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南充失业保险补助标准
南充失业保险补助标准一、保险金保险金是南充市失业人员领取的最基本的补助金。
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可以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领取保险金。
具体领取标准如下:1. 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月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2. 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月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3.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连续工作每满1年补助200元。
二、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是南充市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1. 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2. 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在1万元以内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报销;3. 住院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由个人先行承担5%,剩余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南充市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间死亡时的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1. 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2. 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
具体标准为: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发放3个月;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发放6个月;缴费满10年以上的,发放9个月。
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南充市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时的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1. 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培训补贴;2. 失业人员参加职业介绍的,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介绍补贴;3. 对于特殊行业的职业培训和介绍,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昆明市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昆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领取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具体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目前的规定,但具体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
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
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1、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和对象:(1)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建立或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2)持《再就1、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和对象:(1)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建立或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2)持《再就业优惠证》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
已享受“协保”政策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按企业(单位)为招用符合规定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
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3、服务型企业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率按当地企业现行的费率执行,缴费基数按本人实际工资额计算,本人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
4、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且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费率缴费,其中个人缴纳7%,用人单位缴纳13%,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列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5、补贴资金来源:(1)地方财政安排;(2)上级财政补助;(3)资金的利息收入;(4)其他多渠道筹措的资金。
6、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企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为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企业(单位)应于季度后5日内,按社会保险缴费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以下材料,申请上季度社会保险补贴:(1)企业(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3)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认定)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4)地税部门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复印件;(5)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6)当地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4年杭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2024年杭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有三条:
1、是必须参加了失业保险,而且所在单位和参保人已经交满满1年及其以上的失业保险费用。
2、是失业人员并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而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
3、是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而且有重新参加工作的意愿。
失业人员只要是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办理失业金申请领取手续。
二、杭州失业金的申请领取流程如下:
1、确保自己的社保已经停止缴费;
2、携带规定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失业登记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后,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1寸证件照片两张等资料。
什么是社保补贴
什么是社保补贴摘要:社保补贴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许多人不了解社保补贴的政策是什么,那么社保补贴政策是什么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常说的社保补助是什么?一、常说的社保补助是什么?社会保险补贴指政府对由雇员自己或其雇主为雇员制定的社会保险方案的分摊额的资助,这种社会保险对个人的支付,通常来自一项专门基金。
社会保险补贴内容包括失业保险补贴和补助、意外灾害和疾病补贴、老年补贴、丧失能力和遗属养老金、家庭补助费、药物及保健费用补助等。
其补贴面向的人群通常是重残及特困人群。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共五险,其补贴面向的人群通常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的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下岗职工。
由于我国社保是地方统筹,所以社保补贴标准不同,补贴方式也不同,各具地方特色。
有的地区是直接减免社保费用,有的地区是个人先缴费,然后持缴费收据,享受社保补贴。
资金来源通常是社保基金、财政补贴及调剂金等。
二、能享受社保补贴金的人员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同志年满40周岁,男同志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指的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也一年以上的人员。
4、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疾部门核发的残疾证的失业人员。
6、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以个人身份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地市有要求)。
特殊人群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比如大龄下岗人员、领取低保的,这些人可以申请办再就业优惠证,有了这个证以后,那么以个人名义自己交社保,就可以享受交费减免,降低一半的费用社保补助金是针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人群,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家庭成员零就业,残疾人员失业等,国家为这些特殊的人群设立了一个特别的补助措施,为这些人群提供社保的补贴,保障公民的权益。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26日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国家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措施
国家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措施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社会就业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失业问题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受失业影响的人群数量日益增多。
为了解决失业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
本文主要介绍国家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措施的相关政策和实践情况。
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失业者提供帮助的一项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除法定退休、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后与双方协商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因企业破产、司法裁定或者其他原因依法裁减人员,以及辞职后重新就业一个月以上的自愿失业者,均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
失业人员可以在局部领取一定的失业金,以应对日常生活消费等支出,同时也可以接受相关的培训、援助和就业服务。
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力地改善了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减轻了他们的就业压力。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了促进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其中,包括提供一些政策性资金的补贴和贷款、对在困难地区、劳动力短缺地区和困难企业工作时间稳定的企业给予更多的扶持,减轻企业负担等。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优惠税收、用地用房、职业培训等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自主就业和创业。
通过这些政策,国家激发和支持了更多失业人员的创业意愿,提高了就业率。
职业技能培训和求职服务国家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求职服务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求职者自身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的一种途径。
国家出资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能力,增加其就业机会。
同时,对于需要帮助的失业人员,国家还提供了相关的求职服务,例如简历制作、面试指导、就业信息等,让他们更加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总结总之,国家为解决失业问题出台一系列措施,如失业保险制度、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和求职服务等等。
这些方法在不同的方面都能够给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为人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北京市失业满一年领取保险补贴的政策
北京市失业满一年领取保险补贴的政策
根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政策,“北京市失业职工一年以
上未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补贴。
具体政策如下:
1. 失业期限:失业满一年方可申请领取补贴。
2. 补贴金额:领取补贴的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单位缴存失业
保险费的1.2倍,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3. 补贴期限:失业满一年后,每月领取补贴12个月。
4. 条件限制:补贴领取期间,申请人应积极参加政府扶持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就业促进政策,同时每年按时参加失业职工再就业年度登记。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将停止领取补贴。
5. 申请程序:失业满一年后,申请人须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办理申请。
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细节可能会有变化,请申请人在办理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局或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信息。
”。
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及办事指南
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及办事指南一、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有哪些待遇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委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
1. 前提条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2. 适用人群:共有3类失业人员。
一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未续签、正常解除合同、(人社部发〔2020〕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形的失业人员;二是根据近期国家人社部、财政部《通知》40号),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根据人社部2020年3 月下发的人社厅发〔2020〕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10号)规定,以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未能领取失业金,且目前仍未就业的人员。
3. 享有待遇:失业人员有5项待遇。
一是失业保险金;二是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四是“价格临时补贴”的政策。
且在2020年3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
二、超过60日申领期限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何规定答:根据政策规定,以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未能领取失业金,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可线上提交申请;也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按申领时失业金标准发放。
发放时限,按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核定。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是多少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间,按其累计缴费时间核算。
满1年不满5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领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随最低工作标准调整而调整。
天津2024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天津2024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天津市失业保险金是一项为了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和失业时间长短来确定的。
以下将详细介绍天津市2024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缴费年限和失业时间。
首先,职工的缴费年限是决定失业保险金领取额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天津市,职工的缴费年限分为低于5年、5年至10年、10年至15年和15年以上四个档次。
职工的缴费年限越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额度越高。
具体来说,低于5年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75%;5年至10年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85%;10年至15年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95%;15年以上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100%。
其次,失业时间也是影响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天津市的规定,失业时间分为一般失业和长期失业两种情况。
一般失业指的是失业时间在3个月至12个月之间的情况,长期失业指的是失业时间超过12个月的情况。
对于一般失业的职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与缴费年限相关,即低于5年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75%,5年至10年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85%,10年至15年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95%,15年以上缴费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100%。
对于长期失业的职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天津市制定的规定,职工在失业时间超过12个月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比例将有所下降。
具体来说,在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期间,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80%;在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期间,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60%;在第37个月至第48个月期间,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40%;在第49个月至第60个月期间,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20%;超过60个月则不再领取失业金。
除了上述的缴费年限和失业时间的考量外,天津市还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进行了最高额度的限制。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是我国政府失业保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旨在帮助更多失业者在就业率恢复后保持原有工作岗位和稳定
收入。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是一种比较广泛的政策,对被社会保险所
包括的失业人员都有约束效力。
一般来说,如果失业金持续三年以上,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才可以获得。
此外,也适用于被困难就业者、被困
难安置者、在技术更新期间因缺乏技术技能而受到影响的就业者等特
殊群体。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主要机制是,当失业保险金到期后,有资格
获得的申请人,除了一次性获得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以领取最多 2000 元的每月补贴。
补贴金额高低可以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一般86%~95%失业保险金额即可支付,此外,减免或延期参加社会保险有所认可。
为了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地政府应优化宣传
政策的形式,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相关政策的落实,以确保其有效发挥
作用。
市场部门也应加强对失业保险补贴政策的监管,防止出现滥用、浪费或者不公平分配等情况。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发展的重要补充,对
稳住政府就业有积极促进作用。
因此,未来应继续完善失业保险稳岗
补贴政策,帮助失业人士重新就业,利用社会资源营造更加公平透明
的就业机会,确保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态。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摘要:1.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简介2.申领条件与标准3.申领流程与时间4.补贴用途与限制5.政策意义与影响正文: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是政府为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风险而制定的一项措施。
2023 年,我国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一、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简介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一定标准的,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失业保险基金补贴。
这一政策旨在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助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领条件与标准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3.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4.符合国家和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要求。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 返还,中小微企业按50% 返还。
三、申领流程与时间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具体流程包括:企业申报、社保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社会公示等环节。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之间进行申报。
四、补贴用途与限制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培训、转岗、安置等方面,以及企业为稳定就业岗位所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企业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赔偿金、违约金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五、政策意义与影响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岗位,降低失业风险。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 20240号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 20240号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的发展,失业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重新就业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为此,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其中之一就是提供灵活就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是指政府为鼓励和促进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提供的经济支持。
该政策旨在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降低失业人员在从事灵活就业时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再就业的信心和积极性。
然而,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并不是一项普适性的政策。
通常,政府会设定一定的条件和门槛,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该政策。
例如,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技能,同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社会保险缴纳要求。
在中国,20240号文件是关于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的重要政策。
该政策明确规定了享受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的条件、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等。
根据该政策,失业人员可以获得最高不超过一定金额的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一年。
20240号政策的出台对于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政策可以降低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提高其从事灵活就业的积极性。
其次,灵活就业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临时工、个体户等,这些形式可以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最后,政策的实施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加就业机会。
当然,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例如,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难度和风险,同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
此外,由于灵活就业的形式多样,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难度也较大。
未来,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让更多的失业人员了解和享受该政策的好处。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总之,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有助于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减轻社会的就业压力。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补贴范围和期限(一)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年龄。
(二)对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创业后,已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城镇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转伍军人)一、补贴项目和标准(一)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伟缴费基数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失业保险补贴1%,医疗保险补贴3%。
(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其本人缴纳的“三项保险”费的60%予以补贴。
二、补贴办法和程序(一)定期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及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季度终了后10天内由本人向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后,分别补贴对象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同级就业服务机构。
首次申报社保补贴时,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收集或提供以下材料:(1)街道(汇总)申请社会补贴的报告(内容包括不同形式就业人数、参保情况、个人缴费情况、补贴金额等);(2)经街道审核的(个人)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3)补贴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补贴对象《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个人缴费凭据复印件(原件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验证后退回本人)。
(二)及时拨付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材料后,应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的,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社会保险补贴通知单财政部门在15日内将资金拨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属个人缴费的,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指定账户,由就业服务机构在银行为申请办理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储蓄账户,并在申请人签领后7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申请人储蓄账户。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4.15•【字号】津财社[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津财社[2006]9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促进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困难企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中,已灵活就业或准备灵活就业的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原就业转失业,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
第三条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补贴的标准是:对按照单位缴费费率和本市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部分,比较困难企业补贴40%;困难企业补贴70%;特殊困难企业补贴100%。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补贴的标准是:对按照我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规定费率(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本市最低缴费基数、医疗保险以个人缴费规定基数计算的缴费部分,补贴三分之一。
其中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单亲母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三分之二。
第四条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认定的困难企业中,具有本市城镇户口,1984年以前参加工作,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因生产经营原因下岗3个月以上,企业确无能力安置,本人已经从事灵活就业或准备就业的;接受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承诺服从区、街推荐安排的灵活就业岗位或公益性劳动的;单位和本人已经参加了我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一、202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与领取标准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单位和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中断就业,但因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的;3、他们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找工作的要求。
综合以上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才能满足要求。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标准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的,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2、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自第五年起,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较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较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较低工资标准的8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的答疑网友提问:正在领失业保险金,买了商保,会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律师回复:您好,您这种情况是会有影响的。
网友提问:如本人自愿辞职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律师回复:自愿辞职的,也是说你不辞职的话是有工作的,不存在失业一说。
网友提问:参加了失业保险,请问失业保险金一共可以领取多少次?律师回复: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较长不能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一个人的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领取。
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则缴纳时间清零,重新计算。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如下要求: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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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失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适用于以下人员:
1.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人员,包括因企业倒闭、裁员、规模缩减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2.退休人员:因工作单位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致使退休人员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可以享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
3.复员转业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复员转业军人,因就业困难而无法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
二、政策内容
1.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和生活补贴。
其中,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领取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助,生活补贴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领取的一定金额的基本生活保障。
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领取失业保险金、生活补贴或两者同时领取。
2.失业人员医疗保障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公费医疗等医疗保障政策。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公
费医疗是指失业人员可以免费享受的医疗服务。
3.失业人员住房保障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其中,住房保障是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三、政策实施方式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政府补贴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等保障。
2.社会保险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制度的各项福利,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3.公益性岗位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和补贴。
四、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覆盖面不足
目前,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很多失业人员无法享受到政策的保障。
2.政策金额不足
政策金额不足,无法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导致失业人
员生活困难。
3.政策执行缺乏监管
政策执行缺乏监管,导致一些失业人员无法及时领取到应有的补贴。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政府加大对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和金额,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应有的补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支持,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就业,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