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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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一、总则1.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特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定本实施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

二、绿色通道的申请条件1.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

2.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 能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三、绿色通道的申请流程1. 新生在入学报到现场,向所在学院的迎新点提出绿色通道申请,并填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 提交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3. 学院迎新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四、绿色通道的资助措施1. 缓交学费、住宿费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允许其缓交学费、住宿费,缓交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

2. 提供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为其提供一定金额的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解决入学初期的生活费用。

3. 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向学生详细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资助方案。

五、后续管理1. 学院要密切关注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建立跟踪档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学生的困难和需求。

2.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学生提供虚假信息或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绿色通道申请条件,将取消其绿色通道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要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鼓励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困难。

六、附则1.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

为确保每年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对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新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新生入学报到,无法一次性交清学杂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一)父母年老体弱或家处边远山区,家庭经济来源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二)父母双方下岗且就业能力弱,父母一方下岗或父母双方收入很低,无其它经济来源;
(三)孤儿、单亲家庭;
(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学生;
(五)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
(六)正在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资金还未到位。

第三条办理程序
(一)咨询。

新生入学报到时,迎新咨询处负责老师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咨询。

(二)登记。

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学校报到处登记,领取《益阳医专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

(三)手续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益阳医专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于报到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及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绿色通道”是我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予以缓交学费、住宿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的政策。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一)低保家庭学生;(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三)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七)其他原因导致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第四条办理程序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新生报到地点开辟“绿色通道”专区,接受咨询并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绿色通道”申请,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如实说明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二)填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经批准、签字,方可缓交学费;(四)学生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各系(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

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弄虚作假学生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特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殊绿色通道,是指为解决学生特殊困难而设立的一种快速、便捷的服务通道,旨在为学生提供及时、高效的帮助。

第三条特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服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第五条特殊困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资助的;(二)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三)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四)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提供特殊帮助的;(五)其他经学校认定需要通过特殊绿色通道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学生申请特殊绿色通道,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三)学院将申请材料及初步意见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四)学校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五)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申请特殊绿色通道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三)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灾害损失证明等。

第四章服务内容第八条特殊绿色通道服务内容包括:(一)经济援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资助;(二)医疗救治:为突发疾病的学生提供紧急医疗救治;(三)生活关爱:为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关爱;(四)其他服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特殊帮助。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学校设立特殊绿色通道监督小组,负责对特殊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特殊绿色通道运行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及相关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关于贫困生认定与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关于贫困生认定与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腹黑君为有需要的同学准备了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助学贷款的相关资料:概念解释一、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校推行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勤工助学等的重要依据。

每年进行一次认定2、学生提供信息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还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3、大致流程:1.学生具有当地(居委、街道办、民政或医院等)证明2.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并准备好相关资料3.通过班级小组审核,通过学院审核,通过学校审核。

4.学校公布通过初审审核的名单以及困难程度认定。

(公示期内可补充)5.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网申。

(简称入库)学生成功入库,是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勤工助学等的重要依据。

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在新生接待点为贫困生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为新生提供各种助困政策措施的咨询,给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缴清学费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并为贫困学生建立扶助跟踪卡。

大学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大学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为保证考取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和对象1、“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缓缴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的一项资助政策。

2、“绿色通道”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二、申请条件1、持有低保证、特困证、孤儿证、本人残疾证以及烈土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2、零就业家庭、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3、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三、办理程序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系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初步确定缓缴学费金额,并发放《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申请表》(一式二份)。

3、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复核后,并在《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审批意见,报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工作领导组组长批准。

5、学生持《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缓缴学费手续。

四、管理与监督1、新生入学后,由各系负责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深入了解申请人的日常生活和消费等情况,认定其困难程度,根据其困难程度积极为其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国家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经认定不符合“绿色通道”办理条件的新生,必须补交相关费用。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通过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补齐全部费用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3、“绿色通道”仅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缓交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附则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工作“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工作“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工作“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一、资格认定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的是家庭经济状况突然恶化或长期处于困难境地,无法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

2.学生在入学前或每个学年初需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3.学校将组织审核委员会对每个申请进行审查,并向学生发放资助通知书。

二、资助内容1.学校将提供免除或减免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政策。

具体方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在学校网站上。

2.学校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包括生活费、教材费、交通费等,以确保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3.学校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兼职工作机会,以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1.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资助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资助政策,并提供申请表格。

3.学生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学校将在一周内进行审核并发放资助通知书。

四、审核和认定程序1.学校设立资助审核委员会,由多个部门和学校领导组成。

委员会将审核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并评估其资助需求。

2.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面谈等方式对申请学生进行背景了解和核实。

3.委员会将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每个学生的资助额度和期限,并进行公示。

五、资助期限和绩效评估1.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确定资助期限,一般为一个学年,可酌情作出调整。

2.学校将每学年对资助学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绩、课堂表现、日常行为等。

3.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资助继续与否的依据。

六、监督和管理1.学校将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使用资金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学校将定期组织资助学生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反馈,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3.学校将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并定期更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以便及时调整资助政策和资助额度。

以上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工作“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旨在为这些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使他们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

大学招生中的绿色通道政策是什么

大学招生中的绿色通道政策是什么

大学招生中的绿色通道政策是什么每年的高考过后,大学招生工作就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众多的招生政策中,绿色通道政策是一项旨在帮助特定学生群体顺利入学的重要举措。

那么,大学招生中的绿色通道政策到底是什么呢?绿色通道政策,简单来说,是高校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而设立的一种特殊通道。

它的核心目标是不让经济困难成为学生追求高等教育的障碍。

在具体操作上,绿色通道政策通常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对于那些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允许他们先办理入学手续。

这意味着学生不必因为费用问题而被挡在大学校门之外,可以先安心入学,开始自己的大学生活。

其次,学校会为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提供一系列的资助和帮助。

这可能包括临时困难补助,以解决学生入学初期的生活费用问题;还可能有勤工俭学的机会,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减轻经济压力。

为什么要设立绿色通道政策呢?这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教育意义。

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无论其家庭经济状况如何。

然而,现实中,经济困难可能会让一些优秀的学生望而却步。

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正是为了打破这种不公平,让那些有才华、有志向的贫困学生也能享受到高等教育的资源,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多可能。

从社会发展的层面来说,培养更多的人才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

如果因为经济原因而让一部分潜在的人才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损失。

通过绿色通道政策,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进入大学,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养,将来他们有可能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创新者,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也给学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它是一颗“定心丸”。

让他们不必在入学前为筹集学费而焦虑不安,能够以更加轻松和积极的心态迎接大学生活。

同时,这也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和学校的关爱,增强了他们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正常入学,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X政发(2007)4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X教财字(2012)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绿色通道”的申报、审批工作,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绿色通道”的办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学院初审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条件(一)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二)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三)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四章申请及审批程序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入学通知书》、盖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及《富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第七条审批程序(一)学院严格审核确认后,填写《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二)由学院将学生所有证明材料报学校绿色通道服务站(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三)审批通过后,新生持《审批表》到财务处和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章教育与管理第八条绿色通道只办理学费缓缴手续,缓缴期不得超过一个学期;办理入学“绿色通道”的新生,在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途径补齐全部学费、住宿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资格。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和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标准统一、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程序规范的原则,做到认定和资助工作与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服务管理有机结合。

第五条坚持民主评议与学校评定相结合原则。

依据学校的认定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量化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认定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七条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审核。

第八条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认定和民主评议工作。

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学生代表应是没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担任。

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予以公示。

第三章认定办法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对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和对学生在校生活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即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以及院(系)综合评价三个方面的诸多影响因素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和权重,累加后得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

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M)=家庭经济测评分(X)×60%+民主评议测评分(Y)×30%+院(系)综合评价分(Z)×10%。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不使我校任何一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军烈属子女、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及孤儿。

4、因其他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县(团)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的新生既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二、审批程序:
1、由特困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绿色通道”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注明详细家庭状况以及暂能缴纳的学费数目。

2、经院、系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哈师大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持此单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4、学生持财务处交费收据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应入学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认真考察,严格程序,作到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及时建档,规范管理,为加强特困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
.。

科技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模板】

科技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模板】

XX科技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修订)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使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以确保“应助尽助”、“应助得助”,特制定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部)、招生与就业处、财务处、教务处、校团委、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龙源公寓负责人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校“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务组织管理工作。

2.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院级“绿色通道”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办理程序1.新生申请办理“绿色通道”须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到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院“绿色通道”工作小组对申请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新生,须由本人填写《XX科技大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在审批表上注明能交纳学费金额、缓交金额及最终缴费时间。

3.院“绿色通道”工作小组组长须在《XX科技大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审批表》上签字并加注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须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绿色通道”学生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报校“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绿色通道”新生的学费缓交期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应助尽助”“应助得助”。

同时积极主动向学生讲明有关资助政策,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劝其尽量最大限度缴纳学费。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一般只能缓交学费,其它费用在入学时必须一次性交清。

如学生生源地贷款包含学宿费,可缓交学宿费,但必须缴纳杂费;如因家庭极特殊困难而确实交纳不上其它费用,学院须先报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缓交手续。

大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教育部、XX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全面规划、领导和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下设学生资助管理科,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的资助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认定。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具体评定办法依照《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第三章资助种类及项目第五条我校资助种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以及社会捐资助学基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对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实行缓交学费的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而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53西安财经学院“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

53西安财经学院“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西财院学字[2007]32号(2007年10月24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资[2007]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绿色通道”是学院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予以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的政策。

第二条办理程序(一)由学生处济困助学科组织工作人员在新生报到地点开辟“绿色通道”专区,接受咨询并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二)新生持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绿色通道”专区提交缓交学费申请。

(三)学生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核实其经济困难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说明学院“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确实符合经济困难学生条件的新生,可填写《西安财经学院“绿- 364 -色通道”申请书》。

(四)申请绿色通道学生所持《西安财经学院“绿色通道”申请书》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核签字后,到“绿色通道”专区领取《西安财经学院贫困学生“绿色通道”通行证》,并持《西安财经学院贫困学生“绿色通道”通行证》办理缴费、住宿等相关入学手续。

第三条后续工作(一)新生报到结束后,辅导员应及时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接触,查阅学生档案和学生家长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员会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详细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生活情况,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及时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困难或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或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顺利入学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已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且贷款金额足以缴纳学杂费的学生;2.已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学杂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未办理任何助学贷款,入学时无法一次性缴清学杂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因其他特殊事由入学时无法一次性缴清学杂费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程序1.符合第四条第1条款的学生持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证明材料经绿色通道办理处审核并在《新生入学报到单》签字后,直接按报到流程办理报到其他手续。

2.符合第四条第2、3条款的学生,学生填写《XX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经系科初审,到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办理处办理审批手续。

学生持经审批的申请表,按照报到流程,办理报到其他手续。

3.符合第四条第4条款的学生,学生提出缓交学费书面申请,经系科同意后,经学生处、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报到流程,办理报到其他手续。

第六条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管理1.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按时上缴贷款受理证明材料,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学费缓交的学生入学后应根据申请缓交期限,按时足额交纳学杂费。

2.新生入学后,班主任(辅导员)应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摸底与困难认定工作,积极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相应资助。

3.各部门对绿色通道入学的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及时、高效为其办理报到手续,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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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上级有关“绿色通道”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上级有关“绿色通道”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学院计划内招收的、被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新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强烈学习愿望、暂时无法一次性交清学费的学生。

1、父母双亡,失去经济来源;父母双双下岗,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2、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3、家中多人同时上学,经济负担过重;
4、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6、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优先给予照顾。

第三条缓交金额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申请缓交当年度的学费及住宿费。

第四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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