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重点总结 曹沛霖等主编
曹沛霖 《比较政府体制》
比较政府体制绪论:现代西方民主制的发展英国的代议制政府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经过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斗争和妥协而逐步形成的。
美国是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由立宪者们首先进行政治设计,以后根据蓝图建造起来的。
这样做的真正意图,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暴民”,另一方面是为了调节统治阶级内部以及联邦与各州以及州与州之间的矛盾。
在中央权力层次的划分与制衡上:把立法权授予国会,而总统又可以否决国会的立法——国会再次以2/3票数仍可以通过。
把行政权授予总统,但国会又可以弹劾总统,总统任命的官员必须获得国会批准。
把司法权授予法院,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国会立法与总统行为进行审查。
为了保障法官的独立性,实行法官任期终身制度。
但是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要获得总统的提名,还有国会的批准。
这样就保证了任何一种权力都是有限的,但又能独立行使。
在权力的纵向分配上,实行中央权力列举制度,明确把只能由中央行使的权力列举出来,而把没有明确列举的权力都划归联邦各州行使。
代议制政府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所能采取的最好的政治外壳,因为他最能反映雇佣劳动和资本在市场上的自由和平等关系。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政府作为总资本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
政府干预和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职能日益增多,权力的容量日益扩大,并且为了适应这些新的需要,以议会为中心的代议制政府在内部的权力结构上不得不把议会的权力逐步转移到行政机关。
由此,从代议民主制走向了行政集权民主制,从代议制政府走向行政集权制政府。
之所以称为行政集权民主制,主要因为它们作为国家表现形态的民主仍然保留着代议民主制的议会制度,作为公民权利表现形态的民主仍然继续实行普选制。
但是实质上又是行政集权,行政首脑专权。
行政集权民主制出现在资本主义危机严重的年代。
最明显的逻辑是,为了避免现行经济形态的全部毁灭,政府必须扩大机能,必须对经济进行干预。
因此,它是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日益尖锐的矛盾所导致的政府体制。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要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1、名词解释(1)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狭义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
”(2)比较政治制度:就是运用比较的方法对古今中外不同类型政治制度的个性进行对比,借此,发现不同政治制度的个性和共性。
(3)宪政:宪政是以良宪为前提,民主为基石,法治为载体,人权实现为宗旨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即有限政治,即以宪法规定政治权力、国家政府、公共领域与社会生活、公民、私人领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宪政的主要内容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
(4)政治文化:是人们“对于政治体系及其各个部分的态度,对于在该系统中自我角色的态度。
”(5)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式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凭借自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7)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
(8)法治:就是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完全受法的约束,政府机关的一切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一切公民都是权利的主体,并受法律的保障。
(9)国家结构制度: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
国家结构制度则不仅包括国家整体与部分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处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也包括这种关系模式的制度安排及具体形式。
(10)国家元首:在形式上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最高代表。
(11)司法:司法,简而言之,就是法的适用或执行,也是司法活动的简称。
具体而言,是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特定的职权和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性活动。
比较政治制度期末复习重点
比较政治制度名词解释:联邦制:是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之一。
是指国家权力的最终归属权由全国性政府和区域性根据宪法分享,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改变宪定权力分享格局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类型。
政治制度:所谓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政府: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
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
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在英国对外贸易、军事征服和殖民统治过程中,随着英国法的域外传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传统之一,因其以英国法、美国法最具代表性,故称英美法系。
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制度处于核心地位,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英国法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单一制:是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之一。
是指国家权力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全国性政府(中央政府),区域性政府(地方政府)所行使的国家权力完全由中央政府赋予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类型。
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这些心理层面的内容聚集、凝结,形成一定社会的政治文化,开具体表现为人们对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的态度、情感、认识和评价;它既是现实的政治关系在精神领域内的投影,同时,又对人们的政治行为模式以及对政治系统的要求产生潜在而深远的影响。
国家元首: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即首脑部分,国家元首通常是君主或总统。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章节题库(政府行政制度)【圣才出品】
第八章政府行政制度一、名词解释1.国家元首(武汉大学2010年、2011年、2013年研;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研)答:国家元首是一国重要的国家机构,它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国家元首一般分为个人国家元首和集体国家元首两种形式,其选举方式可分为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和非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两种类型,在现代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非常广泛。
2.政府(山东师范大学2007年研)答: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
它泛指各类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包括一切依法享有制订法律、执行和贯彻法律,以及解释和应用法律的公共权力机构,狭义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
3.行政制度答:行政制度,是指西方国家为了有效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实现国家的行政职能而依法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权限、行政组织、行政领导体制、行为活动及其行政监督的方面的制度,行政制度是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4.元首制度答:元首制度包括元首的继承制度或选举制度。
它是指关于国家元首产生、任期、职权,以及国家元首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制度,元首制度按其分类可分为世袭制和选举制两大类。
5.政府职能答:政府职能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政府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依据政府职能作用的领域,可将政府职能分为实行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和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依据政府职能作用的方式,可将政府职能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控制职能和监督职能等。
从根本上来讲,政府的职能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二、简答题1.简述国家元首在政府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国家元首是一国重要的国家机构,它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贵州大学政治学考研复习资料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考研笔记
比较政治制度考研笔记曹沛霖一、名词解释1、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由正式和非正式规则构成。
2、代议制:作为一个特定的术语,是指代议在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中具体运用后形成的一种国家政治制度。
3、政治文化:是指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党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形态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
4、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
5、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成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是凭借自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7、选民登记:是选举程序的一种。
是指选民资格的法律确认,是确认合格选民的必经法律手续。
选民登记是选举的普遍性、透明性、平等性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便于对选举工作进行管理的需要。
第一,有本人登记与非本人登记之分;第二,从选民册的编制方法看,有按期造报制与随时订正制之分。
8、秘密投票选举:也称无记名投票选举,是指投票人填写选票不对他人公开,为使选民不受干涉地进行选举,整个投票过程完全保密。
它包括:选民不在选票上署名,本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等。
9、多数代表制:是指候选人只要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选票就可当选的制度。
10、相对多数代表制:也叫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
是指在一个选区,候选人或候选人代表的政党只需要取得较多数的选票,无须超过或达到一定比例,即可当选或取得该选区的全部议席。
如英国、加拿大、印度等国家。
11、绝对多数代表制:也叫过半数选举制、两轮选举制。
是指候选人或候选人所代表的政党所获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全部有效投票选票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行政管理《比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
⾏政管理《⽐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各国政治制度之综合⽐较⼀、宪政民主国家的政体⽐较1、议会制国家(主要代表:英国、德国、瑞⼠、⽇本)(1)主流模式:英式议会制包括:德国、⽇本、澳⼤利亚、印度、⼟⽿其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来进⾏安排和运作,国家权⼒⼀般分为⽴法、⾏政与司法三部分,分别由议会、内阁和法院所主要掌握,其中司法独⽴,内阁则由议会选举产⽣,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旦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投票或者未通过对内阁的信任投票,则内阁要么集体辞职,要么提请国家元⾸解散议会重新⼤选。
除此之外,内阁向议会负责并受其监督,还表现为内阁成员接受议会质询、调查甚⾄弹劾等形式。
(2)⼀般模式包括:瑞⼠、南⾮、匈⽛利它不采取信任或不信任投票、或者因此⽽解散议会的形式。
瑞⼠以联邦委员会作为集体国家元⾸;瑞⼠联邦议会实⾏两院制,两院地位平等,共同形使相同的权⼒;联邦委员会作为瑞⼠联邦政府的⾏政部门,是由联邦议会的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的,并且联邦委员不得兼任联邦议会任何⼀院的议员,联邦委员会还对联邦议会两院负责,受两院监督,但联邦议院两院却不能对联邦委员会进⾏不信任投票,反过来,联邦委员会也不能解散联邦议会的任何⼀院。
(3)共同特征在分权制衡的结构之下,⾏政部门对⽴法部门负责并受其监督。
a.分权在三权之外还分出了国家元⾸权和违宪审查权。
只要⼀个议会制国家为这五权均单独设置了相应的政府机构,那么就可以明确地说,该国就是实⾏的五权分⽴的,⽐如德国和匈⽛利。
b.制衡分权是在各国家权⼒机关之间划分权限范围,这就相互限制了权⼒;各国的分权都不是绝对的,各权⼒机关只是主要掌握某⼀种权⼒,从⽽导致各权⼒机关所掌握的权⼒之间有所交叉,这也形成了权⼒制约。
2、总统制国家(主要代表:美国、法国、俄罗斯)(1)⼀般模式特点:政治制度设计遵循分权制衡原则;作为国家元⾸的总统同时掌握⾏政权,是宪法明确规定或未明确规定的最⾼⾏政⾸脑;总统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但不是由掌握⽴法权的国会选举产⽣的;总统有任期限制,并受⽴法、司法等其他政府机关的权⼒制约,但⽆需对作为⽴法机关的国会负责。
我理想中的政治制度n
我理想中的政治体制姓名:郎宁宁班级:国际政治经济(二)学号:294302107时间:2011.06指导教师:翟立明我理想中的政治制度摘要:本文阐述了笔者所认为的理想政治制度所必备的因素,而非某种具体的政治体制。
一个好的政治制度不论其采取何种具体形式,都要包含几个重要方面:法治,人民权利的保护,对权力的有效和实质性的监督与适应性问题。
关键词:法治;人民权利;有效监督;适应性对于理想政体的探讨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就已开始,至今,伟大的政治学家们仍在进行不断探索和追寻。
对理想政体的追索不仅体现了人们对完美国家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有助于当权者的政策信息反馈,有利于权力机关或政府了解民情,随时审视自己,及时调整策略。
所以,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是十分有意义的。
一国所采用的具体的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结构可能不同,但一些关于好政体的基本价值考量标准是共同的。
本文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法治、公民权利、有效监督和适应性。
一、法治一个理想的政治制度中必然有法治。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是宪法与政治制度的高度融合——宪政。
也就是说:宪法由于获得了政治内涵而成为政治制度的基础,政治制度由于获得了宪法的支撑而取得政治合法性。
[1]近代意义上的法制观念源于西方的自然法学说,奠基于自然法的契约论之上。
法的根本使命是保护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和限制政府的权力。
系统而言, 法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法治具有自由、人权、正义、秩序等多元价值目标, 而自由或人权、确保人的尊严是其最高价值目标;其二,为了实现其价值目标, 尤其是保障自由与人权, 法治必须通过有限政府、权力分离与制衡和越权无效等原则或制度, 约束、限制国家权力; 其三,法治意味着法律必须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起主导性的调整作用,法律必须是公开的普遍性规则;其四,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等原则; 其五, 司法独立。
[2]因此, 无论是从价值目标、手段还是内容上看, 法治所体现的是法与政治、国家的高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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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一、名词解释民族主义答:民族主义即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
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是某一民族绝大多数普遍表现出来的并要求普及到所有成员的思想形态,它承认民族国家是政治组织的理想形式,承认族体是一切文化创造力的源泉。
而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则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民族主义追求的目标是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的合一,它一定要求把“民族感情”上升为对民族国家的忠诚。
二、简答题1.简述殖民统治对殖民地国家的民族建设和国家建设的影响。
答:殖民统治包含着夺占土地、奴役土著民族和垄断经济贸易的内容,其本质上都是宗主国对殖民地国家主权的剥夺。
殖民统治对殖民地国家的民族建设和国家建设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主要包括:(1)殖民统治使殖民地民族国家的生长和发展进程复杂化。
殖民统治一方面导致非洲不少雏形国家、酋长国和王国完全被打乱,退回到氏族部落状态;另一方面则强化了非洲人的部族意识,为部族间的冲突埋下祸根。
(2)殖民统治的建立首先是以破坏殖民地原有的社会政治权力结构为前提的。
①殖民统治保留下来的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助长了部落主义、地区主义,阻碍了现代民主观念、民族主义的产生和传播,成为殖民者抵制民族独立运动的工具以及独立后国家政治生活的保守力量。
②对传统社会政治集团和势力的分而治之政策限制了殖民地内部各族群的经济文化交流,加深了各族群的隔阂和矛盾。
当代民族矛盾尖锐的地方,大部分都可以找到殖民主义的根源。
(3)殖民统治推行的同化政策促成了殖民地土著居民的精英阶层,他们认同宗主国的历史并接受殖民统治的合理性,一部分人淡薄了本民族的意识和情感,同他们身居的族体和大众日渐疏离。
然而同化政策最有利于殖民统治,它本身就是为殖民统治而设。
(4)殖民列强要维护宗主国对殖民地的统治一定要有一套适合自己需要的官僚行政体制,这套官僚行政体制是以榨取资源、维护秩序两大基本功能为其活动范围的,这也就决定了行政机构的体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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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一、名词解释1.人民代表制答:人民代表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群来代表全体人民的意愿,它附着于全体人民之上,依据人民的基本利益而运作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制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制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其他部分是和谐统一的,它是人民主权理论在制度建设中的实际运用,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色,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超越了资本主义国家对民主的局限,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民主的表现形式。
2.议行合一答:议行合一与三权分立相对,是指国家机关重要工作的决议和执行统一进行的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关间工作关系上的体现。
议行合一的代表机关和行政机关合二为一,既负责立法又负责执行,既是代议机关的代表,又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二、简答题1.简要回答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进步的民主,是真正名副其实的民主,它继承了以往人类历史上一切民主形式的优点,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其内容包括:(1)政治上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按照“议行合一”的原则组织政权,一般实行人民代表制,人民通过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来实现对国家的管理;(2)经济上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3)文化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民主制度的观念基础,进行政治文明建设。
2.简述巴黎公社的特点和意义。
答:巴黎公社是一个在1871年3月18日到5月28日期间短暂地统治巴黎的政府,巴黎公社的许多领导人都是共产国际的领导人,它是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的雏形。
(1)特点①在政权问题上,巴黎公社完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政权,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也就是说,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决定了整个国家的性质。
《比较政治制度》参考书目
《比较政治制度》参考书目1、宋玉波:《比较政治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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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徐育苗主编:《中外政治制度比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8、谢庆奎等:《当代中国政府》,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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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劳伦斯·迈耶等:《比较政治学》,华夏出版社,2001年。
11、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12、罗豪才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13、沈宗灵:《比较宪法——对八国宪法的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14、曹沛霖等:《比较政府体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
15、曹沛霖等:《外国政治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
16、曹沛霖等:《西方政治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17、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18、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新范式的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英国》,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
20、胡康大:《英国的政治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21、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
22、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章节题库(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形式)【圣才出品】
第二编基本原理与综合比较第四章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形式一、名词解释1.人民主权论答:人民主权论是指17、18世纪由西欧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一种政治理论,代表人物主要有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思想家。
该理论基本内容为:①国家主权永远属于人民,反对将主权转让给君主;②国家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反对三权分立;③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也是不可代表的;④政府只是依据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建立起来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必须以公共利益指导自己的行动;⑤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活动应受人民的监督,政府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
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权利,人民可以推翻它。
2.代议民主制答: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
代议民主制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少数服从多数和在国民监督和批评下的会议等三个原则,它相对于直接民主而言,更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政体形式。
3.社会契约论答:社会契约论是指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用契约关系解释社会和国家起源的政治理论。
它把社会和国家看作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
不同的政治思想家对契约的形式和性质的理解有所不同,政治结论也不同。
①霍布斯认为,人们为了自我保存,在订立契约时把自己的权利都交给了统治者,统治者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拥有专制的权力。
②洛克认为统治者也是契约的参加者,契约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所以政府权力应受到限制。
③卢梭认为,人们在订立契约时把自己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共同体即国家,所以人民是主权者,政府只是主权者意志的执行者。
4.直接民主制与间接民主制答:(1)直接民主制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间接民主制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式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凭借自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章节题库(导言)【圣才出品】
导言一、名词解释政治制度答: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狭义的政治制度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
二、简答题1.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有哪些意义?答: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的核心是政治制度。
作为政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在理论上、实践上和学科建设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通过比较政治制度研究,能够加深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科学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社会主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必须以比较政治制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进行比较研究,从理性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克服盲目性。
(2)通过科学的比较政治制度研究,不仅可以在提高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的基础上增加自觉性、减少盲目性,而且可以客观地认识资本主义制度为什么“腐而不朽”。
(3)在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是非常纷繁复杂的。
(4)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载体。
比较政治制度研究不仅可以揭示出政治文明,而且会在比较中鉴别出什么是有益的政治文明成果。
此外,在比较政治制度研究中,必须避免照搬别国政治制度的带有误导性的比较研究。
(5)在全球化压力和身处世界大舞台下,我们必须做到知彼知己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正是这样,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世界舞台上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了解世界了解各国最为基本的知识构件。
2.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答:比较政治制度是政治学的分支学科,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当然也是它的基本方法,它仅有的特点主要仍在于比较。
在比较政治制度中,常见的比较研究方法有以下几种:(1)国别比较研究国别比较研究是最常用的也是最传统的比较方法。
把政治制度进行分类,选择代表性的国家,进行国别的比较研究是最好的方法。
因为政治制度、政治学的研究不可能像在实验室里进行实验的学科那样,在实验中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政治制度》参考书目
《比较政治制度》参考书目基础书目1.徐红:《比较政治制度》,同济出版社,2004年3月版。
2.唐晓、王为、王春英:《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9月版。
3.田为民、张桂琳:《外国政治制度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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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高教版。
拓展书目1.[美]劳伦斯•迈耶等:《比较政治学—变革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华夏出版社,2001年5月版。
2.[美]霍华德•维亚尔达主编:《非西方发展理论—地区模式与全球趋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版。
3.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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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湘林等主编:《民主、政治秩序与社会变革》,中信出版社,2003年8月版。
6.刘军宁等编:《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10月版。
7.[英]戴维•赫尔德,燕继荣等译:《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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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步云:《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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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李道揆:《美国政府与美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14.胡康大:《英国的政治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15.洪波:《法国政治制度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16.杨祖功等:《西方政治制度比较》,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国际政治经济学》参考书目基础书目1.庄起善主编:《世界经济新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比较政治制度知识点总结
1.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1)国别比较研究(2)专题或专项比较研究(3)综合分析比较研究2.国家的阶级特性与政治制度的阶级属性: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1)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于阶级服从一个阶级的机器。
(2)国家的阶级特性决定了正治制度的阶级属性。
一方面是,在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国家里,政治制度往往会成为实施阶级统治的必要工具。
另一方面,是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阶级结构状况和阶级斗争状况。
3.国家形式:政治制度的双向配置包括(1)政权组织形式-政治制度的横向权力关系(2)国家结构形式-正治制度的纵向权力关系。
4.宪政宪政实际上是宪法与政治制度的一种关系。
具体来说,宪法与政治制度在宪政中的融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宪法成为调节社会矛盾和政治利益冲突的最高准绳。
第二,宪法为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实体和程序规范。
第三,政治制度为宪法精神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
5.1)政治制度外在的政治文化:制度环境。
作为政治制度外在环境的政治文化,主要通过提供“合法性”的方式对政治制度发生作用。
政治合法性纯属一个价值问题,它绝非来源于法律或命令的强制规定,而是直接源自一个社会中人们对“何为正当或正确”所持的观念和判断。
2)政治制度内在的政治文化:制度精神。
作为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制度同样会由于政治文化的内化作用而显现出特有的制度“基本倾向”,这种基本倾向通常被称作“制度文化”或“制度精神”。
6.政治文化的相对独立性的表现(1)政治文化的历史继承性。
政治文化是发展的产物,是人类历史一切相关精神成果在当今的延续。
(2)政治文化与现实社会的交互作用。
政治文化的发展过程是在与社会发生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了为自身发展所需要的现实起点、逻辑起点以及特有的内在价值取向。
(3)政治文化的相对独立性与政治制度变迁的关系。
在制度变迁与政治文化的关系问题上,后者的相对独立性也同样存在,并具体表现为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形成的反作用。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重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重点比较政治制度复习重点1.国家的特征(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
(2)国家的一般特征(基本特征)国家就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和管理职能的工具”,包括以下几个要素:疆域领土、国家机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社会机构2.选举的原则(p145)主要的选举原则有权威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透明性原则和自由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是指“一人一票,每票等值”涉及差别选举制问题,复数投票权问题,少数派的利益问题3.内阁制及其代表性国家(p240)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内阁制政府又称为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
代表性国家:当今西方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有英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等,以英国最为典型4.总统制及其代表性国家(p242)总统制是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一种政体形式,与内阁制相对。
总统制的代表性国家有美国、法国、俄罗斯5.当代西方政府治理与政府治理范式(p260)政府体制改革的发展前景:“新经济”与“新体制”(1)追求效率的传统公共行政理念----官僚制政府治理范式(2)追求公平的新公共行政理念----企业型政府治理范式(3)追求民主的新公共管理学理念----作为企业型政府治理范式的补充范式----电子政府范式6.简述英国、法国、美国的法院系统英国:从某种意义上讲,英国的审判机关是法官而不是法院,法院只是法官做出判决解决法律争端的场所而已。
英国的法院体制可以比较明确地分为三个层次:基层法院、最高法院和上议院法国:法国有普通和行政两个法院系统,普通法院有最高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其中中级法院有上诉法院、巡回法院和国家安全法院,基层法院有初审法庭、警察法庭、大审法庭、轻罪法庭和专门法庭;行政法院中有一般行政法院和专门行政法院美国: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双轨制的法律体系和法院体系,联邦普通法院分为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各州的法院体系并不一致,总体上可以分为州最高法院、州上诉法院和州基层法院。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章节题库(代议制度)【圣才出品】
第七章代议制度一、名词解释1.议会制度答:议会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代议机构,议会制度也称为议会民主制,它是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重要的形式。
它是指政府权力来自议会的支持和选举,议会掌握最高立法权的一种政治制度,其核心是议会拥有最高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财政权。
议会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并随着新兴国家政权的建立和巩固,逐渐成为国家权力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决策中心。
2.议会议事规则答:议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指议会全体会议和议院会议,以及非例行会议的规定和程序,包括议会的开会时间及议事时间分配规则、议会开会做出有效决议和通过法案的法定人数规则、议员在议会上的发言规则、会议公开或秘密举行规则、议会审议议案或法律草案的程序规则。
议会的议事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定人数规则、会议公开规则、一事不再议规则、议员在会议中发表不得追究规则、法案必须两院一致通过规则。
3.一事不再议规则答:一事不再议规则是指在同一会期内,议会所否决的法案不得再行提出,但不包括下院已通过、遭上院否决而下院再次讨论通过的情况。
如对议会所否决的法案有异议,只能在下次会期中的会议上重新提出。
实行这条规则主要是为了节省时间,提高议事效率。
4.人民代表制答:人民代表制的典型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即我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当代中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利机关,行使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等法定职权。
二、简答题1.《大宪章》具有什么意义?答:英国《大宪章》是1215年英格兰的国王和贵族之间的一个协议,《大宪章》确认了贵族、僧侣等人根据习惯法所享有的若干特权,并对王权作出相应的限制,它成为维持英王和贵族关系的一种保障。
从一定程度上说,《大宪章》是贵族联合武装反抗王权的最重要的成果,是英国第一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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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制度是规范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政治体系。
政治制度有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构成(11)2.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机构体系中横向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的制度模式。
根据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状况可将政权组织形式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和人民代表制。
根据权力的纵向配置状况可将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19)3.代议制的基本内容: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由代表组成议会,议会作为民意机关拥有国家主权,可根据自身意愿将国家权力委托给其他国家机关行使(29)4.马克思指出人类的最根本特性是人的社会性(35)5.政治文化是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57)6.政治文化分为村民型政治文化、臣民型政治文化和参与型政治文化(61)7.最早提出近代主权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让布丹。
布丹最大的贡献是第一次确立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把主权视为国家最本质的特征8.霍布斯是17、18世纪流行的自然法和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把主权理论用于论证君主主权的重要代表人物(82)9.洛克倡导议会主权论,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83)10.卢梭对人民主权论述有以下几个原则:1、主权是至高无上的2、主权是不可转让的3、主权是不可分割的4、主权是不能代表的(85)11.天赋人权论揭示的人民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反抗权,其中财产权是最一般的权利(89)12.密尔在《代议制政府》这部著作中,全面论证了有关代议制政府的一般原则及其职能、组织、活动等问题(91)13.洛克的分权学说经过孟德斯鸠的改造,发展成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理论(102)14.分权制衡模式------英国模式(110)15.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115)16.法治成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核心特征(119)17.法治原则最直接的价值取向就在于争取民主、巩固民主(130)18.代议制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134)19.现代选举制度以民主为核心,同时又成为实现民主的手段。
光荣革命后英国“议会主权”原则得以确立(141)20.选民资格问题是美国自1787年以来选举制度发展最核心的问题。
首先,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问题。
其次是黑人选举问题。
再次是妇女选举问题(142)21.在普选制形成过程中,英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封建特权问题,美国主要问题是种族歧视问题(143)22.选举原则主要有权威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允许任何选民享有特权)、透明性原则(选举充分的开放和公平)和自由性原则(选民投票时出于自愿并且有选择的余地)(145)23.权威性原则主要指选举应对国家政治生活具有实质性影响力,主要包括第一、代议机构是否真正通过选举产生;第二、代议机构是否是国家最高立法权力机关,第三、代议机构是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实际影响力(145)24.选举程序有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与候选人提名、竞选、投票制度(间接投票和秘密投票)25.当选制度许多国家采用多数代表制的当选制度,如:美国、英国、法国和印度等;瑞士、意大利等采用的是比例代表制;德国采用的是两者的混合(155)26.选举制的局限性:1、来自选举与选举效果之间关系的假设。
选举的政府在事实上未必是好的政府,选举的代表在事实上未必真正的代表民意。
2、来自选举中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关系。
例如自由投票与强制投票之间的矛盾,选举自由与对竞争经费的控制之间的矛盾3、选举结果在理论上事关国家政治发展方向和重大问题决策,但选举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却不能避免偶然因素的影响4、即是作为一种象征性的政权合法性机制,选举在全球化背景下也逐渐失去了解释力和说服力5、多数专政。
选举的基础是多数专政,少数者的利益或者弱势群体的利益容易被忽视或牺牲(160)27.政党是指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活动分子,基于共同的意志,为了共同的利益,采取共同的行动,以期获得或者维持政权,或影响政治权利的运作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它是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163)28.政党政治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组建政党组织、宣传政党纲领和主张;其次:拉拢选民,角逐竞选;再次:政党竞争,轮流执政;最后:通过政党分肥制,掌握国家机关重要职位,并以此为基础,进而控制国家行政机关的运作过程(170)29.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170)30.多党制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轮流执政,或几个政党联盟轮流执政的制度。
多党制的特点在于选举中多党竞争,没有一个人政党具备单独长期执政的力量,故而采取几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联合执政的办法;多党制一般在议会选举中采取比例代表制;多党联合执政属于一种不稳定的格局。
(171)31.两党制(172)32.政党的组织活动原则:1、拥有明确地、能体现该政党意识形态的政治纲领2、具备健全的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3、有一定数量的党员和各级领导人4、有约束党员行为规范的组织纪律(188)33.人民代表制度与西方议会代议制区别:1、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2、代议机构的法律地位不同3、人民代表与议员的区别4、代议机构与政党的关系不同5、代议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组织机构均有不同(200)34.代议制组织结构的类型:两院制和一院制。
两院制分“非平衡的两院制”以英国最为典型。
所谓非平衡是指两院的职权大小不许对称,强弱不均匀。
“平衡两院制”则以美国最为典型。
美国参众议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同等的,两院共同平等的行使立法权,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才能成为法律,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拥有绝对的否决权(205)35.议会党团指由议会中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组成的、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为目的的政党集团(210)36.立法权是议会的传统权力和首要权力。
立法权即制订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包括立法创议权、通过法案权和修正权(213)37.议事规则:1、法定人数原则2、会议公开原则3、一事不再议原则(222)38.议会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法案的提出、法案的讨论、法案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223)39.英国政治学家密尔把代议制政府视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
这个“最好的政府形式”对于现代民主的运行具有以下几个作用:1、使国家权力合法化2、使阶级意识国家化3、是权力运作程序化4、使政治过程公开化(230)40.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240)41.总统制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一种政体形式,与内阁制相对(242)42.政府职能及其发展的转变(253)43.政治体制改革方式大致存在两种取向:1、是在不触动原有政府体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并以渐进、局部、改良的方式,对旧有的政府体制内部权力结构、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进行调整、修补和改革,这种改革统称为实验性方式或改良方式。
2、是一种全新的政府体制来取代就有的政府体制,并通过激烈的变革方式重新塑造政府权力结构体系、组织结构体系以及政府活动方式,这种政府体制改革方式呗称之为急剧性方式或革命方式(259)44.实验性政府体制改革方式基于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进化论理性主义(259)45.急剧性政府体制改革方式基于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建构论唯理主义(260)46.政府体制改革的发展前景“新经济”,与“新体制”----了解(260)47.大陆法系的特点:1、罗马法是其主要历史渊源2、法典是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3、法官忠实于法律4、立法、行政和法学家的特殊地位(273)48.英美法系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的,在英国对外贸易、军事征服和殖民统治过程中,随着英国法飞域外传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传统之一,因其以英国法、美国法最具代表性,故称英美法系。
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制度处于核心地位(273)49.英美法系的特点:1、判例是主要法律渊源2、程序法的相对重要性3、经验重于逻辑4、司法的特殊地位(275)50.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财政、人事、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相对独立;法官独立,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势力干涉;法官职业化。
(277)51.司法民主原则的主要内容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开及其他对司法监督制度(279)52.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比较:1、行政法院的审判人员不是法官而是行政人员,由政府任免。
2、行政法院的裁决依据的不是法典,而是其自身实践中形成的判例和一般法理原则3、行政法院无法律解释权4、行政法院不能干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87)53.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行四级二审制(289)54.法国检察机关独立于法院,但依附于法院内部,实行所谓审检合署制。
德国检察系统的设置也采用审检合署制(291)55.诉讼与仲裁都是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仲裁主要是用于解决经济纠纷,其特点在于自治性和高效性;诉讼可以用来解决各种纠纷,其特点是司法性和权威性(294)56.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大陆法系中法官的地位低微。
在英美法系中,法官主要是从有经验的律师中任命的;大陆法系中,法官一般是由行政机关在通过了法官资格考试的人员当中任命的。
两大法系法官制度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职业化的法官制度(301)57.司法审查制度,又称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宪法保障制度,是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作为宪法保障制度的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305)58.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刑事诉讼,主要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法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行政裁判制度主要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裁判的制度(309)59.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单一民主制、政党制度、文官制度、政府治理制度(320)60.从代议民主制走向行政集权民主制的原因:一方面是代议制本身的问题,如普选制中的贿选和腐败现象,以及由于政党制度的引入,议会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控制,而政府又是多数党,造成议会权力的虚化。
另一方面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国家只是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采取放任的态度,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政府只在一些无利可图的公共事务中担负起责任(327)61.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人民行使权力的形式:人民代表制3、政府制度主义原则:议行合一4、政府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依法治国5、政治制度的核心:共产党的领导(347)62.人民代表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群来代表全体人民的意愿,它附着于全体人民之上,依据人民的基本利益而运作,因而人民代表及其组成的机构仍代表着全体人民(343)63.政治体制改革是指在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针对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以及针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