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1]2-2007)2016(DOC)
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2_2007)2016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GB1499.1-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热轧光圆钢筋 hot rolled plain bars 经热轧成型并自然冷却,横截面通常为圆形,表面光滑的成品光圆钢筋。 3.2 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在无限多次的检验中,与某一规定概率所对应的分位值。 4 分类、牌号 4.1 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 235 、 300 级。 4.2 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其含义见表 1 。
重量的 1% 。
8.4.2 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 按公式( 1 )计算: 9 检验规则 钢筋的检验分为特征值检验和交货检验。
9.1 特征值检验 9.1.1 特征值检验适用于下列情况
a 供方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检验; b 需方提出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一致的检验。 c 第三方产品认证及仲裁检验;
9.2.2.2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
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 0.02% ,含锰量之差不大于 0.15% 。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 60t 。
9.2.3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钢筋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7 及 9.2.2.1 的规定。
9.2.4 检验结果 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第
e 特殊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 5.5mm ~ 20mm ,本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
6.5mm 、 8mm 、 10m
m 、 12mm 、 16mm 、20mm 。
6.2 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
中的 Q235 建筑用盘条牌号;
— 本部分中协议条款、参考数据和资料性附录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 A 、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1].2-2007)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2:Ribbed bars,NEQ)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GB_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G 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Steelforthereinforcementofconcrete—Part2:Hotrolledribbedbars(ISO6935-2:1991,Steelforthereinforcementofconcrete—Part2:Ribbedbars,NEQ)---------“---------------------分别以---------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
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不适用于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14284:1998,IDT)YB/T081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YB/T5126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方法(YB/T5126-2003/ISO10065:1990,MOD) 3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普通热轧钢筋hotrolledbars按热轧状态交货的钢筋。
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不适用于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钱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酞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GB/T 223.2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乙酸丁醋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量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我铌量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铝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 ISO 6892:1998(E))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eqv ISO 438:1985(E))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eqv ISO 404:1992)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 14284:1998,IDT)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YB/T 5126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方法(YB/T 5126-2003/ISO 10065:1990,MOD)3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标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原标准(GB1499-1998)同时废止。
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新的国家标准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不设过度期,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除旧标准,而在以往一般有两年的过度期,这次没有了。
二是新标准在内容方面变化较大,在适用范围、牌号、尺寸要求、力学性能、表面质量、标志、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要求。
如新标准在分类、牌号上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500;在订货合同上增加了“标准编号、产品名称、钢筋牌号、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特殊要求。
”在螺纹钢长度规定上,也有新的变化。
旧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而新标准则规定“正常交货时偏差为±50mm。
三是新标准在钢筋的标志识别上作了改变。
标志就是刻在钢筋上的标记,旧标准HRB335用“2”表示;HRB400用“3”表示;HRB500用“4”表示。
而新标准的标志作了变动:HRB335用“3”表示;HRB400用“4”表示;HRB500用“5”表示;HRBF335用“C3”表示;HRBF400用“C4”表示;HRBF500用“C5”表示。
牌号带F的抗震钢筋在标牌和“质保书”上要明示。
今后看到钢筋表面刻着“4”,就是HRB400,也就是现在说的Ⅲ级螺纹钢,不过今后Ⅲ级螺纹钢不这样称呼了,要叫HRB400钢筋。
四是新标准对钢筋性能的一些指标进行调整。
比如新标准对钢筋的抗拉强度降低了,旧标准(HRB335、HRBF335)为490Mpa,新标准改为≥455Mpa;旧标准(HRB400、HRBF400)为570Mpa,新标准则下降到≥540Mpa。
新标准对表面质量的规定:“只要经钢丝刷子刷过的试样的重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不低于本标准的要求,锈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
螺纹钢国家标准(GB1499[1]2)(DOC)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1].2-2007)2016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2:Ribbed bars,NEQ)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GB_1499.2_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2:Ribbed bars,NEQ)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1].2-2007)2016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2008年3月1日实施按本部分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部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筋牌号;d) 钢筋公称直径、长度(或盘径)及重量(或数量、或盘重); e) 特殊要求。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 mm ~50 mm ,本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mm 、8 mm 、10 Lm 、16 mm、20 mm 、25 mm 、32 mm 、40 mm 、50 mm 。
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6.3.1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GB 1499.2———20076.4.1.2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
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4.2 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5 mm。
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十50 mm。
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一50 mm。
6.5 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O.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6.6 重量及允许偏差6.6.1 钢筋可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
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重量为钢筋长度乘以表2中钢筋的每米理论重量。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7.1.1 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
根据需要,钢中还可加Ceq=C十Mn/6十(Cr+V+Mo)/5十(Cu+Ni)/15 ...................(1) 7.].3 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
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分析。
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7.1.4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
GB1499-2007热轧带肋钢筋
300 000
250 000
200 000
世界主要产钢国粗钢产量变化
6 德国 4 俄罗斯 3 美国 1 中国 2 日本
9 意大利 8 乌克兰 10 巴西 7 印度 5 韩国
150 000
100 000
50 000
0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1 中国, 418 782
GB 1499-2007 标准宣贯会
2008年1月8日(北京)
6
前言
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了全面加速 的阶段。未来20年,随着制约中国城 镇化进程的制度性障碍的消除,以及 中国最终完成工业化,中国的城镇化 进程会产生一个迅速追赶的过程。预 计到20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会推进到 55%左右。但是与其它国家相比,我 国的城镇化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发达 国家的城镇化平均水平则在70%以上。 由于城镇化需要长材作为重要的支 撑,我国长材产品与扁平产品平分秋 色,各占半壁江山的局面还会延续好 长一段时间。
GB 1499-2007 标准宣贯会
2008年1月8日(北京)
13
国内外钢筋生产应用及市场分析
钢筋贸易情况
万吨 600
进口量
出口量
500
400
300
200
100
0 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中国1999-2007年钢筋进出口量
多年来,我国钢筋的进出口量占钢 筋总量的的份额很小。2006年中国钢筋 出口373.9万吨,预计2007年中国钢筋出 口量将达到584.7万吨。从左图看到,中 国钢筋出口量这几年呈上升态势,尤其 是2006年和2007年呈较大的增长,这是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景气度提高,且国外 大型钢厂消减了低附加值钢产品转型生 产高附加值钢产品造成的。
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2007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 硅含量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钱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 二苯碳酞二肼光度 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 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 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 GB/T 223.2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 乙酸丁醋萃取分光光 度法测定钼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 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 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分离 氯磺酚 S光度法 测定我铌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铝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 ( 钾) 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 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
6.3.1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螺纹钢国标
螺纹钢国标
螺纹钢国标是指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一系列关于螺纹钢生产、加工和使用的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螺纹钢的尺寸、公差、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螺纹钢的质量和可靠性。
在中国,螺纹钢主要用于建筑、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由于这些工程需要大量的钢材,因此螺纹钢的生产和使用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螺纹钢的质量和可靠性,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螺纹钢的标准,包括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面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螺纹钢的尺寸、公差、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螺纹钢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为了加强螺纹钢的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中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包括《钢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钢铁行业去产能实施方案》等。
这些法规和政策旨在促进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螺纹钢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GB 1499.2-2007标准讲解材料
牌号
HRB335 HRBF335 HRB400 HRBF400 HRB500 HRBF500
Rel/ MPa 335 400
Rm / A / MPa % 不小于 455 540 17 16
Agt / %
7.5
500
630
15
抗震钢筋的意义:稳定钢筋的屈服强度,将其控制在 一定范围内,可以使所有受力钢筋都能够比较均匀的承 受力量,如果在建筑结构某处的钢筋性能波动范围大, 在破坏力超过钢筋的允许屈服强度时,而钢筋还没有发 生变形,使建筑物无法形成塑性铰,则建筑物发生不可 恢复的永久变形,起不到抗震的作用。提高抗拉强度与 屈服强度的比值,有利于提高钢筋的安全贮备。当建筑 物受到地震破坏发生变形时,钢筋在延伸过程中吸收了 能量而不断裂,仍然能在建筑结构中起加强材料的作用。 强屈比比值越大,吸收的能量愈多,越能够提高抵抗破 坏的能力。钢筋的断后伸长率在反映钢筋延性性能上存 在一定的缺陷,它只代表颈缩区附近的延伸率,而钢筋 在受力变形时,所有的受力部位都在发生变形,对于建 筑结构而言最应关注的是钢筋的整体变形能力,而不是 测量断后伸长率。
6.4 长度及允许偏差 6.4.1 长度 6.4.1.1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 在合同中注明。 6.4.1.2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 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 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代需双方协商确定。 6.4.2 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5mm。 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3.1 3.7 4.3 5.0 5.6
d1 ----- 钢筋内径; α----- 横肋斜角; h ------ 横肋高度; β----- 横肋与轴线夹角; h1----- 纵肋高度; θ ----- 纵肋斜角; a----- 纵肋顶宽; l------ 横肋间距; b----- 横肋顶宽。 图1 月牙肋钢筋(带纵肋)表面及截面形状
钢筋原材料外观检查、内径及重量钢筋直径和重量允许偏差GB1499.2-2007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
理论重量(kg/m)
0.222
0.26
0.395
0.617
0.888
1.21
1.58
2.0
2.47
2.98
3.85
4.83
6.31
7.99
允许偏差(%)
±7
±5
±4
公称直径:与钢筋的横截面积相等对应的圆钢直径,简单的说就是钢筋的横截面积换算出圆形面积对应的直径。
5.8
7.7
9.6
11.5
13.4
15.4
17.3
19.3
21.3
24.2
27.2
31.0
35.0
允许偏差(mm)
±0.3
±0.4
±0.5
±0.6
GB 1499.1-2008热轧光圆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
GB 1499.2-2007热轧带肋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mm)
6
一、直径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d/mm
内径d1/mm
合格标准,即最细直径
mm
公称内径
允许偏差
6
5.8
±0.3
5.5
8
7.7
±0.4
7.3
10
9.6
±0.4
9.2
12
11.5
±0.4
11.1
14
13.4
±0.4
13.0
16
15.4
±0.4
15.0
18
17.3
热轧带勒钢筋直径和重量允许偏差GB1499.2-2007
±0.5
20.8
25
24.2
±0.5
23.7
28
27.2
±0.6
26.6
32
31
±0.6
30.4
36
35
±0.6
34.4
40
38.7
±0.7
38.0
50
48.5
±0.8
47.7
二、重量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mm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6~12
±7
14~20
±5
22~50
±4
注:本偏差均摘自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带肋钢筋)。
一、直径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d/mm
内径d1/mm
合格标准,即最细直径
mm
公称内径
允许偏差
6
5.8
±0.3
5.5
8
7.7
±0.4
7.3
10
9.6
±0.4
9.2
12
11.5
±0.4
11.1
14
13.4
±0.4
13.0
16
15.4
±0.4
15.0
18
17பைடு நூலகம்3
±0.4
16.9
20
19.3
±0.5
18.8
22
钢筋直径、重量允许偏差
GB 1499.1-2008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mm)
6(6.5)8 10 12
14 16 18 20 22
允许偏差(mm)
±0.3
±0.4
GB 1499.2-2007热轧带肋钢筋直径允许偏差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Part2:Ribbed bars,NEQ)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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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
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不适用于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钱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酞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GB/T 223.2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乙酸丁醋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量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我铌量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铝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 ISO 6892:1998(E))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eqv ISO 438:1985(E))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eqv ISO 404:1992)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 14284:1998,IDT)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YB/T 5126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方法(YB/T 5126-2003/ISO 10065:1990,MOD)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普通热轧钢筋 hot rolled bars按热轧状态交货的钢筋。
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
3.2细晶粒热轧钢筋 hot rolled bars of fine grains在热轧过程中,通过控轧和控冷工艺形成的细晶粒钢筋。
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晶粒度不粗于9级。
3.3带肋钢筋 ribbed bars横截面通常为圆形,且表面带肋的混凝土结构用钢材。
3.4纵肋 longitudinalr rib平行于钢筋轴线的均匀连续肋。
3.5横肋 transverse rib与钢筋轴线不平行的其他肋。
3.6月牙肋钢筋 crescent ribbed bars横肋的纵截面呈月牙形,且与纵肋不相交的钢筋。
3.7公称直径 nominal diameter与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相等的圆的直径。
3.8相对肋面积 specific projected rib area横肋在与钢筋轴线垂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与钢筋公称周长和横肋间距的乘积之比。
3.7肋高 rib height测量从肋的最高点到芯部表面垂直于钢筋轴线的距离。
3.8肋间距 ribs pacing平行钢筋轴线测量的两相邻横肋中心间的距离。
3.9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在无限多次的检验中,与某一规定概率所对应的分位值。
4 分类、牌号4.1 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335、400、500级。
4.2 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其含义见表1。
表15 订货内容按本部分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部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筋牌号;d)钢筋公称直径、长度(或盘径)及重量(或数量、或盘重); e) 特殊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6.1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mm~50mm ,本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mm 、8mm 、10mm 、12mm 、16mm 、20mm 、25mm 、32mm 、40mm 、50mm 。
6.2 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2。
表26.3 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6.3.1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当该夹角不大于70°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6.3.1.2 横肋公称间距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6.3.1.3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
6.3.1.4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6.3.1.5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
6.3.2 带肋钢筋通常带有纵肋,也可不带纵肋。
6.3.3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表面形状时,其形状如图1所示,尺寸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钢筋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符合表4规定时,钢筋的内径偏差可不作交货条件。
6.3.4 不带纵肋的月牙肋钢筋,其内径尺寸可按表3的规定作适当调整,但重量允许偏差仍应符合表4的规定。
d1 ----- 钢筋内径;α----- 横肋斜角;h ------ 横肋高度;β----- 横肋与轴线夹角;h1----- 纵肋高度;θ----- 纵肋斜角;a----- 纵肋顶宽;l------ 横肋间距;b----- 横肋顶宽。
图1 月牙肋钢筋(带纵肋)表面及截面形状6.4 长度及允许偏差6.4.1 长度6.4.1.1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6.4.1.2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
其盘重及盘径由代需双方协商确定。
6.4.2 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5mm。
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6.5 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6.6 重量及允许偏差6.6.1 钢筋可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
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重量为钢筋长度乘以表2中钢筋的每米理论重量。
6.6.2 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7 技术要求7.1 牌号和化学成分7.1.1 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
根据需要,钢中还可以加入V、Nb、Ti等元素。
表57.1.2 碳当量Ceq(%)值可按式(1)计算:Ceq= C+Mn/6+(Cr+V+Mo)/5+(Cu+Ni)/15 (1)7.1.3 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
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分析。
钢中如有足够的氮结合元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7.1.4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
7.2 交货型式钢筋通常按直条交货,直径不大于12mm的钢筋也可按盘卷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