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真题解析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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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众合600分试题精讲突破班民诉讲义

2010众合600分试题精讲突破班民诉讲义

600分试题精讲突破班(民事诉讼法)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说明:本卷均为不定项选择,一共30题,每题2分,共计60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议庭组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第一审合议庭中的陪审员与审判员分别行使事实认定权与法律适用权B.第二审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C.发回重审可以由原合议庭重审D.再审案件应当根据所适用的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约定一审地域管辖法院B.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与交换证据的时间进行协商C.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管辖法院D.对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3.户口是江苏省D县的陈某,2005年1月开始居住于上海A区,同年12月因做生意回到南京B 区居住。

因生意亏损,2006年9月,陈某回到上海C区居住,2008年6月陈某又搬回上海A区居住。

2009年1月,陈某与卫某发生货款纠纷,此时,如果卫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3万元,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A.上海A区法院B.南京B区法院C.上海C区法院D.江苏省D县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案件,被告所在地没有管辖权?A.因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因继承纠纷而提起的诉讼C.因解除婚姻关系提起的诉讼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5.关于当事人资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是有关当事人资格的概念B.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资格,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与具体的诉讼有关C.就民事诉讼而言,只能以当事人是否是诉讼所要解决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标准D.就法人而言,诉讼权利能力不因法人的具体性质与经营范围而有不同6.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后,给果园造成损失约13万元。

2015年司考民事诉讼法卷四考点突破讲义——众合杨洋

2015年司考民事诉讼法卷四考点突破讲义——众合杨洋

举证期限 较短
重视调解
简易程序 转为普通 程序
转换 情形
期限 计算
文书也可 简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A、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B、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C、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 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 D、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3
(14-40)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 100 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4
(2011-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法律规定
小额诉讼
2
适用范围
2
(2012-84)下列哪些是 1991 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 (2007 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 的审判程序?
A.普通程序 B.二审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小额诉讼程序
特殊规定3Fra bibliotek(1)法院的告知义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审理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 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2)举证期限: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 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 7 日。 (3)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 经作出即生效。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4)裁判文书的简化: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 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 (5)小额诉讼程序是在简易程序一章中作出的规定,表明小额诉讼程序除特别 规定外,都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众合教育核心课程民诉法小布丁系列1-10

众合教育核心课程民诉法小布丁系列1-10

众合教育核心课程民诉法小布丁系列1-10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诉讼公正就是通过诉讼过程与判决结果体现出的妥当性和公平性。

诉讼效率就是以比较少的时间投入得到裁判结果。

当事人进行诉讼是为了得到对自己发生争议的权利、义务的裁判结果,公正当然是首位需要。

但是,法谚云:“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裁判的公正如果来得太迟,其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公正与效率,当事人都需要。

二者如能兼顾,自然是天下最美的事。

这两个价值,有时会发生冲突,给我们制造出鱼和熊掌要哪个的难题。

当公正和效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来处理二者的关系呢?我们国家处理公正和效率的共识性准则就是“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易言之,既可以公正地裁判案件也可以保证效率,那么这两者都要。

如果二者一旦发生了冲突,要优先保证公正的实现。

这种关系处理方式比较抽象,我用一个具体的制度来说明一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受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

为什么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就不受审限的限制呢?因为西方大多数国家就没有审限的制度。

为什么没有审限的制度呢?因为在这些国家长期的法治发展经验使他们意识到了公正和效率这两种价值中,公正是绝对优先的。

如果给法官审理案件设定审限,就会影响到公正,所以大多数国家没有审限。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到外国当事人,涉及到和外国法律的衔接,所以我们第248条就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没有审限的要求。

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审限制度,总体上看是比较好地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准则,比如说,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我们国家最长可以审多长时间?1年零3个月。

6个月正常的审限内审不完,可以再延长6个月,这是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自行解决的。

如果还审不完,就申请上级法院延长,获得批准后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此,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我们国家最长可以审1年零3个月。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诉讼标的物。

诉的三个构成要素中,诉讼标的是核心要素。

诉讼标的理论非常复杂,学说众多。

2013年深圳众合YY语音第三期杨洋(新民诉)讲义

2013年深圳众合YY语音第三期杨洋(新民诉)讲义

专题一: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增加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法律监督原则原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现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真题回放2006】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专题二:管辖1、公司的诉讼管辖(新增特殊地域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范围扩大原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 现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管辖权转移原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现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专题三:回避增加自行回避及细化审判人员的回避现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的解析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的解析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的解析民事诉讼法是指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司法公正。

本文将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诉讼程序以及诉讼结果等方面对民事诉讼法进行解析。

一、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依法公正、平等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依据,也必须尊重一方的主动撤诉权。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强调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特点,努力实现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和权利义务。

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可以自行行使诉讼权利,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行使。

同时,法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辩护人等也是诉讼参与人,他们在诉讼过程中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正与公平。

三、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一系列程序要求。

包括起诉、立案、送达、提交证据、开庭审理等程序,确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得到审理和解决。

同时,还规定了诉讼的期间、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等程序,以保障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完整性。

四、诉讼结果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结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方面,法院在对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符合法律的判决;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判决的效力、执行程序和执行结果等内容,确保判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综上所述,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的解析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诉讼程序以及诉讼结果等方面。

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深入理解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掌握其要点和适用方法,是提高解决案件能力和应对考试的重要途径。

众合真题解析民诉法

众合真题解析民诉法

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答案】【考点】【详解】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法院共分为四级,每一级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具体分为:(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管辖除法律规定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这实际是将大多数民事案件划归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但并不能说明所有涉外案件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案金额大,全国影响大的涉外案件,也是有可能由高院或最高院管辖的,因此B项不正确。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项错,错在可以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这一选项的判断曾在2005年卷三第36题出现过,考生应不会陌生。

(4)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D项错误。

【点评】本题系统考查了级别管辖的相关问题,对四级法院的管辖权划分均有涉及。

其中B项考查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中最容易混淆的“重大涉外”问题,CD项考查了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管辖范围上的区别,这突出了司法考试对易混淆知识点的考查,但都属于传统考试重点。

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2010众合重点学科郑其斌民事诉讼法讲义

2010众合重点学科郑其斌民事诉讼法讲义

民事诉讼法概况一、命题规律题型基本固定、分值分布稳定、综合性增强、法条极端重要、理论适当关注二、重点法律文件(1)《民事诉讼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8)《仲裁法》、(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导论民事诉讼法体系主体论[管辖/当事人]――证据论――程序论[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执行论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再审非讼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论述题的关注点纠纷——可诉性――公益诉讼纠纷的解决方式: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当事人的自由度、程序严格性、实体合法性、法律效力诉讼法的价值:程序(公正与效率)、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安定选择题的关注点诉――当事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诉的分类:确认;给付;变更诉讼标的:争讼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诉的理由(08-3-86)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一、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1、基本原则(诉5、8、9、12、13):调解(诉讼程序)、处分(实体权利)、辩论(口头与书面)、平等(同等[国民待遇]、对等[反报、歧视])(2008-3-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众合教育2012年重点学科课后测试题(民事诉讼法)

众合教育2012年重点学科课后测试题(民事诉讼法)

众合教育2012年重点学科测试题(民事诉讼法)说明:本部分所有的试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正确的是:()A.陪审员不需要回避B.书记员不需要回避C.法院院长的回避由上一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D.审判员与正在审理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也必须回避2、中国公民在某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其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受到限制,中国法院于是也对该公民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加以限制,这是什么原则的体现?()A.对等原则B.平等原则C.辩论原则D.同等原则3、甲县的高某与乙县的崔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高某将一尊唐三彩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并约定履行地为甲县,后崔某怀疑此尊唐三彩系“做旧”赝品,遂发电子邮件告诉高某自己不想买了,要求解除合同。

高某欲起诉要求崔某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县法院与乙县法院都有管辖权B.只有甲县法院有管辖权C.只有乙县法院有管辖权D.只有丙县法院有管辖权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A.甲地的崔大毛与乙地的王三签订了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一半的购车款,到了约定的交车时间,崔大毛却发现王三联系不上,于是去王三家找王三并准备要求王三退款并赔偿,却被王三邻居告知,王三因聚众赌博被劳动教养。

崔大毛还是提起以王三为被告的买卖合同诉讼B.崔二毛以北大人民医院为被告提起的知情权诉讼C.我国丙地的崔二毛对两千公里之外的居住在我国丁地的他的生父提起的给付抚养费诉讼D.某趟地铁延误,部分乘客对地铁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5、白壮壮在马路上被一辆本田CRV车撞倒,本田CRV车的司机驱车逃逸。

路过的行人周妙可将白壮壮送到医院并垫付600元医药费。

途经此地的实习律师杜立本目睹全部过程并用手机拍下本田CRV车的车牌号。

关于此案,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周妙可垫付了600元医药费,因此她既可以起诉本田CRV的司机,也可以向白壮壮讨要B.只要白壮壮确定肇事本田CRV司机姓名,他就可以起诉本田CRV司机C.白壮壮通过杜立本律师的照片确定了肇事本田CRV司机姓名,请求杜立本既做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又做本案的证人,杜立本欣然允诺D.白壮壮只有小学一年级文化水平,一点诉讼常识都没有,杜立本决定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本田CRV司机并认为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担当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引起的是普通共同诉讼?()A.巴布向洛桑借款30万元,并由卓玛以自己家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众合2010考前突破班郑其斌民诉讲义

众合2010考前突破班郑其斌民诉讲义

民诉考点突破:解题思路与预测题一、基本理论[解题思路]诉的分类[预测题]1.下列关于诉的分类说法错误的是:()1A.甲起诉乙,要求确认甲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此案属于确认之诉B.丙起诉丁,要求丁删除在网上发布的辱骂丙的言论并停止继续在网上发贴的行为,此案属于给付之诉C.张某起诉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此案属于变更之诉D.赵某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侵权损失5万元,而王某辩称侵权行为并不是他实施的,这是确认之诉二、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1.基本原则[解题思路]调解(只能适用于诉讼程序)、处分(依法处分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辩论(形式:口头与书面)、平等(同等[国民待遇]、对等[反报、歧视])2.基本制度[解题思路](1)合议:A.人民陪审员的适用:只能适用于一审,包括发回重审、再审;适用的法院级别无限制;B.独任庭的适用范围: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不包括发回重审、再审]C.发回重审、再审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同一个人不能两次审理同一个案件)(2)回避1)适用范围: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特别注意:证人不适用回避(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2)法定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3)申请回避的时间: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例外:回避的事由是在开庭以后才知道的,辩论终结前提出4)决定权:逐级决定[预测题]1.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说法错误的是:()1A.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可以适用于诉讼程序、非讼程序B.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不受法院的干预C.对等原则是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对应的诉讼权利D.辩论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九天考资当事人对证人的询问体现了辩论原则2.关于审判组织说法正确的是:()2A.法院审理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B.再审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时,如果当事人同意,可以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C.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合议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按照审判长的意见决定D.发回重审、再审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张某起诉李某侵权纠纷一案,张某欲申请审判人员王某回避,则:()3A.张某申请回避原则上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B.如果王某是人民陪审员,则对其的回避申请应当由审判长决定C.张某提出回避申请后,在回避决定做出之前,王某可以继续工作,但法院应当尽快做出决定D.如果王某是李某的舅舅,则王某应当回避三、管辖1.裁审择一[解题思路](1)有效仲裁协议排斥法院主管;(2)约定仲裁,一方起诉:立案前发现不予受理;立案后被告在首次开庭前提出,法院驳回起诉。

2010众合卷三高分突破班民诉-向高甲讲义

2010众合卷三高分突破班民诉-向高甲讲义

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十一讲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一、财产保全(一)财产保全的种类【真题再现】(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三)财产保全的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及法律许可的其他方法。

(四)财产保全的解除1.没有起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

2.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发生了变化:如被申请人在保全期内履行了义务。

(五)财产保全的救济1.2.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2008】87.A 地甲公司与B 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 地,乙到期未能交货。

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 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臵于其设在D 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 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二、:诉讼行为是发生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行为。

2[1]【真题再现2003】70.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的贷款利息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二讲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二、基本制度3[1] (2009年)82.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4[1] 【2006】3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二十讲民事裁判【真题再现】5[1] 【2005】38.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第二十一讲执行程序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D.关于罚款的决定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九讲期间、送达一、期间二、送达第十讲法院调解一、法院调解与相关制度的区别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二十二讲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二、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三、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比较四、司法协助第二十三讲仲裁与仲裁法概述第二十四讲仲裁协议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十六讲审判监督程序【真题再现】五、再审的审理6[1]【2008年〃四川】44.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各级检察机关均享有法律规定的抗诉权B.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应当经当事人同意C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十七讲特别程序一、特别程序的特点归纳一、适用支付令程序的条件【真题再现】7[1]7[1] 【2002】65.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督促程序?A.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B.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第十九讲公示催告程序C.劳务合同履行期限已界满,债务人拒不提供劳务D.债务已到期但数额尚不能确定【真题再现】8[2]【真题再现】9[3]向高甲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向高甲第二十讲民事裁判8[2]【2005】40.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A.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B.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C.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D.当事人不服法院的除权判决,可以提起上诉9[3] 【2004】74.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A.程序的启动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无答辩程序B.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C.都设臵了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D.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10[1] 【2008不定项】100.如果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1万元,并登报进行赔礼道歉。

众合真题解析-民 法

众合真题解析-民    法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答案】C【考点】民法调整对象与民事权利分类【详解】民法调整对象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指自然人的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基础的法律关系,可分为支配型财产关系和流转型财产关系。

其中,流转型财产关系即债权法律关系。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债的法律关系,应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A项错误。

民事权利分类中,按照权利的性质与作用不同分为支配权(绝对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其中绝对权指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

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属于绝对权,而B项所述的债权关系属于请求权不属于绝对权,B项错误。

按照民法原理以及最高院《诉讼时效规定》的相关条款,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C项正确。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其效果是暂时或永久阻止请求权的效力,前者包括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等,后者包括提出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等,而本题中乙以甲被狗咬与己无关为理由,并无合法基础,不能阻止甲之请求权的行使,故乙拒绝赔偿并非行使抗辩权,D项错误。

【点评】按照多年的惯例,民法的前两道题至少会有一道考察民事权利的分类,核心是围绕支配权(绝对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各自特征、外延以及区别而展开,多年来万变不离其中。

只要熟练掌握这四种权利的基本知识,此类试题难度很低。

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答案】C【考点】民事合伙的成立与债务承担【详解】依据《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广州众合民法典型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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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1、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延-3-2;单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到侵害时都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2、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3-51;多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先后顺序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还返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3、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为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3-2;单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该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7-3-25 多A.所有事业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5、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06-3-3;单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6、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3-1;单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7、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2006-3-1;单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8、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3-1;单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9、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2004-3-1;单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10、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8延-3-51;多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行为是身份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1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意思表示 2007-2-51;多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志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12、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家甲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6;单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13、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是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06-3-5;单A.属于无权代理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D.属于合法行为14、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好看;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5-3-53;多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1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3-52;多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债总论16、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之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3-9;单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17、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延-3-5;单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18、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2008-3-53;多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自备的灭火器救火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侵权责任法19、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15;单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20、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2004-3-19;单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1、甲饲养一只狗在乙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丙饲养的一只狗;行人丁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3-70;多A.如甲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B.如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C.如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D.此属于意外事件;甲、乙、丙均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22、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8-3-64;多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23、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树下采蜜..在乙家帮忙筹办婚宴的丙在帮乙喂猪时忘记关猪圈;猪冲入甲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丁被蛰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5-3-2;单A.甲应对丁的医疗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乙应对丁的医疗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C.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D.乙和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责任24、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3-54;多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C.如果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25、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2006-3-65;多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致湖中鱼类死亡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物权法2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3-6;单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藏书的所有权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藏书的所有权27、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2009-3-53;多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28、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2-3-3;单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的优先购买权29、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择是错误的 2008延-3-11;单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30、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2006-3-9;单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31、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3-55多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是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32、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置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置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3-59多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赔偿33、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尝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2-3-37;多A.因丙不知甲无权处分;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合同法34、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5-3-56;多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35、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2008延-3-6;单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D.6月15日36、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五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3-8;单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37、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的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5-3-11;单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8、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3-2;单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3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9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3-10;单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40、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6-3-54;多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为诉讼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41、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1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4-3-52;多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42、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3-27;多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43、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3-52;多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44、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守约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2004-3-58;多A.违约方所负债为非金钱债务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C.继续履行费用过高D.违约方已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45、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3-10;单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46、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3-56;多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合同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47、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延-3—7;单A.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C.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48、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栋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买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那些是正确的2002-3-59;多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的减少49、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如何处理 2003-3-49;单A.拒绝接受货物B.不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C.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D.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50、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2002-3-38;多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提存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问题不合格而拒收货物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51、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2008-3-5;单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B.S省红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52、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007-3-55;多A.因供电设施的检修中断供电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53、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4-3-59;多A.冯某与张某见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B.张某将房屋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54、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2006-3-61;多A.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55、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6-3-62;多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无效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丙可以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56、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底..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2004-3-14;单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015司法考试众合教育向高甲民诉06分析

2015司法考试众合教育向高甲民诉06分析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
(1)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和调解书 (因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公证债权文书。
【陷阱点拨】没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和当事人之间的 和解协议。

(二)执行管辖
1 管辖法院的确定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执行。
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分为几个步骤:

1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 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 人或被执行人。 3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可以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根据其是否提出反对意见,有 不同的处理方式: (1)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 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 (2)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 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 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2 担保效力

1 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2人民法院对暂缓执行的期限的决定权有两点限制: (1)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 (2)最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措施

1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 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 (1)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 (2)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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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答案】【考点】【详解】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法院共分为四级,每一级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具体分为:(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管辖除法律规定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这实际是将大多数民事案件划归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但并不能说明所有涉外案件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案金额大,全国影响大的涉外案件,也是有可能由高院或最高院管辖的,因此B项不正确。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项错,错在可以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这一选项的判断曾在2005年卷三第36题出现过,考生应不会陌生。

(4)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D项错误。

【点评】本题系统考查了级别管辖的相关问题,对四级法院的管辖权划分均有涉及。

其中B项考查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中最容易混淆的“重大涉外”问题,CD项考查了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管辖范围上的区别,这突出了司法考试对易混淆知识点的考查,但都属于传统考试重点。

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解析: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反诉必须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而反驳是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辩驳。

题中,被告提出来要求原告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这已经构成了独立的诉讼请求,而不是反驳。

同时,这一主张已经依据事实而提出了请求,因此不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也不属于证据问题。

A项当选。

【点评】本题考查了反诉中的核心考点:反诉首先是诉,只有提出了独立的请求才可能是反诉,并由此区分了反诉与反驳。

因为民诉法对于反诉的构成并无法条的明文规定,本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性。

37.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

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解析: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本题属于给付之诉,即王某要求刘某不为某种行为(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而这一要求正是基于王某与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因此这一相邻关系为本案的诉讼标的,D项当选。

【点评】解答本题的一个诀窍是,诉讼标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民诉研究和司法考试命题中常喜欢区分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其中只有诉讼标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抓住这一点,解题就非常容易。

因此从解题的角度讲,本题无需阅读题干,即可得出答案,因为选项中只有D项是民事法律关系。

38.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

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

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解析:被告是指原告诉讼侵犯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刘某打了王甲造成王甲左耳失聪,刘某作为侵权人应是本案被告。

同时,根据《人身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依据该条的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未成年人损害的,第三人和有过错的教育机构都要承担责任,因此王某可以将刘某和幼儿园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责任。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辅助本诉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本案中幼儿园如果参加诉讼,他完全是为了应对原告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而非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因此不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点评】本题考查了两个核心考点:一是从民法的角度确定谁是实体上适格的被告,这需要结合民法的规定,体现了民诉法与民法在命题上的结合;一是被告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这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2008年曾经考查了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39.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甲与乙之间是关于所有权发生争议,而丙主张古董归他所有,因而对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丙有独立请求权,因此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根据《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

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

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因此A、B项不正确。

根据《民诉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及《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C项正确。

根据《民诉意见》第160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本诉与有独立请求第三人之诉是独立的两个诉,因此法院不能以本诉已经撤诉为由驳回第三人的参加之诉,D项不正确。

【点评】解答本题的第一步是判断丙在诉讼中的地位,然后才能作答。

如果对丙的诉讼地位判断失误,那么就无法理解各个选项。

同时,本题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查,综合性较强。

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解析:民事证据在理论上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

(1)证据的来源是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分根据。

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第一手资料是为原始证据;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是为传来证据。

(2)按照单个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因此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项不正确。

而一个传来证据,例如一个合同的复印本,是传来证据,但也是能证明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A项正确。

同样,一起侵权案件中,医生转述受害人向其叙述的案件事实,是为直接证据,C项不正确。

(3)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的关系,可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

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

所谓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

本证与反证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

因此B项不正确。

【点评】本题考查了民诉法司法考试中的传统理论问题,证据分类基本上属于每年必考考点,难度也在逐年增加。

除了B项考查了本证与反证的区别,其他几项均考查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之间的联系,理论性、混淆性较强。

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解析: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是指于诉讼答辩期届满之后,开庭审理以前,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行为或过程。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7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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