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商合作协议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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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地址: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界定: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乙方不得与甲方授权区域的连锁超市签订甲方产品的全国供货合同,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销售甲方产品,也不得向网店报价及销售。

4、乙方开展甲方产品的工程、区域内工业渠道销售须遵守甲方相关规范。

二.销售及市场开辟目标:
1.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年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 20 万元。

三.品牌专卖、价格体系及市场保护:
1. 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区域内设立“________________”连锁专柜,并须按甲方管理要求设计、装修、运营,须保证品牌专卖,不陈列展示和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在专柜内展示其它品牌广告、宣传物。

2. 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不得违反。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需支付所需样品费用(按照供货价格的 5 折);每次定货时,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全额付款,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浮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核实后无条件调换。

2. 甲方保证对全国所有的经销商采取统一的经销价结算。

3.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下列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3.1 专柜管理、产品知识、零售技巧、渠道拓展培训;
3.2 促销方案设计金额促销活动支持;
3.3 不定期组织销售会议,相互交流学习;
3.4 协助开辟大型工程项目。

4.甲方将在乙方区域内安排售后 1 名,售后将协助乙方完成区域内的售后问题。

5.乙方有责任按时保量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按时支付不拖欠货款。

6.乙方有责任对区域内的工程客户、工业客户、装饰公司客户及消费用户等提供甲方产品技术咨询及售后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

7.乙方有责任在授权区域内推广甲方品牌,保证遵守甲方相关规范、品牌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8.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反馈市场信息。

五.定货及交货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规定格式以传真或者使用甲方网络系统下定货单。

2. 双方交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乙方委派运输公司/个人在甲方仓库提货时,必须给承运人出具委托书,注明受托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甲方凭乙方出具给承运人的委托书(原件)发货给承运人。

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即视同甲方交货完毕。

3. 甲方代办运输时,甲方将产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即完成交付义务。

4. 乙方必须在甲方交货后即将清点验收,乙方逾期不对发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数量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完毕。

5. 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六.价格与结算方式:
1. 甲方产品价格不含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

甲方价格发生变动时,提前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如价格上调则允许乙方以现金备货,备货金额以本年度月均出货额的 30%为上限,如价格下调,甲方不予补库存。

2. 每批发货甲方在货物中随附发货单,双方允许以发货单记载的价格作为最后的结算价格。

乙方对甲方记载价格有异议可在发货单中提出,如交货后 10 天内未书面提出的,即视为乙方没有异议。

如当期发货单未记载单价,即按上一批次同型号产品价格计算。

3. 双方每月 5 日前对账,对账结果双方书面盖章。

乙方须将对账单原件传真甲方。

4. 乙方按以下方式结算: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方予以发货。

合作半年后,甲方将赋予乙方信用额度,常规信用额度为乙方上月出货额的 30%,非常规信用额度乙方需向甲方申请。

七.销售返利: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90%及以上可获甲方提供销售返利 2%,返利金额以有返利产品销售额为基准计算。

返利在下年度一月内结算,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减除。

超过任务 100%以上部份返利 3%。

2.乙方未结清年度货款不能享受年度返利;展示样品不列入计算销售返利。

八.品牌推广与产品促销:
1. 甲方鼓励并以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以广告、活动、促销等方式推广
“________________”品牌及其系列产品。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促销活动。

乙方自行设计
“________________”品牌推广及其系列产品方案、组织活动的,须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甲方将视情况赋予支持。

九.产品质量判定、退换货及淘汰产品
1.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销售用于公共、商务、房产项目、娱乐场所配套的甲方产品如有质量投诉,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场判定或者作出判定安排,乙方不得自行承认、承诺。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产品如浮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服务支持。

如双方对质量判定有争议,应有双方共同取样,交由权威部门检测,以其检测结果为最后判定依据。

4.判定为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进行等价调换,甲方不因此对乙方扣款。

5.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滞销的甲方的产品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没有任何外观损坏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申请。

经甲方允许后,退回的产品可以按半价调换甲方其它产品,调换滞销产品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甲方要求淘汰的产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把数量报给甲方,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乙方就地处理,甲方按政策标准津贴予乙方。

7.乙方在协议期内的退货,不能享受年度返利(从计算基数中扣除)。

十.知识产权保护
1. “________________”品牌及其附属标识等属于甲方核心资产,乙方有责任赋予保护,发现有危害甲方知识产权行为时应向甲方反馈,并对甲方采取的法律行为予以支持。

2.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作为企业经营字
号。

3.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证实,乙方保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 万元,后果严重的另需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3.1 乙方创造或者销售假冒甲方商标、专利、企业名称、产品特有名称或者包装
的产品。

3.2 乙方仿造或者销售伪造的甲方专利产品及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人提供便利条
件。

3.3 乙方冒用(即用甲方商标贴在其它产品上进行销售)甲方品牌名称的行为。

3.4 乙方冒用甲方身份进行采购的行为。

十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协议期满,如乙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销售目标并结清上年度货款,在乙方没有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优先选择乙方为继续合作的火伴。

十二.违约及协议的解除
1. 协议期内双方可以商议解除本协议。

并参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结算。

2. 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1 乙方连续两个月住手定货;
2.2 乙方连续 4 个月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月平均值;
2.3 乙方参预危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2.4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处;
2.5 乙方有严重的跨地区销售和低价销售甲方产品格为;
2.6 乙方有诋毁、对照性贬损甲方产品的行为;
2.7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范进行“________________”专柜的装修、陈列展
示、经营,且拒绝改进;
2.8 乙方不交足额保证金。

3. 甲方产品生产质量连续两批次不合格,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可按原价退换全部存货。

十三.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以书面形式补充。

对履行本协议浮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商议解决,如不能商议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本协议是由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本着友好、商议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允许将自己生产的:磨粉机设备、磨粉机备件等产品授权乙方为宁夏地区的惟一指定销售代理商。

甲方将拥有“山合”商标及所生产的“摆式磨粉机”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

地区包括(____________地区)
2、承诺
合同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惟独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干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山合”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山合”商标及所代理的“R 型摆式磨粉机”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将住手,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浮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 1:1 退换货;
⑵甲方所拥有的“山合”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分销店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者变更地址;
⑶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分销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⑴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赋予适当的配合;
⑵乙方需竭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⑶在保质期内的商品浮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⑷⑸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三、分销店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元的进货保障,即赋予乙方人民币____ 元的铺底产品。

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份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五、销售定额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元,甲方赋予乙方一个月时间
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____元;
3、乙方连续__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销乙方的代理资格。

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合同终止。

六、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者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⑵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者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者下跌等),代理价或者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者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⑶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定货方式
乙方需以正式书面定单形式,详细列明定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定单上定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 10 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定货凭证。

3、交货方式
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定单后,必须保证定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_______ 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
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定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暂时小额定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若须终止,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认可。

八、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___年__月_ 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合同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翼延长本合同,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商议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者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再也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即将撤除并归还甲方的“金海”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九、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提升双方在商业地产行业中的市场高度,促进双方在商业地产市场运营中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商议,双方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北京中原项目部所代理项目合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合作项目
1.1 甲乙双方资源合作的项目为:甲方及其旗下子公司、附属公司 (以下统称“甲方”)所有代理项目。

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由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进行约定或者以《分销合作协议》形式约定。

1.2 乙方就甲方所有代理项目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及客户推介服务。

2.合作内容
2.1 项目推介
2.1.1 根据甲方对具体项目的委托,就甲方所委托的代理项目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

2.1.2 根据甲方的委托,推荐意向客户参观项目,促成客户与甲方的交易。

2. 2.1.3 在甲方委托范围内,针对甲方代理项目向乙方所掌握的客户资源做前期介绍和基本信息的告知,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宣传甲方代理项目。

2.1.4 对于经乙方推介确定签约的客户,甲方按约定全额支付乙方佣金。

2.2.1 本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应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依此类推。

2.2.2 在此战略合作协议书之下,甲乙双方对阶段内具体项目推荐的周期、佣金等服务细则通过签订具体项目《分销合作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2.3 营销活动合作:在合作期内,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共同组织营销活动,由乙方提供客户资源并联系、组织客户参加活动并参观项目,并推荐客户签约甲方代理的地产
项目,活动费用甲方全权负责。

3. 项目推介流程
3.1 由甲方将项目资料及宣传资料送交乙方,委托乙方向潜在客户推介甲方项目。

3.2 在具体项目的合作开始后,由甲方推介项目的进度安排,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名
单及相关信息,甲方指定专人进行确认签署《客户首访确认表》。

3.3 有效客户确认:甲方所代理项目客户确认方式为首访确认制,即乙方根据本协议
约定向甲方推介客户,在乙方推荐的客户到访项目或者参加项目或者参加项目活动之
前或者同时,由甲方指定人员在开辟商 CRM 系统做查询,如该客户是第一次到访本
项目且不属于开辟商和甲方自由客户则视为乙方推介客户(有效客户),并以甲方现
场负责人及乙方带客人员签字为准。

4.佣金支付
4.1 乙方有效客户在本协议终止前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定金且签署认购书或者租赁意向书,但在本协议终止后按照定金的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则该客
户仍为乙方有效客户,该客户签约额计入乙方业绩,并计算佣金。

4.2 佣金支付条件: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介绍的有效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有效)同开辟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开辟商在收到客户支付的首期
房款且甲方收到开辟商支付全额佣金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客户实际签约的房
款为基数按佣金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

4.3 佣金支付时间:甲乙双方约定在每自然月的次月10 日前完成上月成交客户数量核对,并经双方核对负责人签字确认。

在具备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
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者延期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再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4.4 乙方所介绍的有效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在与开辟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后,如客户原因提前解约或者开辟商与客户商议解约,且甲方与开辟商合同约定需要全部退还佣金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30 天内(以合同解除协议签署或者发出解约函为准),将基于该笔交易收到的佣金全额退还甲方,或者甲方有权直接从对付的乙方的剩余佣金中等额扣除。

4.5 具体代理项目的佣金比例由甲乙双方就各项目签订的分销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保证委托乙方推介的代理项目已取得合法有效的产权销售及交易授权。

5.2 甲方应就委托乙方推介的代理项目向乙方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提供项目宣传资料。

5.3 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客户资源负责以《客户首访确认表》的形式予以书面确认,客户成功签约后甲方应按具体的分销合作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5.4 乙方推介的客户认购甲方项目后,乙方有义务进一步积极配合甲方,推动客户完成签约和付款。

5.5 甲方向乙方按具体的分销合作协议支付佣金后,乙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6 甲方委托乙方推介项目前须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就具体项目的推介情况及佣金比例,佣金的支付等进行约定。

5.7 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及开辟商工作人员赠送礼品、回扣、感谢费、好处费、贵重物品等。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关系。

并且乙方允许,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全部应发未发佣金。

5.8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客户推介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承诺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否则由乙方形式引起的开辟商和甲方的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商业信誉伤害等)均有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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