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部门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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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岗位责任制
1.组织或参与制定各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指导各煤矿、子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各煤矿、子公司安全矿长和安全部门做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制定各矿井安全生产规划;督促各煤矿、子公司编制和落实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4.负责检查、审核各矿井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上报工作。
5.监督各煤矿、子公司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6.监督检查各煤矿、子公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7.定期开展各矿井质量标准化、“三违”、事故隐患等检查、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三定”原则,并落实整改上报情况。
8.监督检查各煤矿、子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各煤矿、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及考核。
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普大集团煤炭管理中心
通防部岗位责任制
1.督促各煤矿、子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各煤矿、子公司“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参与审查各矿井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治理和火灾、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各矿井火灾、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应急演练。
4.定期组织开展各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落实各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自查自检情况。
5.负责审查各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6.参与审查各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7.检查、审核各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普大集团煤炭管理中心
地测部岗位责任制
1.督促各煤矿、子公司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及地测部门做好水文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审查各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3.协助审查各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4.监督检查各煤矿、子公司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
报告等。
5.参与审查各矿井水害治理和水灾水害应急预防处理计划,落实各矿井水灾水害应急演练。
6.参与审查各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7.定期组织开展各矿井地测防止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落实各矿井水灾、水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自查自检情况。
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普大集团煤炭管理中心
技术部岗位责任制
1.督促各煤矿、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指导各煤矿、子公司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场接替,审查开采
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的集中生产行为。
3.指导各煤矿、子公司矿井科学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材料和设备。
4.组织开展各煤矿、子公司顶板管理、矿压治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各煤矿、子公司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
5.参与审查各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采掘衔接计划和矿井生产中长期规划。
6.检查、审核各矿井技术图纸、报表和台账。
7.定期组织开展各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检查落实各矿井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一措施等的编制、实施情况。
8.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普大集团煤炭管理中心
机电部岗位责任制
1.督促各煤矿、子公司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门做好机电管理工作。
2.审查各煤矿、子公司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指导各煤矿、子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置。
4.落实各煤矿、子公司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各煤矿、子公司开展副井提升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等专项检查。
5.督促各煤矿、子公司建立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台帐;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定期组织开展机电安全专项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7.参与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参与指导各煤矿、子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普大集团煤炭管理中心
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调度各矿井、子公司安全生产。
2.协助集团领导召开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积极传达落实集团领导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等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3.及时传达上级全方面的指令、指示、通知、通报、决议;及时汇报各煤矿、子公司出现的安全生产异常情况及日常请示、申请等。
4.及时掌握各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处理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及时调度了解各煤矿、子公司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新建矿井、水平接替、采区接替、重点工作面接替和综采工作面搬家、安装、回收等工作。
6.掌握各煤矿、子公司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7.整理和积累各煤矿、子公司各种调度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