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设备分类编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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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本厂设备分类编号管理提供依据。

范围

公司所有设备。

责任

生产设备部工作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执行和实施本规程负有责任。

内容

1.由生产设备部工作人员担任编码工作。

2.生产设备部工作人员应了解编码原则,掌握编码方法。

3.所有进厂的设备均应进行编号。编号应简单明了。

4.每一个设备编号限用一次,即不管被编号设备发生什么情况(如调出、报废等),该编号应作保留,不能用其它设备填充。

5.编号的基本形式为:部门代号—设备分类号—序号。

6.部门代号一般以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如前处理车间,用QCL表示;固体制剂生产车间,用GJ表示……

7.设备分类号是按设备用途的汉语拼音词头进行分类,设备共分为以下三类:

S——生产设备(shengchan)

J——检验、测量、试验用设备(Jian)

Q——前处理用设备(Qian)

SQ——T——生产前处理提取设备

8.序号一般用001,002,xxx等三位编号。

9.在同一车间,设备编号按生产流程的顺序依次编号。

例如前处理车间的提取罐、浓缩罐,则提取罐的编号应在浓缩罐的前面。若提取罐编号为SQ-T-001,则浓缩液储罐编号为SQ-T—001-001。

10.设备辅机一般不需要编号,如必编不可,则可以在主机的基础上,在其后加上—01、—02等。如包衣罐的辅机可以用GJ- SC–XXX-01

11.附件:

设备台帐记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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