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反光标识粘贴示范
1、三轮汽车粘贴要求:三轮汽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1.2m。
三轮汽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粘贴,可在栏板上可粘贴的部位或后防护装置上粘贴。
图1三轮汽车粘贴实例注:图1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实例,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时,至少粘贴6组红白单元(每组红白单元包括150mm×50mm的白色单元和150mm×50mm的红色单元各1个),粘贴成“∪”形。
无论是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还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每个侧面至少粘贴4组红白单元。
2、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粘贴要求: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粘贴长度应为货厢长度。
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粘贴,可在栏板上可粘贴的部位或后防护装置上粘贴。
图2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1— 2 —2图3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 3 —图4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3注:图2、图3、图4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实例,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时,至少需要6组红白单元(每组红白单元包括150mm×50mm的白色单元和150mm×50mm的红色单元各1个),粘贴成“∪”形。
侧面应沿货箱连续粘贴。
3、栏板式普通货车、半挂车粘贴要求:除三轮汽车、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以及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专用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车及专项作业类车辆)外,其他栏板式货车和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
货车反光标识的正确贴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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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反光标识的正确贴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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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挂牵引车粘贴示例清障车粘贴示例
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粘贴示例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
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
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
平板货车粘贴示例
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示例
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
侧面粘贴示例
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
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
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
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示例。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反光标识及防护栏粘贴安装要求及图样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反光标识及防护栏粘贴安装要求及图样一、总体粘贴要求:1、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2、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白色朝外、白色朝上的原则);3、车身反光标识应左右对称分布,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宽度和高度,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罐体需勾勒出罐体轮廓。
4、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二、后部及侧面粘贴要求:1、所有货车类车(含专项作业车)的后部均应粘贴反光标识,若采用一级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面积不小于0.1m 2,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 (如尺寸为5×30cm 的红白相间单元的材料,至少需粘贴红白相间的单元6个以上)若采用二级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面积不小于0.2m 2。
(如尺寸为5×30cm 的红白相间单元的材料,则至少需粘贴红白相间的单元13个以上),每一侧面不允许一、二级材料混用;2、所有货车类车(含专项作业车)侧面(左右两侧)都应粘贴反光标识,可以是一级材料,也可以是二级材料,侧面反光标识总长度为车身总长的50%以上(如车身总长12米,粘贴的反光标识尺寸为5×30cm 的红白相间单元的材料,则共需粘贴红白相间的单元20个以上)。
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 ,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
三轮汽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不应小于1.2m ,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为货厢长度(粘贴在货厢部位的反光标识不允许间断)。
三、防护栏安装尺寸见图样图:后部、侧面反光标识粘贴及防护栏安装示意图栏板货车后部 自卸货车后部 厢式货车后部 白色向角 白色向角 白色向下白色 向外 白色 向外 白色 向外。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2、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2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 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H.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5、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5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6、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6平板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7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8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7、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9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0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8、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1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9、专用作业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2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3清障车粘贴示例10、牵引车粘贴示例图H.14牵引车粘贴示例。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车身反光标识是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必备装置之一。
对于长时间行驶或是夜间行驶的车辆来说,它能够提高司机的安全驾驶意识,能够让其他车辆和行人较远的距离就能够看到该车辆的存在,从而有效地避免道路事故的发生。
因此,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标准至关重要。
1、粘贴位置车身反光标识一般是要粘贴在车辆的两侧面和后面。
具体来说,前侧需要粘贴两个三角形,前端距离底部50mm,背面的边长为250mm,前面的边长为100mm,中间距离为200mm;后侧需要粘贴两个长方形标志,边长为400mm,距离下缘200mm的位置,中间距离为300mm;车辆后部才用一个上底长300mm,下底长500mm,高度为100mm的梯形标志。
2、粘贴方式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首先要全面清洗车身,清除车身表面的油污和灰尘。
然后,在确定好位置后,涂上胶水,将标识贴好,使其平整贴贴紧,并且不要留有空气。
贴好后用力按一按,使其牢固。
3、材质和色彩车身反光标识应该选用具有高反光亮度的材质制作,反光材料的重要指标为其反光亮度,反射率超虽70%。
在色彩方面,标识应该使用反差大的颜色,以便在昏暗的情况下更容易被注意。
4、保养和更换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定期清洗车体反光标志并及时更换损坏的标识,以保证反光性能。
应注意不要在标识上挂任何物品,如保险杠、行李架、床垫等,以免影响其反光效果。
总之,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标准是要保证驾驶安全的重要保障。
正确粘贴并定期更换和保养,可以有效地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司机应当高度重视,十分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始终做好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安全意识,以共同建设族行之安全。
反光标粘贴示例图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1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2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B.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5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6平板货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7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8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9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10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图B.12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
图B.13清障车粘贴示例
图B.14半挂牵引车粘贴示例。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及护栏要求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有关车身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宣传要点如下:一、车身反光标识基本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1、总质量不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 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
车长不小于 10m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 50%。
2、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
根据《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及其第一号修改单:①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
②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为50mm、75mm或100mm;但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③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④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个单元。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
对于侧面可用于粘贴车身标识的平面面积达不到要求的专用载货车,在满足长度要求的前提下,侧面车身反光标识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可小于0.2m2。
二、车辆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货车列车的货车和挂车之间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1—2001)的规定。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车身反光标识是一种重要的车身装饰物,能够提高车辆的可见性,增加行车安全。
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前提下,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下面将以典型车型为例,介绍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示例和要求。
一、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以小型车为例,车身反光标识一般粘贴在车体四周的窗户上方或车尾处,包括两个白色反光标识、两个红色反光标识以及一个黄色反光标识。
1. 白色反光标识:分别粘贴在左前方和右后方的车窗上方。
白色反光标识的形状可以是长方形或者斜方形,尺寸一般为长宽比例为7:3,其中长的一边为15cm,短的一边为6.4cm。
2.红色反光标识:分别粘贴在右前方和左后方的车窗上方。
红色反光标识的形状为长方形,尺寸与白色反光标识相同。
3. 黄色反光标识:粘贴在车尾处,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15cm×15cm。
二、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1.反光标识的材质应该是合格的反光材料,能够满足反光效果的要求。
一般采用微晶玻璃珠型反光膜材料。
2.反光标识的外观应该完整、平整,不得有破损、脱落等情况。
3.粘贴反光标识的位置要明确,不能模糊或遮挡其他重要标识或灯光。
4.反光标识应与车身对称粘贴,左右高度一致。
5.反光标识应贴合车身表面,不得有明显的起皱、空鼓等情况。
6.反光标识应贴合紧密,不得有明显的气泡或起翘。
7.反光标识应粘贴牢固,不受外力干扰易脱落。
8.粘贴反光标识时需要确保车身表面干燥、清洁,无油污或尘土等杂质。
以上是对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的介绍。
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不仅仅是为了装饰车身,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行车安全。
只有合格的反光标识粘贴到正确的位置并符合要求,才能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提供有效的警示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车主在进行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行驶。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B.1 粘贴基本要求B.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B.1.2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B.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B.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部分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B.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
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2m2。
B.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附录 H(资料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H.1 粘贴基本要求H.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H.1.2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H.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标准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示范及要求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5 粘贴技术规范5.1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 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5.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50mm, 75mm,100mm, 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5.3 N2,N3,类车, 全挂车和半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 采用二级车身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5.4 汽车列车及及长度大于等于10m的载货汽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 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 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各单元.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5.7 对于油漆表面完好的, 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将车身反光标识直接粘贴在油漆上.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的, 应除去油漆,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8车辆有防护装置的,防护装置上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9 车身无法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先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B.1 粘贴基本要求B.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反光标识粘贴要求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附录 H(资料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粘贴基本要求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
一、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1.1适用范围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部分车辆新登记注册时必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即: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身反光标识,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的规定。
1.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通用要求1.2.1按车身反光标识在车辆上安装部位的不同,分为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1.2.2车身反光标识应安装或粘贴在无遮挡且易见的车身后部、侧面外表面。
1.2.3车身反光档识不能替代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要求安装的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1.2.4车身后部和侧面可以安装或粘贴不同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但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分别选用同一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
1.2.5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的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1.2.6车辆安装或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车辆其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1.2.7车辆安装或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得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1.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安装和粘贴要求1.3.1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左右对称分布并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轮廓,横向水平安装或粘贴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厢式货车在满足前述要求后,应使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厢后部的轮廓。
其它车辆粘贴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时,首先应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再采用勾勒轮廓的方法进行补偿。
1.3.2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1.3.3采用一级反光膜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m2;采用二级反光膜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如何正确使用车辆反光贴
如何正确使用车辆反光贴根据即将颁布的GB7258标准8.2.7;8.2.8;8.2.9要求,参照附录A的作业规范进行相关的作业。
8.2.7 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车长大于8.0m的挂车及所有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40km/h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其他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中,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50%,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1.2m,对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的专项作业车不应小于车长的30%,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在后部和两侧粘贴符合规定的橙色反光带。
8.2.8 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GB23254的规定。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见附录A,但对使用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车身反光标识设置符合GB23254相关规定时,应视为满足要求。
8.2.9 货车和挂车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被遮挡的,应在被遮挡的车身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A.1 粘贴基本要求A.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
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1、普通栏板式货车及普通栏板式半挂车粘贴位置示意侧面尾部补充说明:如因后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1m2,建议在货厢栏板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2、厢式货车及厢式半挂车粘贴位置示意侧面尾部注:当每个侧面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2 m2,后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1 m2,建议在车厢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侧面尾部3、仓栅式货车及仓栅式半挂车粘贴位置示意侧面尾部注:当侧面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2 m2,后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1 m2,建议在车厢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4、自卸货车及自卸半挂车粘贴位置示意侧面尾部注:自卸类货车由于其特殊装卸用途,粘贴在尾部正下方的车身反光标识极易磨损和失去反光效果。
为此,如条件允许可在车尾部车厢两侧垂直粘贴以体现其尾部宽度。
或在反光面积不足时在车厢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5、危险品罐式货车及罐式半挂车粘贴位置示意侧面尾部注:目前,这类车辆《公告》内的粘贴方式主要有以上两种,都是符合标准的相关条款要求。
这类车辆目前也是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审查的重点,目前对这类车辆是要求在侧面及后面均应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图中的“毒”、“爆”文字标识仅作为示意,具体应粘贴何种规格、尺寸、形状的文字标识应参照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加以粘贴。
罐式车辆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示例厢式车辆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示例6、非危险品罐式货车及罐式半挂车粘贴位置示意侧面尾部注:这类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应尽可能粘贴于罐体中部最宽处以增加夜间视认效果。
如底盘承载面宽度和罐体宽基本一致,也可粘贴在底盘的承载面边缘。
GB7258-2019《附录H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8页word文档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H.1 粘贴基本要求H.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H.1.2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H.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5 粘贴技术规范5.1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 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5.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50mm, 75mm,100mm, 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5.3 N2,N3,类车, 全挂车和半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 采用二级车身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5.4 汽车列车及及长度大于等于10m的载货汽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 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 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各单元.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5.7 对于油漆表面完好的, 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将车身反光标识直接粘贴在油漆上.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的, 应除去油漆,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8车辆有防护装置的,防护装置上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9 车身无法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先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B.1 粘贴基本要求B.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规范与查验方法
规范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的有关规定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切实提高车辆夜间安全通行技术条件,预防和减少因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减轻伤亡后果,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积极推广应用车身反光标识。
公安部于2002年12月颁布实施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并于2003年10月发布了第1号修改单。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2005年2月1日以后新登记注册的相关车型必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联合发布第137号公告,自2005年12月1日起将车身反光标识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范围,其认证检测标准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得出厂、销售和进口。
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6]161号)。
2007年,公安部对国内外的10家生产车身反光标识的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公安部最新近况: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行修改,拟出台第3号修改单。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先后出台了有关推进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的规定,部分地区由地方政府发文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1、粘贴适用范围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部局要求:结合奥运攻坚战,二个月内所有新注册货车、在用货车都要粘贴。
)2、通用粘贴要求按车身反光标识在车辆上安装部位的不同,分为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标准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粘贴位置:车身反光标识应该在车辆前后两侧、左右两侧、后部中央位置粘贴。
2. 粘贴高度:车辆前后两侧的反光标识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0毫米,左右两侧的反光标识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0毫米。
3. 粘贴数量:车身反光标识的数量应该根据车辆的大小和类型进行合理安排。
4. 粘贴面积: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面积不得小于规定面积。
5. 粘贴质量:车身反光标识应该采用高质量的反光材料进行制作,确保反光效果良好。
6. 粘贴位置清洁:在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之前,应该先将粘贴位置清洁干净,以确保反光标识的粘贴牢固。
以上标准应该在车辆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充分的重视,以确保车身反光标识的质量和粘贴效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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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B.1 粘贴基本要求B.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B.1.2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B.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B.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部分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B.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
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2m2。
B.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0mm,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应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B.1.4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
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300mm。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应大于等于1.2m;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专项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30%。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级别可不同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B.2 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对总质量大于4500kg的栏板货车,应在驾驶室后方围栏上方两侧或驾驶室后部上方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个长度为150mm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
对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栏板货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示例见图B.1。
其中,图B.1 b)为二级车身反光材料粘贴示例,对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可粘贴成“□”形以满足粘贴面积的要求;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以断续粘贴,但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及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1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示例B.3 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个长度为150mm 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厢后部的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
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2。
其中,图B.2 b) 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可断续粘贴。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2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B.4 封闭式货车粘贴封闭式货车的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辆后部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
因铰链等无法连续粘贴时,允许断续粘贴。
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见图B.3。
其中,图 B.3 b) 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可断续粘贴。
B.4封闭式货车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B.5 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4。
其中,图B.4 b)和B.4 c)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可断续粘贴;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可断续粘贴,但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及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B.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B.6 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后部水平方向粘贴除了栏板上部,还可粘贴在栏板下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其它位置。
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示例见图B.5。
其中,图B.5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在确保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的前提下,可断续粘贴,但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及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5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示例B.7 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B.7.1 平板货车粘贴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6。
其中,图B.6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示例,如果平板后部无法粘贴,应在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并列连续粘贴两排车身反光标识,粘贴面积应大于等于0.2m2;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在平板后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连续粘贴,粘贴面积应大于等于0.1m2。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6平板货车粘贴示例B.7.2 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车粘贴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架侧面水平粘贴,其中低平板半挂车应沿车架平整的连续表面粘贴。
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
后部有后下部防护装置时,后下部防护装置上应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低平板挂车后部如有爬梯,还应在两个爬梯最外侧的爬梯架上(至少应在爬梯架的最上端、中间和最下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集装箱挂车装载集装箱时,应在集装箱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安装部位应尽可能接近集装箱顶部。
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7和图B.8。
其中,图B.7 b)和图B.8 b)为二级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平板后部、后下部防护装置应连续粘贴;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断续粘贴。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7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8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B.8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罐式货车、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车架或罐体中间部位水平粘贴,体现罐体长度。
不规则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罐体侧面中间位置,体现罐体长度。
罐体后部应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对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部位水平粘贴,体现车架长度,并在罐体侧面用边长为300mm(2个150mm长的单元拼接)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L”和“倒L”,上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下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至300mm内,下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上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至300mm内,车身反光标识与罐体前、后端的最大距离应小于等于300mm。
罐体后部应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勾勒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9,其中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见图B.10。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9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10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B.9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粘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可粘贴部位(如侧防护装置)连续粘贴,粘贴总长度可小于车长的50%,但应大于等于车长的30%,此时断开间隔不受限制。
车辆后部应尽可能选取能够体现车身后部宽度和高度的连续平面粘贴,如后下部防护装置、金属挡泥板等固定结构件。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粘贴示例见图B.11。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粘贴示例B.10 专项作业车粘贴专项作业车上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应尽可能按前述基本粘贴要求进行粘贴,部分专项作业车除驾驶室外的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不能满足要求时,车辆后部应尽可能选取能够体现车身后部宽度和高度的连续平面粘贴,如后下部防护装置、金属挡泥板等固定结构件;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可粘贴部位(如侧防护装置)连续粘贴,粘贴总长度可小于车辆长度的50%,但应大于等于车辆长度的30%,此时断开间隔不受限制。
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见图B.12,清障车粘贴示例见图B.13。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12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13清障车粘贴示例B.11 半挂牵引车粘贴半挂牵引车的侧面无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部应在驾驶室后部粘贴;使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水平方向应并列连续粘贴2排,垂直方向每侧应各粘贴2个长150mm的白色单元;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水平方向应连续粘贴,垂直方向每侧应各粘贴1个长150mm的白色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