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种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合法、及时、足额、现金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标准、方式、周期和日期。
第五条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六条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支付日期应固定。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保障第八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控系统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项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第十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拖欠工资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包含更详细的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正式的管理办法之前,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公众咨询。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_成员:_____(二)职责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成员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农民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管理等工作,建立农民工用工档案,核算农民工工资。
(2)财务部门负责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
(3)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如实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审核农民工工资表,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
三、工资支付流程(一)签订劳动合同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
(二)考勤记录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的考勤记录,每天如实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出勤天数、加班时间等。
(三)工资核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核算农民工的工资。
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
(四)工资审核项目部负责人应审核农民工工资表,确保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无误后,报财务部门。
(五)工资支付财务部门应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支付时间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工资支付保障措施(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本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存储工资保证金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在指定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当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用工、工资支付等工作而制定的。
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资支付1.按月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资支付给农民工,确保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支付工资,应当经农民工同意,通过书面方式与其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
2.逾期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支付工资期限内,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
若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工资超过1个月未支付的,应当每日按照应支付工资总额的3%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并按照约定利率向农民工支付赔偿。
二、工资结构1.基本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单位的薪资标准制定农民工的基本工资。
2.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农民工加班工作支付加班费。
3.绩效工资。
用人单位根据农民工的工作表现、绩效及考核结果,按照本单位的考核标准规定支付绩效工资。
三、工资保障1.工资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劳动者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保险,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损失。
2.工资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工资现金支付、转账支付等方法结算工资,确保工资结算及时、准确,不得迟延、拖欠。
3.工资应急。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应急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对招用单位的管理1.规范招用行为。
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以欺诈、虚假招聘等手段招用农民工。
2.信息公开。
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公开本单位的有关用工政策、薪资标准、劳动合同及其他有关信息,方便农民工掌握工作和薪资情况。
3.诚信经营。
用人单位应当崇尚诚信经营,确保用工合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建议用人单位应认真履行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让农民工真正享受到应有的工资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管理行为,加强劳动关系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管理。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按时足额支付的原则,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并明确工资支付义务。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形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安全。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实际工资计算公式、工资结构及支付标准明示于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书面文本中。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擅自调整工资支付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因工资支付问题引发的法律责任,并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工资清单等形式,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信息。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工资支付凭证等工资支付相关证据,至少保存五年。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管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三条农民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和处理工资支付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拖欠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并公示其失信信息。
第十六条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 工资支付清单模板2. 农民工工资支付申诉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确立和变更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
2. 工资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的比例和项目。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法律手段
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失信
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劳动法》和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的规定,高度重视民工管理,特别是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以下是我们部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台账。
严格审查身
份证的有效性,拒绝吸纳童工、未成年人和无效证件者,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派遣协管员到项目部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位民工的进出场时间都记录在台账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建立民工花名册,每月劳务分包单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备案,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控制最低工资,项目部审查每位民工的工资。
3、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签收,项目经理部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天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公示民工工资总支付情况。
三、工资发放监督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执行。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分别为一个月、一周、一日、一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三、工资支付流程(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农民工公示。
(二)每月工资支付日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算,编制工资支付表。
(三)工资支付表应当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扣除项目及数额、实发工资数额等内容,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表等相关支付凭证保存至少两年以上备查。
四、工资清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五、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在非农业户口所在地从事劳动并具有劳动报酬获得权的城乡劳动者。
第三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其合法权益,依法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四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有关信息,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准确和规范。
第五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向农民工告知工资支付情况,并向农民工发放个人工资支付凭证。
第六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
工资支付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便捷。
第二章工资支付档案第八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完整、及时、准确和保密。
第九条工资支付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农民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二)工资支付单、工资清单、工资表、工资明细等工资支付凭证;(三)绿色通道、中介公司提供的担保函、保证书、担保协议、按月支付工资方案等保障措施;(四)工资支付单位与农民工达成的其他协议和约定。
第十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工资支付档案,对于涉及农民工隐私的信息,应当进行保密。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十一条工资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银行汇款、转账、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对工资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并在工资支付前告知农民工。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落实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责任,不得将其支付责任转移到中介公司或者其他机构。
第四章工资支付时间第十四条工资支付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支付周期及其它要求,不得擅自更改。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劳务合同法》、《建筑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为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制定以下支付原则: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具体制定农民工工资标准的责任由协作队伍负责人,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协作队伍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1.每月20日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标准。
(具体见附表2)2.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约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3.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协作队伍财务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工资拖欠处理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
若协作队伍负责人有个别要求,需扣压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项目部把核实后的劳务工资款项做为工资保证金存在项目部财务专用账户。
待工程结束后,或更换队伍时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代发法律程序为规避法律风险,所属各项目部与协作队伍完善农民工工资代发法律程序,新上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条款写入公司与协作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现在建项目签订工资代发条款补充合同。
农民工工资条例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条例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和
谐稳定劳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
绿化等建设工程领域的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资支付
用工单位应当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或使用工作证明,并按期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方式应当合法、安全、及时。
第四条工资结构
用工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明确告知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资组成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工资支付保障
用工单位应当经常对本单位及所承揽工程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检查。
发现农民工未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或者发现经营单位未按照政府规定缴纳对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和保险费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催促用工单位和经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法律责任
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支付,必要时可以公开曝光,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条维权途径
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资有未支付或者被拖欠的情况,可以要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协调、调解;也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依法制止和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赔偿损失。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本市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各个领域用工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雇佣单位是指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提供劳务并支付报酬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有关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赋予处罚。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农民工工资计算采取工时计算、按月计算、计件计酬和按任务计算等方式。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应当采取银行代发工资等现代化管理方式,保证农民工应得报酬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九条雇佣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工资管理制度和工资账务管理制度,完整记录农民工工资收支情况。
第十条雇佣单位应当保留工资支付凭证和人员工资档案,保证工资支付的安全、可靠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应当由雇佣单位向农民工和劳动行政部门公示。
第三章维权保障第十二条农民工和雇佣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歇息时间等方面的约定。
第十三条农民工在享受普通劳动者权利的基础上,还应当享有农民工特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及其支付优先权、工资清晰明确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权等。
第十四条农民工认为其劳动合同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雇佣单位因工资支付问题与农民工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先行支付农民工争议部份的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雇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十七条农民工工资发放历史记录和具体情况,应当在工资月度内及时归档备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章工资支付责任主体第一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纠纷调解协议的约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第二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进行工资支付。
对于确实无法进行银行支付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运营商支付短信通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三条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发放现金的,应当确保足额支付、及时发放,在记录上应当标明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工作地点、发薪日期和薪资数额等信息。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的,应当保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及时将工资款项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维护农民工个人隐私,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向外泄露。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支付账号和支付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农民工知晓。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流程和责任人,并配备专门的工资支付人员或部门,负责工资支付工作。
第四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工资核算和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核算情况和支付明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核算,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支付核对,核对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异议处理机制,接受农民工对工资支付情况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处以罚款;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一节工资支付方式1. 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一般以现金形式进行,但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采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等方式支付,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节工资支付周期1. 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即每月底前支付上月工资。
第三节工资支付标准1. 农民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 支付的工资应该经过正常的扣除项目,如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
第三章工时管理第一节工时制度1. 农民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0小时。
2. 加班工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节休息休假1. 农民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休息日不得安排加班。
2. 法定节假日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休假,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第四章工资保障第一节工资保证1.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提供正式的工资支付凭证。
2. 如发生工资拖欠,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农民工的经济损失。
第二节监督管理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工资拖欠等问题。
2.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工资支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如有工资拖欠行为,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2. 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将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为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和保障,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一、管理办法(一)实名登记制度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工作时间等。
实名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无误。
(二)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持一份。
(三)工资核算制度建立规范的工资核算制度,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准确计算其应得工资。
工资核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四)工资支付方式优先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用人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无法通过银行代发的,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并要求农民工签字确认。
(五)工资支付周期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应当按月支付,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特殊形式的,支付周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工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保证措施(一)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按照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足以支付工程项目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监督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
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提供劳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工单位,以及农民工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用工。
第三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资支付制度,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工资款项足额支付给农民工。
第五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将支付工资情况及时通知农民工,并出具工资清单,确保工资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档案,保存工资支付凭证和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
第二章工资结构和核算第七条工资结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等。
各项工资由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商议确定且明确列入劳动合同。
第八条工资核算应当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工作小时数和工作质量进行,不得存在剥削、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核算制度,明确工资核算方式、计算规则和绩效评估标准。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核算工资,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农民工参预审查。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十一条工资支付程序包括工资计算、工资审核、工资发放和工资记录等环节。
第十二条工资计算应当依据正常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并按照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工资审核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确保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工资发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工资款项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工资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数额、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督第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资支付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农民工及其代表组织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协助解决工资支付争议。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监督机制,接受农民工的监督和检查。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企业(以下简称“雇主”)就业的农民工。
第三条工资发放责任1.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雇主和农民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3.雇主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岗位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章工资发放机制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1.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固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不得延迟支付工资。
2.如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工资,雇主应提前通知农民工,并在延迟期限届满后立即支付。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1.工资支付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2.流动性差或无法自主支配工资的农民工,可以通过银行卡、邮政汇款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六条工资明细及计算1.雇主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并明确列示工资组成、计算公式及调整方式等。
2.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周期进行结算,一般为月结。
第七条扣除与补偿1.工资支付过程中,雇主不得随意扣除农民工的工资。
2.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扣除项目,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并告知农民工。
3.如因农民工违背劳动纪律、合同约定或需支付的赔偿等,雇主有权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工资监督机制1.雇主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的监督机制。
2.雇主应配备专职工资管理人员,负责工资发放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违规处罚1.若雇主未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2.若雇主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法律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与适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一条生效与变更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需变更,应经雇主和农民工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
1. 主管部门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2. 下级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具体执行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
三、缴存和管理
1. 缴存范围
所有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应得工资部分缴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 缴存标准
缴存标准由各地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确定,确保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能够覆盖全市场。
3. 缴存方式
用工单位可以选择每月按比例缴存,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缴存,但需保证定期缴存。
四、保障发放
1. 保障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以申请领取工资保障金。
2. 申领条件
农民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
支付凭证等。
3. 发放方式
工资保障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领取等方式发放给符合条
件的农民工。
五、监督和检查
1. 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对工资保障金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用工单位的缴存情况。
2. 投诉举报
农民工对于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和用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必须依法处理。
结语
本办法经总结讨论修改完善,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愿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努力落实本办法,推动农民工工资保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一、概述农民工工资发放是指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发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按月定期发放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随意扣留工资。
三、工资支付方式工资发放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应保证工资支付的安全和方便。
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四、工资发放流程1. 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资发放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工资的结算和发放。
2. 工资发放应制定详细的流程和制度,包括工资计算、审核、发放等环节,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工资发放时应及时向农民工告知工资数额,让农民工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发放。
五、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资发放记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资发放时间、地点;农民工工资发放名单;拖欠工资记录和处理情况;工资发放的证明和签字确认等。
六、工资发放监督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行为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农民工也应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工资发放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七、处罚规定对违反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将被处以相应的法律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责令改正等。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部门所有。
以上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各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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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工资结构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民工的工资结构,保障其合法权益。
工资结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奖金等内容。
基本工资是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是根据个人表现给予奖励,加班费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岗位津贴是根据不同岗位提供的津贴,奖金是根据工作表现和企业利润情况发放。
二、工资支付根据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且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恶意扣留农民工的工资。
如有延迟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工资支付应当有书面记录,包括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明。
三、工资调整农民工的工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情况进行适当的工资涨幅,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涨工资应当经过与农民工协商达成一致。
四、工资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农民工购买意外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了保障,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工资争议解决农民工如对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法院等途径解决。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解决工资争议,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罚则依据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恶意扣留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将面临罚款、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受到终身禁止担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处罚。
综上所述,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只有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遵守法规,才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项目部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招用的农民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清洁工、护林员等。
三、工资发放规定1. 工资结构:农民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组成,具体标准由项目部与农民工协商确定。
2. 工资发放时间: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四、工资支付方式1.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农民工须提供有效银行卡进行工资领取。
2. 支取手续:项目部将工资打至农民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农民工需携带有效证件前往银行领取工资。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规定1. 绩效考核:项目部将定期对农民工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金。
2. 奖惩规定: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农民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农民工进行相应处理。
六、加班费和补贴规定1. 加班费:农民工如有加班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平时工资的1.5倍。
2. 补贴规定:对于特殊工种或环境特殊的农民工,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七、法律责任和违约处理1. 法律责任:项目部有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 违约处理:对于拖欠工资、恶意拖延工资发放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规定1. 本办法解释权: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 执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如有变动或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录[劳动法]()[银行卡申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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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办
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工矛盾纠纷调解应急预案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项目经理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尽职尽责,相互配合,要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为工经部、财务部的负责人担任。
其相应职责分别为: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工作总负责,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合理配备财务及劳务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其工作关系;审核、签报对内、对外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二)财务部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主体部门,审核劳务队伍工资发放表,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按公司及业主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三)工经部
配合财务部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进行监控;督促劳务队伍负责人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对其进行审查;按公司及业主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原则、程序及方法第四条发放原则
一、不得将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全部支付给劳务队伍负责人,必须进行直接或监督发放。
二、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三、对劳务队伍未按照规定支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按规定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条发放程序
一、工经部在与外部劳务队伍办理劳务合同的签订时,应督促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条款,包括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标准、支付项目和支付形式等内容,并明确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支付形式上,采取月支付现金的方式。
劳动合同必须在人员进场后15天之内签订完毕,签订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工经部备案,由工经部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同时还应上报一份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存档。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人员变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经理部劳务管理人员提供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及修改后的人员花名
册。
二、外部劳务队伍必须以现金形式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包括支付单位、时间、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项目和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对方签认等),向农民工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按规定保存2年)。
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当办理签收手续。
三、在支付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时,先由外部劳务队伍填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财务部,由项目部财务核对,确认金额无误后,财务按确认后的金额从应付工程款中优先支付。
发放时必须由财务部、工经部和外部劳务队负责人一同到施工现场监督劳务施工负责人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发放工资过程中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和农民工本人都要办理签认手续,付款时要核对身份证和领工资人是否相符,双方要核对工资金额是否正确。
工资发放完以后,财务部、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把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整理装订成册备案。
经理部要高度关注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自觉接受公司及业主等相关部门检查,经理部党、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经负责人及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要时刻掌握劳务队伍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