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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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党员在扶贫开发中的示范带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关于实施精准党建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五联”模式,实施“党建扶贫.全域示范“计划的意见》等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党建资源进产业项目、产业项目带发展大户、发展大户带群众脱贫致富”的思路,紧紧围绕全省市县扶贫开发攻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推动党建工作、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深度融合,支持帮助贫困党员率先脱贫,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充分发挥党内关怀帮扶的政治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努力在扶贫开发攻坚上谋求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实现新作为。

二、工作目标
深入围绕“贫困党员带头脱贫、带领贫困群众脱贫”目标,从20xx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2个贫困村每村培育
1个以上党建脱贫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支持
帮助一批贫困党员第一年实现增收,第二年成功脱贫,第三年努力致富,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脱贫致富。

三、具体措施
(一)确定示范项目。

根据我镇扶贫开发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每个贫困村组建1个农村“两新”组织共同体,确定1个以上具有“造血功能”、辐射带动能力强、贫困党员群众参与度高的项目,作为党建脱贫示范项目。

重点扶持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产品营销、乡村旅游等产业,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帮助群众增收致富。

示范项目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领办,工作流程为:经党员群众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决议—基本情况公示—镇党委审定—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时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二)选准示范对象。

由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牵头,在全村所有党员中开展摸底调查,找准群众公认的贫困党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分析致贫原因。

村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政治意识强、奉献意识强、带动能力强和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员特别是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党员,作为党员带头脱贫示范户或带动脱贫示范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开。

(三)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我镇产业特点和党员脱贫示范户个体需求,由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牵头,驻村帮扶工作组
整合资源力量,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原则,于20xx年3月
底逐一制定党员脱贫示范户帮扶工作方案。

帮扶工作方案要具体可行,充分体现“量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时间”要求,在充分征求党员脱贫示范户意见基础上,由村党组织报镇党委审核后,于20xx年4月起启动实施。

(四)强化致富扶持。

根据贫困村、贫困党员群众实际情况,实施“一村一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推动示范项目、示范户做大做强。

强化资金扶持,整合各级资金,为每个贫困村落实党建扶贫基础资金。

强化智力扶持,将示范项目涉及的“骨干人员”、示范户党员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与县人社、就业、农业、畜牧、林业、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部门)对接,组织开展创业知识、实用技术等培训。

强化部门扶持,充分发挥联村帮扶、驻村帮扶、联系指导精准扶贫的单位(部门)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等工作力量,整合农、林、水、交通和扶贫等涉农部门扶贫资金和项目资源,加强人力、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

强化社会扶持,组织动员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专业大户和有帮扶能力的党员群众,与示范项目、示范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掌握实用技术、培育特色产业、拓宽致富路子,带动搞好生产经营,提升致富能力。

(五)推广“五联“模式。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突出党建引领,采取先进带后进、强村带弱村办法,结合实际大力推广支部联建、路子联谋、产业联动、设
施联抓、村事联治的“五联”模式,充分利用示范项目带领贫困党员群众脱贫致富。

广泛发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的致富带头人、产业大户和规模企业等参与示范项目,与贫困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转变脱贫思路、掌握实用技术、培育特色产业、拓宽致富路子,用致富典型带动贫困党员群众搞好生产经营,提升致富能力。

(六)发挥示范效应。

注重发挥示范项目、示范户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打造党员扶贫项目示范点,发挥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的规模效应,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面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

坚持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通过率先脱贫党员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结对帮带等方式,带动其他贫困党员群众共同脱贫致富。

四、帮扶资金
(一)资金来源。

帮扶资金由党建扶贫基础资金、重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和乡镇补助资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党建扶贫基础资金共4万元以上,由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向每个贫困村补助1万元(分3年划拨到位),市县两级驻村帮扶单位(部门)每年为联系贫困村落实1万元以上;重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由县委组织部从代管党费、党内帮扶资金、干训经费中配套1万元以上;乡镇补助资金由镇为每个贫困村落实6万元(分3年划拨到位)。

(二)资金使用。

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示范项目和示范户发展产业,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做他用。

帮扶资金使用坚持“总体规划、合理安排、集体决定“的原则,每年初由村党组织根据本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建设进度等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资金使用的基本流程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提议—村党组织集体研究—第一书记和书记分别确认—镇党委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镇农业服务中心划拨资金。

对一次性使用资金超过5000元的,经镇党委审批后由农业服务中心直接支付收款方。

(三)经费管理。

资金使用实行备案制度,帮扶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材料原件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并在审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审批材料复印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公开制度,镇党委审批后,同步将相关审批材料复印件转交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镇党委将各贫困村年度帮扶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后,在镇政府和贫困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督查制度,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定期开展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总、分析,并向镇党委汇报;镇纪委要加大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半年要组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对贫困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镇党委把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纳入扶贫开发攻坚总体部署,并统筹抓好组织实施。

各驻村领导干部要积极与上级帮扶单位(部门)和县扶贫移民局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镇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批、组织协调等工作。

村党组织是责任主体,要做好基层基础、风险防控和资金使用等工作。

第一书记是示范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启动推进落实和见效。

20xx年3月18日前,贫困村要将《贫困村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镇贫困村贫困党员摸底统计表》(附件6)、《镇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镇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示范户申报表》(附件2)、《镇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示范项目工作台帐》(附件5)(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镇党政办公室。

(二)加强工作考核。

镇党委每年要对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评估,把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项目作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及时批评教育、落实整改措施,力求强化责任、推动落实、务求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

运用脱贫奔康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案例,开展“艰苦创业”“脱贫争先”“感恩奋进”三项教育,引导贫困党员群众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主动投身扶贫开发攻坚,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实施党员精准
扶贫示范工程中来。

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树立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帮扶单位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等先进典型。

镇党委将大力宣传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凝聚扶贫攻坚、致富奔康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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