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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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晋价综字[2002]290号•【施行日期】200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晋价综字[2002]290号2002年11月12日)各市(地)、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县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已报经国家计委审定。

现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同意,予以公布,请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修订后的《目录》共保留商品和服务价格22种(类)。

其中,部分重要药品、医疗服务、重要专业服务、游览参观点、国家机关收费等大类项目,按已颁布或即将制定、颁布的定价细目执行。

二、《目录》依据《价格法》关于以国家和省级定价为主的原则精神修订。

《目录》授权给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三、原油、成品油和城市基准地价公布价格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

四、本《日录》颁布后,1992年颁布的相关日录同时废止。

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凡涉及的价格管理项目、管理权限与《目录》相抵触的,一律以《目录》为准。

五、本省行政区域内,如存在买方或卖方垄断的商品和服务,在发生价格矛盾时,由省物价局进行协调和必要管理。

省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安全、环保等特殊原因,强制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省物价局进行必要管理。

六、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今后如有需纳入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法定程序审批后列入《目录》管理。

七、本《目录》由山西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省定价目录(略)。

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晋价费字[2002]300号•【施行日期】200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费字[2002]300号2002年11月12日)山医大一院、二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和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价费字[2000]34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山医大一院、二院开设特需病房并开展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

现将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山医大一院、二院特需病房的设置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二、特需病房下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山医大一院、二院自行制定。

其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省定统一标准执行。

1.特需病房床位费:套间不超过200元/日;单人间不超过140元/床日;二人间不超过70元/床日;三人间不超过50元/床日。

2.护理费:50元/床日。

3.住院诊疗费:20元/床日。

三、特需病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布其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由患者自愿选择。

同时建立健全协议书手续(协议书一式二份,患者一份,随病历一份)。

四、特需病房及相关医疗服务必须执行“山西省医疗单位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度。

五、特需病房及相关医疗服务应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山医大一院、二院特需病房的设置及服务内容一、特需病房的设置:1、山医大一院:科研楼四、五层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分为三人间(3间,9张床位)、二人间(18间,36张床位)、套间(2间,2张床位),共设47张床位。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门诊服务:山西省门诊服务价格一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视医
院及科室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2.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是根据具体疾病和医院等级而有所不同。

山西
省一般的三甲医院住院费用在400元至1500元/天之间。

3.手术费用:手术费用在山西省各医院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小手
术的费用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大手术的费用可能会更高,一些高难
度手术费用可能会超过2万元。

4.化验检查:化验检查的价格也因项目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
常见的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项目费用在20元至100元之间,一些高级
项目如基因检测等可能会更贵。

5.影像检查:山西省常见的影像检查如X光、超声波等费用较低,一
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

而核磁共振、CT等高级影像检查费用可能会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

6.特殊治疗和手段:如放射治疗、介入治疗、透析等特殊治疗和手段
的价格较高,一般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价格均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可能会因医院等级、地理位置、患者病情和医生水平等因素有所变动。

因此,在选择医院和项
目时,需要与医院沟通确认具体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和医保部门也会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管理和
补贴。

患者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和特殊疾病救助等方式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

同时,一些医院也会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给予优惠或分期付款等服务。

床位费管理规定

床位费管理规定

床位费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和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主管部门审定,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具备病房设施条件以及符合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包括普通病房床位、特需病房床位和其他床位。

普通病房床位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大多数患者基本医疗需求设置的,具备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条件的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及以上间)床位。

特需病房床位是指医疗机构为满足少数患者特殊医疗需求设置的,在设施、面积、功能、环境及服务等方面明显优于普通病房的高档病房的床位。

其他床位包括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新生儿床位和门/急诊留观床位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除特需病房床位外的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突破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下浮不限。

特需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报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分级管理。

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管理省管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核定及备案事务。

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外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价格核定及备案事务。

第六条非特需病房床位价格制定应当坚持分类定价、等级有别、质价相符、体现公益的原则,以设施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投入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市场供求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07.20•【字号】陕价行函[2005]79号•【施行日期】2005.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陕价行函[2005]79号2005年7月20日)陕西省人民医院:你院《关于开设特需病房及收费标准的请示》(省医财字〔2005〕2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在1025张总床位中开设特需病床205张,具体床位价格见附表。

特需病房的床位价格应向群众公示,由患者自愿选择,不得随意减少设施配置和降低服务标准。

上述床位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

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陕价费调发〔2002〕104号)及《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增设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陕价费函〔2003〕49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表┌────┬──────┬───────┬────────┬──────┬──────┐│等级│使用面积│基本设施│服务要求│床位价格│所在科室│││ (平方米)│││││├────┼──────┼───────┼────────┼──────┼──────┤│单│33│中央空调,29寸│为病人提供导医服│ 240元/房日│新门诊大楼11││人││彩电、电话、微│务,专人护理,检││、12、13层││间││波炉、冰箱、热│查、治疗有人陪同││││(5间)││水器、保险柜、│,床单、被套一天││││││衣柜、茶具柜、│一换,有专用营养││││││吸氧系统、负压│灶。

││││││吸引、传呼对讲│││││││系统、卫生间24│││││││小时供热水。

││││├────┼──────┼───────┼────────┼──────┤││双│28│2台21寸彩电、2│同上│ 120元/床日│││人││个保险柜、2台│││││间││开水器,其它设│││││(19间)││施同上。

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

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

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医院住院床位费是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床位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地医院对住院床位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医院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医疗服务水平以及医院的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包括普通病房、单人间、特需病房等不同类型的床位费用。

普通病房的床位费用相对较低,适用于一般患者。

单人间和特需病房的床位费用较高,适用于需要更为私密、舒适环境的患者。

此外,一些医院还提供高级病房、豪华套间等高端床位,其床位费用更高。

在确定床位费标准时,医院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医院床位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医院床位费标准相对较高,而欠发达地区的医院床位费标准相对较低。

2. 医院等级,不同等级的医院对应的医疗服务水平和硬件设施不同,床位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三甲医院的床位费标准一般会高于二甲医院。

3. 床位类型,普通病房、单人间、特需病房等不同类型的床位费用不同,一般来说,床位类型越高级,费用也越高。

4. 患者的医疗保险情况,一些地区实行医保定点医院制度,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床位费用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而未在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则需要自行承担床位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医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相应的床位费标准,并在明显位置向患者公示。

患者在住院前,可以咨询医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床位费用标准,以便做好经济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床位费标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费用,患者在住院期间还需要支付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其他费用。

因此,在选择医院住院时,除了考虑床位费用外,还应该综合考虑医院的医疗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

总的来说,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是由医院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患者在住院前应该了解医院的床位费用标准,做好经济准备。

同时,医院床位费用只是住院期间的一部分费用,患者还需要考虑其他费用,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

山西省医疗收费目录

山西省医疗收费目录

山西省医疗收费目录住院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

这包括住院床位费、食宿费、护理费、化验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其中,住院床位费是患者入住医院的基本费用,根据病区的不同,床位费也会有所差异;食宿费是患者在医院就餐和住宿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医院不同提供的餐饮标准和住宿条件的不同,费用也会有所差异;护理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接受护士的护理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护理级别而有所差异;化验费和检查费是患者进行各项化验和检查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的化验项目和检查项目而有所差异;手术费是患者接受手术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手术的类型和难度而有所差异;药品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所用药品的费用,费用根据患者所用药品的种类和用量而有所差异。

门诊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

这包括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其中,门诊挂号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挂号费根据医院的不同及患者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诊疗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医生诊断和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医院和医生的职称而有所差异;检查费和化验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进行各项检查和化验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的项目而有所差异;治疗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接受各类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的治疗项目和方法而有所差异;药品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所用药品的费用,费用根据患者所用药品的种类和用量而有所差异。

特殊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进行特殊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这包括放射治疗费、化疗费、手术治疗费等。

放射治疗费是患者进行放射治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放射治疗的次数和剂量而有所差异;化疗费是患者进行化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化疗的次数和药物种类而有所差异;手术治疗费是患者进行手术治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手术的类型和难度而有所差异。

检查费用是指患者在进行各项检查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57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57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57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物价局:为了准确掌握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有效制止乱收费,根据《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6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39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105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收费年度审验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范围收费年审范围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持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的单位。

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在并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含省发证的省直以外的收费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实施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实施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单位,由省物价局负责年审。

其他收费单位分别由发证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年审。

今后,技工学校委托所在地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年审,并按时按规定换发收费许可证。

二、年审主要内容(一)是否正确贯彻收费管理的政策法规、执行收费管理目录和权限,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二)已明令废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执行;(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四)收费减免政策是否落实;(五)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六)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是否在收费政策变更后,对公示栏进行变更;(七)有无将职责范围内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分解到所属事业、企业单位进行有偿服务;(八)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九)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十)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一)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十二)其它需要审验的内容。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行字[2005]133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行字[2005]133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行字[2005]133号)山西省人民医院:你院《关于特需病房项目收费的请示》(省医请字[2004]31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18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开设45张特需病房床位并开展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

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特需病房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晋价费字[2003]1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需病房相关设施和服务内容详见附表。

二、特需病房开展下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院在此范围内自行制定。

其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省定统一标准执行。

1、病房床位费:单人间不超过160元/间;双套间不超过380元/套;三套间不超过580元/套;四套间不超过780元/套。

2、护理费:50元/床日。

3、住院诊疗费:20元/床日。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附表: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相关设施及服务内容┌─────┬─────────────────┬───────────────────────────┐│房间│配套设施│服务内容│├─────┼────────┬────────┼───────────────────────────┤│单人间│监护仪、微波炉、│具备三级甲等医院│诊疗服务内容:│├─────┤电磁炉、地灯、陪│病房床位基本配置│对每位患者配备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一组医生(主治医师或副││双套间│侍人单人床(椅)│及呼叫系统、管道│主任以上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日常查房诊断,实行病│││、安装宽带上网接│输氧、负压吸痰,│人选医生制度,其他各科医师随叫随到。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_(1)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_(1)


20
17 11.5
日 日 日
16 14 10
14 12 9
9 8 6.5
B
B B B
110900003① 110900003② 110900004 110900005
单人间 多人间 特殊防护病房床位 指核素内照射治疗 费 病房等 急诊观察床位费 包括门诊输液床位 费
日 日 日 日
50 30 30 5
3 10
3 9
2 6.5
15.灌肠 灌肠 包括一般灌肠、保 留灌肠、三通氧气 灌肠 包括经肛门清洁灌 肠 包括一次性导尿和 留置导尿 药物、氧气 次 13 11 7
清洁灌肠 16导尿 导尿

20
17 11.5
特殊一次性 次 消耗物品(包 括导尿包、 尿管及尿袋)
10
9
6.5
E E
1217 121700001 13
E E E E E E E
120400001 120400002 120400003 120400004 120400004① 120400004② 120400005 120400006
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心内注射 动脉加压注射 动脉加压注射 颈动脉加压注射 皮下输液 静脉输液
包括皮下、皮内注 射 包括静脉采血
17.肛管排气 肛管排气 次 5 4 2.5
(三)社区卫生 服务及预防保 健项目
1.婴幼儿健康体检 婴幼儿健康体检 2.儿童龋齿预防保 健 儿童龋齿预防保健 含4岁至学龄前儿童 3.家庭巡诊 家庭巡诊 含了解服务对象健 康状况、指导疾病 治疗和康复、进行 健康咨询 含出生至满月访视 、对围产期保健进 行指导(如母乳喂养 、产后保健等) 含指导家庭预防和 疾病治疗、恢复 含建立病历和病人 全面检查 含定期查房和病情 记录 包括急救出诊 交通费 次 次 次 次 15 10 30 20 13 9 26 9 6.5 18 次 10 9 6.5 次 5 4 2.5

医院床位收费管理规定(3篇)

医院床位收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床位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床位收费项目,包括普通床位、VIP床位、急诊床位、观察床位等。

第三条医院床位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床位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床位收费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五条医院床位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医院床位收费标准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第七条床位费根据床位等级、设施条件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普通床位:按日计费,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二)VIP床位:按日计费,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三)急诊床位:按日计费,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四)观察床位:按日计费,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级别、护理时间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一级护理: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二)二级护理: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三)三级护理:每床每日收取人民币XX元。

第九条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遵循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原则。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十条患者入院时,医院应向患者或家属提供床位收费清单,明确收费标准及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患者或家属在了解床位收费情况后,可自主选择床位类型。

第十二条医院床位收费实行预交金制度,患者或家属在入院时需预交一定数额的床位费用。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收费窗口,负责床位费用的收取和结算。

第十四条医院收费窗口应提供收费明细,方便患者或家属查询。

第十五条医院床位收费实行一日一清,患者或家属可随时了解床位费用情况。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医院设立床位收费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床位收费工作的执行情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13•【字号】晋政办发〔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9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级各公立医院:《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3日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结合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和我省省级公立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及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联动、分类指导、积极稳妥、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措施,省市同步,稳步推进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主要目标。

省级公立医院逐步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以下目标:1.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全面体现。

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卫生总费用与我省国民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我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左右。

2.公立医院运营绩效显著提升。

公立医院自主经营权得到全面落实,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明显优化,医疗服务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更加合理。

关于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类收费标准的报告

关于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类收费标准的报告

收费标准的报告太谷县医疗保险中心:我院已经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通知,通过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评价。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晋价行〔2005〕135号《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类价格收费标准。

特此报告。

附: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太谷骨科医院2017年4月15日收费标准的报告祁县医疗保险中心:我院已经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通知,通过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评价。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晋价行〔2005〕135号《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类价格收费标准。

特此报告。

附: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太谷骨科医院2017年4月15日收费标准的报告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我院已经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通知,通过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评价。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晋价行〔2005〕135号《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类价格收费标准。

特此报告。

附: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太谷骨科医院2017年4月15日收费标准的报告榆次医疗保险中心:我院已经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通知,通过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评价。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晋价行〔2005〕135号《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类价格收费标准。

特此报告。

附: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太谷骨科医院2017年4月15日收费标准的报告文水医疗保险中心:我院已经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医〔2017〕4号文件通知,通过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评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对省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1999]395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对省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1999]395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对省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对省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1999]395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省人民医院:你院《关于申报住院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省医行(1999)第076号)收悉。

根据楼内的设施和对运行成本的初步测算,经研究,现将新住院大楼住院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一、甲级病房:1、三套间(床单位使用面积为93m2,配彩电、DVD、直拨电话、办公桌、沙发、壁柜、茶几、餐桌)。

2、两套间(床单位使用面积为60m2,配彩电、DVD、直拨电话、沙发、壁柜、茶几)。

以上病房的床日收费由医院自行制定,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3、单人间(配彩电、直拨电话、沙发)每床日150元。

4、双人间(配彩电、直拨电话、沙发)每床日100元。

二、乙级病房1、三人间,每床日30元。

2、四人间,每床日25元。

3、六人间,每床日20元。

三、母婴同室病房1、家庭化待产分娩室(增配彩电、沙发、婴儿床、成人陪伴床、专门隔离房间、有专门护理、亲属可陪同待产、分娩),每床日300元。

2、隔离待产分娩床(为隔离待产、分娩专门设置)每床日150元,不再另收隔离消毒费。

3、普通待产床,每床日25元,不再收取住院床位费。

4、单人间(增配彩电、沙发、婴儿床)每床日150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5、两人间,每床日80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6、三人间,每床日50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7、四人间,每床日45元,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

四、ICU病房1、单人间,每床日150元。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类别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类别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类别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类别的通知(2009年08月20日)各市物价局、卫生局: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135号)有关规定和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评审评价结果的通知》(晋卫办医[2009]71号),现将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按《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晋价行字[2005]135号)中规定相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执行,具体价格类别详见附表。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按本文公布的价格类别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明码标价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不实行公示制度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表: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等13所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名单单位评审等级医疗服务价格类别太原市传染病医院(专科)三级甲等一类价格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三级甲等一类价格山西汾阳医院三级甲等一类价格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结核专科医院)三级甲等一类价格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乙等二类价格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三级乙等二类价格山西省烧伤救治中心(专科)三级乙等二类价格吕梁市人民医院三级乙等二类价格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级甲等二类价格屯留县人民医院二级乙等三类价格临猗县第二人民医院二级乙等三类价格晋城煤业集团王台铺矿医院二级乙等三类价格潞城市人民医院二级乙等三类价格注:上述医院执行的价格类别为《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135号)中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医疗服务价格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本类说明:
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4个亚类,共计86项,山西省目前开展82项。

本类编码为100000000。

1.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

2.有下列情况者不另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1)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
(2)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
(3)体格检查。

3.方便门诊不得收取诊查费。

4.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只收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

5.镶牙、配镜、镶配过程只收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如中途需要治疗则另外收费。

6.出入院时间的计算:一日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内无论什么时间出院均不计算住院天数。

7.取暖费、空调费按有关规定以实际开放天数计算费用。

8.住院床位设施配备应符合规定要求,达不到设施配备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标准的80%收费。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原有)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原有)

山西省医疗服务价格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本类说明:
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4个亚类,共计86项,山西省目前开展82
1.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

2.有下列情况者不另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1)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
(2)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
(3)体格检查。

3.方便门诊不得收取诊查费。

4.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只收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

5.镶牙、配镜、镶配过程只收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如中途需要治疗则另外收费。

6.出入院时间的计算:一日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内无论什么时间出院均不计算住院天数。

7.取暖费、空调费按有关规定以实际开放天数计算费用。

8.住院床位设施配备应符合规定要求,达不到设施配备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标准的80%收费。


均不计算住院天数。

开展82项。

本类编码为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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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
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价行字[2005]13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5.05.16
【实施日期】2005.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晋价行字[2005]133号)
山西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病房项目收费的请示》(省医请字[2004]31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18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开设45张特需病房床位并开展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

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特需病房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晋价费字[2003]1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需病房相关设施和服务内容详见附表。

二、特需病房开展下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院
在此范围内自行制定。

其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省定统一标准执行。

1、病房床位费:单人间不超过160元/间;双套间不超过380元/套;三套间不超过580元/套;四套间不超过780元/套。

2、护理费:50元/床日。

3、住院诊疗费:2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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