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条件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文明单位的表彰和引领,激发全社会的文明进步意识,树立道德榜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是指对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的单位进行表彰。
第三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效。
第四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条件是:1. 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2. 在企业经营中注重环境保护,积极推行绿色生产,节约资源;3.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福利,促进公平就业;4. 在文化传承中做出突出贡献,积极扶持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程序是:1.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通过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选委员会;2. 评选对象的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关单位的推荐和申报,经过初步筛选,确定评选对象;3. 资料审核、现场考察:对评选对象进行资料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了解单位的文明实践情况;4. 评选结果的确定:评选委员会对所有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终确定评选结果;5. 表彰和宣传:按照评选结果,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并通过媒体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
第六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效应包括:1. 激励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社会公信力;2. 对其他单位起到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整个社会向文明发展;3. 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对于评选出的文明单位,评选委员会将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其持续做出文明表率。
第九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失去文明单位条件的单位,将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并进行公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是一个重要的举措,旨在激励各单位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道德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进步。
202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02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最新版】目录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简介二、2023 年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及评测标准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组成部分四、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和限制五、2023 年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结果正文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简介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我国用来评价城市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体系以城市整体文明水平为评价对象,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评选出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城市,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
二、2023 年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及评测标准2023 年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结果如下:1.山东省济南市2.山东省青岛市3.山东省烟台市4.山东省潍坊市5.山东省泰安市6.山东省威海市7.山东省日照市8.山东省临沂市9.山东省德州市10.山东省聊城市11.山东省滨州市12.山东省菏泽市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化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组成部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城市文明程度:包括城市文化建设、市民文明素质、城市环境卫生等方面。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住房、水利、能源、通信等方面。
3.社会事业发展:包括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
4.民生改善:包括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
四、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和限制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主要包括: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不得申报:1.申报前 12 个月内市委书记、市长严重违纪、违法犯罪;2.申报前 12 个月内曾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五、2023 年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结果2023 年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结果已在上文中列出,其中包括了山东省的 12 个城市。
文明单位有哪些基本概念及评选标准

文明单位有哪些基本概念及评选标准文明单位创建档案是各创建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的重要参考资料,是顺利通过文明单位考评的可靠依据。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文明单位的内容,欢迎阅读。
文明单位的介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一起抓,把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文明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
生产经营单位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按照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要求,依法经营,严格管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好,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
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办事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处于系统领先水平。
(三)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扎实展开。
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道德风尚。
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实践活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有成效,无政策外生育、无铺张浪费、无封建迷信、无“黄、赌、毒”行为。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城乡共建和所在地文明办组织开展的“爱心超市”和“结对济困”等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文明单位和个人评选标准

文明部室条件及评分标准1、思想建设好(20分)(1)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本职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部室学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5分)(2)部室领导认真组织好每周半天时间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检查,人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参加医院集中组织学习的到课率在80%以上。
(5分)(3)本部室党小组或党员坚持每周组织生活会(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内的其他活动,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领导,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5分)(4)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支持并参与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扶贫帮困、捐赠赈灾、植树造林、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5分)2、团结状况好(10分)(1)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内部风气正,人心齐,关系融洽。
(4分)(2)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学习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
(3分)(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争创“五好”;部室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好同其他部室的关系,在相关的工作上搞好配合。
(3分)3、遵纪守法好(20分)(1)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有关的测试和考试参与率达100%。
(5分)(2)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防腐拒变,自觉约束8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作风,无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无贪污贿赂、无破坏经济秩序、无违反财经纪律、无失职和渎职、无侵犯公民权利、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无公车私开,无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性活动和上网费用,无吸毒涉黄,无赌博或打牌带彩变相赌博,无下载反动宣传网站,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
文明单位申报流程

文明单位申报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文明单位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示范作用,促进文明进步和社会和谐的单位。
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各级政府都对文明单位进行认定和表彰,并且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扶持。
文明单位申报流程是指单位向相关部门申报成为文明单位的过程。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文明单位申报流程。
一、了解申报条件单位在申报成为文明单位之前,需要先了解申报条件。
一般而言,文明单位申报的条件包括: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高等。
这些条件是文明单位的基本要求,单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方可申报成为文明单位。
二、填写申报表格单位在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后,就需要填写申报表格。
申报表格一般由相关部门提供,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发展历程、文明实践活动、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单位需要认真填写表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以便相关部门审核。
三、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完申报表格后,单位还需要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一般而言,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单位章程、年度财务报告、员工培训计划等。
单位需要将这些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以供审核。
四、接受审核相关部门收到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将对单位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单位的法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单位的经营管理是否规范有序、单位员工的素质和文明实践活动等。
审核工作一般由市级文明单位办公室或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五、评定结果经过审核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给出评定结果。
如果单位符合文明单位的条件和标准,将被认定为文明单位,并颁发文明单位证书。
文明单位还可享受相关奖励和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广告宣传支持等。
如果单位未能达到文明单位的要求,将给予单位整改意见,并在一定时期内重新申报。
文明单位申报流程是一个规范严谨、程序繁琐的过程。
单位在申报成为文明单位时,需要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流程顺利进行。
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办法

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办法一、推荐范围1.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本批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对象。
2.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保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两届以上的单位,应予以优先推荐。
3. 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等市可在下达的全国文明单位名额中,各推荐1个文明社区。
4. 温州、舟山两市须在下达的全国文明单位名额中,各推荐1个景区(从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中产生)。
二、推荐条件1.文明单位推荐对象须符合《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见附件6)。
2.推荐名额要向新领域、新经济组织拓展,各市在上报推荐名单时,原则上单个行业系统、领域只能推荐1个单位;省上报中央的推荐名单,原则上单个行业、领域的单位不超过总数的10%。
3.文明单位推荐对象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文明共建、乡风评议、农村“种文化”、志愿服务等全省或当地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对在创先争优、抢险救灾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群众广泛认可的申报对象要优先推荐。
4. 文明单位推荐对象须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风尚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社会诚信度、知名度、和谐度和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高。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风尚文明、贴近民生的先进基层单位。
三、评选程序1. 5月下旬,省文明办向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公布推荐名额。
2.各市对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考评打分(测评表另发),并按下达名额1:左右的比例推荐单位,于6月24日前将市文明委同意的推荐单位名单及申报表格、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3份)、测评表报省文明办。
省部属申报单位,由其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向省文明办推荐,要求同各市。
3. 省文明办对各市推荐的单位进行核查,并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
综合省级有关部门审核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省文明办核查情况和行业结构平衡等因素,从各市和省部属推荐单位中评选产生推荐上报候选名单,于7月中旬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5.27•【文号】工商人字[2008]111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商人字[2008]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的通知》(文明办[2008]11号)要求,今年将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中央文明办分配的推荐名额,全国工商系统将评选推荐17个全国文明单位和33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1.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对象:首批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符合条件的,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对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或全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的,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1.推荐全国文明单位,须符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附件1)。
2.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参照“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执行。
三、评选推荐名额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此次评选表彰是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
国资委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

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渝国资党委[2007]024号) 发布日期:2008-08-08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落实到企业的有效形式,是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载体。
为了加强对我市国有重点企业文明单位的管理,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特根据《重庆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渝委办[2004]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各级党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条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市级、市级标兵,国资委级。
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由市委、市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命名;委级文明单位由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国资委批准命名。
第三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中心,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市国资委和各国有重点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市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文明办)对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各级文明单位有直接进行调查指导、检查督促、表扬批评、建议命名机关给予奖励或处分的责任。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在各企业党政统一领导下,由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本着结合实际,简化程序,减少形式,勤俭节约的原则来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工作。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创建范围第六条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企业及其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营的具有相对独立核算资格的骨干经济实体单位。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使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是根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原则,结合我省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实践和实施管理的经验制定的。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施本办法要密切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并力求有所创新。
第二章文明单位第五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过群众评议和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党委和政府审核批准、命名的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称号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七条文明单位包括: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和被命名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居委会。
第八条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省级文明单位、地(市)级文明单位、县(市、区)级文明单位。
第九条文明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按时完成党委和政府交付的任务。
(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作成绩和主要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稳居于当地或同行业前列,事故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重视干部、群众素质的提高,经常进行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法律常识教育,有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好,文化教育设施比较完善,并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民主气氛浓厚,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较强,能够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管理。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风气,有第一流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计划外生育,大办婚丧和赌博、封建迷信现象能得到有效制止。
(六)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保护,坚持净化、绿化、美化制度,成效显著。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第十条凡符合文明单位基本条件的下列单位均可参加评选:(一)县城、乡、镇、行政村、党政群机关、企业(包括职工在百人以上、固定资产在百万元以上的乡镇办、村办企业和私营、大中型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居委会;(二)中央和国家机关驻我省的企业、事业单位;(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我省的军工单位;(四)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及所属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的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所属各支队、中队。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流程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流程一、引言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是中国政府每年举办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表彰和推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本文将详细介绍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的流程,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和终评等环节。
二、申报阶段1.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在评选年度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2. 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需准备《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章程、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等;- 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如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公益活动开展情况等。
3. 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可通过各级政府指定的文明单位评选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可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4. 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底。
三、初评阶段1. 评选委员会组建- 评选委员会由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 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评审。
2. 评审标准- 初评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的社会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单位文化建设、员工素质提升、社会公益活动、环境保护等。
3. 初评结果公示- 初评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公示初评结果;- 申报单位可对初评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评阶段1. 异议处理- 评选委员会将对申报单位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和处理;- 异议处理结果将影响申报单位的复评资格。
2. 复评评审- 复评评审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进行;- 复评评审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的社会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
3. 复评结果公示- 复评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公示复评结果;- 申报单位可对复评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终评阶段1. 终评评审- 终评评审由全国文明单位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进行;- 终评评审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的社会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
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集体”争当“文明员工”活动实施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集体”争当“文明员工”活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明创建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活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培育忠诚于企业的“四有”员工,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在全公司形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文明与其他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条创建活动的范围:公司属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各作业项目(车间)及机关部门创建文明集体,全体员工争当文明员工。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一)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要经营指标均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单位工作的综合情况在公司内处于领先地位;(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三)基础工作扎实,管理制度健全,并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四)重视科技发展,在科技进步方面获得了公司以上的奖励,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确有推动作用;(五)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五条文明集体的基本条件:(一)作业项目(车间)组织健全,班子成员勤奋廉洁、勇于开拓,内部凝聚力强,外部关系融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营效益;(二)管理科学、规范,认真落实公司企业文化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三)重视员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遵纪守法教育,员工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没有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第六条文明员工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二)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廉洁奉公,有职业操守;(三)工作中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四)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五)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待人热情,举止文明。
第三章文明单位、文明集体的创建和文明员工的培养第七条文明单位、文明集体的创建和文明员工的培养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创建条件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原则。
2.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文明单位创建制度和管理机制,并形成了可行的文明单位管理经验。
3.开展过一定规模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文化氛围浓厚,从员工的日常行为中能够体现出文明、和谐、诚信、健康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创建程序1.创建申请单位负责人填写《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申请表》,详细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创建审核由所在地区的文明单位创建评议委员会进行审核,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氛围、社会责任等进行综合评估,并以现场调研的方式了解具体情况。
3.创建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及时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创建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4.创建认定由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评议委员会负责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并颁发文明单位证书。
5.创建宣传对被认定的单位进行宣传,宣扬其文明单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鼓励更多的单位向其学习。
四、创建管理1.文明单位评选每年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由文明单位创建评议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履行以及员工的日常行为等。
2.评选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对评选出来的文明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宣扬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3.激励机制对被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并在财务上适当给予奖励或优惠权益。
4.提升要求对创建了一定年限的文明单位,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的标准,并提升创建水平,否则将撤销其文明单位的认定。
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标准(一)申报条件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5、申报前完成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任务;6、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二)评选标准一、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
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全面推进。
二、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
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广泛深入。
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持续推进。
基层创建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
四、党政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窗口行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迷信邪教,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文明创建标准

文明创建标准一、文明单位基本条件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活动摆上领导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本行业或本省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3、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坚持开展#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行业风气和干部群众精神状态良好,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计划生育工作好。
4、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有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监督保障措施完善。
纪律严格,奖罚分明。
社会信誉高,群众反映好。
5、环境优美,环保绿化达标。
环境清洁,绿化美化,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本省先进水平。
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设施逐步配套,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6、遵纪守法,秩序安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标准根据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创建文明企业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乐于奉献。
具体考核标准是:1、爱国爱企。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尊重和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
(2)爱国家、爱企业、爱岗位蔚然成风,三者达到和谐统一,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对国家和企业有强烈的责任感。
2、遵纪守法。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接受监督,照章纳税。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最新)

全国文明城bai市评选标准:、组织领du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zhi;、思想dao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扩展资料全国文明城市的考评方式: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优选。
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作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测评结果排序,按百分计算,得分低于8分的,不能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申报。
该项得分按bai%的比例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总得分。
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方式: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难点是实地考察。
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1、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城区)。
文明城市(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市(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有哪些?具体有以下四方面: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是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激励和肯定,也是对文明单位所应具备的标准和要求的具体体现。
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也是对全国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有效管理和激励。
首先,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要求,包括单位文明创建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如单位文明创建的宗旨、目标、原则、内容、标准、要求等。
2. 文明单位创建的奖励标准,包括单位文明创建的奖励标准和奖励措施,如单位文明创建的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方式、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
3. 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办法,包括单位文明创建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如单位文明创建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等。
其次,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公正评价和激励。
2. 激励鼓励原则,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坚持激励鼓励原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积极激励和肯定。
3. 规范管理原则,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最后,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实施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宣传引导工作,应当加强对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宣传引导工作,使各单位充分了解和认识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督促检查工作,应当加强对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单位严格执行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不断提高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 激励奖励工作,应当加强对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激励奖励工作,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优秀成绩给予及时的奖励和肯定,激励各单位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有效管理和激励。
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测评单位(全称):文明单位级别:测评总分:测评组签名:和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月说明一、文明单位的定义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干部群众文明素质较高,物质、精神、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二、四项否决条件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3、违反计划生育法;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性重大事故。
申报前两年,凡有以上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文明单位;届中时,撤销文明单位。
三、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内容测评体系主要包括“党的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环境建设、业务工作、创建活动”8个方面的测评内容,共设置60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测评方法。
四、文明单位的测评方法1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应知应会基本常识考试、随机提问;查看材料(新申报和届满单位分别以测评前两年和前三年的材料为主);实地察看、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整体观察;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示等方法进行测评、验收。
考试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应掌握的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和礼仪基本常识的学习情况,应试人员不得少于单位在册干部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试卷由文明办依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南》和当前的时事重点出题、印制。
五、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适用范围测评体系适用于对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
六、分值构成总分为100分。
在测评前三年内,凡获得国家级或两项以上省部(含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2分作为奖励。
凡获得地区级或两项以上地区部门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1分作为奖励。
凡获得县(市)级或两项以上县(市)部门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1分作为奖励。
测评结果自治区文明单位90分以上(含90分)为验收合格;地区级文明单位85分以上(含85分)为验收合格;县(市)级文明单位80分以上(含80分)为验收合格。
文明单位的标准

文明单位的标准文明单位是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注重环境保护、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单位。
建设文明单位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每个单位成员应尽的义务。
那么,文明单位应该具备哪些标准呢?首先,文明单位应该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培养。
作为单位的一份子,每个员工都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他人,遵守公共秩序,遵纪守法。
单位应该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文明单位应该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单位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应该注重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在日常工作中,单位应该倡导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倡环保出行,推行垃圾分类等环保举措。
另外,文明单位应该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
单位应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活动,提供员工健康保障和福利待遇。
此外,文明单位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
单位应该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关心弱势群体,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文明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文明单位文化。
单位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单位的运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同时,单位应该树立文明单位的文化理念,倡导团结互助、诚信守法、勤奋敬业、奉献社会的文明单位文化。
总之,建设文明单位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只有每个单位都能够达到文明单位的标准,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
希望每个单位都能够认真思考,积极行动,共同努力,为建设文明单位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包括以下要求:
1.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公信力,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2. 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稳定、合法、透明。
3. 领导班子和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工作素质,无违法违纪
行为。
4. 组织文明程度高,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决策和执行
科学、公正、合理。
5.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员工、居民群众,为社会和谐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
6. 具有较好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未发生重大负面事件。
7. 服务质量优良,产品或服务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建立健全客户服务
制度,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以上是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的主要要求。
要想成为国家级文
明单位,还需具备其他方面的优秀表现和细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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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条件
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
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
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
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