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考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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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定项选择题:2%*10=20%
(不分ABCD卷)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最低工资的构成,不包括以下内容: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承担违约金的几种情况:
(1)培训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违约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5.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包括劳动者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及个体经营单位。需
要指出的是工会也属于主体。
6.“工效挂钩”的基本原则: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原则,实行“工效挂钩”必须坚持两低的原则和效益与公平原则。
两低即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效益与公平原则要求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具体的挂钩形式。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数,应在地区工资总额弹性计划范围内核定。
7.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主要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收益和利息收入以及政府的财政补贴构成。
8.工资的含义: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而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报酬。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时的工资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9.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生病,工伤等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或劳动者违反纪律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
10.试用期限的规定: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
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
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
1~2项规定的情形(如生病,工伤等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或劳动者违
反纪律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辨析题:4%*5=20%
A卷
1.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答:这种说法错误。《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
2.工伤保险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答:这种说法错误。《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金原则,即一旦被确定为工伤事故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承担补偿责任。
3.福利是工资之外一块重要的收益权部分。
答:这种说法正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4.失业保险是针对失业职工,既包括有劳动能力但无劳动岗位的人,也包括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岗位的大学生。
答:这种说法错误。《劳动法》规定失业保险是针对失业职工,即失业保险只对有劳动能力但无劳动岗位的人提供保险。我国进一步限定为已经就业但失去工作的那部分劳动者,即失业前为参加工作的不在此例。很明显,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的人群。
5.无效劳动合同。
答: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或者效力待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胁迫,欺诈行为的,合同部分无效甚至全部失效;合同内容不合法的为无效劳动合同。
B卷
1.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和条件与劳动者的本人责任有关。
答:这种说法错误。《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金原则,即一旦被确定为工伤事故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承担补偿责任,与劳动者的本人责任无关。
2.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答:这种说法正确。《劳动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分配方式这一工资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工资分配基本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企业分配和国家宏观调控
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这种说法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