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

第四章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6)

第六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17)

第七章一城两区协调发展规划 (20)

第八章中心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 (22)

第九章中心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27)

第十章中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29)

第十一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33)

第十二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34)

第十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7)

第十四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9)

第十五章市政工程规划 (43)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规划 (48)

第十七章综合防灾规划 (49)

第十八章旧城更新规划 (51)

第十九章中心城区发展时序规划 (54)

第二十章武陵源城区总体规划 (56)

第二十一章规划管理措施建议 (60)

第二十二章附则 (61)

附表一:张家界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 (62)

附表二张家界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表 (63)

附表三城镇发展用水需求预测表: (64)

附表四规划区空间管制因子表 (65)

附表五永定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一览表 (66)

附表六张家界市区规划主要公园一览表 (67)

附表七武陵源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69)

附录一:

《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湘建规[2008]84号

附录二: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评审会议纪要》的函》

――湘建规[2008]156号

附录三: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关于《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的技术审查意见》

――湘规专[200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张家界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协调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8]84号,特编制《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张家界市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张家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以旅游产业发展为主导,以建设国际旅游精品城市为目标,遵循旅游城市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确定张家界市的发展目标与战略。

3、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转变发展模式,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4、保护风景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学处理武陵源自然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尊重历史文化和地方文脉。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控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第三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4、《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5、《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

6、《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00年9月)

7、《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8、《张家界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张家界人民政府)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

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

12、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

13、《风景名胜区条例》

1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8]84号

15、国家、湖南省、张家界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和文件

第四条规划层次与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3个层次,即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

1、市域:包括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和桑植县,总面积9516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永定区和武陵源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572平方公里。其中,永定区2174平方公里,武陵源区398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为东西至永定行政区界,南至焦柳铁路外第一重山体,北以阳湖坪、沙堤的行政区界和张花高速为界,总面积约262平方公里。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7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07-2010年

中期:2011-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1年以后,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本规划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关于强制性内容

本文本中的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活动的,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九条城市发展目标

总目标:在规划期末,将张家界市建设成为旅游产业高效发展、旅游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国际风景旅游城市。

经济发展指标:至2030年,张家界市市域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旅游总收入突破600亿元,入境旅游收入超过150亿元

社会人文发展目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小于2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小于35%;卫生,万人拥有医生数达到36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5%;社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100%。

第十条旅游国际化战略

1、旅游国际化战略是张家界未来发展的核心和目标。

2、张家界应充分挖掘市域的旅游资源和地域文化,明确国际化的发展方向。

3、树立国际化旅游城市地位,成为中国和湖南省国际交流的窗口。

4、全面促进现代化的城市环境建设,完善城市的旅游服务接待功能。

5、加强旅游产品升级和转型,建设以观光旅游单一产品类型向遗产旅游为拉动的复合型旅游产品转变。

6、逐步吸纳国际上先进的目的地营销理论和方法,加强张家界旅游的国际化促销力度,扩展、优化国际市场客源结构。

7、完善城市旅游自动化信息系统及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便捷的出入境程序和现代化的旅游服务系统。

第十一条中心城市极化战略

1、发挥城区的交通、设施等优势,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区有序、高效集聚,加快中心城市的建设,为经济发展建构适宜的空间平台。

2、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的现代化水平,逐步达到国际旅游城市的相关标准。

3、通过中心城市的建设促进旅游业提升与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体系。

4、加强中心城市在人才和资金上的引进力度,提升张家界市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及国际品牌知名度。

5、完善市区的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条件,加强市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力度,提高市区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区域一体化与中心地战略

1、基于旅游龙头地位,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发展力度,促进旅游业的升级,在区域协作基础上逐步推进张家界作为大湘西旅游服务与组织中心的发展思路。

2、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加大对外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张家界作为湘西地区的交流窗口功能,形成以张家界市为门户的湘西对外经济联系格局。

3、进一步发展与旅游业高度关联的特色农业、绿色农产品加工业、旅游商品制造业,扩大湘西特色农业及农林产品加工业的市场容量和品牌效应,带动湘西特色农业和加工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升级。

4、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会议展览业,为湘西地区具有传统优势的烟草、食品、冶金、化工、军工产品的生产和促销提供信息与市场支持。

5、深入挖掘湘西的土家族和苗族文化资源,依托张家界的对外联系窗口职能,全面促进区域整体形象的形成和提升。

6、整合和利用湘西地区的旅游资源,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建设成为构建大湘西乃至华中南地区旅游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协调者、服务者,成为大湘西旅游的中心。

第十三条区域协作与发展

1、面向国内:重点加强与一线城市和热点景区的旅游合作

坚持“以入境旅游为主导,国内旅游为基础”的旅游发展方针,进一步扩大国内客源市场,应重点加强与一线城市和热点景区的旅游合作。

2、面向湖南省:重点加强与长沙的分工合作,扩大自身影响力

保持与长沙在旅游发展的合作性,同时也要突出自身优势,注重与长沙的分工。在合作上,张家界在省内的旅游发展应以长沙为纽带,借助长沙市机场、火车站和汽车站的基础设施的辐射优势,扩大旅游客源市场,通过基础设施的共享利用,实现双方经济发展的共赢,在省外和国际旅游市场开拓上实行联合发展。

3、面向大湘西:保持航空运输的龙头地位,改善陆路交通格局

保持张家界在湘西航空运输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航空枢纽优势,增强机场运输能力,保障机场及空港产业的发展空间,促进旅游的发展。打通张家界与周边交通干线的连接线,改善陆路交通格局。

第十四条产业协同发展战略

1、加强产业发展引导,拓展旅游业的产业链,提升产业功能体系结构和综合效益。

2、强化旅游业的主导地位,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构筑健康、完善的产业功能体系。

3、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协同发展。立足市域整体,统筹产业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和城乡二元格局,把两区两县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产业发展重点

张家界的产业发展应逐步形成以旅游产业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为重点,以新型工业为支撑的产业功能体系。

1、第一产业

在保障基本农田和稳定粮食生产及其安全的基础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在城郊地区或与主要旅游景点统筹布局,开辟可以反映地方特色的观光、休闲旅游农业。

2.第二产业

以旅游精品城市的建设为前提,有选择的发展工业门类。与农业和第三产业进行协作,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的生产与加工,将农业、工业和旅游业纳入同一个系统中,实现分工与合作。

3、第三产业

促进金融、物流、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吸引资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

第十六条市域城镇化发展措施

1. 加快旅游业内部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

2. 继续发展适合当地的特色工业,增强城镇经济实力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城镇化的物质条件

4. 结合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发挥政府对城镇建设的核心作用

5. 加强教育投入,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推动城镇化进程

6. 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

第二节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第十七条市域总人口

2020年人口规模为172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181万人。

第十八条市域城镇化水平

2030年的城镇化率为52.00%,2030年的城镇化率为65.00%。

第三节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第十九条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2030年末张家界市的市域城镇等级分为四级,详见附表一。其中,

第一级:张家界中心城市(47.5万人)(其中武陵源区为2.5万)

第二级:慈利县城(20.4万人)、桑植县城(10.7万人)

第三级:江垭镇(4.0万人)、瑞塔铺镇(4.0万人)、沅古坪镇(3.0万人)、岩泊渡镇(3.0万人)、阳和乡(2.0万人)、陈家河镇(2.0万人)

第四级:镇区人口1万人以下的一般城镇26个

第四节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第二十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张家界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城镇四级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详见附表二)

第五节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第二十一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张家界市城镇发展格局概括为“三片、三线、三点”。

1. 三片:中心城市旅游服务经济区、慈利工业经济区、桑植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区差异化发展。

中心城市旅游服务经济区: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充分利用其优势,重点发展第三产业,适量发展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第二产业(以旅游相关工业为主)。

慈利工业经济区:在未来发展中,应充分利用其优势,全面发展三产业。其中第二产业以接纳中心城区不能容纳的用地较大、对环境影响较大、利益较大的产业。

桑植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区: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加大开发人文旅游产品,与张家界市的自然旅游产品相互补充,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同时,应继续促进商贸活动的发展。

2. 三线:常张高速公路、省道S305和省道S228构成的三角形道路网为张家界市城镇体系的空间发展轴线。

3. 三点:确定永定区为市域发展的中心城镇,慈利县城和桑植县城为市域发展的次级中心城镇,强化这三个市级中心城镇对其他重点城镇以及重点城镇对一般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三组具有中心地结构的城镇群。

第六节城市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第二十二条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张家界市域的产业发展布局应以生态环境为本底,以旅游产业提升为重点,形成“双核、双带、一极”的产业布局结构。

1、双核

(1)中心城区——永定商务旅游核:集观光、休闲、度假、会展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业仍将是张家界第三产业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以金融、保险、物流等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也将在第三产业中占据十分重要的角色。现代服务业集中布局在中心城区。

(2)武陵源——武陵源遗产旅游核:武陵源区的首要原则是严格保护世界遗产资源,旅游产业以观光、游览为住,可适当发展科学考察等专项旅游,度假休闲等服务产业应逐步向中心城区转移。

2、两带

(1)西部旅游产业发展带:中心城区西部,主要位于永定区和桑植县辖区,主要沿茅岩河向西北延伸,连接茅岩河-温塘-八大公山的带状区域,以自然休闲、生态和红色旅游为主。

(2)东部旅游产业发展带:中心城区东部,主要位于永定区和慈利县辖区,沿铁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以道教文化圣地“南武当”五雷山为主要吸引物,以人文观光与休闲类旅游为主。

3、一极——慈利产业发展极:在慈利规划张家界市级工业园区,改变目前工业园区散乱布局的状态。

第七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三条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1、以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为发展目标,加快荷花国际空港区的发展;

2、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纳入湖南整体铁路网路;

3、打通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完善市域交通网络;

4、加快旅游水运发展。

第二十四条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布局

1、公路

构筑以高速公路、高等级省道为主骨架的张家界市域公路交通网络

(1)完善市域公路网络建设,新建市域交通“两横、五小纵”

“两横”:①三岔-沅古坪-高桥镇-龙潭河-零溪镇-张常高速公路,三级公路标准;②规划建设张家界与成渝地区联系的张(家界)-花(垣)高速公路;

“五小纵”:①索溪峪-溪口-黄龙洞-赵家岗-洞溪,三级公路;②枫香港-三家馆-利福塔,三级公路;③国太桥-通津铺-市场河,二级公路;④桑植县城-凉水口镇-苦竹坪镇-五道水镇,二级公路;⑤瑞塔铺镇-芙蓉桥-官地坪-长潭坪,三级公路。

(2)提升现有主要公路等级

①提升S305公路为一级公路;②改造提升S228公路技术等级,其中永定城区至桑植段提升为一级公路,永定城区至沅陵道提升为二级公路;③提升S306公路为二级公路;④提升S230公路为二级公路。

2、轨道交通

(1)将西溪坪火车站改建为货运站,将客运站迁至官黎坪.。

(2)预留张黔铁路沿线用地,线路用地以绿化形式控制,并协调与焦柳客货运站统一调配布置。

(3)沿张清线预留武(陵源)-永(定)轻轨线用地,线路用地以绿化形式控制。

3、机场

机场规划远期规划用地352公顷,并将跑道长度增至3600米,可供E类飞机起降,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口岸机场设施标准、与国际旅游城市相匹配的高标准机场。

第二十五条市域交通枢纽规划

市域交通枢纽布局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市域中心城市永定城区为核心,作为全市域的物流中心、客运主枢纽和湘西地区的旅游集散中心,与湘西地区及省内主要城市形成紧密的交通联系;

第二层次以桑植县城、慈利县城和武陵源索溪峪镇为3个次中心,其中桑植县城、慈利县城作为各县市域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满足各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索溪峪镇作为市域重要的旅游集散次中心;

第三层次为各主要城镇客运站点,作为市域站场布局的基础,形成高效、多层次的市域客货运体系。

第八节市域空间管制

第二十六条市域空间管制

确定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大型基础设施廊道、山体保护区、山林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震断裂带等7类要素为空间管制内容。

1. 武陵源风景区、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娄江风景区、天门山-茅岩河风景区、五雷山风景区、云朝山风景区和九溪城风景区等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禁止发展工业,限制城市建设。

2. 中心城区外河流两侧200米划定为核心廊道,两侧1200米则控制为缓冲廊道,市区保证50-100米绿化带。核心廊道禁止工业项目,限制城市建设,缓冲廊道以保护为主,同时兼备适量的旅游服务与城市建设。

3. 保护道路、铁路和各种市政工程管线设施用地,严格按照相关条例管理。

4. 市域海拔800米以上高山、坡度25度以上坡地划为山体保护区,严格限制城市建设和人类活动,加强生态复建工作。

5. 对省、市、区、县各级文保单位明确保护范围和级别,提出保护手段和要求,进行切实的保护。

6. 保护海拔小于800米,坡度低于25度且植被状况良好的山地,禁止安排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控制村镇建设规模,强化生态林场的物种结构。

7. 在市域20条地震断裂带经过地区,对城市开发的强度进行适当控制;明确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地区,对各种建设活动进行限制。

第九节市域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十七条给水工程规划

1、市域水资源量

张家界市域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25.6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2.79亿立方米,两者之间的重复水量为8.72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29.7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035立方米;耕地亩平水资源9744立方米。

2、需水量预测

根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人口发展预测,全市域2030年总人口为172万人,其中

农村人口62.6万人,城镇人口109.4万人。全市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量规划期末为1.23亿/年。城镇发展用水需求预测见附表三。

3、农村地区用水预测

(1)农村生活用水

取农村人均生活用水指标取250升/日。年农村生活用水量为0.4亿立方米。

(2)农业生产用水

根据市水利发展规划,2030年有效灌溉面积发展63.4公顷,灌区水利用系数达到0.6,灌溉亩均毛定额为483方/亩,农业生产用水量预测为7.66亿立方米。

4、水资源平衡分析

根据对农业地区和城镇地区的耗水量预测,规划期末市域主要用水需求总量为9.29亿立方米,只为市域水资源总量129.73亿立方米的7.2%,现状可利用水库总容量21.0241亿立方米立方米的44.2%。

第四章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八条遗产保护总目标

以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宗旨,体现《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确立的“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努力实现世界自然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多渠道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十九条遗产保护分区

根据《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30)》,规划将遗产保护及风景保育分区分为核心区特级保护区、核心区一级保护区、缓冲区、建设区。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特级保护区)为自然保护核心区。包含了峰林地貌发育最集中最典型的十里画廊、神堂湾地区,以及黑枞脑保存完好的原始次生林。这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暨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应该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峰林景观、溶洞景观以及主要生物栖息地,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在其中能够观赏到核心区特级保护区中的景观。

缓冲区(二级保护区),相当于原农副业基地。其中部分已经进行了开发建设。

建设区(三级保护区),其范围与建设区同。

外围控制区。为保证风景区的水、土、空气、生态与视域的要求,在风景区周围及主要交通旅游道的沿线,需要按照地理条件划出一定的范围并加以相应的控制。

第三十条核心区特级保护区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禁止以下活动:

1、修建包括步行游道和观光游览设施在内的一切人为活动;

2、任何人为改变自然原貌的活动;

3、采集生物标本;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管制以下活动:

1、经管理机构特别批准,允许每天不超过10人次的科研考察人员进入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开展与遗产保护有关的科研活动;

2、进入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的科研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疫,杜绝带进外来物种和病虫害;

3、已经建设的游道和通讯设施,穿越其中的电线等人工设施必须在近期内全部封闭、废弃或者拆除;

必须封闭的步行游道包括十里画廊—茶盘塔的次级游览步道、高才洞—观光电梯上站的次级游览步道、黄花溪—团圆台的次级游览步道等。

4、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内应该开展长期的监测工作,允许在经过严格论证后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

第三十一条核心区一级保护区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禁止以下活动:

1、任何有损石英砂岩峰林景观真实性和完整性、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建设和商业活动;

2、引入外来植物和非地带性动物;

3、开采及工程破坏、任何改变溪流自然形态的人为工程;

4、使用混凝土结构修建硬质路面的步行游道;

5、建设过夜接待设施;

6、对水质和水量有影响的一切活动;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严格管制以下活动:

1、游客数量和规模控制在环境容量允许范围之内;

2、管理用房、服务部和景区厕所等必须符合本规划规定的选址、数量和规模;

3、现状过夜接待设施必须分期全部拆除,现状水库的配套建筑仅保留管理及发电用房;

4、现有公路维护和改造开挖山体;

5、严格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6、严格控制和精心设计易造成体验干扰的商业摊点;

7、居民及其生产生活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允许世居农民从事传统农耕活动,但不准开展旅游接待,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

8、机动车道建设和维护必须精心设计,宜宽则宽,宜窄则窄,但标志明显,安全畅通,严格保护自然完整性;

9、内部机动车只能采用高标准的环保型机动车,严格限制外来机动车进入;

10、步行游道设计建设必须安全而生态化,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只能使用来自外围保护带以外地区的石材;

11、动态地质过程(如泥石流)遗址应该受到严格保护;

12、解说、指示和警示系统标牌应严格控制数量、体量、用材,不得在山体原石上刻字;

13、任何造成视觉污染的设施和布置。

第三十二条缓冲区

缓冲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1、禁止建设过夜旅游接待设施;

2、禁止毁林开荒、开山取石;

3、引入外来物种(农业生产活动除外)。

缓冲区内管制以下活动:

1、当地居民建设的用于居住的房屋的体量、材料和建筑式样风格必须按照规划严格审批,已经建设的有悖于当地民居特色的建筑应该逐步改造或者搬迁,同时鼓励缓冲区内的居民自发向城镇迁移;

2、道路和旅游服务设施不得损害核心区的景观和生态完整性;

3、道路及其它人工设施选线和选址必须通过景观分析评价;在可见视域内和进入景区走廊,严格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4、水系自然形态必须完好保护或者恢复;

5、自然植被必须完好保护或恢复,恢复低产坡地的自然植被,保护和建立物种迁徙廊道,维护本遗产地与武陵山脉保护区系统的联系;

6、有特殊意义的动物栖息地斑块、鸟类采食地等必须严格保护;

7、耕地作为绿色农产品基地继续保留,供部分世居农民从事传统农耕活动;

8、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应该按照计划退耕还林,恢复植被。

第三十三条建设区

建设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1、引入外来物种;

2、禁止破坏山水自然形态和格局的开山采石;

建设区内管制以下活动:

1、通过景观的生态化设计恢复河道的自然形态;

2、建筑物规模、体量、风格、层数和功能;

3、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注意开发建设活动对建设区附近及周围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4、充分利用峰林峡谷景观的视觉背景,保护和利用河流自然形态,并作为城镇的生态与休闲资源;充分利用外围保护带以外的石材,形成特色建筑;

5、延续和补充自然遗产考察和审美体验,建立服务于游客的接待设施,完善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为当地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居环境;

6、培育和利用乡土植物作为建成区绿化材料。

第三十四条外围保护带

外围保护带内管制以下活动:

1、保护和控制上游水系不受污染;

2、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培育乡土绿化树种,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

3、在可见视域内和进入景区走廊,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工程活动、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第三十五条生物多样性保护带

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及本遗产地与武陵山脉保护区系统的联系。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三十六条城市性质

国际风景旅游城市。

第三十七条城市职能

1、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职能

2、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

3、湖南省旅游增长极

4、区域性旅游服务基地

5、湘西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

6、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

第三十八条城市人口规模

1.现状人口规模

2006年,一城两区现状城区人口为21.16万人。

2.规划人口规模

2020年张家界市两区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大约在35万到40万之间,按40万人规模控制。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按照37.5万人控制,基础设施按40万人预留。

2030年张家界市两区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大约在45万到50万之间,按50万人规模控制。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按47.5万人控制,基础设施按照50万人预留。

第三十九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现状建设用地规模

2006年,现状永定区建成区面积为20.5平方公里,武陵源区现状建成区面积为3.14平方公里,共计23.64平方公里。

2.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2030年,张家界市一城两区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53平方公里。

第六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第一节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区划

第四十条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区划

城市规划区划分为保护控制区、山地生态保育区、城镇协调发展区、城市建设发展区。

1、保护控制区

保护控制区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属于已纳入规划控制管理的区域,其范围主要包括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门山茅岩河风景名胜区中天门山景域和茅岩河景域范围。总面积约473.95km²。

保护控制区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和城市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

2、山地生态保育区

山地生态保育区是城市规划区内山林生态环境较好,需要进行生态抚育和保护的区域。范围主要包括澧水上游两侧汇水流域之内的山体、永定区北部及南部的高海拔山体区域,总面积约1052km²。包括罗塔坪、罗水、三家馆、新桥、合作桥、四都坪、大坪、三岔和双溪桥行政区域。

该区应加强植被抚育,注重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建立林业产业体系和土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现林、牧、果、药等多种经济产品的全面发展。

3、城镇协调发展区

城镇协调发展区指的是永定城区西部茅溪河两侧山地向丘陵过渡地带和东部的垄岗丘陵地带,总面积约785km²。包括教子娅、谢家垭、沅古坪和王家坪行政区界范围。

依托主城区,引导旅游度假基地建设、乡镇与城市职能配套的产业的发展。合理保护耕地,集约发展建设用地,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4、城市建设发展区

城市建设发展区包括中心城区建设范围和澧水河两岸东西两侧的河谷用地,作为城市远景发展的控制区,总面积约262km²。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镇的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保护城区周边的山林、丘陵、水系等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建设时序和用地规模,确保城市合理有序发展。

城区西部澧水上游的河谷地域,作为远景城市近郊旅游度假区建设的备用地,近期应控制村镇建设,加强环境建设。城区东部的河谷平原是城市远景向东部拓展的备用地域,应加强环境保护,合理调控村镇建设,严禁无序建设。

第二节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

第四十一条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分区

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的开发建设限制分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适宜建设地区和现状建成区。开发建设限制分区的具体界定因子见附表四。

第四十二条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严禁在区内进行与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山体保护区、道路、水系两侧防护绿地、山林地、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等。禁止建设区面积约2286平方公里。

禁止建设区严格保护,禁止一切开发性建设,凡涉及国家相关法规、条例规定的,必须服从相关要求。

第四十三条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中等坡度山体、保护区的缓冲地带、水源地周围地区、主要河流水系两侧、一般农田、山林地、限制开采区、地震断裂带周边、50年一遇洪水线范围等。限制建设区面积约228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应以保护为主,根据资源环境条件,明确限制要求,科学引导开发建设行为。

第四十四条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是城建设优先选择的区域。建设行为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要求。建设用地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贯彻耕地保护的国策。

桑植县县域规划有关情况汇报

桑植县县域规划有关情况汇报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工作部署,现将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概况 我县首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1997-2010年)修编工作于1997年8月20日正式启动,先后经历了准备工作、分析(预测)、总体规划编制、评审验收四个阶段,历时一年零三个月。1999年9月18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通过。 我县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于2006年9月8日正式启动,历时四年零八个月,先后经历了准备组织、基础数据的变更调查、基础数据申报确认、“四查清、四对照”工作、部门规划的协调、重点专题研究、大纲编制、规划编制和成果审核等10个阶段的工作与审查。于2011年4月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0年7月5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通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5月27日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跨度时间长,编制程序复杂,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总体而言,此轮规划修编成果直接采用了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与上级及各部门规划衔接紧密,实用及可操作性强。二是建立了规划数据库体,规划成果科技含量高。三是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更细化明确,为规划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内容 (一)自然条件。桑植县位于湖南省西北边陲,隶属于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张家界市。桑植县位于东经109°41′—110°46′,北纬29°17′—29°50′,东界慈利县、石门县和武陵源区,南毗永定区、永顺县,西接龙山县,北邻湖北省宣恩县、鹤峰县。县境东西长约104公里,南北宽约57公里,土地总面积3475平方公里,是澧水发源地。 县域地域辽阔,呈"凹"字型展布,崇山起伏,地势北高南低,属于中山—中低山—丘陵一岗地一平原多层状地貌,且分级明显,以山地为主,约占90%,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最高点海拔1890.4米,最低点海拔154米。 县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2℃,无霜期280天,年日照时数1125小时,年平均降雨量在900—2000毫米之间,是湖南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 县域土壤类型多样,主要有黄色石灰土、黄壤性土、石灰性紫色土等9个土类,以黄色石灰土面积分布最大,占全县土壤面积的60%以上。一般土壤厚度在60厘米左右,土壤侵蚀敏感性强,水土流失严重,属全省水土流失严重治理区。 县域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是全国500个资源富县之一。距县城80公里的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2.32万公顷原始次生林,区内野生动植物达6400余种,被称作亚洲物种"基因库",距县城17公里的九天洞被誉为"亚洲第一洞",县内活立木蓄积量大,东北部南滩草场是中国南方最大的天然草场,"恐龙之父"芙蓉龙化石遗址地芙蓉桥乡,也是国家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 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战略规划 (4)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4) 第二节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4) 第三节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 (5) 第四节建设规模 (9) 第五节空间发展战略 (10) 第六节发展策略 (11) 第三章总体布局 (14) 第一节聚落体系规划 (14) 第二节空间结构 (15)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 (16)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20) 第一节发展目标与定位 (20) 第二节产业总体布局 (22) 第三节旅游发展规划 (23) 第四节农业发展与布局 (26)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28) 第一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28) 第二节区域与对外交通规划 (29) 第三节内部道路系统规划 (29) 第四节公共交通规划 (31) 第五节交通管理 (33) 第六章基础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给水工程 (34) 第二节排水工程 (35) 第三节电力工程 (36) 第四节燃气工程 (37) 第五节电信工程 (37) I

第六节环卫工程 (38) 第七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0) 第一节公共安全规划 (40) 第二节防洪排涝规划 (41) 第三节防震规划 (41) 第四节消防规划 (42) 第五节人防规划 (43) 第六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3) 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45) 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45) 第二节资源循环利用 (47) 第九章生态建设规划 (49) 第一节建设目标 (49) 第二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49) 第三节组团绿地系统规划 (52) 第十章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 (55) 第十一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8) 第十二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62) 第十三章空间分区管理 (64) 第一节空间管制分区 (64) 第二节“五线”保护与控制引导 (66) 第三节建设强度控制 (68)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69) 第十五章数字绿心规划 (71) 第十六章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72)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76) 第十八章附则 (81) 附录 (82) II

最新张家界城镇体系结构规划与分析资料

张家界城镇体系结构规划与分析 区域概况 截至2013年,张家界市年末总人口170.9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51.24万人。常住人口中,按城乡分,城镇人口63.87万人,占比42.23%;乡村人口87.37万人,占比57.77%。年末张家界市城镇化率42.23%,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本次规划2020年人口规模为172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181万人。 2030年的城镇化率为52.00%,2030年的城镇化率为65.00%。 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 1. 加快旅游业内部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2.继续发展适合当地的特色工业,增强城镇经济实力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城镇化的物质条件 4. 结合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发挥政府对城镇建设的核心作用 5. 加强教育投入,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推动城镇化进程 6. 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2030年末张家界市的市域城镇等级分为四级。其中,第一级:张家界中心城市(47.5万人)(其中武陵源区为2.5万)第二级:慈利县城(20.4万人)、桑植县城(10.7万人)第三级:江垭镇(4.0万人)、瑞塔铺镇(4.0万人)、沅古坪镇(3.0万人)、岩泊渡镇(3.0万人)、阳和乡(2.0万人)、陈家河镇(2.0万人)第四级:镇区人口1万人以下的一般城镇26个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 城镇等级人口规模城镇数量 (个) 城镇名称及城镇人口数量(万人) 市域中心 (第一级城镇) 40万以上 1 张家界市区:47.5 市域次级中心(第二级城镇)10万到20万 2 零阳镇:20.4;澧源镇:10.7 中心城镇 (第三级城镇)1万到10万 6 江垭镇: 4.0;瑞塔铺镇:4.0; 沅古坪镇:2.8;岩泊渡镇:2.8; 阳和乡: 2.0;陈家河镇:2.0 一般城镇 (第四级城镇)1万及以下 26 教字垭镇:1.0;龙潭河镇: 1.0; 苗市镇: 1.0;溪口镇: 1.0; 利福塔镇:1.0;官地坪镇: 1.0; 通津铺镇:1.0;东岳观镇: 1.0; 杉木桥镇:1.0;后坪镇: 0.8; 尹家溪镇:0.8;新桥镇: 0.8; 凉水口镇:0.8;高桥镇: 0.8; 象市镇: 0.8;零溪镇: 0.8; 王家坪镇:0.8;广福桥镇: 0.8; 温塘镇: 0.7;大坪镇: 0.7; 中湖乡: 0.7;五道水镇:0.5;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 第四章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6) 第六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17) 第七章一城两区协调发展规划 (20) 第八章中心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 (22) 第九章中心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27) 第十章中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29) 第十一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33) 第十二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34) 第十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7) 第十四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9) 第十五章市政工程规划 (43)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规划 (48) 第十七章综合防灾规划 (49) 第十八章旧城更新规划 (51) 第十九章中心城区发展时序规划 (54) 第二十章武陵源城区总体规划 (56) 第二十一章规划管理措施建议 (60) 第二十二章附则 (61)

附表一:张家界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 (62) 附表二张家界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表 (63) 附表三城镇发展用水需求预测表: (64) 附表四规划区空间管制因子表 (65) 附表五永定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一览表 (66) 附表六张家界市区规划主要公园一览表 (67) 附表七武陵源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69) 附录一: 《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湘建规[2008]84号 附录二: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评审会议纪要》的函》 ――湘建规[2008]156号 附录三: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关于《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的技术审查意见》 ――湘规专[2008]2号

2018.05.09 张家界城市规划技术规定---修订

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2016年修订) (送审稿) 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 张家界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年5月9号

前言 《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已实施七年多,对我市的城乡规划管理起到了较大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其中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张家界市的发展需求,有些内容需要更新补充完善。同时由于近几年国家的一些法定规范,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也进行了适当的修订和调整,湖南省也出台了《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该版技术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规划管理的需求,需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以原技术规定为基础,参考和借鉴《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其它地区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依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来进行。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1) 2.1 建设用地分类 (1) 2.2 建设用地兼容性规定 (1) 2.3 建设用地容量指标 (1) 3 建筑管理 (2) 3.1 建筑间距 (2) 3.2 建筑日照 (3) 3.3 建筑离界 (4) 3.4 建筑退让 (5) 3.5建筑层高 (6) 3.6装配式建筑配建 (6) 4 城市风貌 (7) 4.1 城市景观 (7) 4.2建筑风格 (8) 4.3 城市色彩 (9) 5 道路交通 (9) 5.1 道路系统 (9) 5.2 公共交通系统 (10) 5.3 慢行交通系统 (11) 5.4 交通影响评价 (12) 5.5 停车位配建标准 (12) 6 公共服务设施 (13) 7 市政工程 (14)

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总体规划文本

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 总体规划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张家界市林业局 2008年6月

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总体规划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主持人:庄昌盛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教授 技术顾问:覃章志张家界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技术总负责:黄山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 制图总负责:唐代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教授 主要完成人: 唐代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 黄宏全张家界市天门山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马丹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 黄妮娜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 唐毅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 张天眷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研究生

前言 2007年11月28日,张家界市林业局委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担《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成立了《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总体规划》项目组,先后组织了有关专业人员多次进入现场,进行现状踏勘、外业调查、展开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与相关的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多次进行座谈,确定了森林植物园的范围和规模、分区、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等重要问题;于2008年6月30日向张家界市林业局递交了总体规划设计说明书(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本;张家界市林业局组织相关的领导、专家、技术人员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项目组根据修改意见完成了《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是以森林植物标本园、杜鹃园、武陵山区兰花资源圃、盆景赏石园、武陵山区珍稀药用植物园及以大面积天然次生林为基础的原生态植物观赏区为主的集自然景观、森林游憩、森林保健、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森林植物园。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在具有一般森林植物园的特点外,它地处国内外知名旅游胜地张家界境内,园区交通便利,有张家界至桃源县和张家界至沅陵县的公路经过,距张家界市区仅20公里,距张家界火车站及张家界荷花机场均只有20公里左右。为此在总体规划中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 Y/T5132-95)、《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暨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2007年通过评审)考虑园内现有森林资源现状和资源的开发条件、张家界市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状况、张家界市的旅游客源市场状况,根据生态保护、多功能滚动发展及协调性原则,我们把张家界市森林植物园的定位为:整个武陵山区珍稀森林植物的积聚点,武陵山区珍稀森林植物的繁育点;集科学研究、生态科普教育和示范;以及生态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植物园。 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湖南省林业厅、张家界市林业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湖乡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湖乡旅游镇 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指导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湖乡的发展,实现中湖乡旅游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规范中湖乡旅游镇的建设行为,满足旅游镇和风景区健康持续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旅游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中湖乡的实际情况,在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的组织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划是中湖乡旅游镇发展建设的蓝图,是政府建设和管理好中湖乡旅游镇的依据,也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在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不得违章建设,不得违章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权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本规划所称的规划区,是指中湖乡人民政府驻地所在的旅游镇以及因武陵源风景区保护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中,中湖乡旅游镇范围内为规划

建设区,对野鸡铺村的河谷地带——通往武陵源风景区核心景区的必经之路——实行必要的规划控制。 第六条本规划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以及协调处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武陵源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维护本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要向居民和各单位宣传本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规定。要自觉守章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中湖乡旅游镇总体规划的,必须按《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需继续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以保证中湖乡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和期限 第九条城镇化和精品化的发展目标:贯彻“产业兴镇、移民建镇”的总体方针,提高中湖的建设标准,按照旅游城镇发展要求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道路设施和公用基础设施。改善常住居民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建设精品旅游镇。 第十条生态化和地方化的规划原则:中湖乡旅游镇的开发建设不得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具有地方特色,尤其要与武陵源风景区保护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 第十一条本规划的期限确定为:近期:2005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文本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至今已经七年多以来,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迅猛发展和相关行业标准的不断更新,黔张常铁路、张吉怀高铁、荷花机场扩建、机场第二通道、武陵山大道、沙堤大道和轨道交通设施等国家及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的落地,我市城市空间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功能和建设时序也需要相应做出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 工作部署,2016年8月,我局委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启动了《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 年修改)的编制工作。我局会同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两年的精心组织和编制,《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送审成果现已完成。为了 使规划的成果更加完善和科学合理,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向社会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

(二)组织单位: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 (三)设计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二、公示时间: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14日。 三、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信或发电子邮件向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编制科反映。 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南庄路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0744-******* 邮编:427000 联系人:杜登庆、夏晖翔 电子邮箱:25078336@https://www.360docs.net/doc/5419310964.html,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 (2017年中心城市局部修改)公示内容 (一)修改背景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自实施以来,有效地促进了张家界经济、社会、生态和旅游的协调发展。但“2007版总规”的实施正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不少问题,主要是黔张常、张吉怀高铁及张家界西站的建设对沙堤片区建设时序和规模有较大影响,同时,一些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布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有必要按照法定程序对现行总规进行修改。根据《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湘政办发〔2010〕46号)有关规定,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了修改总体规划的请示。2014年1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的复函》(湘建规函〔2014〕235号)函复张家界

湖南省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城函[2005]258号关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湘政[2003]35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范围面积为397.5平方公里。 二、要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与《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地质地貌、自然水系、文物古迹、珍稀动物、森林植被等风景名胜资源。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在风景名胜区严禁开山采石、侵占河道、污染水体;严禁毁坏文物古迹;严禁随意狩猎、滥伐林木、乱挖乱采植物等。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区内各项建设。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不得建设有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工程。在核心景区内严禁与景区保护无关的任何工程建设。对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一切违反规划、乱占乱建的行为。对区内已建的违规违章建筑,要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认真清理和整治,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 四、要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的人口和建设用地,有序实施退耕还林,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对《总体规划》确定的旅游服务基地和旅游镇,要认真编制和实施详细规划;控制其他小型旅游服务点的数量和规模,建筑风格要与环境相协调。要加强环境整治,逐步完善区内游览步道与供水、供电、通讯、环卫、防灾等基础设施。 五、《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省与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抓紧制订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印章) 二OO五年九月一日

湖南省张家界的详细情况介绍

湖南省张家界的基本详细情况详细介绍 张家界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是一个以奇特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著称的旅游胜地。以下是对张家界市的详细介绍: 一、历史文化 张家界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早在战国时期,这里就是楚汉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张家界市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历史遗迹,成为了研究古代文化和历史的重要地区。 张家界市内著名的历史遗迹包括: 1. 张家界市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张家界市区东北部,是湖南省著名的自然风景区。公园内拥有奇特的喀斯特地貌、原始森林、溪流、瀑布等多种自然景观。 2. 天门山:位于张家界市区东南部,是一座神秘的山岳景观。天门山上有多座险峻的悬崖和天然形成的石门,还有一些神奇的传说,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探险。 二、地理位置 张家界市地处湖南省西北部,地理位置优越。张家界市东临湖北省,南接湖南省怀化市,西靠湖南省黔阳市,北濒沅江,与湖北省宜昌市

相邻。张家界市地理坐标为111°28'E和28°08'N,总面积约为6,400平方公里。 张家界市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的走向,地形以丘陵和平原为主。张家界市地处长江流域,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三、自然资源 张家界市的自然资源丰富,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张家界市地处武陵山脉地区,拥有众多奇特的喀斯特地貌景观,如天门洞、天门山、黄石寨等。这些自然景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此外,张家界市还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娃娃鱼、金鞭鱼等。张家界市周边还有一些特色的民族村寨,如土家寨、白族寨等,游客可以在此领略当地的民族文化和特色风俗。 四、经济发展 张家界市作为湖南省的重要城市之一,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结构完善。张家界市的主要经济支柱包括农业、旅游业和工业。

张家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 中期成果 征求意见稿 (简缩本) 前言 受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承担《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编制工作。自2008年12月以来,规划组先后完成了旅游资源现场考察、市场调查(国内游客2000份问卷,国际游客200 份问卷)、以及针对旅游及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企业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等100 余人的深度访谈等工作,于2009年8月初完成了规划的中期成果。中期成果紧紧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核心目标,以旅游地转型过渡 的动力分析为起点,对张家界旅游发展的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发展战略与目标、 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产品空间布局与开发、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以下是中期成果核心理念与内容框架,现向社会各界广 泛征求意见,以期能更好地编制完成规划,更有效地指导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 一、旅游发展的背景分析与问题诊断 发展阶段与后续发展动力判断。张家界旅游发展经历了探索发展阶段、起步 发展阶段、波动发展、快速发展阶段,现在正处于转型过渡阶段,此阶段旅游发展的各种利益关系将重新洗牌,旅游景区竞争更加激烈,目的地品牌形象竞争与区域中心地位竞争成为旅游地竞争的关键。为张家界吸引力增加正效应的形象改造、企业及其产品创新推动的产业集群成长、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地位建设以及城市功能增强等将成为加快张家界旅游转型过渡的关键动力。

张家界旅游发展主要成就。经过三十年的旅游发展,张家界已经初步培育了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基本建成符合大众旅游市场需求的吸引物体系和传统旅游产业体系,初步完善了旅游目的地发展的配套体系,累积了一套符合张家界市情的旅游发展经验,等等,这些将持续推动张家界旅游发展。 张家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旅游地转型过渡发展动力的需要,张家界旅游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仍显模糊。主要表现在对张家界资源价值内涵理解不清,营销卖点不明确;市场秩序混乱,知名度高,但美誉度不高;宣传口径不统一,系统宣传不足,宣传效率低;营销 1 渠道不畅,影响旅游形象宣传的效果等方面。②与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相匹配的中心旅游城市地位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与中心城市地位配套的交通建设不够,城市形象及城市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与中心城市相配套的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功能单一等方面。③现代旅游产业发展不足,产业关联带动效应未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旅游产业要素仍主要局限于旅行社、饭店、景区等传统旅游产业,旅游商品生产与制造、旅游房地产、旅游物流与交通运输、旅游金融业等现代旅游服务业以及旅游农业、旅游工业、会议会展业发展不足。 ④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与落实。主要表现在遗产资源保护的有效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社区矛盾进一步激化将影响社会稳定,管理体制矛盾将制约张家界旅游业的持续发展,行业秩序混乱影响旅游市场健康成长。 张家界旅游发展前景判断。①规划期内张家界游客人数仍将按一定速度增长与波动,但游客总量较难以实现巨大的跨越式增长。②在张家界新增长的市场群体中,观光市场仍然是主体,但度假市场、新兴旅游市场的比重将不断提升。③经过转型过渡时期的自我调整,张家界旅游接待企业将逐渐向大众化和高端专业化两极发展;旅游景区将重新洗牌,优胜劣汰。④传统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各种乘数效应将

张家界规划文本

齐心参与共创未来 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城市 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城市设计——“山水格局聚灵气,新旧城区交映生辉” 一、规划背景 张家界市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城区周围自然环境优美,民族色彩浓郁。其面对天门山,背靠紫舞台,茂木覆丘岗,澧水绕脚流的城市外围自然环境为开展旅游服务业,建设旅游城市、山水城市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基础。同时澧水作为贯通城市的生态景观主轴线,是重要的景观资源带。其沿岸地区的开发、利用,对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改变城市的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澳大利亚GHD公司作为该规划设计的编制单位,力图从区域空间上综合把握整个城市设计,结合张家界的自然山水格局,整合现有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价值,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形态,将澧水两岸风貌带作为张家界市城市核心品牌来打造,构建以澧水为空间纽带的大气精美的“水岸画廊”。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7、《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0)》 8、《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张家界市澧水风貌带概念性城市设计招标书》 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2、国家及省其它相关的规定及技术规范 三、规划原则 (一)规划设计原则 1、历史文化保护的原则 2、生态优先的原则 3、以人为本的原则 4、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原则 (二)规划设计指导思想 1、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在兼顾近期建设的同时,把规划的着眼点放在中长期上,立足把张家界市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 2、充分发挥张家界市的旅游资源,建立起以旅游业为龙头的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体系,依靠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并

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张家界市及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标准编制而成。 第二条本规划通过对慈利县的人口、产业、城镇、县域大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布局,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是慈利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第三条本规划的范围为慈利县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3480.5平方公里。 第四条为与《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相衔接,本次规划期限:近期至2005年、远期至2020年,对2040年提出远景构想。 第五条本规划经慈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政府指导全县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建设、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县域与城镇发展宏观调控的决策依据。

本规划指导全县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域内各乡镇村镇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六条慈利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92亿元,保持张家界市经济强县;调整产业结构,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由37.3%,26.5%,36.2%变为21%,35%,44%。城镇化水平达44.1%,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发展目标。 第七条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 1.城镇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合理扩大县城城市规模,以强化县城发展为核心,建立由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城镇发展的格局。加快小城镇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分工有序的城镇网络。 2.交通带动战略——充分利用中西部大开发,以交通建设为先导,带动经济全面发展。 3.旅游带动战略——积极配合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提升城市形象。 4.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公司+农户”和“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模式,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集中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促进小城镇发展。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最大限度地协调城镇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关系,力求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

张家界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30) 讲明书 目录(初稿) 第一章项目概况.................................... - 1 - 1.1 规划编制的要紧过程........................ - 1 - 1.2 规划依据.................................. - 4 - 1.3 规划期限.................................. - 4 - 1.4 规划范围与用词讲明........................ - 5 - 1.5 规划修编背景.............................. - 7 - 1.6 规划修编缘由............................... - 9 - 1.7 规划指导思想与技术路线................... - 11 -1.7.2 规划技术路线................................. - 12 - 1.7 修编重点................................. - 12 -第二章都市概况................................... - 15 - 2.1 区位..................................... - 15 - 2.2 行政区划与人口........................... - 15 - 2.3 历史沿革................................. - 16 - 2.4 文化特征................................. - 16 -

桑植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30)纲要之欧阳美创编

第一章总则 一、 二、规划背景 (一)区域背景 1、张家界——国际视角的旅游城市 张家界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余脉的武陵源山区,长江四大支流中澧水的中上游,是湖南省实施湘西战略的龙头城市。 张家界为中国首批世界自然遗产、首批世界地质公园,拥有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和亚洲生物圈,是“世界罕见的物种基因库”。目前张家界已建成国家等级旅游区点13处,其中5A级1处,4A级8处,张家界已成为中国最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在大湘西3市州旅游中,张家界凭借其一批世界级或国际区域性旅游核心资源,独居旅游龙头地位,并以神奇秀丽的自然风光蜚声中外,市场知名度极高。2006俄罗斯空军张家界天门山飞行表演,2009年5月邀请不少于 20 个国家的具有典型乡村音乐艺术特色、代表目前世界水准的 22 个民族民间音乐团体参加的“国际乡村音乐节”在张家界举办,其国际知名度日渐提升。 2、湖南——东中西统筹,湘西发展战略 为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湖南省在提出

“长株潭”这一战略增长极之后,又做出加快湘西开发的战略决策。 《湖南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将全省14个市级行政单位在间上划分为“两个核心、三大板块、四条黄金旅游带”。即围绕长沙、张家界两大心,构建长株潭、大湘西、大湘南三个旅游板块,形成湘西生态民俗旅游走廊、湘东文化与休闲旅游带、长张核心发展轴、泛珠旅游发展通道四条黄金旅游带。 3、大湘西——被现代文明托起的神秘湘西文化诺亚方舟 大湘西主要包括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及邵阳市的武冈、城步、洞口、绥宁、隆回、新宁和永州市的江华。《湘西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确定怀化、张家界中心城市地位,培育吉首、武冈等次中心和若干重点城镇,以慈(利)-通(道)、龙(山)-新(宁)、新(晃)-溆(浦)为三条城镇发展轴,构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湘西旅游“金三角”是大湘西旅游圈中的核心。在行政区上则包括湘西地区的张家界、湘西州和怀化、常德的一部分。在旅游资源上,集中了湘西旅游资源的精华,包括张家界的“山水世界”,吉首凤凰的生态人文和民俗风情,凤凰、沅陵的历史古迹,沅陵的“天然水国”,以及湘西其它地区丰富、神秘的生态与文化旅游资源。 大湘西东靠长株潭城市群,3+5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西临成渝城市群;北接武汉城市圈,南应珠三角、大西南北部湾经济区。地处现代文明发展区域的洼地,从区域视角来看,它确是一块被现代文明托起的中国神秘湘西民族文化的诺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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