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 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一、总则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的行为准则,保障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发展。
所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助理律师和其他职员都必须遵守该规章制度。
二、律师的行为准则1.律师应当忠实、公正地履行其职业职责,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法庭程序。
2.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案件信息,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
3.律师不得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以个人名义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律师应当尊重和遵守律师行业的道德规范,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有严重失职或渎职行为。
三、助理律师和职员的行为准则1.助理律师和职员应当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保障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行。
2.助理律师和职员应当保守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外部。
3.助理律师和职员应当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必须得到律师的指示和授权。
4.助理律师和职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四、内部管理1.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可和遵守。
2.律师事务所每年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工作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培训。
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3.律师事务所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并及时予以采纳。
同时,员工在工作中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被追究责任。
五、外部交往1.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助理律师在与客户、法院和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交往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形象。
2.律师事务所对外部合作伙伴和相关单位的选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的要求,确保合作伙伴的信誉和能力。
六、处罚措施对于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律师、助理律师和职员,律师事务所将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禁止晋升、降低薪资等。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为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有序、高效,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律师事务所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所长和各部门主管律师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事务所的各项工作。
2. 职责分工(1)所长: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运营律师事务所,制定并实施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部门主管律师:负责领导和管理所在部门的律师团队,组织协调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3)律师:承担客户案件的咨询、代理和诉讼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内部流程管理1. 案件管理(1)接案:律师根据客户需求和能力分配情况接受案件,并签署委托协议,明确案件代理范围和义务。
(2)案件登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案件管理系统,对每个案件进行登记,并记录案件的基本信息和进展情况。
(3)案件分工:根据案件类型和律师专长,事务所进行案件分工,确保合理配备律师团队,并明确各律师的责任和工作分工。
(4)案件进展监控:事务所应设立案件进展监控机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案件按时、高质量完成。
2. 费用管理(1)价格确定: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案件特点和律师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客户签订收费协议。
(2)费用预估:律师在接案后应向客户提供合理的费用预估,明确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3)费用记账: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对律师费用进行核算和记账,确保财务清晰透明。
3. 工作协作(1)协作平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协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律师团队的工作协作,便于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
(2)会议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会议,以交流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和提升团队合作效率。
(3)文档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文档管理制度,规范存档和归档流程,确保文件安全和便捷查阅。
四、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培训(1)招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明确的岗位招聘要求,并通过多渠道招聘合适的人才。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针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行为,保证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经营。
二、职业道德管理1. 安排律师参加职业道德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应当安排律师进行职业道德考试。
考试通过后,才能担任律师,行使职业职责。
2. 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如果律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违规行为,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制度进行处理。
如果需要向外界公布律师事务所的处理结果,需要经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会计管理1. 会计核算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假如有涉及到律师、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都须进行详实的记录,核算。
2. 费用审批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费用审批制度。
在工作人员或者律师需要申请费用报销时,需要进行审批。
管理层需要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报销。
3. 税务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化的税务管理制度。
针对涉及到的纳税申报、发票管理、预缴税款等事项,都应当建立规范。
四、律师执业管理1. 工作权限分配律师事务所应当合理安排人员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照从事培训、律师业务等方面能力进行安排工作。
2. 工作纪律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的工作纪律进行管理。
如果有违反事项,应当进行批评、训诫、罚款等处理。
3. 文件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文件管理制度。
需要存档的相关文件,必须明确标记,并存储在规定的柜子内。
4. 财务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律师事务所的资产、收支等方面,都应当建立明确的记录。
五、安全管理1. 电脑文件备份对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电脑文件资料,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备份制度。
避免因为电脑文件损坏而无法对外开展业务。
2. 正常的工作环境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环境。
保证工作人员和律师能够在正常舒适的环境下进行工作。
3. 安全防范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所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律师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本所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管理、业务指导和党建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本所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的修改。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处理本所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业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监督业务质量,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第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本所的行政、财务、人力资源等工作。
第三章律师执业管理第九条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2.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4. 符合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律师执业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2.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守执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4. 不得从事与律师业务无关的活动;5. 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所业务范围包括:1. 担任法律顾问;2. 接受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3. 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
第十二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严格按照委托事项办理,确保案件质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所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律师费用收取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在本所工作表现突出、业务水平较高的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所规章制度、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给予警告、记过、停职等处分。
律师事务所_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运营管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XXX律师事务所,地址设在XXX。
第三条本所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秉承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致力于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合伙人管理第七条本所合伙人由具备律师资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担任。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
第九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本所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勤勉尽责,维护本所和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合伙人退出本所的,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退出手续,退还出资。
第三章律师管理第十二条本所招聘律师应当具备律师资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具备相关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律师在本所执业应当遵守本所的规章制度,服从本所的管理和安排,不得从事损害本所利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律师在本所执业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律师的收费标准由本所规定,律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律顾问、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
第十七条本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成员(以下简称“律师”)的工作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客户权益。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律师专业行为规范以及行业惯例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内部所有律师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专业道德
律师应当秉持公正、廉洁、勇于维护正义的职业精神,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以客户的利益为首要目标,并保护客户的隐私,维护客户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法律研究
律师应当不断学习和研究法律,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独立性原则
律师应当保持独立性原则,不受他人干预和操控。
律师不得与客户以外的任何人或组织有利益关联,尽心尽职地代理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
第六条行政管理
第七条人事管理
第八条财务管理
第九条安全管理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的行为规范
第十条会议规定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和考勤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纠纷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违纪与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律师事务所所有。
以上是一份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的示范,供参考使用。
实际制定时,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成员的行为准则,统一管理律师事务所的运营和管理,以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良性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所有成员应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二、律师事务所成员的义务和权益1.律师事务所成员应具备律师资格,并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操守。
2.律师事务所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服务。
3.律师事务所成员有权享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各项资源和福利,如办公设备、法律数据库等。
4.律师事务所成员应参与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专业水平。
三、律师事务所的运营管理1. 简介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事务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 财务管理2.1 律师事务所应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2.2 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2.3律师事务所成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禁止挪用、私吞、侵占资金。
3. 业务管理3.1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案件管理制度,包括案件接收、分配、进展和结案等环节。
3.2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归档案件相关信息。
3.3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业绩考核制度,根据成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价。
4. 安全管理4.1 律师事务所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机密信息。
4.2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办公设备和文档,防止丢失和泄露。
四、律师事务所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 工作时间和休假1.1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时间表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时间。
1.2 律师事务所成员享有带薪年假和病假,但需提前向事务所报备。
1.3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及时向事务所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
2. 保密义务2.1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客户的机密信息。
2.2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和利用客户的信息。
3. 规范行为3.1 律师事务所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6篇)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____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____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1、招聘方式、原则本所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计划,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录用与入职2.1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
2.2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小一寸彩色相片____张。
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2.3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
2.4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5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试用转正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____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员工离职4.1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公司提出申请。
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2员工在离开事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工作文档、客户电话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3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
员工1由于未办理手续给事务所带来的损失,事务所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作息时间制度1、行政系统:行政后勤部、财务部、____: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7:30时,12:____至13:00时午休。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其规章制度是其正常运作的基础。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律师职业规范、保密制度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管理层必须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利,规定诸如岗位责任、考核方式和奖励制度等内容。
2.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它还应规定每个律师的工作任务,以及对非法律工作的禁止。
3.内部管理制度中还应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包括客户信息的保护和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更新内部管理制度并告知律师,确保所有律师都可以遵循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
5.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主管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认可,并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全面实施。
二、律师职业规范1.律师职业规范是国家对律师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每个律师都必须严格遵守。
2.律师职业规范包括诸如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
3.律师应当在其职业活动中遵循律师职业规范。
如果有违规行为,律师将面临纪律处分。
4.律师职业规范规定了律师在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如真诚、谨慎、自律、守信等。
5.律师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息息相关,并且是律师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事务所应对其律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三、保密制度1.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保密工作,所有被保护的信息,包括客户信息、行政机关、公检法机关等的调查、取证、仲裁、诉讼活动等,都必须保密。
2.内部管理制度中应当规定敏感信息处理的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保密管理部门根据保密级别进行分级保护。
3.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处理纠纷案件时,必须保护客户信息。
不得发布任何客户信息,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律师事务所的职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对律师事务所的内部运作和客户信息的保密。
5.对于律师事务所员工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奖励和惩戒制度,让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始终把保密当成重要的职业素养来执行。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了保障其内部运行的秩序和顺利开展业务,需要建立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就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进行论述,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律师事务所应设立有效的组织结构,确保内部沟通和协作的顺畅。
组织结构一般由管理层、专业部门和行政部门组成。
管理层负责事务所整体管理和决策;专业部门负责执业活动的具体执行;行政部门负责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
二、职责分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性,律师事务所应进行职责分工。
具体分工根据律师的专业领域、经验和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律师可以分为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民事代理的律师、公司法务的律师等。
不同职责的律师在工作中应相互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协作。
三、职业道德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的从业者,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应明确规定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忠诚、正直、保密、尊重客户权益等方面。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注重自身形象和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信力。
四、执业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应明确律师的执业规范。
规章制度可以包括律师接受案件的程序、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规范、代理诉讼和协商解决争议的程序等。
执业规范的明确可以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财务管理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还应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
包括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分配机制、经费使用审批程序、财务报告等。
规章制度应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防止财务不透明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信息管理律师事务所处理大量的文书和客户信息,所以信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规章制度应明确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管理政策,包括客户信息保护、诉讼秘密的保持、电子文件的管理和备份等。
信息管理规定的严格执行,可以保护律师事务所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七、团队培训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还应包含对团队成员的培训要求。
包括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律师的继续教育等。
通过规章制度对培训的要求,可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与职责1.律师会1.1律师会是律师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所律师共同组成。
1.2律师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将由全所律师集体讨论决定。
2.所长2.1所长是指挥律师事务所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2.2所长由律师会经投票选出。
3.部门主任3.1部门主任是负责律师事务所各部门工作的负责人。
3.2部门主任由所长任命。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1.律师执业行为规范1.1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律师法律师团体的自律规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1.2律师应当保守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秘密,不得泄露。
1.3律师应严禁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2.案件管理规范2.1律师事务所应设立独立的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分配、跟进和管理。
2.2律师在接受委托案件时,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3律师应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及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
3.内部沟通与协作规范3.1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流转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律师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中断他人发言,应听取并尊重他人的意见。
3.3律师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纪律和考核规范4.1律师应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进行工作。
4.2律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告工作进展。
4.3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评估律师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5.内部信息保密和安全规范5.1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于律师事务所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泄露和传播。
5.2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确保信息不受非法侵入和篡改。
5.3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性和完整性检查。
第四章违规和处罚1.律师事务所内部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律师事务所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对于违返律师职业道德、损害律师事务所声誉的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6篇)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一)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____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一、经费管理办法: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理制度。
2.本所聘用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按市司法局统一规定设置帐簿。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报表。
3.律师承办各项法律事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
4.本所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缴纳管理费、会费。
5.本所收入在缴纳税款及管理费、会费后其他各项支出比例如下:(1)____%用于本所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费用;(2)____%为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基本建设费用;(3)____%为____福利基金,含住房基金、风险基金等;(4)____%为医疗基金;(5)____%为业务培训基金;(6)____%为储备基金;(7)____%为主任基金;二、财务管理权限1.本所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所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
本所授权主任批准一般的财务开支。
会议有权拒绝所主任和合伙人违____法律、法规的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决定。
2.主任批准的财务开支的权限为:(1)办公费、交际费、差旅费等日常性开支;(2)工资、提成、奖金;(3)二千元以下(含本数)非经常性开支。
3.合伙人会议审批财务开支的权限:(1)购置固定资产的开支;(2)二千元以上非经常性开支。
三、本所律师承办各项律师业务、收取费用必须经本所统一办理,不准自行收费和开具收据。
四、本所收取的外汇收入(含外汇人民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存于银行,使用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五、差旅费收支:(1)要本着从业清廉,减轻委托人负担的原则。
(2)律师承办各类业务,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结算时凭单据与委托人结算。
如果需要向本所财务预借差旅费,完毕后凭单据报销。
XX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XX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引言概述:XX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了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一系列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XX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的五个部分,包括人事管理、工作流程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纪律管理。
一、人事管理1.1 人员招聘:XX律师事务所采取严格的人员招聘流程,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保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1.2 岗位职责:每个律师和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得到有效分配和执行。
1.3 培训发展:XX律师事务所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定期组织内外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二、工作流程管理2.1 项目管理:XX律师事务所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为每个案件或项目设立专门的项目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2 文件管理:律师事务所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归档、备份、检索等流程,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2.3 会议管理:定期组织各类会议,如案件讨论会、律师培训会等,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团队的协作效率。
三、质量管理3.1 质量标准:XX律师事务所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包括工作流程、文书撰写规范、案件审查标准等,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2 质量检查: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检查,对律师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3.3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向客户发送满意度调查问卷,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以改善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
四、信息安全管理4.1 信息保密:XX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对律师和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2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4.3 数据备份: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五、纪律管理5.1 行为规范:XX律师事务所制定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律师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规范工作行为和业务操作。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和律师职业的职业道德,本事务所依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事务所所有律师,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的规定,同时遵守有关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并公布工作时间、职责范围、管理制度以及激励和考核机制等各类规章制度。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律师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业务技巧。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重视保密工作,建立保密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和法律事务机密。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职责范围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所长决定。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按照职责范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因私接私活,不得向被代理的当事人索取财物。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有损律师事务所声誉的行为。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案件管理等各方面。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激励和考核机制,激励律师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实习制度,对律师实习生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制度,确保律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案件。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表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第四章保密工作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保密管理制度,保障客户的隐私和法律事务机密。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尊重客户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与客户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妥善保管涉及客户的法律文件和材料,防止丢失和泄露。
第五章员工培训和发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机制,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5篇)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办事处的管理,使办事处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凡办事处的设立和管理,均使用本规定。
3.办事处要坚持公司的营销策略,勇于开拓,团结进取,求实高效,为完成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二、办事处的设立、职责及其管理1.办事处的设立、机构设臵、人员编制由律所核批。
2.办事处是律所的派出机构,由律所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
3.办事处的职责:(1)确定区域的营销目标及战略整合规划,并报律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在律所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报律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3)在律所的统一规划下,负责本区域的法律业务的营销推广工作;(4)负责本区域战略合作单位的管理工作;(5)负责本区域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工作;(6)负责____或帮助战略合作单位开展业务培训、项目研讨、产品促销活动;(7)律所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4.办事处实行业务主管负责制,主管负责全面工作。
5.办事处会议制度。
(1)办事处负责人每年____月份回律所参加办事处联席会议,会议由律所主任主持;(2)办事处及战略合作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战略合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办事处负责人主持,会议记录应及时传至律所;(3)临时会议由通知确定;(4)会议内容: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制定计划、落实任务;三、办事处人事管理1.办事处应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使日常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2.办事处负责人由律所任命,其他从业人员由办事处负责人上报律所审核后聘用;3.办事处要坚决执行律所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营销策略、方案、计划;4.办事处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可以连选连任;5.办事处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素质好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6.律所按规定定期向办事处派驻巡视人员;将新聘员工分期分批派到办事处锻炼。
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1. 一、工作宗旨和任务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中,工作宗旨和任务是至关重要的。
律师事务所的宗旨是维护客户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合法合规经营。
同时,律师事务所的任务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2. 二、职责分工和权限管理为了明确各员工的职责和权限,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职责分工和权限管理制度。
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要明确,员工的权限要与职责相匹配,避免出现责任模糊、权限越权等问题,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3. 三、工作纪律和规范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和规范,包括工作时间、着装要求、言行规范等方面。
员工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着装要求要整洁得体,言行要规范得体,代表律师事务所良好形象。
4. 四、客户服务管理客户服务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工作之一,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护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同时,要及时回复客户咨询、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5. 五、案件管理和质量控制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是承办各类法律案件,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案件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
律师事务所要确保案件的办理过程合法规范,确保案件质量达到要求,提高案件成功率,保障客户权益。
6. 六、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律师事务所处理大量敏感信息,需要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制度。
律师事务所要保护客户隐私和机密信息,避免信息外泄,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确保律所和客户信息安全。
7. 七、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律师事务所的员工需要建立明确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给予相应的奖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8. 八、培训和职业发展律师事务所需要关注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
律师事务所要提供机会给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提高员工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实现员工和律所共同发展。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手册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手册一、入职程序1.1 入职流程在加入本律师事务所之前,所有员工必须通过面试和资格审查程序。
通过后,签署入职合同并参加新员工培训。
1.2 入职培训新员工将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入职培训,包括了解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职场文化等内容。
二、员工行为规范2.1 仪容仪表所有员工应保持整洁、得体的仪容仪表,不允许穿着过于随意或暴露过多的服装。
2.2 工作时间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提前请假需经上级批准。
迟到、早退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2.3 保密义务员工需保护客户隐私和律所机密,不得私自泄露相关信息。
2.4 诚信守法员工应诚信守法,不得参与非法活动或接受贿赂。
三、工作流程规定3.1 项目管理律所将为每个案件指定负责律师,并设立项目组。
项目组成员应合作共事,确保项目高效完成。
3.2 文件管理员工需按照规定流程管理文件,包括登记、存档、备份等,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3 出差管理对于需要出差的员工,需要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四、绩效考核及奖惩机制4.1 绩效考核每年底律所将进行员工绩效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评定。
4.2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奖励,表现不佳的员工将受到批评和处罚。
五、离职程序5.1 辞职流程员工若需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填写离职申请并经主管批准。
5.2 离职交接离职员工需进行工作交接,并清理自己工作区域的文件和物品。
六、附则6.1 本规章制度手册为律师事务所内部文件,员工应仔细阅读并遵守。
6.2 律师事务所保留对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业务水平,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所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规范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作为律师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律师事务所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本所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定。
第六条本所设立业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监督业务开展情况。
第七条本所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三章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第八条律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
第九条律师应当保守执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十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维护同行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本所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二)担任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法律顾问;(三)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等活动。
第十三条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当充分了解当事人需求,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尊重当事人意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保守执业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四)勤勉敬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本所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本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透明、合规。
第十七条本所设立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职责,加强财务管理。
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6篇

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6篇第一篇: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
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
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
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
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
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2024年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文根据《____律师法》及相关部颁规章与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章程第二章规定,制定以下规则:第一章律师与客户的关系第一条律师在客户授权下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据相关规定获取报酬。
所有律师从客户处获得的报酬均应计入本所业务收入。
客户有权指定律师,(但若指定律师对该法律事务不熟悉,该律师应推荐本所熟悉该业务的律师)。
律师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客户委托。
第二条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不得接受可能导致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也不得接受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委托。
第四条律师不得接受与已代理案件存在利益冲突的客户的委托。
第五条律师不得同时为同一案件、同一事务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律师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为个人谋取利益。
第七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接受委托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八条律师在接受委托期间,应尽职尽责,以热情、勤勉、诚实、信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援助,尽力满足客户的合法需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行职责。
第九条律师有义务为客户保守机密信息。
第十条律师不得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如需终止,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第十一条律师终止代理关系时,应归还客户的所有财产或资料等。
第二章律师工作规则第一条律师接受诉讼案件,应遵循以下工作规则:1. 开庭前需仔细审阅卷宗,制作阅卷笔录,并取得客户签字确认;2. 与客户讨论开庭策略需记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3. 应草拟详细的调查提纲和辩论要点;4. 若需律师在庭上陈述事实,需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5. 必要时进行外出调查,详细记录,但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取证;6. 律师代表客户进行和解,需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7. 律师代表客户接收、递交法律文件,应及时转交相关机关及人员;8. 律师代表客户接收判决书,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告知法律文书生效日期及上诉期限;9. 律师应制作开庭笔录。
第二条律师接受涉____仲裁案件,应遵守以下规则:1. 律师代表客户指定仲裁员需取得客户的特别书面授权;2. 律师代表客户调解应依据客户认可的调解方案进行;3. 律师在庭上陈述事实需在开庭前由客户书面认可;4. 律师应制作开庭笔录;5. 胜诉仲裁案件如需在境外执行,需另行书面委托,如需转委托执行地律师,应由中方客户特别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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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地址设在:第三条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第七条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万元。
其中: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第八条本所以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为:(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工作;(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四)批准财务开支;(五)合伙人会议决定由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本所设副主任若干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根据业务分工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明显不称职,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提议并决议,可以免除其职务,选举新的主任。
第五章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合伙人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合伙人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六章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本所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本所建立健全行政、财务、业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所办理各项法律事务,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统一入帐,任何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所内统一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本所的收入分配方案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合伙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所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事务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对其所创业务收入在按照规定提取效益工资、摊销公共费用支出和扣除各项税费及公共积累后,剩余部分作为本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
第二十六条本所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律师协会缴纳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所设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章律师事务所变更、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八条本所变更名称、组织形式、隶属关系、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章程和合伙协议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
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全部上交原登记机关。
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解散后,应当清偿所有债务。
对剩余的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解散后,应当将财务帐簿、业务档案、印章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九章章程的解释、修改和补充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联名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时,合伙人会议应当讨论决定是否修改或补充。
修改、补充章程时,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名,报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所合伙人会议可根据本章程的基本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报司法行政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发展,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合理分布、均衡发展。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党的建设,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成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
律师事务所应当支持党组织开展活动,建立完善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结合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
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综合性和单项表彰项目,对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条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四)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二条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除符合《律师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外,应当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需要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由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建,申请设立许可前须经所在地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由本所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七)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八)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