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XXX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场处理程序第一节现场处罚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适用第三章非现场处理程序第一节非现场处罚第二节收缴机动车、牌证和强制排除妨碍第四章处罚的执行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条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最新推荐】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范文word版 (1页)
【最新推荐】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当事人于____年__月___日__时___分,在____实施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依据见附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证□收缴非法装置□检验血液当事人不服本决定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在60日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
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____________处接受处理。
被扣留驾驶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
对上述内容有无意见当事人签字:______备注:______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征求意见稿)一、法律文书的名称(一)新增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1、交通违法通知书(见附件1)2、违法停车告知单(见附件2)3、移动机动车凭证(见附件3)4、返还物品凭证(见附件4)5、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见附件5)6、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见附件6)7、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告知书(见附件7)8、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见附件8)9、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见附件9)10、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见附件10)11、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见附件11)(二)调整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1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2)13、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3)1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见附件14)15、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见附件15)16、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见附件16)(三)公安部已做规定法律文书17、受案登记表(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18、移送案件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2)19、传唤证(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3)20、询问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4)21、检查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6)2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9)23、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0)24、举行听证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1)25、听证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2)26、收缴物品清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7)二、法律文书制作一般规定1、制作法律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2、法律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0.11•【文号】公交管[2008]215号•【施行日期】2008.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08]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现将《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二OO八年十月十一日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交通管理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
维护交通秩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执法工作量大面广。
因此,抓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
要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使民警增强交通管理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部交管局每年就规范执法重点学习内容提出要求,组织全国交警系统开展集中学习、在岗学习。
每半年对规范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做工作总结,对规范执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继续开展执法标兵评选活动。
各总队要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规范执法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把规范执法学习教育贯穿于日常管理中,强化执法程序的学习和运用,每年集中学习教育中规范执法的内容要占三分之一以上。
每季度对规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要组织执法标兵和法制员开展执法宣讲活动,为基层提供执法服务。
基层执法单位要坚持每周一次执法讲评。
要开展案例讲评,以案析理,以案说法。
交警对交通违章处理的权限有哪些
交警对交通违章处理的权限有哪些在很多时候,我们的交通违章可能是交警进⾏处罚的,也可能是电⼦眼拍到的,那么交警对交通违章处理有哪些权限呢?发现酒驾是否可以直接扣12分?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交警对交通违章处理的权限有哪些(1)、当场处以五⼗元(含)以下罚款权;(2)、警告处罚权;(3)、对违章事实清楚,⽽处以五⼗元以上罚款或者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理的,有开出《公安交通管理⾏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到执⾏机关接受处理权;(4)、对当事⼈进⾏传唤或者暂扣、滞留、收缴驾驶证、⾏驶证和⾮法装置、牌证或者拖曳或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强制措施权。
2、⼤队⼀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1)、对违章异议的调查权;(2)、对当事⼈留滞权;(3)、警告、罚款、吊扣、吊销等⾏政处罚权;(4)、对违章作出者五⼗元以上罚款、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以下的处罚和对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驶证的审批权。
根据公安部《交通违章程序处罚规定》,中队⼀级没有交通违章处理权,但可以根据⼤队的授权处理相应的违章⾏为。
3、⽀队⼀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1)、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2)、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3)、对⼤队⼀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处罚的复议权;(4)、对当事⼈处以⾏政拘留或留滞权;(5)、对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含)以上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批权。
4、总队⼀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1)、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2)、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
5、对报废车辆处理的权限:市⼀级或省⼀级车辆管理部门有作出对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的决定权利。
6、对没有合法来源凭证车辆的处理权限:市⼀级或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对车辆权作出罚没决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交警的权限包括对当场处以五⼗元以下罚款权,警告处罚权,对违章事实清楚,⽽处以五⼗元以上罚款或者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理的,对当事⼈进⾏传唤或者暂扣、滞留、收缴驾驶证、⾏驶证和⾮法装置、牌证或者拖曳或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强制措施权。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9.02.27•【文号】公通字[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0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的实施,公安部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00九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其进行完善,但不得减少或者修改文书要件。
2.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印制,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民警现场执法时制作的文书外,其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制作的文书,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
有条件的地方,民警可以打印现场执法使用的文书。
3.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4.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采用80×15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
5.其他文书用纸幅面尺寸采用标准A4型纸,文书页边与版心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文书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存字迹的钢笔、毛笔等填写或者使用打印机打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酒驾处理通报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酒驾处理通报流程是怎么样的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为属于交通违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就要对酒驾的⼈做出相应的处罚。
那么这个酒驾处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下相关知识为您做详细介绍,供你参考。
⼀、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队业务窗⼝制作“公安交通管理⾏政⾏政处罚决定书”。
(⼆)凭“公安交通管理⾏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为地车辆管理所进⾏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机动车驾驶⼈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科⽬⼀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队窗⼝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酒驾该如何进⾏处罚(⼀)饮酒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15⽇拘留,吊销驾照,并5年内禁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对于饮酒的评定标准是⾮常严格的,⼏乎可以视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驾车上路,当被检测时,就不可能出现漏⽹之鱼。
根据《车辆驾驶⼈员⾎液、呼⽓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以下简称“国标”)规定,车辆驾驶⼈员⾎液中的酒精含量⼤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于80mg/100mL的驾驶⾏为,属于饮酒驾驶。
(⼆)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三)酒驾后再次酒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以下拘留,吊销驾照。
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交通违章犯罪行为的处置,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民警辨认出交通违章犯罪行为应不予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废止或者限期废止。
对应给与行政处罚的,依据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同意。
第二章处罚的权限第五条对当事人判处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犯罪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等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同意。
第六条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判处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于通常程序,由县以上(不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等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同意。
第八条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等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同意第九条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一)交通违章犯罪行为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破口大骂可以依法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诉讼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交通民警应充份汇报当事人的陈述和陈述,深入细致核查。
陈述理由设立的应不予接纳,严禁因陈述而减轻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37
1709 的车辆的
第104条第2项、《省条例》第64条第1项
驾驶)
《法》第92条第1款、第3款、《省条例》第60
38
171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 条
扣车
《法》第91条第2款、《省条例》第59条第1项 扣驾证、拖移机动车
39
171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违法处理》第16条第1项
省条例》第62条第1项
扣车、收缴牌证
55
5013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56
5015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例》第62条第2项
扣车、收缴牌证
57
5016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8
5017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扣车、收缴标志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
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
《法》第106条
59
5024 的
强制排除妨碍
60
5029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100条第3款
收缴、强制报废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 《法》第22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104
61
5035 继续驾驶的
驾驶的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28条、
车的
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64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 驾驶)
扣驾证
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 驾驶)
11
1011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97条第1款第1种行为、第15条、《省 强制拆除、收缴非法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文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0年目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 (1)式样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5)式样二: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7)式样三: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 (9)式样四: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11)式样五:返还物品凭证 (13)式样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15)式样七: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17)式样八:违法停车告知单 (19)式样九:军车/消防救援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0—故抄告通知书 (21)式样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23)式样十一: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25)式样十二:异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28)式样十三:办理注销最高/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通知书 (31)式样十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议确认书 (33)式样十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 (36)—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一、本通知中所称文书,是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
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统一式样的文书。
二、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印制,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民警现场执法时制作的文书外,其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制作的文书,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
有条件的地方,民警可以现场打印执法使用的文书。
民警现场打印执法使用的文书与本通知规定的文书式样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符合本通知规定式样的文书。
三、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四、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军车交通—2—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采用80×l5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修订)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1.15•【文号】公通字[2008]58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2008]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现将修订后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勤执法用语第三章执勤执法行为举止第四章着装和装备配备第五章通行秩序管理第六章违法行为处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查处轻微违法行为第三节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第七章实施交通管制第八章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第九章接受群众求助第十章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第十一章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
2012年交警中级执法资格综合练习题一
交警科目试卷一一、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答案:√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答案:×3、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必须当场作出书面或口头的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4、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臵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臵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答案:√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答案:√6、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自由。
答案:√7、我国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法律根据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答案:×8、某大型商业街区设臵的公共停车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答案:√9、交警张某在执勤中发现刘某有酒后驾驶车辆嫌疑,立即指挥刘某路边停车,熄灭发动机,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答案:√10、外国人甲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边控手续,依法不准其出境。
答案:√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选择正确答案。
本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1.下列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 )。
A.小王因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B.公安派出所未给小张办理户口迁移C.刑警大队扣押张某盗窃的现金人民币5000元D.公安局对民警老王给予行政告诫答案:B考点:行政复议法--复议范围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自( )之日起即为受理。
A.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B.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C.申请人发出复议申请书D.行政复议机关领导批准立案答案:B考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受理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 )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开车没有注意交通规则导致受到行政强制措施处罚,一般来说交警部门是会出示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进行实施,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否可以撤销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
交警在确认行为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事实后,扣留了其的机动车驾驶证,未依法扣留其车辆,如果是系适用法律错误,则该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交警只是扣留了其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并没有扣留车辆,面对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撤销的。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学习相关。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题库一、判断题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态度、违法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3.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只能由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4.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只能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5.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6.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向违法行为人指明违法事实、听取违法人的陈述,但不需向违法行为人指明违法行为的危害。
(×)7.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理的事实根据、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8.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无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9.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10.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警察的指挥不属交通信号。
(×)11.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12.只要行驶速度在允许范围内,机动车可以超越正在超车的前车。
(×)13.机动车可以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
(×)14.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15.机动车遇到正在执行抢救运输任务的救护车让不让都可以。
(×)16.设计最高速度低于 70 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17.行人不得横穿高速公路,但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沿路肩纵向行走。
(×)18.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之一。
返还物品凭证
《返还物品凭证》《扣押物品清单》使用要求
2009-07-01 21:51:47| 分类:工作狂人| 标签:|字号大
中小订阅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自4月1日起启用。
从近段时间的我队民警使用情况看,还存在问题,为了规范使用新文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还物品凭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返还被扣车辆、证件时使用的文书。
1、强制措施凭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的凭据,当事人联不用收回。
所扣留的车、证在返还时应当使用《返还物品凭证》。
2、《返还物品凭证》由当场返还民警制作,并交由当事人或代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网上办理行政案件时,还未返还所扣车、证的,办案民警不用上传《返还物品凭证》文书。
当扣留车、证确实返还时,办案民警将填写完整的《返还物品凭证》上传和附卷,有罚款收据的一并上传和附卷。
二、《扣押物品清单》是公安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进行扣押时制作的文书。
1、按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扣留车辆和行驶证可以使用强制措施凭证。
所以,在返还扣留的车辆和行驶证时,应当使用《返还物品凭证》。
而扣留驾驶证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时,应当使用《扣押物品清单》。
2、使用《扣押物品清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
需要延长的,应当由办案民警填写《延长扣押物品审批表》(使用通用审批表,排头改为《延长扣押物品审批表》)呈报事故中队兼职法制领导同意后,呈报大队领导审批。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在___________
附件3
版心尺寸:80X150毫米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编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பைடு நூலக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______处接受处理。被扣留驾驶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
对上述内容有无意见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备注:_____
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凭证(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当事人,一联存档。
_____________实施_____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据见附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证
□收缴非法装置□检验血液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在60日内向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警开了强制措施凭证和罚单有区别吗
交警开了强制措施凭证和罚单有区别吗在现实生活中,交通违法行为是最为常见的,驾驶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被交警查处或者电子抓拍后,对违法驾驶者可以给予相应处罚,那么交警开了强制措施凭证和罚单有哪些区别?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警开了强制措施凭证和罚单有区别吗交警开了强制措施凭证和开具罚单是有区别的,强制措施是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处罚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的惩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哪些1、闯红灯。
闯红灯是道路交通最危险的行为,往往很多交通事故和车祸都发生在闯红灯之后。
轻则车毁,重则人亡,后果都是触目惊心的。
2、超速驾驶。
很多驾驶人觉得在没有交通监控的路段偶尔超速没有什么关系,实际危害极大。
速度如果过快,是会影响驾驶人对道路情况的变化产生误判。
如果前方一有什么情况,驾驶人发现时已经是措手不及,无法挽回局面,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强制措施凭证
饶阳县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当事人______________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在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8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见附页): □扣留:□机动车□行驶证□非机动车□驾驶证□收缴:□非法装置□牌证□标志因事故调查、收集证据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需扣留事故车辆(行驶证)______日(20日内);需扣留驾驶证______日(15日)。
请在接到本《凭证》起________日内到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接受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本《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民警签章:备注:(公安交管管理部门盖章)注:一联存档年月日饶阳县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当事人______________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在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了交通事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 □扣留非机动车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收缴物品
□检验血液/尿样 □拖移机动车
请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______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______担法律责任。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申请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准驾车型: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省(区、市)______市
当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在______实施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_)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____条第______款第______项的规定;
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当事人对本凭证记载内容有无异议:________
当事人签名: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本凭证同时作为现场笔录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编号:______
当事人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