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2014 )年度
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交付企业作为备案证明留存,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企业产品及人员结构明细表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公章
备注:
1、“具体项目”填写企业当年生产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几
类第几项。
2、“非高新技术领域”填写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其他收入。
3、“当年收入合计”(即高新技术领域收入+非高新技术领域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4、“科技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5、“研发人员”包括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对前述三类的理解详见《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第五条第二款。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时间。
2.第2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填报纳税人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具体范围名称,填报至三级明细;“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3.第3行“是否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是否发生偷骗税行为”: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4.第5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6+7行的金额。
5.第6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
6.第7行“技术性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7.第8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5÷8行的比例。
9.第10行“四、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填报纳税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且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本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数。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人员人工 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 工资薪金、基本养老 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 劳务费用。
1.人员人工 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 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24号》
留存备查资料
2017年24号公告
2015年76号公告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 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 料;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认定条件(部分)
国科发火(2016)32号
国科发火(2008)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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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
► 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 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 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 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状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状况及明细表》填报阐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旳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措施〉旳告知》(国科发火〔2023〕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导〉旳告知》(国科发火〔2023〕195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旳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状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阐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旳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获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旳获得时间。
2.第2行“对企业重要产品(服务)发挥关键支持作用旳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重要产品(服务)发挥关键支持作用旳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旳高新技术领域》规定旳详细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3.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旳合计金额。
4.第5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关键支持作用旳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旳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旳产品(服务)收入。
5.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6.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旳余额。
7.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多种来源获得旳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旳不征税收入。
9.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旳比例”:填报第4÷7行计算后旳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文件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写需注意的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自颁发高新证书之日起算起,有效期为3年,但是要求高新企业每一年都符合高新认定条件。
所以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后,企业必须就其是否还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该报告义务可以分为随时报告义务和年度报告义务。
1、随时报告义务是指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规定办理。
2、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所以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或更名的,须及时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以免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年度报告义务是指根据规定,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产品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研发费用结构明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占比等资料。
3、根据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申报要求,企业还须填报申报表附表A107041,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所以,
企业除了必须在年度申报时报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外,还须根规定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后续报告义务。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指南14.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一、表样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
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三、填写思路《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是在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基础上,税务机关为了进一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所属的高新技术领域、收入指标、人员指标、研发费用指标、以及减免税额等有关情况,便于更好的落实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能力,需要掌握所得税重点事项税收处理是否正确等事项的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内容包括税收优惠基本信息、税收优惠有关情况两大部分。
其中税收优惠有关情况涉及收入指标、人员指标、研发费用指标、减免税额等四类指标。
在填报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填报,税收优惠基本信息可参照认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企业所属技术领域相关信息据实填报,税收优惠有关情况根据企业对应年度业务发生情况据实填写,未发生的可不填写。
四、主要项目填报解析(一)税收优惠基本信息第1行至第3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二)税收优惠有关情况1.收入指标:第4至10行主要反映的是企业汇算当年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与总收入占比情况。
30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预备知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5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
调整及填报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税率15%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及税收抵免政策: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 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 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 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 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预备知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24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
25
(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6+27)
26
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
27
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28
十、本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比例
29 减免税金额
是□ 否□ 是□ 否□
5
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6+7)
6
其中:产品(服务)收入
7
收入指 标
技术性收入
8
二、本年企业总收入
9
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5÷8)
10Βιβλιοθήκη 四、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
11
五、本年研发人员数
12 人员指 六、本年职工总数
13
标 七、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0÷ 12)
14
八、本年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1÷12)
15
九、本年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6+25)
16
(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17+18+19+20+21+22+24)
17
1.人员人工
18
2.直接投入
19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20
21
研究开 发费用
22 指标
23
4.设计费用 5.装备调试费 6.无形资产摊销 7.其他费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行次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基本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取得时间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2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填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北京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据 • 海淀区国税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 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一、国税发〔2008〕116号(正列举8项可以加 计) 二、财税〔2013〕70号NEW(新增5项) 1.研发人员的五险一金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 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 等费用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 般测试手段购置费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 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03号)
四、《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加强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有关问 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27号) NEW!!!!
27公告
一、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按照 会计核算及《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对研径,区分不同研发项目,对研 究开发费用进行归集。
二、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应完整准确 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并 将辅助账册及相关凭证、表格留存查备。 三、凡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依据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不得享 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本公告2014.1.1起执行。
海淀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到税务机关 进行备案,优惠一备三年。 二、2013年汇算清缴期间--备案实行网上备 案--北京市国税局网站--中间--企业所得税优 惠备案--网上提交资料,完成网上备案--即刻 附送纸质备案资料至各征收所--税收优惠受理 岗--取得回执---完成备案--提交203四项资料 至管理所--纳税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写说明
2.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管理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自2017年度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 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在汇算清缴之后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 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基础 信息 表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发证时间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2015.11.1 √
√
√
× ——
2016.11.1 —— √
√
√
×
2017.11.1 —— —— √
√
√
2018.11.1 —— —— —— √
√
2.2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年度
12 34
15
七费、用高金归额集新(的1高技6新+2术研5)发企业优惠情况填报及第1明6+细25行表金额(A107041)
2
16
(一)内部研究开 发投入
填报第17+18+19+20+21+22+24行金额。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新版教学提纲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时间。
2.第2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3.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的合计金额。
4.第5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收入。
5.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6.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的余额。
7.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9.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4÷7行计算后的比例。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高新技术产业1、企业所得税(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
报送资料包括: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
报送资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1: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税务2020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 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 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0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1) 介绍
20200310
目
录
contents
1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 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规定, 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行填报表A107041第31行金额。
25 二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
26 二十六、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
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填报说明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行次
项目
金额
1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 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1)
3 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1)
得税”: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
… ……
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 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的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 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3 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1)
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 )减按1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第4行“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
税”: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1 二十一、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 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明细表
16
(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17+…+22+24)
17
1.人员人工费用
18
2.直接投入费用
19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20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21
研发费用 5.设计费用
22
指标 6.装备调试费与实验费用
23
7.其他费用
24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
25
(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26+28)×8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税收优惠基本信息
1 2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
3
一级领域 二级领域 三级领域
高技术服务 高技术专业化服务
税收优惠有关情况
4
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5+6)
5
其中:产品(服务)企业总收入(8-9)
8
其中:收入总额
9
不征税收入
10
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4÷7)
11
四、本年科技人员数
12 人员指标 五、本年职工总数
13
六、本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1÷12)
14
高新研发费用归集年度
本年度 1
前一年度 2
前二年度 3
合计 4
15
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6+25)
26
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
27
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28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29
八、销售(营业)收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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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指南
本表为《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的附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填报。
与老版申报表相比,变化最大的为“研发费用指标”的填报,新版申报表需填报3年的研发费用数据。
一、业务描述
甲公司2016年5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资格,证书编号:GR201434000951。
企业从事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域为矿山安全生产技术。
2017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万元。
2017年甲公司各项信息如下:
1.收入指标。
营业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高新技术服务收入1800万元;
2.人力资源指标。
职工总数100人,科技人员30人员;
3.研发费用指标。
2017年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其中:人员人工费用8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60万元,折旧费40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
(注:1.实际中,企业应对科技人员及机器设备等参与研发情况进行分类记录,以准确分摊人员人工费用及折旧费用,此例中视同科技人员专职研发,机器设备为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2.科技人员、职工总数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且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需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统计方法采用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3.2015、2016年研发费用在此不再描述,详见申报表。
)
二、财务处理
企业在各类研发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形成辅助账,企业申报时根据辅助账填报相关指标数据。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
原材料 60
累计折旧 40
银行存款 20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申报表填写
7行总收入计算口径为收入总额减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9行销售(营业)收入栏填报口径为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