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合格证

海船船员合格证

海船船员合格证是指具备一定船舶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考试获得的证书。持有海船船员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在海上船舶上从事相应的工作。海船船员合格证作为海员从业的必备条件,对保障航行安全和提高工作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海船船员合格证通常由国际海事组织(IMO)所属的各国海事管理机构颁发。不同国家的合格证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大体上包括船舶相关知识、船舶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等内容。持证人员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才能获得合格证书。

获得海船船员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船舶上担任不同的职务,如船长、船员、机械师等。持证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航海知识,包括船舶的结构和部件、导航和航行规则、天气和海洋等基础知识。此外,还需要熟悉船舶的操作技能,如航行导航、船舶维护、货物装卸等。

海船船员合格证的持有人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船舶工作环境相对特殊,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恶劣的天气条件、船舶事故等。持证人员需要具备适应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能力,以确保航行安全。

海船船员合格证的持有人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履行职责和义务。航海工作需要遵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航行规则和船舶安全管理规范,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海船船员合格证的持有人需要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技能。航海行业不断发展和变化,新的船舶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涌现。持证人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海船船员合格证的持有人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船舶上的工作需要与其他船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航海任务。持证人员需要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海船船员合格证是从事海上航海工作的必备证书。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需要具备船舶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胜任海船船员的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和工作质量。

船员培训合格证

船员培训合格证 船员培训合格证 一、船员培训合格证的定义与作用 船员培训合格证是指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的船员所获得的证书。该证书是国际航运界广泛认可和要求的重要资格证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船员培训合格证的种类及要求 1. 船舶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 船员需通过培训和考试掌握基本的船舶知识,包括船舶结构、机械设备、航海术语、船舶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船员获得其他专业证书的前提。 2. 船舶操作技能培训合格证 船员需要熟练掌握船舶操纵、锚泊、系泊、装卸货物等操作技能,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才能获得该证书。这是船员从事实际工作必备的技能证明。 3. 船上安全培训合格证

船员需要接受有关船上安全、应急疏散、火灾防护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获得该证书。这是确保船员安全与船舶安全的重要保证。 4. 船员英语能力培训合格证 船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才能更好地与国际航运界的船舶人员进行沟通。因此,船员需参加英语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获得该证书。 三、船员培训合格证的重要性 船员培训合格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 1. 保障船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船员获得培训合格证可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而保障了船员在船上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2. 提升船员的职业竞争力 具备合格的培训证书可以增加船员的职业竞争力,使其在就业市场上更具吸引力。船舶公司往往更愿意聘用具备专业证书的船员来保证船舶运营的安全和高效。 3. 便于船员在国际航运界的工作

许多国际航运公司对船员具备相应培训合格证是必要条件,并且船舶进出不同国家的港口也需要船员具备相应的培训合格证。因此,获得合格证可以增加船员在国际航运界的工作机会。 4. 促进船员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通过参加船员培训课程和获得合格证,船员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还有机会与来自不同船舶公司和国家的船员进行交流,促进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四、船员培训合格证的申请和更新 船员申请培训合格证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并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和考试。在获得合格证之后,船员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续证,以保持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总结: 船员培训合格证是船员在国际航运界获得工作机会和发展的重要证明。获得合格证不仅需要船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能力。船员通过培训合格证,不仅可以保障自身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还可以提高自我竞争力和拓宽职业发展的空间。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 目录 Z01 基本安全培训 (2) Z02精晓救生艇筏和救援艇 (13) Z03 精晓快速救援艇 (20) Z04 高级消防 (25) Z05 精晓急救 (34) Z06船上医护评 (38) Z09 船舶保安员 (42) T01 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 (45) T02 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51) T03 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56) T04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 (60) T05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66) T06 客船船员特别培训 (70) T07 大型船舶操控特别培训 (73) T08 高速船船员特别培训 (76) T09 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别培训 (82) T10 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别培训 (85)

精选文库 Z01 基本安全培训 个人求生 合用对象:海船上所有船员 1.评估目的 经过本评估项目,使被评估者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基本安全评估纲领》对培训船 员所规定的实质操作技术要求,知足国家海事局签发《基本安全》证书的必备条件。 2.评估内容 2.1 衣着救生衣 2.2 跳水求生的方法 2.3 衣着救生衣游泳 2.4 HELP 姿势 2.5 衣着救生衣扶正救生筏 2.6 衣着救生衣从水中登上救生筏 2.7 正确衣着救生服并游泳和正确衣着保温器具 3.评估因素和标准 3.1 正确衣着救生衣( 20 分) (1)评估因素①救生衣 及其属具的检查 依据救生衣的种类进行相应检查:浮力袋、领口带、腰带检查; 气嘴、通气管、胸带、腰 带、跨带检查 ; 衣服拉链检查 ②衣着方法 在1 分钟内正确衣着救生衣,捆绑带一定在两腋下,打结一定在胸前且为死 扣( 2)评估标准 ①操作正确、娴熟( 20 分)②操作正确、比较娴熟 ( 16 分)③操作正确、娴熟程度一般,能达成操作 (12 分)④操作较差,只好达成部分操作(0-8 分) 3.2 跳水求生的方法( 20 分) (1)评估因素①穿妥救生衣②落水以前保持:脚在下,头在上,身体保持垂直,两腿挺 直夹紧,捂口捏鼻,双臂抱紧 胸前不可以松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1规则)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员〔2012〕170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 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 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海船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更好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直属海事局负责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学员的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以及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址在本局管辖范围内的船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发证管理。 各直属海事局可授权所属分支机构开展其管辖范围内的培训合格证书考 试和发证管理业务。 二、船员参加《办法》规定培训合格证相关项目的培训时,应满足《办法》有关船员年龄、持证情况、海上服务资历、安全任职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要求。船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开展前将上述要求如实全面告知船员,并对船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办法》规定培训合格证有关项目的培训证明有效期5年,过期后船员应当重新参加培训。 三、申请培训合格证书者,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初次申请不需要海上服务资历的培训合格证书,可由船员培训所在的培训机构统一提出申请; (二)初次申请适任证书者,可在申请适任证书时一并向适任证书签发机关提出签发培训合格证书申请; (三)持有适任证书者申请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的,原则上应向适任证书签发机关提出申请,未持有适任证书者申请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的,原则上应向船员服务单位所在地海事机构提出申请。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申请表》样式,详见附件2。 四、申请培训合格证书的污损、遗失补办者,应当向培训合格证书原签发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培训合格证书的个人信息变更发证者,可按以下优先顺序向相应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适任证书签发机关; (二)培训合格证书原签发机关; (三)船员注册地签发机关。 五、申请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时,持证人可根据已有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情况,集中完成相关项目的知识更新培训,保持培训合格证书各项培训合格证有效期的整体一致。 六、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应按照《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代码及有效期对照表》(附件3)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相关持证要求对照表》(附件4)要求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为“培训合格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培训合格证书、外国培训合格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员应当持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所要求的有效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和签发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和签发工作。 第二章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培训合格证书系指向海船船员签发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的适任证书以外的,表明符合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有关培训、适任或海上服务资历相关要求的证书。 第六条培训合格证书包括以下培训合格证: (一)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 (四)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 (五)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 (六)船上医护培训合格证; (七)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 (八)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 (九)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十)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一)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十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三)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四)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五)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十六)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合格证; (十七)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海船船员证书简介

海船船员证书简介 A、适任证书 (一)适任证书的类别和适用范围: 1.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 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GMDSS通用操作员。 2.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3.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GMDSS限用操作员; 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4.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 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二)适任证书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1)适任证书编号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在当今我国日益发展的航运业中,海船船员的培训和资质证书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更是备受关注。这个证书不仅标志着一个船员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更是对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的体现。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这个主题,以便更全面地理解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的重要性。 1. 起源和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并非一蹴而就的产物,而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而来。从最初海船船员培训的起步阶段,到如今全面推行严格考核和培训标准的现代化制度,这个证书的意义和价值也在不断提升。 2. 培训内容和要求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并非易事,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培训内容和严格的要求。从基础的海上安全知识,到航海技术和应急预案的掌握,这些都是获得证书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知识。 3. 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的船员不仅具备了丰富的 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对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的培养。这是证书真 正的价值所在,也是保障航行安全的基石。 4. 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作为一名海运专业从业者,我深知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的重要性。 它不仅是我的工作证明,更是我对职业的承诺和责任。持有这个证书 让我更有信心面对挑战,更有责任去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总结回顾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全面探讨,我们更深 入地理解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这个证书不仅是对船员个人能力的验证,更是对整个航运行业安全保障的体现。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 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以更好地履行我的职责和使命。 通过以上的文章撰写,我相信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 证书的了解将更深入、全面和灵活。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标志着船员已经具备了 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海上航行、应对突发情况,并保障 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它是船员职业生涯中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航 运行业安全保障的重要标志。 拥有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意味着船员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的划分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地划分 根据最新版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评估地发证规则》,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与等级划分如下: 一、按航区划分 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二、按船舶等级划分 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千瓦及以上船舶,至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至千瓦船舶,未满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地等级只有总吨或千瓦及以上船舶. 二、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一级无线电子员,二级无线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 各类适任证书 一、甲类适任证书 . 无限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地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 无限航区主推装置千瓦及以上船舶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 一级无线电子员 . 二级无线电子员 . 通用操作员 二、乙类适任证书 . 近洋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地船长、?蟾薄⒍薄⑷? . 近洋航区总吨船舶地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千瓦及以上船舶地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千瓦船舶地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 无限航区总吨及以上航区地值班水手 . 无限航区千瓦及以上船舶地值班机工 三、丙类适任证书 . 沿海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地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沿海航区至总吨船舶地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 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千瓦及以上船舶地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邮轮海乘登船必备证书

登船必备证书 海事培训 海事培训,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从事海员相关工作的人员所应进行的一系列海员培训,通过培训考试以取得相应船员培训合格证,从而办理船员全套资格证书。简言之,当司机需要驾驶执照,当海员需要海员证件。各个国家对海事培训具体要求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条例》 第五条规定 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 周岁)但不超过60 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三十五条规定 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 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在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 的船员,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申请参加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 证书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船员的证书种类相当繁多,为了取得这些证书都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一名特种船船长的证 书可以多达二三十本。相比商船船员,邮轮工作人员的证件要简单得多,培训也容易得多,主要涉及到的培训项目主要有以下4 项: 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Z01 ) 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Z07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英语培训 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T06 )

培训合格证为提高海船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海船船员应当持有符合相关条例和国际公约要求的有效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系指向海船船员签发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的适任证书以外的,表明符合经修正的《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有关培训、适任或海上服务资历相关要求的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包括以下培训合格证: (一)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 (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 (四)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 (五)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 (六)船上医护培训合格证; (七)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 (八)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 (九)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十)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一)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十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三)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四)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十五)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十六)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合格证;(十七)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八)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十九)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十)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培训合格证。 海船船员健康证 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马尼拉修正案的 规定,在2013 年7月1日后国际通行船舶上的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具备资格的医师签发相应国家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即将于2013 年8 月20 日生效的国际劳工组织《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也对此做出了相同规定。此证在世界各地港口国监督检查时要接受查验。中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需要履行缔约义务,船员需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模板】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海船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更好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船船员在各类型海船上任职应持有的培训合格证书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持证要求》(附件2)。 二、持有有效的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或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者,在申请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或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再有效换证时,同时换发有效期为5年的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起止日期同其相应高级培训合格证;仅持有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者,申请基本安全培训合格再有效换证时,同时换发有效期5年的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起止日期同其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三、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者,

在申请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再有效换证时,同时换发有效期相同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仅持有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者,在申请基本安全培训合格再有效换证时,同时换发有效期5年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起止日期同其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四、现持有有效的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者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初次申请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换证时,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客船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的,可申请签发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Ⅰ和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Ⅲ,或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Ⅱ和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Ⅲ。 五、持有有效的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者,且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具有不少于1个月高速船海上服务资历,可直接换发与服务船舶相应型式的高速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有多种型式高速船服务资历的,可换发多种型式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但每种型式高速船的服务资历均不少于1个月。 持有合格的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完成规定的船上见习者,可直接申请签发与见习船舶相应型式的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六、在2017年1月1日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在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者,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制作细则(试行)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制作细则(试行) 发布机构:交通部水监局发布日期:1998-8-20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制作细则(试行) 港监字[1998]2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的制作要求,统一制作格式和内容,维护船员证书的严肃性,并提高船员证书制作的工作效率,依据交通部1997年第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1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国际海事组织《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的规定及《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各类别、等级、职务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各项海船船员专业培训或特殊培训合格签证的制作格式、填写要求和打印标准,适用于按照上述交通部令和国际公约及规则规定的所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的签发、签证、再有效、补发和签注。 第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主管机关”)的授权签发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的港务监督(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应遵守本规则。 各发证机关应严格按照主管机关的授权和确定的分工范围以及本细则的要求制发证书。 第四条各发证机关应按照主管机关的规定建立质量体系,使各类船员证书的签发和制作工作在质量体系中受到连续、有效的监控,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第五条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培训合格签证制作和管理的人员,应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经过主管机关认可的培训。 第六条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培训合格签证的制作,应满足下列一般要求: (一)持证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境外公民的护照)相一致。 (二)持证人的出生地系持证人实际出生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或境外相应地 区)的名称。(三) 持证人照片应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培训合格签证的申请人近期(12个月以内)的两寸黑白免冠光纸证件照片。 (四)证书应在规定的位置加盖主管机关统一规定的红印和钢印。 (五)除证书的“持证人签名"栏和“正式授权的官员签名”栏须以亲笔手书外,其他栏目均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制作。 第二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制作 第七条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格式、填写内容,应符合本细则第一条所述的交通部令和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规 则以及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除本细则另有说明外,中文使用5号宋体,英文和阿拉伯数字使用1O 号Times New Roman体。 第九条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栏,填写本条规定格式的编号。该编号格式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共十五位组成,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适任证书的各页面都有证书编号,填写要求均按本条规定执行。 第一位:以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适任证书的类别,其中

适任证书中甲乙丙丁的区别

适任证书中甲乙丙丁的区别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引言 二、甲乙丙丁适任证书的定义与分类 1.甲类适任证书 2.乙类适任证书 3.丙类适任证书 4.丁类适任证书 三、甲乙丙丁适任证书的区别 1.适用范围的区别 2.职务与职责的区别 3.考试内容与难度的区别 四、结论 正文 一、引言 随着我国航海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成为一名海员。在成为海员之前,需要考取相应的适任证书。那么,适任证书中甲乙丙丁的区别是什么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二、甲乙丙丁适任证书的定义与分类 (1)甲类适任证书 甲类适任证书是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最高级别的证书,适用于无限航海区。持有甲类适任证书的人员,可以担任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

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等职务。 (2)乙类适任证书 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洋航海区,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担任 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以及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等职务。 (3)丙类适任证书 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沿海航海区,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担任 500 至 3000 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以及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至 3000 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等职务。 (4)丁类适任证书 丁类适任证书主要针对渔船船员,根据船员的职务和职责,分为不同的等级。 三、甲乙丙丁适任证书的区别 (1)适用范围的区别 甲乙丙丁适任证书的适用范围不同,分别对应无限航海区、近洋航海区、沿海航海区和渔船航海区。不同适任证书的持有者,可以在不同的航海区域内从事相应的工作。 (2)职务与职责的区别 甲乙丙丁适任证书对应的职务与职责也不同。甲类证书持有者主要担任高级职务,如轮机长、大管轮等;乙类证书持有者主要担任中级职务,如船长、大副等;丙类证书持有者主要担任初级职务,如船长、大副等;丁类证书持有者主要在渔船上担任各种职务。 (3)考试内容与难度的区别 甲乙丙丁适任证书的考试内容和难度也各不相同。甲类证书的考试内容最为全面,难度最高;乙类证书次之;丙类证书再次之;丁类证书的考

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

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 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 一、前言 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海运业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船员作为海船的“驾驶员”,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运行,乃至国际贸易的畅通。各国对船员的培训和认证制度非常重视,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船员始终具备最新的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 二、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概述 海船船员合格证是船员从事航海职业的必备证书,它标志着船员具备了必要的海上工作技能、知识和经验。为了不断提升船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国际海运行业的发展需求,各国航运管理部门不断调整和更新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 1. 更新培训课程 在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的影响下,船员需要接受新的培训课程,以适应新的海运规章和技术要求。这些课程涵盖了航海知识、海上安全、船舶操作等方面,旨在提升船员的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强化实操要求 除了理论知识的更新,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还强调实操技能的培训和考核。船员需要参与更多的实际操作训练,提升航海技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以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 3. 增加专业知识 随着航运业的不断发展,船员需要不断增加相关专业知识,以跟上航运业的最新发展趋势。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要求船员学习新的航海技术和管理知识,适应新型船舶和设备的使用要求。 三、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对船员的影响 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船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更新政策要求船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技能,不断适应新的海运规章和技术要求,这将增加船员的学习负担和培训成本,也增加了船员的工作压力。 更新政策的出台加强了对船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船员需要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对船员的选拔和培训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具备了最新的海船船员合格证知识,船员才能更好地适应海运业的发展需求,也才能更好地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的划分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的划分 根据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评估的发证规则》,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与等级划分如下: 一、按航区划分 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二、按船舶等级划分 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二、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GMDSS一级无线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 各类适任证书 一、甲类适任证书 1. 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2. 无限航区主推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3. GMDSS 一级无线电子员 4. GMDSS 二级无线电子员 5. GMDSS 通用操作员 二、乙类适任证书 1. 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蟾薄⒍薄⑷? 2. 近洋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3.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4.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5. 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航区的值班水手 6. 无限航区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三、丙类适任证书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及划分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及划分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的划分 根据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评估的发证规则》,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与等级划分如下: 一、按航区划分 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二、按船舶等级划分 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二、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GMDSS —级无线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 各类适任证书 一、甲类适任证书 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2.无限航区主推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3.GMDSS 一级无线电子员

4.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 5.GMDSS通用操作员 二、乙类适任证书 1.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蟾薄6.薄(4)? 2.近洋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3.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4.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航区的值班水手 6.无限航区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三、丙类适任证书 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2)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2•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3•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4.GMDSS限用操作员 5•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四、丁类适任证书 1.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2.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3.进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 4.进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注: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的等级于该拖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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