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论文规定重大校[2005]40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校[2005]40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

重庆大学

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试行稿)

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

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

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

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

经济管理学科

建筑学学科

人文社科学科

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3、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代表性论文应与学位论文相关。博士生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但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鼓励学科交叉与互补以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对按交叉学科进行培养的博士生,其论文发表的要求可按交叉学科的要求认可。

5、发表在符合上述规定中我校学报或校内主办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6、在各种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低一个级别的期刊认可。

三、科研成果奖励和专利

1、硕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奖(持证人)或获发明专利公布(持证人)或参研的项目通过鉴定(排名在前七位)且署名重庆大学,可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2、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若获得科技成果奖励或发明专利且署名重庆大学,其发表论文的要求如下:

(1)若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或获发明专利授权(持证人),应在CSCD(核心版)刊源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

(2)若获得省部级一等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排名前五位)或省部级二等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排名前三位),应在“标准二”要求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若获发明专利公布(持证人,排名在前三位),应在SCIE、EI (核心版)刊源期刊上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

篇,并在CSCD(核心版)、EI(扩展版)刊源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

四、几点说明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本规定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出高于本规定的要求,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时,应提交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原件附版面费收据复印件及文章复印件;获科研奖及发明专利者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本规定条件者,方可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水平申请举行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其发表论文的规定一般按一、二、三款执行,同时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的有关规定。

4、如果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虽未满足本规定发表论文的要求,但满足其它培养要求,经审批同意,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后两年内)满足本规定要求后,再由本人申请审议其学位。

本规定自二OO四年九月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本规定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附录A:重庆大学博士生培养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

附录B:SCIE收录中国期刊目录

附录C:EI(核心版)收录中国期刊源

重庆大学

2005年1月12日

附录A

重庆大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经校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通过)

1.应用数学和力学

2.力学进展

3.固体力学学报

4.力学学报

5.振动工程学报

6.系统工程

7.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8.煤炭学报

9.中国有色金属学报

10.中国稀土学报

11.中国机械工程

12.光学精密工程

13.计量学报

14.光子学报

15.仪器仪表学报

16.现代科学仪器

17.工程热物理学报

18.动力工程

19.系统仿真学报

20.强激光与粒子束

21.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

22.计算物理

23.通信学报

24.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5.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

26.岩土工程学报27.建筑结构学报

28.土木工程学报

29.中国给水排水

30.煤气与热力

31.给水排水

32.暖通空调

33.汽车工程

34.环境科学研究

35.环境科学学报

36.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

37.电网技术

38.电工技术学报

39.电路与系统学报

40.电子与信息学报

41.现代雷达

42.自动化学报

43.中华口腔医学杂志

4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

45.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46.中华放射学杂志

47.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

48.中华肿瘤杂志

49.中国药学杂志

50.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

51.中华神经外科杂志

52.中华眼科杂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