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态红线
淮安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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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淮安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501 二河(淮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淮阴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自二河闸至淮阴闸段除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西岸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12.18 12.18502 二河武墩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淮安市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15.31 15.31503 二河(洪泽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洪泽区水源水质保护二河闸到淮阴界二河水域及其西侧堤外100米陆域范围4.96 4.96— 143 —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504二河生态公益林淮阴区水土保持淮阴区南部郁闭度较高的林地,南北总长26公里,总宽50米,包括码头、南陈集、赵集3个乡镇,涉及陶闸、码头、太山、头堡、张周、窑厂、孙庄、高埝、十堡、小摊等10个村2.06 2.06 505北京路水厂废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淮安市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二级保护区:市区杨庄闸—皮家渡段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1.47 1.47 50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废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淮安市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0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08号](https://img.taocdn.com/s3/m/feedc1e6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d9.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划定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并在2016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
现就加快推进畜禽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疏堵结合”为基本原则,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并开展整治,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实施畜禽养殖业分区管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市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重点工作(一)养殖区域划定1.禁养区的划定本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重点区域保护与可操作性相兼顾的原则,提出如下划定条件:(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所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地方可根据保护需要、水源地汇水特征将准保护区纳入禁养区范围。
(2)重点水体及考核断面周边地区。
南水北调沿线地区;“十三五”国家对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8个断面(京杭运河五叉河口、苏北灌溉总渠苏嘴、三河戴楼衡阳、淮河淮河大桥、白马湖洪金、浔河唐曹、盐河袁闸、洪泽湖淮安片区老山乡高良涧镇蒋坝镇)以及省政府对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22个断面(京杭运河的水泥厂渡口、大运河桥、板闸、黄码大桥、平桥、清隆桥;盐河的发电站、磷肥厂、新渡;废黄河的活动坝、承德路大桥;苏北灌溉总渠的渠北闸、县水泥厂;淮沭新河韩庄乡;淮河老子山;入江水道塔集;白马湖李庄;金宝航道唐港大桥;排水渠苏嘴、排水渠杨湾腰闸;维桥河维桥河口;南六塘河肖大桥)周边地区,上述断面所在水体岸区应划定一定范围作为禁养区,重点是断面上游水体对应岸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54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542]](https://img.taocdn.com/s3/m/7460b33bcaaedd3382c4d345.p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加工3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淮安展承金属制品涂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5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面漆烘干后的保温杯经人工下件后在面漆房内冷却,再经人工包装入库。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强分析:施工期污染物产生情况本项目租用淮安区希尔盖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由于设备安装时间较短,且为间隔性,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此不再进行分析。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情况项目职工人数30名,实行一班制,工作10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时数3000小时。
项目营运期污染产生情况如下。
(1)大气污染物①喷漆与烘干废气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漆料成分如下表:表5-1 项目漆料成分序号名称组分比例是否VOCs物质年用量1水性底漆(使用前加水20%稀释)丙烯酸树脂65%否2t聚氨酯10%否二乙二醇丁醚2%是乙二醇丁醚3%是水20%否2水性面漆(使用前加水20%稀释)丙烯酸树脂70%否4t聚氨酯10%否二乙二醇丁醚%是乙二醇丁醚3%是颜料1%否调漆用水喷枪清洗水水帘用水生活用水化粪池沉淀反应池损耗损耗1.21.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2019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大全
![2019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大全](https://img.taocdn.com/s3/m/7ba5a820de80d4d8d05a4f12.png)
2019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大全目录前言 (i)1总论 (1)1.1指导思想 (1)1.2基本原则 (1)1.3总体目标 (2)1.4编制依据 (2)1.5划分标准 (4)2区域分类 (7)2.1自然保护区 (7)2.2风景名胜区 (7)2.3森林公园 (8)2.4地质遗迹保护区 (8)2.5湿地公园 (8)2.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8)2.7海洋特别保护区 (8)2.8洪水调蓄区 (9)2.9重要水源涵养区 (9)2.10重要渔业水域 (9)2.11重要湿地 (9)2.12清水通道维护区 (10)2.13生态公益林 (10)2.14太湖重要保护区 (10)2.15特殊物种保护区 (10)3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10)3.1自然保护区 (11)3.2风景名胜区 (12)3.3森林公园 (13)3.4地质遗迹保护区 (13)3.5湿地公园 (14)3.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3.7海洋特别保护区 (16)3.8洪水调蓄区 (17)3.9重要水源涵养区 (17)3.10重要渔业水域 (18)3.11重要湿地 (19)3.12清水通道维护区 (20)3.13生态公益林 (20)3.14太湖重要保护区 (21)3.15特殊物种保护区 (21)4区域名录 (22)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5)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64)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80)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08)苏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22)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57)连云港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82)淮安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10)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36)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73)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306)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326)宿迁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343)前言生态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c7b8574e2bd960590c677f4.png)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苏发〔2013〕1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红线区域,是指依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并公布的15类生态红线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太湖重要保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红线区— 1 —域实施保护的责任主体,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监督管理、评估考核负总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红线区域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考核。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主管的生态红线区域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各生态红线区域具体管理机构负责生态红线区域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制定年度保护计划或方案,并及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监督管理考核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三,《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四,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保护政策、管理办法、年度保护计划或方案等相关文件。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1231d17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7c.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淮政规[2012]3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淮政规〔20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5日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市、县、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本市城乡规划应当立足苏北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三角洲北翼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以“历史古城、文化名城、生态水城、工业新城”为城市特色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口、产业、资源、功能的集聚发展和能源的节约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并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53227cf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1d.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07•【字号】淮政发[2014]25号•【施行日期】201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14〕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7日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以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两个率先”进程中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统领、规划科学、企业治理、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机制,凝聚全市之力,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经过5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低水平;到2017年,全市区域内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0%左右。
一、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1.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
2014年6月底前,完成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提标改造。
2014年底前,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要安装脱硫设施,完成钢铁烧结及球团、炼钢、炼铁、铁合金、轧钢、焦化等工序除尘设施的提标改造,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硫磺回收率要达到99%以上。
1.《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草案简要说明
![1.《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草案简要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c2ee1c4ba76e58fafab0036e.png)
《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草案简要说明一、前言2011年7月江苏省政府批准的《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在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和省域层面一系列重大战略、上位规划的颁布出台,使得淮安城市发展环境开始出现四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多重重大战略聚焦淮安及周边区域。
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江淮生态大走廊等,尤其是省委省政府对淮安建设成为“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和江苏省特色增长极的战略要求以及全省“1+3”功能区战略布局,明显提升了淮安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确定了淮安生态优先、特色发展的战略路径。
二是城市铁路、水运、航空等综合交通地位进一步提升。
尤其是高铁方面结合国家铁路网规划,未来可北达京津、南抵沪宁,实现宁淮1小时同城生活圈,融入上海2小时经济活动圈。
三是随着“两区一县”行政区划调整获批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批,淮安“纳湖入城,淮洪一体”战略构想急需结合产业空间布局优化面临重大调整。
四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多规合一”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三大试点获批,将有力的促进淮安城市发展和治理方式转型。
以上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使得淮安城市发展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
同时,也使得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已不能更好地指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亟需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因此,本次总体规划修编以全面落实淮安三项改革试点要求(多规合一、土地使用制度、新型城镇化)以及中央和江苏两个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前提,确定规划理念和方法,体现中央关于生态、集约、宜居等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战略意图;立足于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区域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等战略要求,结合淮安当前发展的迫切需求和现实问题,为淮安进入新常态阶段以后的长远发展谋篇布局,为淮安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繁荣之城、安康之城、宜居之城、文明之城”建设提供具体抓手。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89d8d5cf46527d3240ce09e.png)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发[2018]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9
【实施日期】2018.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等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复函》(环生态函〔2018〕24号)明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将《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
划定并严守生
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f40f79eb26fff705cc170a62.png)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编制单位: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技术承担单位: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编制时间:2017年5月总目录第一部分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第二部分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工作目的 (2)二、指导思想 (2)三、工作原则 (3)四、编制依据 (3)五、期限范围 (7)第二章工作背景 (8)一、区域概况 (8)二、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9)三、规划实施成效 (11)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2)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一、土地利用战略 (19)二、主要指标安排 (2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2)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2)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4)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8)一、加强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28)二、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2)三、协调推进“三线”划定 (34)第六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35)一、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5)二、全面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6)三、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36)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责任 (37)第七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8)一、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8)二、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39)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1)一、明确生态功能区划 (41)二、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42)第九章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及流量指标归还 (44)一、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布局 (44)二、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44)三、资金保障和监管措施 (45)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指标落实和清单调整 (47)一、重点建设项目指标落实 (47)二、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 (47)第十一章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49)一、高良涧街道 (49)二、朱坝街道 (49)三、黄集街道 (50)四、蒋坝镇 (50)五、岔河镇 (50)六、西顺河镇 (50)七、老子山镇 (51)八、三河镇 (51)九、东双沟镇 (51)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52)一、健全规划实施行政机制 (52)二、完善规划实施经济机制 (53)三、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55)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56)五、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57)前言《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及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江苏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
![江苏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https://img.taocdn.com/s3/m/01ff88fa8762caaedd33d4f6.png)
0.003
0.003
2
南京栖霞山国 南京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
家森林公园 市区 护
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 景观区等)
10.19
10.19
3
南京幕燕省级
南京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 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
森林公园
市区 护
观区等)
胜区
市区 护
雨花台烈士陵园及周边30米范 围
1.12 1.12
31
—
序号
生态空间保护 县(市、 区域名称 区)
主导生态功能
—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 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 管控区域 总面积 红线面积 面积
南界从中山门沿宁杭公路至马
32
群;东界从马群沿环陵路至岔
将军山风景名 南京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胜区
市区 护
东至雨花江宁区界,南至雨花 江宁区界-后庄地区-雨花江宁
6.18 6.18
区界,西至宁丹路-中兴三区
9
长江燕子矶饮 用水水源保护 区
南京 市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
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
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 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 内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
4.04 4.04 5.69 5.69
38
—
序号
生态空间保护 县(市、 区域名称 区)
主导生态功能
—
29 张圩重要湿地 浦口区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查方案
![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查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7b60f880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9c.png)
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查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要求,立足我省工作实际,对各地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红线调整权威、科学、法治、可执行。
一、审查依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246号)6.《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自评估调整规则》(试行)7.《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汇交要求》(试行)8.《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数据库标准》(试行)二、审查内容(一)成果规范性审查核实上报材料是否符合成果汇交要求,该部分内容通过软件审查结合人工审查完成。
1.汇交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具体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评估报告、生态功能影响评估报告、举证材料、数据库、表格等是否齐全。
(人工审查)2.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与分带、数学基础(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是否正确,图层结构和属性定义等是否符合标准、字段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图形是否存在重叠、缝隙等拓扑错误等。
(软件审查)3. 自评估报告、生态功能影响评估报告、举证材料的内容完整性、图数一致性,是否按成果汇交要求的内容编制。
(人工审查)(二)应划尽划审查以“双评价”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数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饮用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区、湖泊水面等等各类保护区数据、重要生态系统分布数据等,识别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情况。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c24b9cf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91.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淮政办发[2011]84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淮政办发〔2011〕84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淮发〔2011〕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市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一)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施流域性防洪、南水北调、区域治理、城市水利、农村水利、水源地保护、水利管理能力及水利服务能力建设“八大工程”,基本建成标准较高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发展服务“四大体系”,全社会水利投入累计超过150亿元。
(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二)洪泽湖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为提高到300年一遇创造条件;淮安主城区、楚州区、金湖县、洪泽县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县(区)达到50年一遇。
城市除涝标准全面达到10年一遇,主城区达到10至2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全面达到5年一遇,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10年一遇。
城市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8%,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达到95%。
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达到72%以上,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小于260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8%,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小于0.2%。
山阳湖
![山阳湖](https://img.taocdn.com/s3/m/64974ba21a37f111f0855b13.png)
淮安山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概况山阳湖景区是我市打造5A级大型生态旅游休闲景区核心景区,位于生态新城,总投资1.47亿元,规划占地1635亩,建设内容包括龙舟赛道、摩天轮、过山车等,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底竣工。
排淡河上起东盐河口,下至大板跳闸,全长17.1km,河口宽度为40-60m,河道水域面积0.9km2,是连云港市城市防洪工程的主要排水通道,也是东部城区一条重要的景观河道。
排淡河水功能区类型为景观娱乐用水区,功能区排序为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农业用水,2020年水质目标是Ⅳ类水。
主要包括水库、水闸、堤防、水电站、水文测站、管理站房、取排水口及设施、道桥、码头等,其中水闸×座,堤防××km,水电站××座,水文测站×座(各类工程的数量及规模)。
2.存在问题(1)涉河工矿企业概况。
周边与河道相关的企业共有×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家,化工类××家,印染类……(分类分规模进行简要介绍)(2)农林牧渔业概况。
河道两岸周边共有耕地××亩,主要种植××,林地××亩,养殖业规模××,渔业规模××。
(3)涉水第三产业概况。
区域内共有餐饮业××家,排用水情况;洗车业××家,排用水情况;其它涉水三产情况。
(4)污水处理概况。
区域内共有污水处理厂××家,规模××,处理率××,污水处理后排向××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处理率××,覆盖人口××,处理后排向××河。
(5)农业用水概况。
区域内有灌区××处,规模××,农作物种类××,灌溉面积××,渠系利用系数××,农水工程(分类)规模。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445e4ede240c844769eaee4c.png)
㊀ 第3期
㊀ 燕守广等: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
㊃295 ㊀ ㊃
区,分类提出保护与管理措施, 从而在微观层面更 加明确 具 体 地 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提 供 依据
[1]
2������ 2㊀ 重要性评价
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工作㊂ 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 2 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 ‘ 江苏省重要生态功 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 苏环发 2009 11 号 ) , 标志着 这一重要工作暂告一段落㊂ ‘ 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 自发 而上反复的研究㊁指导㊁对接与汇总,最终于 2009 年
[1]
生态红线的划分应当依据现有自然生态环境
㊂
工作㊂ 主要利用 RS 和 GIS 技术, 分析和研究不同 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㊁ 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系统特 征,以明确全省不同地区生态系统类型的空间分异 规律和分布格局㊂
生态环境现状评估是划分生态红线的基础性
㊃296 ㊀ ㊃
㊀ 生㊀ 态㊀ 与㊀ 农㊀ 村㊀ 环㊀ 境㊀ 学㊀ 报
2005 年 4 月,江苏省全面启动了全省重要生态
㊂
节㊁水源涵养㊁洪水调蓄㊁ 环境净化㊁ 营养物质保持㊁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研文化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结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利用规划分析, 在区 2������ 3㊀ 生态功能定位 域上综合评定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㊂
针对区 域 典 型 的 生 态 系 统, 分 别 评 价 气 候 调
1㊀ 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过程
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㊂ 江苏省 生 态 红 线 的 概 念 最 早 形 成 于 2004
2004 年 8 月,江苏省完成了生态功能区划工作, 将 全省划分为 3 个生态区㊁7 个生态亚区和 33 个生态 功能区㊂ 生态功能区划在宏观上为全省制定生态 环境保护战略㊁优化产业布局㊁ 开发利用资源㊁ 维护 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治等提供了重要科 学依据㊂ 但在具体指导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㊁ 资源 为此,按照生态功能的重要性, 进一步将需要保护 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分出来, 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 护区,加强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保护, 并根据重 要性㊁敏感性和特殊性界定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86050d54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eb.png)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苏政复〔2023〕27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27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淮政呈〔2023〕4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淮安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江淮现代产业高地、大运河人文魅力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淮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7.35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6.0050万亩(含易地代保任务3.0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11.101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99倍。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大运河文化带和淮河生态经济带交汇点作用,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绿色转型发展,深度融入南京都市圈。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极核引领、组团协同、多点支撑”的城镇结构。
推进北部平原、中部湖群、南部低山丘陵的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构筑江淮湖群生态绿心。
淮安生态红线
![淮安生态红线](https://img.taocdn.com/s3/m/a11e04b41a37f111f1855b7a.png)
4.74
0
4.74
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2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
0.76
0.24
二级管控区为二河自二河闸至淮阴闸段除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东岸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
14.26
0.37
13.89
北京路水厂废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及其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市区杨庄闸-皮家渡段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至涟水闸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81
0.16
1.65
小计
36.49
1.93
34.56
盱眙县
盱眙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森林公园西部含铁山寺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2.1平方公里范围
1.47
0.17
1.30
淮安经济开发区水厂废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74d3ffa3960590c69fc37619.png)
附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3—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4—目录前言 (8)1 总则 (7)1.1 工作定位 (9)1.2 适用范围 (9)1.3 术语和定义 (9)1.4 基本原则 (11)1.5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 主要任务与技术路线 (16)2.1 主要任务 (16)2.2 技术路线 (19)3 生态保护红线 (19)3.1 工作要求 (19)3.2 生态评价 (20)3.3 生态空间识别 (20)3.4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4 环境质量底线 (21)4.1 工作要求 (21)4.2 水环境质量底线 (21)4.3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25)—5—4.4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 (29)5 资源利用上线 (31)5.1 工作要求 (31)5.2 水资源利用上线 (31)5.3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32)5.4 能源利用上线 (32)5.5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及管控 (33)6 环境管控单元 (34)6.1 工作要求 (34)6.2 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34)6.3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 (34)7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6)7.1 工作要求 (36)7.2 负面清单的编制 (37)8 主要成果与要求 (40)8.1 工作要求 (40)8.2 文本成果要求 (41)8.3 图集成果要求 (41)8.4 研究报告成果要求 (41)8.5 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成果要求 (42)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作底图制作要求 (44)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环境模拟评价要点 (54)附录C(规范性附录)大气环境模拟评价要点 (59)—6—附录D(规范性附录)“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功能要求63—7—前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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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07
京杭大运河(淮阴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
流经三树、吴城、凌桥、码头四个乡镇,沿河有三坝、三岔、新堡、三园、豆办集、头庄、仲弓、双闸、许渡九个村。二级管控区为大运河及两岸外侧100米范围。
5.73
0
5.73
二河生态公益林
水土保持
-
二级管控区位于淮阴区南部,南北总长26千米,总宽50米,包括码头、南陈集、赵集3个乡镇;涉及陶闸、码头、太山、头堡、张周、窑厂、孙庄、高埝、十堡、小摊等10个村。
二级管控区为二河自二河闸至淮阴闸段除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东岸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
14.26
0.37
13.89
北京路水厂废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及其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市区杨庄闸-皮家渡段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1.83
小计
186.35
24.66
161.69
淮安区
淮河入海水道(淮安区)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
位于淮安区中部,苏北灌溉总渠北侧。西起淮城镇的运东村,东止苏嘴镇的湾郎村。包括淮城镇的运东;城东乡的刘湾、王新村;城东乡的汤朱、炮刘;季桥镇的季桥、立新村、周杨、赵墩、潘柳;顺河镇的西崔、胡宋、丁姚;苏嘴的大徐、庄码、大单、苏刘、苏家嘴、一心等部分地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入海水道及现状北堤范围内。
79.47
0
79.47
废黄河(淮安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废黄河位于淮安区北边缘,属分界河流,北邻涟水县。西起徐杨乡的老坝村,东止苏嘴镇的吴码村。范围为废黄河及大堤外侧100米范围内。区内除一级水源保护区为一级管控区外,其余为二级管控区。
7.02
0
7.02
京杭大运河(淮安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0.45
0.20
0.25
淮安市淮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市区皮家渡-恒坝段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域以及该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0.39
0.2
位于盱眙县西南40千米处,包括县林场古城分场、县林场龙山分场、县种畜场长山分场、县种畜场虎山分场、王店乡民建村、陡山村、安乐村、桂五镇水冲港村、仇集镇凤山村、长港村、龙山村、朱刘村部分。除铁山寺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2.1平方公里外;其余为二级管控区。
4.74
0
4.74
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2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
0.76
0.24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至涟水闸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81
0.16
1.65
小计
36.49
1.93
34.56
盱眙县
盱眙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森林公园西部含铁山寺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2.1平方公里范围
附件2
淮安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地区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淮安市区
淮河入海水道(淮安市区)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
二级管控区位于清浦区南部,濒临苏北灌溉总渠。包括清浦区越闸、唐桥、刘庄等部分地区。二级管控区为入海水道堤内范围。
13.67
0.35
0.10
0.25
废黄河(淮安市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二级管控区为淮安市区境内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废黄河水域及其南岸30米陆域范围。
2.61
0
2.61
京杭大运河(淮安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
二级管控区为京杭大运河淮安市区段,两侧至河堤外100米范围。
7.01
0
7.01
0
13.67
蛇家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水域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蛇家坝干渠全线(二河~大运河)除一级保护区的水域以及两岸纵深10米陆域范围。
0.67
0.05
0.62
二河(淮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及其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18°50'39"E, 33°19'25"N);
(118°48'23"E, 33°19'25"N)。
保护区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高良涧水域,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46'55"E, 33°17'10"N)、(118°48'23"E, 33°17'10"N)、(118°48'23"E, 33°19'25"N)、(118°46'55"E, 33°19'25"N),除核心区外其余为二级管控区。
34.33
1.77
32.56
废黄河(涟水县)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涟水县境内全长78千米,入口保滩镇殷家渡,出口石湖镇张滩,废黄河北岸保滩镇周庄村至石湖镇张滩村。除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为二级管控区。
10.78
0
10.78
废黄河(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88.72
23.8
64.92
二河(淮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及其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河自二河闸至淮阴闸段除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和该水域与西岸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
12.18
0.35
74.54
0.2
74.34
洪泽湖(淮阴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位于淮阴区西南片,包括赵集、韩桥2个乡镇的河头、沿湖等3个村。内含洪泽湖北岸湿地自然保护区,外围距洪泽湖大堤0.4千米。洪泽湖北岸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8.72平方公里,除一级管控区外,其余为二级管控区。
1.16
0
1.16
淮阴区渔沟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设在新325省道淮沭河大桥北约350米处的东岸,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坡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淮安古淮河省级湿地公园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位于淮安市清河区,北靠古淮河,南达深圳路,西傍福建路,东至青龙湖路,总面积为214.22公顷,全部为二级管控区。
2.14
0
2.14
小计
40.72
0.69
40.03
淮阴区
废黄河(淮阴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二河至淮涟交界处22.4千米,流经王营、新渡2个乡镇杨庄、越河、沈渡、星光、营东、双和、双坝、淮涟8个村。范围为废黄河及其外侧100米陆域范围。其中一级管控区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其余为二级管控区。
2.71
0
2.71
小计
188.86
0.24
188.62
洪泽县
洪泽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
7.07
0.79
6.28
洪泽湖(洪泽县)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洪泽湖东部湿地自然保护区老子山区域核心区及缓区范围。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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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淮安区东部,东邻建湖县,南起流均镇的溪南村,北止流均镇的沿荡村,包括流均镇的溪南村、涧口村、永兴村、渔业村、沿荡等部分地区;以及沿入湖河流上溯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划定区域为二级管控区,即头溪河上溯7千米、姚河上溯4千米、新涧河上溯3千米、塘河上溯6千米、小泗河上溯7千米、渔滨河上溯3千米范围内为河流及两侧各1千米范围内。
0.19
六塘河(淮阴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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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经淮阴区徐溜镇涵洞、韩庄、淮北三村,古寨乡后河村、友谊村范围内六塘河水域及其南岸100米为二级管控区。
1.60
0
1.60
淮沭河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一级管控区为淮阴区渔沟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