦蚜的为害较轻。
种植密度主要是通过影响农田作物层等环境小气候,以及作物的生长发育而影响病、虫害的发生为害。种植密度过大,影响透光,田间荫蔽,湿度大,植物木质化速度慢,有利于大多数病害和喜阴好湿性害虫的发生为害。而种植过稀,植物分蘖、分枝多,生育期不一致,也会增加病、虫的发生为害,尤其是杂草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