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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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本馆设备、设

施和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馆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设备、设施和

档案进行定期检查。

三、每周对库房安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库房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消防设备的检查。

四、对档案实体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档案的内部安全。

五、对检查结果要作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映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隐患和解除问题。

档案资料接收征集制度

一、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本市范围内各种门类各

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做好进馆登记工作。

二、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在党务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经常做好名人、名企业、名产品的收集或征集工作。

三、定期做好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及时接收撤、并、转单位的档案资料。

四、各单位编辑出版的书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办法收集。

五、凡属革命历史文献、文化遗产、民间谱牒,应当随时收集。

六、对自愿捐献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对愿意寄存的单位或个人,档案馆应热情提供

有关方面的服务,保证寄存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坚持库房“三查”、“二不准”。查门窗是否关好,查电源是否关闭,查档案保管是否整洁。不准抽烟和随地吐痰,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二、查阅后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入柜,不得随便将档案放在接待室。

三、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和技术管理,具体做好“十防”(防光、防尘、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工作。

四、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消毒、杀虫、去湿等技术处理才能进馆。

五、库房管理人员做好温湿度测记,及时调节库房温湿度。

六、搞好库房卫生工作,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经常保持库内干净。

档案资料保管销毁制度

一、凡进馆的档案、资料必须按全宗、目录、案卷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对号归入该全宗的箱柜保管。

二、本馆的档案、资料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每卷交押金100元,并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三、馆内档案资料,每月一次抽样检查,年终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成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销毁鉴定工作。

六、凡过了保管期限的档案,须经鉴定小组鉴定,造册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

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忠于职守,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

二、凡市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处分,未做结论的干部调配、考察、内部评议的档案,不得随意扩大调阅范围。

三、凡涉及政治机密不宜公开的和有关产权、债务、边界纠纷等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四、凡未解密或未到开放期的档案,不得随便调阅。

五、凡涉及国防战备方面的档案,未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提供利用。

六、在保密方面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带

进库房,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二、严禁非本局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内

参观者,经批准同意方可入内。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停止

使用机械设备时,关掉电源总开关。

四、安全防火人员要注意检查库房内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库房配备好消防、防盗等基本设施,并装好报

警器。

六、库房及办公区内除保护设施、照明、电风扇和

饮水机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电器。

七、建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小组,安全责任到人,

普及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

档案资料查阅制度

一、凡是中国公民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介绍信),

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档案。

二、查阅档案时,不准拆卷、撕毁档案;不准在案卷内划线、打圈、加批、涂改、折角、增页,违者必究。

三、查阅档案需要复印、照相复制档案时,经批准后,均由档案馆负责安排,并按规定收费。

四、利用者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准翻阅和摘录与

查阅范围无关的内容。

五、凡查阅市常委会、市委办公会会议记录及复印上级有关文件,需持市委办介绍信,经局(馆)长签字后方可查阅。

六、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学者利用档案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讲究卫生,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八、档案馆工作人员出具档案证明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档案馆公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

档案馆值班制度

一、档案馆内的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值班时间见“安

排表”)。

二、值班责任人员必须严格管好馆内电源、火源和关闭门窗,经常检查电路情况,严防火灾和偷盗行为的发生。

三、临睡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周围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和所有用电器开关。

四、每天下班时切记关闭库房电源总开关和办公区的所有电源开关。

五、若发现危及档案馆内安全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报告局馆领导,发现火警请拨电话“119”,发现盗警请拨电话“110”。

六、值班人员应坚持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交接

班手续。

七、值班时间为:1、上班时期的每天中午及当天下

班至次日上班;2、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全天24小时。

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档案信息安全,经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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