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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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发[2011]11号《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云南是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门户;是我国沿边开放的试验区和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区;是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云南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由于历史等特殊原因,云南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为进一步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云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二是依托重点城市和内外通道,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三是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四是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建设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

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七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建设稳定繁荣边疆。

国家加大转移支付和投资力度;

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云南利用境外资源并且具有特色优势的项目适当给予倾斜;

对于边境地区矿业与水电开发相结合、技术水平先进的清洁载能工业给予优惠政策;

对云南省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倾斜,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地;

把云南作为全国电力价格改革试点省;

鼓励先行先试,形成有利于桥头堡建设的体制机制。

国务院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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