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社区治理理念创新及其技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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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社区治理理念创新及其技术实

社区治理离不开理念的创新,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最新社区治理理念创新及其技术实践,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摘要: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它是理念、过程和技术的统一。“以居民为中心”的理念有着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很好地契合了现代社区治理的要求。在该理念指导下的社区治理是赋权增能的自主行动过程。这个过程的本质是居民主体性的彰显;核心是把社区公共事务的决定权和行动权完全向居民开放;目的是促进人的良善发展。社会工作技术是从理念到行动的转换媒介,“开放空间会议+”技术体系有效充当了转换介质,使得基层协商有效运转,居民自治成为可能,社区善治得以实现。

社区是社会的根基,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核心。毋庸置疑,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社区治理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如何在既有成就的基础上发展得更好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为了推动我国社区治理的持续发展,我们有必要回到社区治理最基本的问题,即社区治理究竟应该秉持什么样的理念?社区治理是一个怎样的行动过程?如何将理念转化成具体行动?转换的媒介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学界有不同的看

法。通过长期社区实践,在仔细梳理和对比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有了新的认识。

一、社区治理理念的时代转换

不同的社区治理理念形塑了不同的社区治理模式,探寻出不同的社区治理路径。整体而言,当前大致存在三种社区治理理念。一是“政府中心主义”,即行政主导模式,强调政府对社区的控制及其自身能力建设;二是“社会中心主义”,即社会参与模式,强调社会实体的参与及其自身权利的保障;三是合作主义,即多元共治模式,强调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衔接,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合作。然而,这些理念都忽视或没有凸显居民的主体性。①基于社区是多元行动者的集体场域②,笔者从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以及居民四个行动主体,需求表达、问题讨论、活动策划、公约制定、服务提供、效果评价六个维度,微观透视目前主要的几种社区治理理念,进而在对比分析中提出“以居民为中心”的观点。

1.政府中心主义和社会中心主义

“政府中心主义”是指政府主导社区事务从需求表达到效果评价的全过程,社区居委会只是参与服务公约的签订(街道与居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就是很好的例证)。社区建设只是“由外向内、自上而下”重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③,社区被强制纳入政府的行政架构,社区事务

的决定权和行动权都归于政府。整个服务过程由政府主导,居民只是单纯接受福利。久而久之,居民的参与意识下降,参与意愿减弱,主体性也就被湮没。

陈伟东,男,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430079)。“社会中心主义”有两种情形。一是“以社会组织为中心”。社区事务从需求表达到效果评价都由社会组织主导,只是在提供服务前,社会组织会进行需求调查。政府往往把社区事务的评价工作委托给社会组织,但最终裁决权仍归政府。随着“三社联动”的推进,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话语权逐渐增强,但社会组织只是按照政府的购买目录和考核指标有选择性地提供快速服务,而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发动居民参与。居民只是服务的消费者而不是提供者,是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二是“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社区事务从需求表达到效果评价都由社区居委会主导,政府参与效果评价。居委会往往是大包大揽,“替民做主”,习惯于把居民当成被管理和被服务的对象,“超级保姆”由此得名。由于居民]有参与社区事务的空间和机会,其自主性空间受到严重挤压。长此以往,居民对居委会的依赖感膨胀,甚至个人私事也让居委会解决。这样,居民自身本就很微弱的自主性逐渐泯失,居民自治也就无从谈起。

可以发现,虽然上述治理理念主张的行动逻辑有所不

同,但其对居民的态度却具有一致性,即都是把居民当成被管理和被服务的对象,最终都导致了居民主体性的缺失。社区治理的本质是居民主体性的激发,是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过程,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社区治理很难再进一步。

2.“以居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社区治理迫切需要新的理念。在对比上述三种治理理念后,笔者提出“以居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④这种理念的核心是将社区事务的决定权和行动权完全向居民开放,让居民充分参与社区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一,需求让居民表达。需求是居民自治的逻辑起点,居民开展自治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社区服务的内容不应当是政府、社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主观臆断的结果,而是居民自身表达的结果。服务主体应当主动收集居民的需求,找到居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进而按照居民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这样,一是可以使服务与需求有效对接,避免资源浪费,提升服务的社会回应力;二是尊重了居民的主体性地位,提升了他们参与社区事务的意愿和动力。

第二,问题让居民讨论。问题是社区治理的导向,社区治理的过程也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社区公共问题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理所应当由居民集体讨论,并参与寻找破解路径。这样可以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提高解决问题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人文性。然而,居民

在现实社区生活中往往很难有机会参与问题的讨论。面对棘手问题,为了回避矛盾纠纷,社区居委会通常会选择隐藏掩盖、单方裁决等方式,这导致矛盾越积越多甚至激化。一是增强自治认知能力。由于居民目前没有完全认识到自治的内涵、边界、功能和价值,更没有看到自治权利与自身深层次利益的关联,缺乏自治的自觉性和内动力,因此无论是从利益的角度还是伦理的层次出发,都必须增强居民的自治认知能力。这是自治的基础和前提。二是增强意见表达能力。居民不单缺乏意见表达的渠道和平台,更缺乏意见表达的能力和方法。他们不知道如何有层次、有重点、有技巧地表达和收集自身及群体的需求和意见。因此要大力增强居民的表达能力,使其内在想法能够被外界理解和接受。三是增强活动组织能力。由于缺乏组织沟通能力,一些居民自创活动常常呈现出“无序性”和“分散化”的特点,且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因此要增强居民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从而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增强活动效果。四是提高资源开发能力。离开资源谈社区治理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现实中,自治行动往往就是因为资源不足而无法启动或被迫中断。因此要增强居民挖掘社区内部资源和开发社区外部资源的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居民自治能力的培育不是单边的个人行为,而是行动者集体培育的过程。居民自组织过程本身就是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这需要多方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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