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工会的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特制定本《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二、工会的设立和组织形式1. 工会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北京市设立工会,依法保障工会组织的独立性。
2. 工会的组织形式北京市工会采取层级组织的方式,设立市、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工会。
三、工会会员的权益与义务1. 工会会员权益每位职工都有加入工会的权利,并享有参与工会活动、提出合理诉求、接受工会服务等权益。
2. 工会会员义务工会会员应支持工会工作,维护集体利益,履行职工的责任和义务。
四、工会组织机构1. 工会委员会设立市、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由各级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工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 工会专职人员工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会事务,包括会员信息管理、工会活动组织等。
五、工会活动与服务1. 工会活动工会组织各类活动,如职工文娱、体育比赛、健康咨询等,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2. 工会服务工会为职工提供各类服务,包括职业培训、职工权益维护、就业指导等。
六、工会资金1.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由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用于支持工会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活动。
2. 工会财务管理工会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七、工会监督与评估1. 工会监督工会应对职工利益进行监督和维护,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2. 工会评估对工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其他涉及工会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办法为准。
结语本《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的制定,将有力推动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北京市的工会组织将更好地履行责任,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课件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3 号)(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 服务职工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 二) 廉洁办会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 三) 程序规范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 四) 办事公开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关于奖励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 一) 优秀学员( 包括自学) 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 二) 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 三)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 一) 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
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 二) 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 三) 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会工作者进行适当奖励补助,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核算。
北京市总工会、经委、财政局等关于印发《北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总工会、经委、财政局等关于印发《北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1986.11.25•【字号】京工财字[1986]第91号•【施行日期】198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总工会、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印发《北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工财字[1986]第91号1986年11月25日)各区、县经委(工业局),财政局、财政二、三、四、五分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银行办事处、分理处,各区、县、局、总公司工会,中央在京企业、市直属基层工会和行政,各级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为适应城市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职工技术协作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职工技协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管理,确保职工技协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制订了《北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
现发给你们,并通知有关事项如下:一、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体现了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同执行现行经济政策相结合的原则,符合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
各级职工技协组织要认真执行《管理办法》,坚持技术协作活动的正确方向。
二、职工技术协作组织要端正服务思想,贯彻“有偿不为偿”的原则。
各项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更不得侵犯企业的技术和经济权益。
职工参加技术协作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完成本职工作和技术协作活动的关系。
三、《北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自一九八七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凡在本通知下达前已建立的各职工技协有偿服务机构,手续不完备的,应按《管理办法》规定补办审批和工商、税务登记,以及银行建户手续。
凡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应立即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北京总工会 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总工会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编号:[编号]签订地点:[地点]签订日期:[日期]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名称:北京总工会地址:[总工会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乙方(合作方/供应商/承包方):名称:[合作方名称]地址:[合作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第一条合同目的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目标:明确甲乙双方在[具体领域或项目]的合作内容和职责。
第二条合同范围服务/产品/工程描述: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或产品包括:[详细描述]。
实施/交付时间:服务/产品/工程应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内完成。
工作地点:服务/产品/工程的实施地点为:[地点]。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金额:总金额为¥[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大写])。
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署后支付总金额的[预付款比例]%作为预付款,即¥[预付款金额]。
阶段付款:根据合同进度支付阶段款项,每阶段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为:[详细说明]。
尾款:服务/产品/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即¥[尾款金额]。
第四条合同期限合同开始日期:[开始日期]合同结束日期:[结束日期]延续或变更:如需延续或变更合同期限,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应遵循相关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工作。
验收标准:合同完成后,甲方将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支付尾款。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变更程序: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
解除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条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或质量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争议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法律管辖:如协商未果,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013工会1+9文件:6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
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服务型工会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职业化、社会化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23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京工发〔201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是指参加市委社会工委和市总工会组织的招录考试合格,被工会组织录用,在区县职工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工业(科技)园区工会服务站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由大学毕业生、退休内退返聘人员和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组成。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三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的任务是:(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帮助引导辖区内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三)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采集会员信息,协助开展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四)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调解、帮扶救助、劳动保护和与职工利益有关的信访接待等工作;(五)做好京卡·互助服务卡办理、职业介绍、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职工和用人单位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六)做好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聘录用第四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大学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五)退休内退返聘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1周岁,女性不超过56周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六)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02] 3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总工会资管委管理和考核的直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北京市总工会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资管委)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检查各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情况。
各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管委监管下的法人负责制。
第四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六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实行事业单位核算的企事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实行企业核算的企事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执行其他会计制度的企事业,按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一)实行事业单位核算的企事业,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北京市工会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工会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预算编制1. 预算依据工会预算的编制应以充分了解工会经济活动、履行工会职能为基础,兼顾工会会员的利益和工会事业的发展需要,确保合理性和全面性。
2. 预算周期工会预算一般按照每年编制和执行,具体以工会工作需要为准。
3. 预算编制程序(1)工会预算编制程序包括预算编制、审核、审定、报备程序。
(2)各级工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预算编制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4. 预算内容工会预算内容应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项目,明确各项经费的用途和金额。
三、预算执行1. 支出控制工会各项经费的支出应按照预算进行,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合法、规范和有效。
2. 资金申领工会从上级工会申领资金时,应提供详细的资金需求及其用途,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 预算调整当工会预算发生变动时,需及时进行预算调整,经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预算监督1. 内部监督工会各级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审计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2. 外部监督工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应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审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保证预算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附则1. 本办法由北京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解释。
2. 工会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六、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正文,共计474字)。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讨论稿)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局总公司及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 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 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 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 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在如今的社会中,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组织,在各行各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工会预算的管理、提高工会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一、背景简介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预算报告,确保工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于近日出台。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现行工会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完善和创新。
其中,最大的亮点即是明确了工会预算的编制、审批、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并增加了对工会预算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工会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会预算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按照工会组织的层级和类别,各级工会应制定年度预算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预算计划应包括工会收入、支出和项目计划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合理、具体可行。
同时,预算编制还应适应工会工作的需要,注重充分听取基层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2. 工会预算审批程序和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会预算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各级工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预算计划提交给上级工会主管部门审批。
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审核预算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批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预算计划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3. 工会预算公开和监督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会预算的公开和监督评估要求。
各级工会应将预算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各级工会主管部门应对工会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预算使用情况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会组织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个人观点与建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工会财务管理的一次重要突破。
根据我的理解,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具有以下几个优点和意义。
首先,明确了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有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工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的使用需要非常谨慎和精确。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北京市工会的管理,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会的组建1、凡在北京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在开业或者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3、工会组织的建立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的任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工会的职责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首要职责。
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权益。
2、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的生活,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
3、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活动,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企业的发展。
4、工会应当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三、工会的权利1、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拒不纠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工会有权参与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北京市工会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提高工会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二、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目标根据工会的发展定位和职责要求,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工会经济运作的效益。
(二)预算编制原则1.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职能定位,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2. 经济效益原则:预算编制应以提高工会经济效益为目标,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3. 透明度原则:预算编制应具备公开、透明的特点,接受职工监督。
(三)预算编制程序1. 概算编制:按照工会的具体活动和经济发展需求,编制工会预算的概算。
2. 部门评审:各相关部门对工会预算概算进行评审。
3. 联席会议审定: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对工会预算进行审定,形成最终的预算方案。
三、预算执行(一)资金管理1. 资金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部门,负责对工会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 资金使用审批:工会根据预算方案和资金需求,向资金监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经资金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3. 资金使用范围:工会预算资金只能用于工会活动、会员福利、职工教育培训等与工会职责相关的支出。
(二)预算执行监督1.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会需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2. 职工监督:鼓励职工对工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和建议。
四、预算评估和调整(一)预算评估每年年末,工会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预算调整根据实际需要,工会预算可以进行调整,但调整必须经过资金监管部门的审批。
五、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延迟财政拨款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本办法由北京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总结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工会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9.08•【字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1994.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工会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4年9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9月8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1994年9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工会组织和职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第四条工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的生活,为职工服务;(三)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四)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五)帮助职工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第五条建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或者把工会机构与其他部门合并。
第六条上级工会有权帮助、指导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职工组建工会,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新建企业、事业单位在筹建的同时应当支持职工筹建工会。
具备下列条件的乡(镇)办集体企业的职工可以依法组建工会:(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二)经营状况正常;(三)有一定数量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
办法北京市工会法实施办法_0312文档
2020办法北京市工会法实施办法_0312文档EDUCATION WORD办法北京市工会法实施办法_0312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北京市工会法的实施办法,欢迎阅读!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对立的,工人们在反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斗争中,认识到必须团结起来,联合起来,才能适应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需要,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取得斗争的胜利,因而,根据工人阶级斗争的需要,便产生了工会。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
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
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保障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是工会的一项基础性任务。
为了保证组建工会的顺利进行,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针对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存在阻力、进展缓慢、覆盖偏低的状况,新《工会法》增加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通过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加强基层工会建设。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教育工会、金融工会、国防工会、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服务职工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二)廉洁办会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三)程序规范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四)办事公开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二、关于奖励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一)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二)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一)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
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二)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三)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会工作者进行适当奖励补助,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核算。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会职能的有效履行、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监督,保障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结合北京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1、统筹兼顾原则工会预算编制应当统筹考虑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合理安排各项资金,确保工会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一般性工作和日常活动的经费保障。
2、量入为出原则根据工会经费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做到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专款专用原则工会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项资金用于特定的项目和活动。
5、民主公开原则预算编制过程应当充分听取工会会员和职工的意见,预算草案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会员公开。
二、预算编制内容1、收入预算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2、支出预算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
(1)职工活动支出:用于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方面的支出。
(2)维权支出: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如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等。
(3)业务支出:用于工会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费用,如会议、培训、调研等。
(4)行政支出:用于工会日常行政管理的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5)资本性支出: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大型修缮等方面的支出。
(6)补助下级支出:用于补助下级工会的经费支出。
(7)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其他支出:不属于上述支出范围的其他必要支出。
三、预算编制程序1、准备阶段工会财务部门应当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包括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经费收入预测等,为预算编制做好准备。
北京市实施工会法管理细则工会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实施工会法管理细则工会法实施细则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工会与单位行政机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文是北京市实施工会法的实施细则,欢迎大家进行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 __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本市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做好职工服务工作。
第四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物质利益。
工会通过职工 __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
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工会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科技创新等活动。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
第六条工会应当健全职工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法律服务、困难帮扶、心理关爱及文化体育等活动。
第七条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依靠职工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接受会员评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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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一、引言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北京市工会的管理,提高工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北京市制定了本《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二、工会组织的设置与职责
1. 工会组织的设置
根据《中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市设立了各级工会组织,包括市工会、区县工会和基层工会。
市工会作为市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下级工会组织的工作。
2. 工会组织的职责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和协商,推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改善。
(2)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组织职工文化和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4)协助政府做好劳动关系的调解和处理工作,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工会组织的会员权益保障
1. 工会会员权益
(1)享受工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优惠待遇,包括文化体育活动、
职工宿舍、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2)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劳动权益维护服务。
(3)参与工会组织的决策和监督,行使民主权利。
2. 工会会员权益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会员信息管理制度,保护会员个人隐私和权益。
(2)加强对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欠薪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救助。
(3)建立职工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职工的投诉和举报事项。
四、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1. 财务管理
工会组织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透明度和
规范性。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公布工会资金的使用情况。
2. 财务监督
市工会和区县工会应定期对下级工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同时,职工也可以通过
举报机制揭发工会财务管理中的不当行为。
五、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提升
1. 凝聚力提升
工会组织应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增强职工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建立健全会员参与机制,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决策和活动。
2. 服务能力提升
(1)加强工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2)建立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和渠道,便于职工获取各类服务。
(3)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工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
1.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监督机制,包括对工会干部的监督、工会经费的监督以及工会组织的工作评估。
2. 评估机制
制定工会组织的绩效指标和评估标准,定期对工会组织的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七、结语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北京市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为职工权
益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职工也应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建设,共同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