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反欺诈交易监控平台管理方案办法
智慧银行反欺诈大数据管控平台建设方案
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骗贷)
逾期人员的机构关联分布图
正常用户关联(抽样 1万人) 中介和贷款人关联图 (绿色贷款中介,褐色关联贷款人)
关联网络应用:催收复联
修复 信息 维度
电 话 客户其他 新 电话 亲友/同事 电话 邮 箱
邮箱 地址
通讯录 电话
常 个人地址 亲友、同事地址 驻 地 电话本中 公司地址 址 联系人地址
失联 0%+ 外单:(实验)外部用户的覆盖率 为60-80% , 复联率为 15-30% ☆
强关联关系挖掘
相关性排序 常驻点挖掘
失联催收ROI排序 施压点挖掘
外部信 息
整体功能
应用场景
核心模块示 例
1. 合规性 /内部控制
风险控制
4.风险管 理
6. 风险资本分配、 基于风险定价 5. 风险与收益最 优化来自行业竞争前 沿低
保护资产负债表
风险/收益最优化
价值创造
风险管理成熟度
融资融券过程复杂,涉及风险种类多,信用风险管理是重点
融资融券流程中主要风险
操作风险 信用风险 法律 风险 合规风险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数据 挖掘
潜在关联关系挖掘
银行业关联网络
社交关联网络
IDMapping
下一阶段
从最终催款效果出发,提升复联精 准度…
通讯关联 信贷关联 人行征信支付关联 AP关联 ……糯米外卖原始 数据
微博
画像
风险状态
客户数(个) 125 335 153 245 1690 356 2904 客户数据 需立即处理 高危客户 危险客户 低危客户 超低危客户 安全客户 --
融券余额 3,235,424.95
银行交易反欺诈风险特征和管理体系研究
银行交易反欺诈风险特征和管理体系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支付和网上银行等金融业务的普及,银行交易反欺诈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银行交易反欺诈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交易中所面临的虚假交易、欺诈交易和恶意操作等风险。
1. 高风险交易:涉及高额资金交易、涉及犯罪行为的交易、跨境交易等,具有较高风险性。
2. 异地交易:交易发生地与持卡人所在地不一致,存在风险。
3. 不正常交易:交易金额异常、频率异常或与持卡人历史交易不符等。
4. 实体交易与虚拟交易结合:虚拟交易无法查验货物的真实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
5. 外部环境风险:包括经济形势、政策法规等因素对交易风险的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银行交易反欺诈风险,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机制、预警机制、交易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1. 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客户信息、交易数据等进行分析和评估,对交易风险进行判定。
可以采用模型建立和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对风险进行分类和评估。
2. 预警机制:通过对交易数据的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进行预警。
可以使用规则引擎、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对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
3. 交易监测机制:对交易进行日常监测和审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可以采用人工审核和自动化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复核和监控。
4. 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欺诈交易或风险事件,银行需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包括冻结交易、挂失卡片、通知客户等措施,保护客户资产和银行利益。
银行交易反欺诈风险特征多样,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银行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对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提高反欺诈风险管理的效果。
银行还需要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合作,与监管部门、其他金融机构等共同抵御交易欺诈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09•【文号】银监发[2011]86号•【施行日期】2011.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86号2011年8月09日)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管理行为,有效保护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中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环节的客户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高度重视客户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计算机、手机、电话、掌上电脑、电视、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由客户自助发起提交银行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交银行处理的资金划转行为)时,严格执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商业银行对于以上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明确统一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持续各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明确风险管理责任。
三、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加强电子资金转移和支付环节的身份识别管理。
从客户银行账户扣划资金时,原则上应由账户所在银行完成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交易的安全认证;对于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约定双方相关权利与义务。
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和安全认证方式采取差异化的风险控制策略,谨慎设置交易限额。
四、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
关于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
关于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是指利用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来监测和管理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过程中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在金融领域的份额越来越大,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
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监控系统对于保障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监测模型。
这个模型需要统计和分析大量的交易数据,识别出异常交易行为和风险指标。
通过监测用户的登录地点、登录时间和交易金额等信息,可以判断出用户的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异常。
通过对交易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风险指标的异常变化,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需要建立一套实时监控系统。
该系统可以对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
通过对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的分析,可以及时发现用户账户被盗用的情况,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冻结账户或发送警报通知用户。
还需要建立一套风险预警系统。
该系统可以通过对交易数据的分析和比对,提前发现和预警潜在的风险事件。
在用户的交易数据中发现了大量的小额交易,可能是被恶意软件盗取了用户个人信息导致的,系统可以即时发出预警通知,提醒用户注意账户安全。
还需要建立一套风险评估和管理系统。
该系统可以对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通过对交易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可以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定级和防控提供科学的依据。
还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并加强对潜在风险的监控和防范。
还需要建立一套反欺诈和反洗钱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通过对交易数据的分析和比对,检测和预防欺诈和洗钱行为的发生。
通过对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和拦截潜在的欺诈和洗钱行为。
关于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
关于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作者:朱风华来源:《科技风》2020年第17期摘要:互联时代的到来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各行各业都得到高速的发展。
银行业务也因互联时代的到来而而得到了发展。
电子银行虽然方便,但是它是一把双刃剑,电子银行可以给用户带来良好的体验,但同时也会带来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的交易风险。
为了防止这些交易风险给用户的交易带来威胁,银行有必要采取一些列措施进行监控,保障用户的交易安全。
因此,银行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云平台;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监控电子银行业务监控系统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符合银行长期发展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平台,适应新形势下电子银行的用户和业务的迅速发展,进而实现对多种终端设备电子银行用户交易行为的监控。
电子银行业务监控系统对风险的监控实现快速的识别并对解决方案进行精确的部署,随后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对多种手段进行建模,并形成风险评级机制,从而可以识别风险级别。
实现监控规则可进行参数化调整并实时应用,可以对于历史的数据进行筛选和分析,从而保证所有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再根据监管要求的特征进行筛选,对业务分析预警结果进行多个维度的的分析和统计,进行实时的更新,形成一个动态的监控平台。
本文在云平台的基础上对电子银行监控系统进行分析,意在与建立全面、统一、动态的电子银行业务监控系统平台,可以对交易风险进行动态识别。
除了可以对风险进行即使的识别和规避之外,还可以获取用户使用多种电子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电子银行监控系统就可以据此对交易过程进行风险特征分析和风险预警,最终实现对风险交易的有效干预。
1 云平台云平台全称云计算平台,是指基于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的服务,提供计算、网络和存储能力。
云平台将计算后的数据信息储存到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中,形成信息的共享。
如果在某个时候需要运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云平台就可以迅速的调出这些信息以供使用。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
电子银行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更加丰富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然而,与此同时,电子银行业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如网络安全、信息泄露、交易欺诈等。
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和分类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二、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一)风险评估银行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前,应当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交易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评估应当考虑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规模、复杂性以及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二)风险控制银行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策略、内部控制制度、应急预案等。
同时,银行应当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系统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三)风险披露银行应当向客户充分披露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风险、交易风险、服务中断风险等。
披露应当以清晰、易懂的方式进行,确保客户能够充分理解和评估风险。
三、电子银行业务的客户服务(一)客户教育银行应当加强对客户的教育,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客户正确使用电子银行业务。
教育内容应当包括电子银行的安全知识、操作流程、风险防范等。
(二)客户投诉处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
对于客户反映的问题,银行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2023-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1
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随着金融领域反欺诈趋势不断升温,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成为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
在这个大数据时代,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将会为银行业的反欺诈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让银行业的反欺诈工作更加有效、高效。
第一步:建设平台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的第一步是建设平台。
这个平台应该具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存储等基本功能,同时还需要支持实时处理、实时监控、实时预警等功能,能够将数据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毕,让银行业反欺诈工作能够随时掌握市场情况和变化。
第二步:数据采集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的第二步是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包括爬虫、API接口、数据抓取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数据采集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海量的数据,让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能够获取尽可能多的数据,支持更全面的反欺诈工作。
第三步:数据处理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的第三步是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主要是将采集到的海量数据进行清洗、整合、筛选等,让数据符合要求,方便后期的使用。
数据处理还需要支持多种数据格式,包括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满足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各种数据的处理需求。
第四步:数据分析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的第四步是数据分析。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挖掘出数据中的潜在价值,发现隐藏的规律和趋势,支持银行业反欺诈工作的常态化。
数据分析需要支持多种分析算法,包括聚类算法、分类算法、关联分析算法等,同时还需要支持可视化分析,让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更加直观、易用。
第五步:数据存储银行业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V2的第五步是数据存储。
数据存储需要支持分布式存储、高可用性、安全性等要求,是实现数据共享、数据传输、数据备份的重要手段。
数据存储还需要支持多种存储格式,包括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等。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防范风险发生,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银行业务(简称“电子银行”)是指本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等方式,向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离柜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及小程序、企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业务等电子渠道。
第三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均须执行本办法,凡符合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条件的本行均应受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越权操作、玩忽职守、牟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循“合理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严格执行新业务、新产品的申请或报备制度,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行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二)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控制相应风险;(三)制订相应业务制度和产品服务协议等法律文本,其中涉及电子银行业务平台的规定应与本办法相符。
第七条本行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开展产品创新时,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融入产品开发、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一)在产品研发环节,本着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原则设计业务流程和交易规则,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易用性;(二)在业务宣传材料制作环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形式介绍产品与服务的基本概念、业务规则、风险点与收费政策等;(三)在客户营销环节,详尽讲解产品和服务特征,充分揭示风险,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有针对性地推介产品;(四)在业务签约环节,引导客户认真阅读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协议条款、业务规则、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五)在客户服务环节,及时解答客户咨询,针对客户实际问题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对于因客户理解偏差而产生的投诉事件,详细讲解银行业务规则,消除客户误解;(六)在产品和服务的售后环节,做好跟踪维护工作,对于因国家政策、监管规章等因素导致的合同条款、产品投向的变化及时告知和解释,将宣教工作贯穿产品和服务存续始终,引导客户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已经成为现代商业活动的重要渠道之一,其交易规模和频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但是,由于网络交易平台的高度开放性和虚拟性,容易引发各种风险,其中最突出的是资金风险。
为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银行网络交易平台需要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管理。
二、监管业务管理办法的概述银行网络交易平台的举措包括建设监管规则和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等。
其中,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是银行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
这项业务管理办法包括三个方面:1.资金监管制度: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规定清晰的资金管理流程,实现客户资金的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
2.监管技术平台:银行网络交易平台需要具备完善的技术平台,能够实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检测和防范各种风险。
3.监管人员配备:银行网络交易平台需要配置专业监管人员,对平台各项业务进行监管和管理,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资金监管制度1.客户资金账户制度:客户资金账户在银行网络交易平台的开设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客户身份核实和资金交易的真实性。
2.分账户管理制度: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对客户的主账户进行分账户管理,避免账户混淆引发的风险。
3.双重签名制度: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在资金交易过程中应采取双重签名技术,确保每一笔交易都经过客户和平台两方的审核确认。
4.资金监管措施: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采取多种监管措施,包括实时监管和管理、资金切面管控、风险提示和预警等措施。
四、监管技术平台1.风险评估和管理: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
2.监管信息系统: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建立可靠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主账户和分账户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
3.技术防范: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综合风险防范,包括身份认证、交易交换和数据加密等。
电子支付系统的反欺诈技巧
电子支付系统的反欺诈技巧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支付系统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逐渐增加,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欺诈。
为了保护用户和商家的利益,电子支付系统需要采取有效的反欺诈技巧。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反欺诈技巧,包括强化身份验证、实时监测交易和建立防欺诈模型。
1. 强化身份验证身份验证是反欺诈的首要步骤。
电子支付系统可以采用多重身份验证机制,以确保用户身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例如,采用双因素身份验证,用户在支付时需要提供两种不同的身份认证信息,如密码和一次性验证码。
此外,还可以使用生物识别技术,如指纹或面部识别,来验证用户的身份。
2. 实时监测交易实时监测交易是预防欺诈的重要手段。
电子支付系统可以利用实时监测技术来分析交易模式和行为,及时探测出异常交易。
例如,系统可以监测用户的交易地点、金额和时间等信息,如果发现异常交易,系统可以自动触发警报,并对风险交易进行进一步审核和确认。
3. 建立防欺诈模型建立防欺诈模型是预防欺诈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技术。
该模型基于历史数据和机器学习算法,可以通过训练来识别欺诈模式和行为规律。
系统可以根据模型对每个交易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决策的依据,例如拒绝高风险交易或要求额外验证。
4. 数据共享与合作为了有效应对欺诈,电子支付系统需要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数据共享和合作。
通过共享欺诈信息数据库,系统可以及时了解到新出现的欺诈行为和模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此外,与信用卡公司、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合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反欺诈的效果。
5. 教育与安全意识培训除了技术手段外,提高用户和商家的安全意识也是反欺诈的重要一环。
电子支付系统可以通过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发布安全提示和推广安全意识活动等方式,提高用户和商家对欺诈的认识,并教授如何避免欺诈风险。
6. 定期安全审计与漏洞修复定期进行安全审计是确保电子支付系统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系统需要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避免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
银行业反欺诈的主要措施
银行业反欺诈的主要措施银行业反欺诈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身份验证:银行采取各种身份验证措施来确认客户的身份真实性。
这可以包括要求客户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或驾驶执照,以及验证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一些银行还使用生物识别技术,如指纹识别或面部识别,来确保客户的身份。
2. 交易监控:银行通过实时监控客户的交易活动来检测潜在的欺诈行为。
银行使用自动化系统来分析大量的交易数据,以识别异常交易模式,如大额转账、频繁跨境交易或与客户平常行为不符的交易。
一旦发现异常,银行将采取进一步的验证措施,并可能暂停或拒绝该交易。
3. 数据分析:银行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来检测欺诈行为。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银行可以建立欺诈模型,识别出与以往欺诈案例相似的模式和特征。
这使得银行能够更早地发现新型欺诈行为,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4. 电子支付安全: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银行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来保护客户的支付信息。
这包括使用安全加密技术来保护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以及要求客户使用强密码和双重身份验证等措施来保护账户安全。
5. 培训和教育:银行为员工提供反欺诈培训和教育,使他们能够识别欺诈行为的迹象和模式,并知道如何应对。
培训还包括如何处理客户投诉和疑似欺诈案例的程序和流程,以确保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
总的来说,银行业反欺诈的主要措施包括身份验证、交易监控、数据分析、电子支付安全以及培训和教育。
这些措施的目标是保护客户和银行的资金安全,预防欺诈行为的发生,并及时应对和阻止潜在的欺诈活动。
银行业持续改进其反欺诈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欺诈手段和新型欺诈威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6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62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2010年11月下旬以来,针对使用动态口令技术的网银欺诈案件十分猖獗。
不法分子大量注册仿冒域名,建立仿冒网站,假借银行名义群发短信,以网银系统升级、动态口令牌过期或手机动态密码升级为由,诱骗客户登录仿冒网站,窃取客户网银用户名、密码和动态口令,在动态口令有效期内迅速盗取客户资金。
一些银行机构紧急增加了“手机交易验证码”,在转账过程中要求用户确认收款人、收款账号和金额,但不法分子又开始利用窃取的动态口令从网银自助服务开通手机银行等其它电子渠道业务,并转借手机银行渠道盗取客户资金。
近期的网银欺诈案件已涉及多家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使客户蒙受损失,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严重损害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声誉。
为有效应对“钓鱼”诈骗,提高银行机构网站及网上银行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公众利益和银行声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网上银行风险管控,加强对仿冒网站等“钓鱼”诈骗事件的防范。
一是要深刻认识并重视“钓鱼”诈骗案件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主动防范、主动干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利用手工或自动化技术以及外部专业服务等多种手段、措施,加强假冒网站的主动搜索、监测和识别,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之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之间要建立“钓鱼”诈骗案件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要加大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协调力度,建立有效的“钓鱼”诈骗快速响应机制。
银行金融风险控制与反欺诈系统建设方案
银行金融风险控制与反欺诈系统建设方案第一章风险控制概述 (2)1.1 风险控制的概念与重要性 (2)1.1.1 风险控制的定义 (2)1.1.2 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3)1.1.3 银行金融风险的分类 (3)1.1.4 银行金融风险的特点 (4)第二章风险评估与识别 (4)1.1.5 概述 (4)1.1.6 定量评估方法 (4)1.1.7 定性评估方法 (4)1.1.8 综合评估方法 (4)1.1.9 数据收集与预处理 (5)1.1.10 风险特征提取 (5)1.1.11 风险识别模型构建 (5)1.1.12 风险预警与监控 (5)1.1.13 风险识别结果反馈与优化 (5)第三章风险预警与监控 (6)1.1.14 预警机制概述 (6)1.1.15 风险识别与评估 (6)1.1.16 预警分析与发布 (6)1.1.17 预警响应与处理 (6)1.1.18 监控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6)1.1.19 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内容 (7)1.1.20 风险监控指标应用 (7)第四章损失控制与补偿 (7)1.1.21 损失控制策略 (7)1.1.22 补偿机制设计 (8)第五章反欺诈系统概述 (9)1.1.23 欺诈手段多样化 (9)1.1.24 欺诈行为国际化 (9)1.1.25 欺诈目标个性化 (9)1.1.26 欺诈行为智能化 (9)1.1.27 欺诈行为隐蔽性 (9)1.1.28 反欺诈系统的构成 (9)1.1.29 反欺诈系统的目标 (10)第六章反欺诈技术与应用 (10)1.1.30 数据挖掘概述 (10)1.1.31 数据挖掘技术在反欺诈中的应用 (10)1.1.32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概述 (11)1.1.33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技术在反欺诈中的应用 (11)第七章反欺诈系统的实施与运行 (12)1.1.34 设计原则 (12)1.1.35 系统架构 (12)1.1.36 关键技术 (12)1.1.37 系统部署 (13)1.1.38 系统维护 (13)第八章反欺诈系统的评估与优化 (13)1.1.39 引言 (13)1.1.40 评估指标体系的概念 (13)1.1.41 评估指标体系的构成 (13)1.1.42 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性 (14)1.1.43 引言 (14)1.1.44 优化策略 (14)1.1.45 优化方法 (14)第九章风险控制与反欺诈的协同 (15)1.1.46 明确协同目标 (15)1.1.47 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15)1.1.48 构建协同决策机制 (15)1.1.49 构建协同培训与交流机制 (15)1.1.50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5)1.1.51 评价方法选择 (16)1.1.52 评价周期与反馈机制 (16)第十章未来发展与挑战 (16)1.1.53 智能化。
监管平台方案范文
监管平台方案范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流、交易和服务。
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虚假信息、欺诈行为、非法交易等。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平台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个监管平台方案,以应对这些问题。
其次,监管平台方案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信息审核和监管机制。
所有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都需要经过审核才能够上线。
对于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平台需要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封禁发布者的账号,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平台还需要建立一个投诉举报机制,让用户可以随时向平台反映问题,并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监管平台方案需要建立一个信用评估体系。
通过对用户行为和交易记录的分析,给予用户一个信用评分。
信用评分较高的用户可以享受更多的权益和优惠,而信用评分较低的用户则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处罚。
这样可以鼓励用户遵守平台规则和诚实守信,提高整个市场的诚信度。
第四,监管平台方案需要建立一个监管机构和专业团队。
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监管规则,对平台的运营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专业团队负责记录和分析数据,及时发现市场问题和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监管机构和专业团队需要与各方合作,形成一个联动的监管体系。
最后,监管平台方案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监管环境和市场情况不断变化,监管规则和机制需要与时俱进。
平台需要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不断进行自身的改进和优化,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市场的监管需求。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平台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
通过建立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系统、信息审核和监管机制、信用评估体系、监管机构和专业团队等,可以实现监管平台的目标,并不断提高监管效果和水平。
同时,平台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监管需求。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银行互联网平台管理制度
银行互联网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互联网平台的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安全和客户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银行互联网平台是指银行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的金融服务及相关产品的平台。
第三条银行互联网平台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坚持服务客户、风险控制、金融创新和合规经营原则。
第四条银行互联网平台管理制度是银行互联网金融服务管理的总纲和总体要求,是银行互联网金融服务管理的基础、框架和保障。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互联网平台内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客户服务、运营管理、合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维护银行互联网平台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银行应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确保银行互联网平台的高效运营。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八条银行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合格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银行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风险。
第十条银行应定期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漏洞修复,提高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流程,及时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资金和账户的安全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防范各类欺诈和风险。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银行互联网平台应从业务设计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客户需求和用户体验,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第十四条银行应合理设置产品和服务权限,严格控制敏感操作,防范内部风险和恶意操作。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验证和授权管理机制,保障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银行应加强对业务数据和交易记录的管理和保存,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
第四章合规风险管理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合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银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违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
网络交易监管实施方案
网络交易监管实施方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侵权行为、交易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是网络交易监管的基础。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范围,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建立健全网络交易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的监管人员,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加强对网络交易主体的监管是保障网络交易秩序的关键。
对于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的准入机制,严格审核其资质和信誉,防止虚假宣传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同时,建立网络交易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对于严重违规的主体进行限制和处罚,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另外,加强对网络交易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也是网络交易监管的重要内容。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交易产品的质量监督,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抽检和监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网络交易中的服务行为,也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加强对网络交易信息的监管也是网络交易监管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交易信息的审核和监测,防止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的传播。
同时,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规范平台经营行为,加强对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总之,网络交易监管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网络交易主体、产品和服务、信息的监管,才能有效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网络交易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能够建立起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让广大消费者和商家都能从中受益。
反欺诈管理办法
###反欺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做好借款欺诈案件管理工作,促进我平台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障平台出借双方利益不受损害,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对反欺诈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发现发生恶性案件或突发案件时,应及时向上级详细报告案情。
同时,应及时与公检、法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第三条对冒用他人名义、欺诈、内外勾结和内部作案等借款诈骗行为的有关案件要上报事业部风险控制部门。
案件严重者,要及时向公司合规部等职能部门报告。
同时尽快查清案情,追收欠款,如必要应配合公、检、法机关进行法律诉讼及刑事责任追究。
对已发生案件应建立健全的档案材料,并专档保管。
第四条风险控制部必须成立专职部门负责处理每天电催、外访、电话客服其他途径来源的案件或其他可疑信息,进行具体的调查、取证分析,拟定催收计划,实施追索。
事后及时反馈案件来源部门和授权管理部,对案件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到关键的风险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案件整理归档后,定期向授信管理部负责人报告案件情况。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第五条基本原则是在保证严谨的案件审核分工前提下,尽量使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案件传递与管理、风险总结与反馈及整改措施等工作高效率、整个案件管理工作的流程扁平化。
第三章职能部门及辅助设备第六条我司欺诈案件管理应有专设职能部门负责,目前由风险控制部成立专门的部门行使此职能,人员设置原则上按案件的内外部分类来配置,以处理不同类型的案件,辅助设备包括:专门的电话及专用电子信箱。
电话应由来电显示、接听均录音等功能,电子邮箱应为处理借款欺诈案件专用并对全员公布。
欺诈案件的传递及结果反馈以电子邮件为主(必须加回执)、电话为辅。
第四章借款欺诈案件的种类及特征第七条外部案件(一)骗贷案件1、定义:不法分子利用窃取或伪造的借款资料,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资金的案件。
2、案件主要特征:(1)以他人的身份证资料借款。
关于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
关于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
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是一种基于云计算技术的金融风险监控系统。
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隐含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监控
系统对于保障交易安全、预防风险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通过电子渠道(如互联网银行、手机银行等)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包括转账、支付、投资等。
由于其便捷快速的特点,电子银行业务成为了大众日常金融交
易的首选方式,但同时也面临着很多安全风险,如网络攻击、身份认证问题、信用风险
等。
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通过将电子银行业务的交易数据上传到云服
务器上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从而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风险事件。
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的功能:
1. 风险数据采集:系统通过与各个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交易数据的
实时采集和上传。
采集的数据包括账户信息、交易记录、用户行为等。
2. 风险监测和分析:系统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通过与事先设定
的风险模型进行比对,并利用机器学习等技术识别异常交易和风险事件。
3. 风险预警和报警:一旦系统检测到潜在的风险事件,会及时发送预警和报警通知
给相关的工作人员,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4. 风险数据可视化:系统将监测到的风险数据进行整理和展示,以图表、报表等形
式呈现给管理人员,帮助其更好地了解当前的风险情况和趋势,进行风险管理和决策。
云平台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还可以与其他风险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如身
份认证系统、反欺诈系统等,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控制。
在线支付系统反欺诈管理制度
在线支付系统反欺诈管理制度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在线支付系统进行交易。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欺诈行为威胁着在线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和用户的利益。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反欺诈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在线支付系统反欺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核心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重要性在线支付系统反欺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确保在线支付安全运行和用户权益的重要保障。
对于在线支付系统而言,反欺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交易安全和商业信誉,提升用户体验与信任度。
同时,反欺诈管理制度也是保障用户利益和提升品牌形象的关键措施。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反欺诈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核心原则1.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用户行为和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阻止可疑和欺诈行为。
2.多层次的身份验证:通过多种身份验证手段,如密码、短信验证码、指纹识别等,确保用户身份真实可信,防止冒名开设账号和盗用他人账号进行欺诈行为。
3.数据分析和挖掘: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交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识别出潜在的风险,并提供预警和反欺诈策略。
4.合作机制:建立与银行、支付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方的合作机制,共享欺诈信息和资源,形成合力应对欺诈行为。
三、具体措施1.风险评估与预警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用户进行风险评分,设定交易限额和阈值,并实时监测交易风险,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预警。
2.用户身份验证:对用户身份进行多层次验证,包括密码、短信验证码、指纹识别等,确保用户身份真实可信。
3.交易行为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模式和交易行为,提供预警和反欺诈策略。
4.实名制和追溯体系:实行用户实名制,建立完善的用户信息和交易记录追溯体系,便于调查和追究欺诈责任。
5.建立举报渠道:建立用户举报欺诈行为的渠道,并保护举报人隐私,鼓励用户参与反欺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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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管理水平,规范*********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操作流程,加强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促进电子渠道业务交易健康快速发展,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是指通过建立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分析*********电子渠道客户交易行为,识别、评估异常交易,并进行快速响应处理的交易风险管理机制。
第三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主要包括:监控规则模型建立、风险事件处理、业务参数管理、报告与通报。
第四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监控的主要渠道包括:个人版网上银行、企业版网上银行、个人版手机银行、企业版手机银行、三方支付、ATM和POS。
第五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遵循以下原则:(一)快速响应原则。
持续、及时对客户交易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后,快速响应处理,尽可能避免、减少或挽回客户损失;(二)审慎处理原则。
在深入分析客户行为的基础上,审慎处理,发出正确的风险提示;(三)动态调整原则。
根据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特征的变化,动态调整监控重点和监控策略。
(四)严格保密原则。
监控机构和人员对风险监控的风险评级方法、风险特征、风险状况、规则模型、客户数据等关键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机构与岗位职责第一节机构职责第一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总行负责全行风险监控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各责任方履行工作职责;各分行负责辖内风险监控事项协查、协助支行与客户的沟通解释。
支行负责在分行的指导下与客户进行沟通解释。
第二条总行****是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归口管理*********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各项事务;制定规章制度,保证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的规范管理;(二)负责与电子渠道各渠道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开展风险监控工作;(三)负责制定、部署跨各单一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策略;负责部署实施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的电子渠道交易的规则和模型;(四)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业务参数的集中统一维护,日常监控等日常工作;(五)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监控运行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根据监控情况,向相关部门报送风险监控业务分析报告等工作;(六)负责根据风险监控策略,提出该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的系统优化需求、风险监控规则需求等;(七)负责组织并实施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业务验收工作,制定上线推广方案;(八)负责提供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项目上线后的业务运维等工作;(九)负责组织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的业务培训;(十)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总行****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根据新渠道建设以及渠道新业务开展的同时,将新渠道或新业务纳入到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中;(二)负责及时与*********沟通,将新渠道或新业务增加或修改的规则告知*********,方便*********及时对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的业务规则进行更新和调整;(三)负责配合本部门下辖的各渠道业务规则提出,以及本部门下辖的各渠道之间的业务规则的制定和管理等工作,及时与*********进行沟通、讨论,尽快进行规则部署。
同时根据需要,如果涉及开发的,需要自行提出相应规则需求,并与*********进行需求的最终确认,报送*********进行开发,投产和验收等工作;(四)负责对本部门下辖的各渠道发生的案件与分支行、*********电话银行中心、办公室、法律合规等部门共同合作,进行处理;(五)*********电话银行中心负责对客户触犯到挂起的规则进行外呼和核实,同时负责与各部门一起制定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的相关话术,并按照话术对客户进行回复;(六)负责配合*********、*********等部门共同完成对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的升级、优化和改造等工作;第四条总行*********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的开发、系统运维等系统工作,以及保证系统7*24小时稳定运行,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发现风险事件的技术调查和核实,对风险事件发生原因进行技术分析;(二)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相关的技术开发、平台安全、优化升级、技术维护、系统稳定运行等工作;(三)负责对电子渠道业务交易监控风险分析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分析。
(四)负责从科技的角度,对电子渠道业务监控系统提出监控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分行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辖内电子渠道业务签约的合规操作和客户风险提示工作;(二)负责协助总行和其他分行调查电子渠道异常交易和风险事件;(三)负责辖内风险监控事中干预的客户支持工作;(四)负责协助总行对电子渠道风险监控名单核实、回访等工作;(五)负责电子渠道风险监控需求收集、业务培训等工作;第二节业务运营岗位职责第一条 *********风险控制中心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的业务风险监控的日常运营,中心内部设置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制定规章制度,保证渠道业务风险监控的规范管理;(二)负责与各渠道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开展风险监控工作;(三)负责制定、部署跨渠道风险监控策略,部署实施风险平台的电子渠道的规则和模型;(四)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业务参数的集中统一维护,日常监控等日常业务运营工作;(五)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监控运行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根据风险情况,向相关部门报送风险监控业务分析报告等工作;(六)负责根据风险监控策略,提出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的系统优化需求、风险监控规则需求等;(七)负责组织并实施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业务验收工作,制定上线推广方案,提供95352知识库的客户解释说明及常见问题;(八)负责组织全行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的业务培训;(九)负责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等业务部门,可根据自己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岗位人员。
第三条分行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辖内涉及风险监控事务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风险事件处理第一节监控内容第一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重点对大额、频繁、可疑、跨地区等超出客户正常操作习惯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按照风险等级高低和监控目的不同,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监测策略包括但不限于阻断、挂起、强认证、告警和放行等。
第二条阻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征如:客户短时间内异地登录或异地资金交易;交易账号为黑名单中账号;交易商户为黑名单商户;多个电话号码对同一个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或查询;同一个电话号码对多个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或查询等;第三条挂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征短时间内重复发生交易;交易账号为灰名单中账号;同一卡号多设备上取现并且超过一定金额;ATM非同名转账日累计转账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等;第四条强认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征网上银行敏感时间段进行支付协议签约;交易时间发生在特殊时间段;非客户习惯时间段进行交易;短时间内交易金额和交易笔数超过客户日常交易等;第五条告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征短时间内进行多笔小额交易;长时间不用客户,忽然登录进行大额或频繁交易等;第六条放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征转账金额在规定金额范围之内等正常客户交易行为;第二节监控方法第一条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是通过从各渠道系统获取交易数据,基于监控规则对交易风险进行分析、识别;同一个客户的异常交易可进行规则组合处理;第二条区别监控。
按照风险等级的不同,对电子渠道业务异常交易采用不同的监控方法。
(一)对于高风险异常交易,采用事中干预,对交易予以挂起或阻断,挂起交易通过我行*********电话银行中心电话外呼核实或客户主动呼入核实等方式进行客户身份的验证;(二)对于中等风险异常交易,采用事后分析,并与客户进行交易核实的方式;(三)对于低风险异常交易,采用事后提醒的方式。
第三条电子渠道业务监控系统实行7×24小时监控。
第三节监控处理流程第一条电子渠道业务监控处理流程包括:事中干预流程、事后核实流程和交易阻断处理流程。
第二条事中干预(一)事中干预指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对触犯到风险级别较高的规则时,所发生的交易进行挂起或强认证,挂起交易增加人工确认环节,确认成功后,继续进行交易处理,强认证需要客户在渠道端输入私密信息或短信验证码,方能成功完成交易。
(二)事中干预主要是指事中挂起和事中强认证。
事中挂起是指对符合事中挂起条件的高风险交易进行挂起,经与客户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系客户本人真实业务需求的,方能成功完成交易。
事中强认证是指需要客户通过渠道端加强认证,进一步输入短信验证码或私密信息,方能成功完成交易。
(三)事中干预处理流程1、风险发现客户通过电子渠道发起并提交转账汇款、支付、缴费等交易请求后,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自动判断是否触犯事中风险规则;2、风险确认(1)事中挂起,如果客户交易达到事中挂起标准,则对交易进行挂起处理。
通过人工外呼核实或由客户主动拨打风控交易核实热线(95352)转人工进行核实。
核实成功后,继续进行交易处理,核实不成功则交易终止。
事中强认证,如客户交易达到事中强认证标准,则对交易进行强认证处理。
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所办理业务渠道端进一步输入短信验证码或私密信息。
输入正确后,继续进行交易处理,输入错误后,则交易终止。
(2)紧急处理,事中干预后,对于非客户本人或非本人授权他人操作的,要采取紧急处理,如建议客户采取口头挂失、修改密码、暂停电子渠道服务或向公安机关报告等措施。
3、超时关闭。
对于事中挂起后24小时仍无法联系客户且客户也没有呼入核实的,则对客户交易进行超时关闭处理,交易直接进行阻断。
第三条事后核实。
事后核实是指异常交易发生后,对电子渠道业务交易风险监控平台生成的交易流水进行分析判断,通过人工外呼、分支行拜访等方式与客户核实是否为本人操作,对有欺诈风险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风险发现。
1、客户交易,客户提交开通注销、登录、转账汇款、支付、缴费等交易请求后,触发风控平台监控规则后产生风险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