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阿拉伯语语法之减尾名词、缺尾名词、延尾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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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尾名词
一,减尾名词
1,概念:减尾名词是词尾是?或者?型?的一种变尾名词。
2,词尾:减尾名词词尾的?或?型?是这个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
词尾有的是原有的,有的是从?或者?变换来的,有的是附加的。
3,三母减尾名词
(1)词尾是?的这种减尾名词,其词尾的?是由?变来的,但要写成?。(2)词尾是?型?的这种减尾名词,其词尾的?都是由?变来的,词尾要写成?。
4,四母及四母以上的减尾名词
(1)词尾的?是原有的,这种减尾名词词尾都是?型?。
(2)词尾的?是附加的。
A,如果倒数第二个字母是?,则它的词尾都是?。
B,如果倒数第二个字母不是?,则它的词尾要写成?。
5,格的变化
减尾名词是一种假设变格的变尾名词,语法分析时就叫做“假设的合口符(齐齿、开口)”。
(1)确指的减尾名词,无论什么格,尾符都表单开口。
(2)泛指的减尾名词。
A,词尾是附加的?或?型?的减尾名词都是半变尾名词,泛指时词尾不
能标双音符。
B,词尾是原有的?或?型?的减尾名词则是变尾名词,泛指时词尾可以
标双开口符。
6,双数
(1)词尾的?是从?变来的三母减尾名词,变双数的时候要把词尾还原成?。
(2)词尾的?是从?变来的减尾名词(三母、四母及以上),变双数时
还原成?。
7,复数:有破碎式的,也有完整式的,没有具体规律。
(1)完整式阳性复数:省略词尾的?,保留倒数第二个字母的开口符,以表示?的省略,之后按照一般规律变形。
(2)完整式阴性复数:
A,词尾的?由?或者?变换来的三母减尾名词,变复数要还原?或者?,之后按照一般完整式阴性复数规律变形。
B,四母及以上的减尾名词,变复数时要将?型?的词尾变回?,之后按照一般规律变形。
二,缺尾名词
1,概念:缺尾名词是词尾为?,其前面的字母标齐齿符的一种变尾名词。
2,词尾:确指时要把?写出来,泛指时除了宾格以外,都省略?。3,格的变化:
(1)确指时:主格和属格的时候词尾都标长音齐齿,这种长音齐齿在
语法分析时叫做“假设的合口符”和“假设的齐齿符”,而宾格的时候,则直接在?上表开口符。
(2)泛指时:主格和属格的时候,词尾的?要省略,这个?的省略本身就是“假设的合口符或齐齿符”,之后倒数第二个字母改为双齐齿音;
宾格时?保留,标双开口。
4,数的变化:
(1)双数按照一般规律变化。
(2)复数有破碎式和完整式,无规律可循。其中完整式阳性复数要先把?省略,再按一般规律。
三,延尾名词
1,概念:即一个词尾是?且之前有个附加的?的一种变尾名词。
2,词尾:词尾的?有的是原有的,也有从?或者?变换来的,有的则是附加的。
3,格的变化:延尾名词一般都是变尾名词,但表示阴性的延尾名词是
半变尾名词,其格的变化按照变尾和半变尾名词的规律进行。
4,数的变化:
(1)双数
A,如果?是原有的,则按照一般规律进行。
B,如果?是由?或者?变换来的,变双数时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变为?。
C,如果词尾是阴性标志延尾的??,在变化时要先把?变成?。(2)复数
A,有破碎,有完整,但具体是哪一种,无规律。
B,完整式阳性复数: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变为?,之后再按照一般规律进行,即加??。
C,完整式阴性复数: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变为?,之后再按照一般规律进行,即拉长尾音,再加上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