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一、会议目的二、会议形式三、会议议程1.早会议程:检查前一天的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当天的工作任务。
2.周会议程:总结整个周的工作情况,分析市场动态和竞争状况,讨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3.重要事项会议程:讨论重大项目、合作意向、重要决策等事项,制定详细计划,并确定责任人。
四、会议召开频率五、会议主持会长担任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主持。
主持人需要确保会议的进行顺利,议程的合理安排以及会议时间的控制。
六、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记录会议的重要内容、提案、讨论结果和决策等,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会议记录应当随后归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七、会议决策会议决策需要遵循多数通过的原则。
经过充分讨论和各方意见交流后,会长作为最终决策人进行决策,并予以执行。
八、会议文件会议结束后,应当制作会议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
会议纪要应当保留备查,并在下次会议前发送给与会人员。
九、会议评估会议结束后,应当进行会议评估,分析会议效果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十、会议纪律1.准时参会:与会人员应当按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
2.尊重发言者:发言期间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安静,不打断发言者。
3.坚持原则: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和会议议程,不偏离主题。
4.保持秩序:参会人员不得随意插话,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
5.记录会议:参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记录重要信息。
总结:会长办公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会议制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组织的顺利运作和良好决策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明确的会议目的、形式、议程、频率、主持、记录、决策、文件、评估和纪律等制度,可以使会议更加高效和有序。
同时,会长办公会的成员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共同为组织的发展和运营贡献力量。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会长办公会制度为确保商会稳健发展,高效运转。
根据商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商会会长办公会制度。
1、会长办公会是由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主任等领导成员组成。
由会长提议或5名以上副会长监事会主任提议,经会长同意并由会长主持,秘书处召集而召开的会议。
2、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3、会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审议秘书处提出的工作方案;讨论商会重大事宜。
4、原则上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有关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或执行会长请假并取得同意后,可以委派他人参加。
5、会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讨论决定商会重大事宜时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搞一言堂。
会议形成的决议,各职能机构负责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
6、会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意见不能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可提交本会常务会议最终决定。
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商会章程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拟定本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接受捐赠等,其收入必须出具省民政厅和财政厅监制的社团组织专用收据。
二、本会设银行专用账户,经费应用范围为章程核准的业务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会计账簿,每月出报表一次。
客观真实纪录、完整如实的反映收支情况和结果。
四、经费开支:日常开支20XX元以内,由秘书长审定;20XX~10000元开支,事先做出预算征得会长同意后方可开支;10000~30000元开支,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30000元以上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五、经费实行“一支笔”管理。
所有发票须有经办人签字、秘书长审查,最后由会长签字审批,方可报销入账。
六、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每年要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七、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报销手续不齐全的支出,会计有权拒绝报销。
协会会议制度模板
协会会议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工作效率,确保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种类协会会议分为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和秘书处工作会议等。
第三条会议职责1. 会员大会:审议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等。
2. 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协会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审议协会工作计划和预算等。
3. 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协会日常重要事务,部署和检查协会工作,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等。
4. 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协会专业领域内的具体问题,推动协会专业发展。
5. 秘书处工作会议:研究处理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协调协会内部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协会工作计划等。
第四条会议频率1. 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2.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3. 会长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4. 专项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5. 秘书处工作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五条会议组织和筹备1. 会员大会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和筹备,提前三个月向会员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
2. 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和秘书处工作会议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和筹备,提前一个月向参会人员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
3. 会议议题由协会秘书处根据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确定,并将会议议题、日程和材料提前发给参会人员。
第六条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代会。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当关闭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
3.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场或迟到早退。
4.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当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并在会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协会工作贡献力量。
会长办公会议履职与议事规则-
会长办公会议履职与议事规则正文:---------------------------------------------------------------------------------------------------------------------------------------------------- 会长办公会议履职与议事规则(经2010年5月21日青岛市律协六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条为规范和维护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正确履职和正常工作,有效落实青岛市律师协会党委、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有关决定和决议,根据《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会长办公会议由律师协会当届会长、副会长组成。
协会秘书长与律协党委、司法行政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会长会议认为有必要出席的人员可以列席会长办公会议。
第三条会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应当谦虚谨慎、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并勤勉尽责地做好协会工作。
不得以权谋私、以职谋利,包括并不限于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本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谋取利益。
会长、副会长为履职需要应由协会秘书处单独统一印制名片。
第四条会长办公会议是律师协会的日常事务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常务理事会日常工作。
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当会长因故不能正常履职时,由会长或律协党委提出主持工作副会长人选报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五条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并制定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律协工作的决定、指示及指导性意见的措施;(二)研究、讨论并决定需提请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并负责对决议后事项督促落实;(三)研究、讨论、并审定协会及秘书处等有关组织机构的设立,起草、制定相关行规制度和业务文件;(四)分析研究全市律师工作情况,制定律协年度工作要点、培训计划、指导意见、会议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五)研究、讨论律协秘书处和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并据情提出相关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和工作意见;(六)研究、讨论并决定事关全局的全市律师工作重大事项;(七)研究、讨论、解释、决定其它会长办公会议认为应由其解决的问题。
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1、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行使常务理事会职权,对理事
会负责。
2、会长办公会由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驻会副会长、副秘书长组成,会长(或执行会长)主持,受会长委托,秘书长或副会长可主持会议。
3、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3》增补和调整理事、常务理事,吸收或免除团体会员。
4>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5>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和免除;
6>领导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7》制定协会工作守则和各种工作机制;
8>决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9>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
5、会议议题和内容须在会前确定。
参会人员在会前要了解会议议题,作好准备,个人意见和主张应在会上进行准确、简要的陈述。
主持人应根据参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一致意见,对会议讨论的议题作出决定。
会议
要民主、严谨、规范,注意团结、尊重他人,善于听
取不同意见,讲求时间效率。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记录,重要的
议题和决议须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执行会长签发。
6、根据需要,协会名誉会长、顾问、常务理事可应邀列席会议。
会长办公会议程
2019年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议程
一、讨论宣城市商业协会2019年工作计划。
二、成立“仓储集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泾生。
成员:朱雅斌、许根宝、李维高、沈克贵。
三、仓储集中区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四、明确项目建设工作程序:
1、临时召集议事会议制度。
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收集商贸企业对仓储需求的各项意愿,动员并要求参会人员带头缴纳购房款;会议时间根据需要临时确定;参会人员主要是仓储需求量相对较大的企业会员(原则上是已缴纳诚意金50万元以上的会员)。
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2、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临时议事会议形成的集中意见,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决议。
3、会长办公会议决策制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如:涉及协会全体会员利益、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合作方式等);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向会长办公会议汇报,讨论通过后实施。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确保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会议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召开1. 会长办公会议由协会会长召集,至少提前三天通知所有与会人员。
2.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
3. 会议时间和地点应尽量安排在方便与会人员的时间段和地点。
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应在会前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发送给与会人员,便于大家事先准备。
2. 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主题及主要议题- 与会人员名单- 上次会议纪要的审阅和批准- 新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下次会议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其他事项会议程序1. 会议开始前,会长应宣布会议正式开始,并确定会议主题。
2. 每个议题进行讨论前,会长应简要介绍该议题的背景和目的。
3. 与会人员应自由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和观点,会长应确保各个与会人员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4. 会长应引导讨论,确保讨论内容紧密联系议题,避免无关内容的干扰。
5. 在讨论阶段,如果出现争议或分歧,应允许各方阐明立场并进行辩论,但应保持理性和互相尊重的态度。
6. 在讨论结束时,会长应总结各方意见,并进行决策。
7. 决策可以通过表决或共识方式进行,会长有决定方式的权力。
8. 对于已决策事项,会长应指定责任人进行具体的执行和跟进。
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协会秘书书记,或会长指定的人员负责编写。
2.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讨论要点、决策结果和下次会议安排等内容。
3. 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及时整理,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所有人对会议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生效和修改1. 本规则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2. 如有必要修改本规则,需由协会会长召集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3. 修改后的规则应及时更新,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协会会员和相关人员公布。
以上为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旨在促进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决策效率。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一、总则1.为了更好地组织协会工作,提高办公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协会会长办公会议。
3.会长办公会议的目的是研究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4.会长办公会议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长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
二、召集会议1.会长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会议,并说明会议的议题和地点。
三、会议议程1.会长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定会议议程,并在会议开始前发送给全体理事会成员。
2.会议议程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安排、讨论事项、决策事项等。
3.理事会成员可以提前将相关议题或提案提交给会长,以便会长安排在议程中讨论。
四、会议主持1.会长主持会议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调度。
2.会长应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并积极引导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和进行讨论。
3.会长应平等对待与会人员,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记录1.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2.会议记录应准确、全面地反映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情况。
3.会议记录应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并归档保存,供日后查阅。
六、表决和决议1.对于需要决策的事项,应进行表决程序。
2.决议应以出席会议人员的简单多数通过。
3.在表决程序中,会长有权对表决程序进行控制和引导。
七、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2.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3.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的意见,遵守会议秩序,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口头攻击。
4.参会人员有权在会议上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但应注重言辞的文明和尊重他人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1.会议决定应由会长调度相关人员执行,并及时向与会人员和协会成员通报执行情况。
2.对于无法立即执行的决议,会长应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九、制度的修改与完善1.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通过会议决议的方式进行。
2.会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的内容。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一)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又称进贤县总商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县工商联主席(会长)主持会务,副主席(副会长)协助主席(会长)工作;副主席(副会长)分为专职副主席(副会长)和兼职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组成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在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执委会”)全体会议、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常委会”)全体会议和主席(会长)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主席(会长)会议职权,主持机关日常会务,落实重要工作事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和任务:1、贯彻执行县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全体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主席(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深入搞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研究,广泛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参与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搞好总体联络、总体协调和总体服务;认真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3、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系统运行规章制度草案或修改建议,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修改;负责研究起草县工商联一般工作规章制度草案或修改建议,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修改;负责县工商联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和一般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改进落实。
4、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执委会全体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主席(会长)会议的决议草案、报告草稿、决定草案等有关文件并按照程序分别提请审议和通过;5、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审议决定;同时提出县工商联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决定;负责具体分解落实县工商联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项设计工作和活动的内容和方式;6、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常委会对执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草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后分别提请常委会研究确定和执委会审议通过;7、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会员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草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审议;8、负责组织对县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的考核和评价;讨论和提出县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届中调整建议,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确认;讨论县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资格的个人申请取消或自动取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确认。
法学会_会长办公制度范本
法学会会长办公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的的组织、运行和工作程序,确保会长办公会议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法学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长办公会议是法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法学会的发展战略、工作方针、重要事项决策等。
第三条会长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长主持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特邀代表。
第五条会长办公会议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
会长由法学会会长担任,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六条会长办公会议设秘书处,负责会长办公会议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组织、决议执行、文件管理等。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七条会长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特别会议。
第八条会长办公会议议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共同商议确定,会长办公会议通知提前一周发送给参会人员。
第九条会长办公会议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会长关于法学会工作的报告;(二)讨论并通过法学会的发展战略、工作方针、重要事项决策等;(三)审议并通过法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等;(四)听取并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五)决定法学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六)其他需要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由会长签署,副秘书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应当严格遵守会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会长办公会议上提出,不得擅自改变决议。
第十四条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学会章程,不得利用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红十字会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红十字会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红十字会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导言: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其使命是提供医疗援助、救援行动以及社区支持等服务,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这些工作,红十字会设立了一系列的内部制度和流程,其中之一就是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本文将深度探讨红十字会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的多个方面,包括会议规则、议程设置、议事程序、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等,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的运作以及其在红十字会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会议规则:1. 参会人员: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 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会长确定。
3. 会议地点:设在红十字会总部或其他指定场所。
4. 会议通知:秘书处通过红十字会内部通信渠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5. 会议秘书:会议秘书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
二、议程设置:1. 会前准备:会议秘书根据会长的指示,预先准备会议议程,并向与会人员发放。
2. 议程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重要事项讨论、工作汇报、决策和下一步行动等。
3. 会议主题:根据当前的工作重点和需要,会长确定每次会议的主题。
4. 重要事项讨论:关于红十字会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挑战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
5. 工作汇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会议汇报其部门的工作进展和现状。
6. 决策和下一步行动:会议就重要事项达成共识,并制定相应的决策和行动计划。
三、议事程序:1. 主席开场:会议开始时,会长致开场辞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2. 议程讨论:会议根据议程逐项进行讨论,每个议题都经过充分的辩论和探讨。
3. 听取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会议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问题。
4. 提出建议:与会人员可以根据讨论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5. 辩论和协商: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会议成员可以进行辩论和协商,以达成共识。
6. 决策和投票:对于需要作出决策的问题,会议根据多数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四、会议记录:1. 记录方式:会议秘书通过会议记录表或会议笔录等方式记录会议讨论和决策内容。
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分会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会长办公会议事范围:1、研究贯彻市律协和区司法局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秦淮律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行业党委”)的决议、决定;2、定期分析全区律师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改革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3、制定分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会费预算草案,并提交行业党委审议;4、讨论、审定分会的规章制度草案,并提交行业党委审议;5、讨论区分会各委员会设置及主任候选人选,并提交行业党委审议;6、讨论秘书处有关工作请示,研究处理意见;7、处理分会的应急工作事项。
第三条会长办公会是分会的日常议事机构,对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负责。
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两月召开一次,采取线下或线上的形式进行。
会议议题由会长决定或由副会长、秘书长提出,会长确定。
第四条对需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秘书处应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形成书面意见,于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会长、副会长。
如有临时议题报秘书处,经会长同意后上会讨论。
第五条会长、副会长接到会议通知和议题材料后,如需就讨论的议题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则应广泛听取全区律师或律所代表反映,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会长办公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举行;所作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才能通过。
第七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或受会长委托的副会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在会议上应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和建议。
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对已形成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并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九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长、副会长,事先应履行请假手续。
累计三次以上缺席会议的,经会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市律协依照规定程序免去其会长、副会长职务。
第十条行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规章制度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提高会议效率,促进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协会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决策职责。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召开、议程安排、决策程序、决议的执行等方面。
第四条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会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充分讨论后,经过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七条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应按照协会工作需要,定期召开或不定期召开。
第八条定期召开的会议,应在每年的年初进行会议议程的安排,并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进行召开。
第九条不定期召开的会议,应根据协会工作的需要,事先通知所有成员,并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场地的布置等。
第十一条会议的召开应确保参会人员足够,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和表决,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会议的召开可以采取现场或远程的方式,但必须保证与会人员能够自由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
第三章议程安排第十三条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议程由会议召集人提出建议,并经与会人员讨论和确定。
第十四条会议议程应包括重要的工作报告、决策事项、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十五条会议议程应提前向所有与会人员通知,并提供相应的会议材料,以便与会人员进行准备和讨论。
第十六条会议议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需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和内容。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七条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决策程序应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决策事项应经过充分讨论,听取不同意见,形成共识或通过表决方式提出决策建议。
第十九条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涉及重大利益或重大变革的事项应经过全体成员的同意。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规章制度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有效发挥会长办公会议的作用,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一节会议召集1.会长办公会议由协会会长召集和主持。
2.会议召集须提前三天通知,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确保会议成员能提前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负责整理会议议程,并及时将会议议程发给与会人员。
4.会议召集要保证会议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运行。
第二节会议参加1.会长办公会议应邀请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相关职务人员参加。
2.会议参加人员可以提名其他相关人员参会,但需事先与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商议确定。
3.会议参加人员需事先熟悉会议的议题和材料,为会议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第三节会议记录1.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和协会全体成员。
2.会议纪要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议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内容。
3.会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简明扼要、内容真实可靠,对重要决策要有详细说明。
第三章会议议程第一节会议议程的确定1.会议议程由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负责提前制定,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确定会议议题。
2.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的主题、时长、议题、讨论的顺序等内容。
3.会议议程应尽量保证公开透明,与会人员可以提出补充议题并由会长决定是否加入议程。
第二节会议议程的发布1.会议议程提前一天进行发布,以保证与会人员能提前做好准备。
2.会议议程需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通信方式发送给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三节会议议程的修改1.会议开始后如需修改会议议程,应先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并经过会长的批准。
2.对于任何重要议题的修改,必须经过全体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
第四章会议决策第一节会议决策方式1.会议决策一般采用表决方式,以多数同意的原则进行决策。
2.对于重大决策,应进行公开投票,以保证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第二节会议决策结果的执行1.会议决策结果须由会长办公会议主席及时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会长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规则
会长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规则会长办公会议是我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重要形式。
一般情况下以例会方式体现;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长(或法定代表人)为会长办公会议主持人。
主持人不在岗位时,可书面指定委托人主持单次会长办公会议。
受托人必须是会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办公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临时提案及时召开。
一、会议研究事项、根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上级领导部门指示、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决策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项事务;、研究管理制度建设、重大活动安排、分支机构设立等工作;、研究本会重大开支事项和基建维修项目;、根据会党组织的提议,研究会机关部室和会属分支机构主要人事安排的初步意见;、研究决定人员奖惩及年度考核;、研究安排干部职工福利;、研究其它需要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工作。
二、会议参加人员驻会会领导(副会长以上)、秘书长、工会主席、财务总监。
办公厅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政策法规部、战略规划部部长列席会议,副秘书长及各部室和会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人员根据需要由办公厅组织列席相关议题研究论证。
三、会议原则贯彻主持人负责制的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形成决策意见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
在会议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主持人决定。
主持人对决策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四、会议议程、会议议题。
由办公厅负责收集,议题主要根据会长办公会议事内容要求、主持人指示要求由会长办公会议有表决权的组成人员提议确定。
议题经主持人审定后,由办公厅负责整理议题材料,其中,各部室和分支机构提交的议案,其相关材料由各部门自行准备。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确定后,办公厅提前一天将相关议题资料送各办公会议成员审阅,便于参会领导抓紧熟悉了解相关议题的内容情况,进行必要的交流以准备工作酝酿审议意见等。
、会议召开。
()由主持人提出议题,有关人员就议题作出简要说明,需由列席会议人员作汇报说明的议题,则应由列席人员汇报说明。
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会议主题: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会议地点:XX会议室会议主持:XXX(协会会长)会议议程:1. 会议开场1.1 会议主持人致欢迎辞,对与会人员表示感谢并介绍会议议程。
1.2 与会人员各自进行自我介绍,以便大家彼此了解。
2. 会议目标和议题2.1 会议主持人简要介绍本次会议的目标和议题,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2.2 与会人员就本次会议的议题提出补充意见或建议。
3. 协会工作总结与展望3.1 协会会长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协会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协会的成就和问题,并对未来工作进行展望。
3.2 与会人员对协会工作总结和展望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就协会发展方向、项目规划、成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
4. 协会活动策划4.1 与会人员就即将举办的协会活动进行策划和讨论,明确活动目标、参与人员、时间安排等。
4.2 就活动的宣传、资金筹备、场地布置等问题进行详细讨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5. 会务事项5.1 与会人员就会务事项进行讨论,包括会费缴纳、会员管理、会议记录等。
5.2 就会务事项的流程优化、问题解决等方面提出建议,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6. 其他事项6.1 与会人员就其他与协会相关的事项进行交流和讨论。
6.2 就协会的形象建设、内外部沟通、协会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
7. 会议总结和闭幕7.1 会议主持人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回顾讨论内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7.2 与会人员对会议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7.3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会议纪要:本次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于XX年XX月XX日在XX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协会会长XXX主持,与会人员共计XX人。
会议主要围绕协会工作总结与展望、协会活动策划、会务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展开讨论。
在会议开场阶段,会议主持人致欢迎辞并介绍了会议议程。
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自我介绍,以促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沟通。
会议进入正式议程后,会议主持人简要介绍了会议的目标和议题,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制度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制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草案)一、会议议题(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与重要指示。
(2)研究决定本会的重要工作或重要活动。
(3)商讨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发展中需要指导开展的工作和需协调帮助解决的问题。
(4)其他需提交会长会议讨论的问题。
会议议题由秘书长提出,经会长审定。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人员会议由会长或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正、副会长。
秘书长和有关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分别为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四、会议承办由秘书处承办,并负责做好会议的通知和记录工作。
五、会议考勤按规定应参加会议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会长或常务副会长请假,连续请假超过3次的,视作不能履行副会长职责,应自动辞去副会长职务,并向下次理事会议通报。
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草案)一、会议议题(1)贯彻、落实会长会议精神与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2)讨论拟提交会长会议研究的相关议题。
(3)研究决定秘书处的工作或活动。
(4)其它需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
议题由各位副秘书长提出,经秘书长审定。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人员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副会长和正、副秘书长。
三、会议时间秘书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上旬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四、会议承办由秘书处办公室承办,专职副秘书长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工作。
五、会议考勤按规定应参加会议人员,因事因病或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但每年缺席不超过2次,缺席超过2次或连续请假4次以上的、不能按时参加会议且迟到超过30分钟4次以上的,视作不能履行副秘书长职责,报请会长批准免去其职务。
2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本会章程,特制定本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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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认真履行协会职能,发挥各位会长职责和工作热情,根据《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章程》,制定本《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会长办公会议参会人员:顾问、荣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秘书处及其他相关人员或部门经会长同意可以列席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
1、例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紧急会议:遇特别紧急事件,经会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
3、专项会议:由顾问、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动议的就某项专项事物召开的专题会长办公会议,此类会议动议需提前一周通知秘书处。
4、过半数以上理事或会员代表提议召开的会长办公会议。
5、政府部门要求或规定的其他必要召开的会长办公会议。
6、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同意秘书处召集;
四、会务:
1、不准缺席、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的需向秘书处说明情况,本人不能出席会议的经秘书处同意可以委派代表参加会议,连续3次缺席会议的予以公开除名。
2、为减轻会务负担,按照反对铺张浪费和厉行节约的精神,会务要求去繁从简,且除本制度外没有特别必要不得召开会长办公会议,能合并的会议提倡合并。
3、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不提供餐饮招待和住宿,需要招待的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要求;由会员单位或其他单位友情赞助的可以适当例外,但也不得奢华铺张。
4、涉密会议须保密,泄露涉密会议内容的应予公开除名。
5、会务内容及形式不得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五、会议主持: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业务分管副会长、或会长授权人主持。
六、每次会长办公会议结束,由秘书处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非涉密性的可以以简报、网络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秘书处。
八、本制度自2015年07月15日起执行。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秘书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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