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部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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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部分工作流程
(一)新建项目配套工程实施及申请交付使用备案
【办理单位】建委房地产处
【所需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年度投资计划
3、土地使用权证书
4、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名文件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及附图
7、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供水,雨排水,供气,供电,道路,路灯
等配套条件的证明,供热单位出具的项目具备供热条件的证明
8、区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非营业性公建配套条件的证明。
【取得材料】新建项目配套工程实施及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汇总表
(简称准许使用计划)
【备注】需填报收件明细,并保证齐全、真实性
(二)办理前置面积测算手续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三楼)测绘队;
【所需材料】
1、地名办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
2、市建委审图批准书;(复印件1份)
3、加盖审图章的建筑图1套及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住宅:1.36元/㎡
非住宅:2元/㎡
【取得材料】前置面积计算成果表
【备注】如图纸变更,必须经市建委重新审图并加盖审图章(三)办理登记面积测算手续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三楼)测绘队;
【所需材料】
1、地名办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
2、市建委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1套)
【所需费用】与前置面积补齐
【取得材料】产权登记面积计算成果表
(四)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手续
【办理部门】各区产权处
【所需材料】1、申请登记表;(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房屋测绘成果;(原件)
4、抵押贷款情况;(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房屋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7、土地使用证件;(复印件)
8、竣工验收合格证件;(复印件)
9、地名、门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10、工程决算报告(非住宅);(复印件)
【取得材料】产权证
【所需费用】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按工程造价2‰收取;
手续费:住房:3元/㎡;非住房:9元/㎡;产权证工本费:10元/本【备注】属于商品房的提供销售明细
(五)工程竣工备案
【办理部门】规划局
【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4、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取得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所需费用】无
【备注】需勘查、设计、监理、业主、施工五方单位签字盖章
二、配套工作流程
(一)自来水正式水工作流程
1、正式进件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营业厅进件
【所需材料】1、自来水新装申请表
2、项目投资计划
3、项目准许使用计划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消防证明
6、1:500带坐标和方格网的地形图和总平图、光盘
7、给排水施工图
(给水系统图、高层泵房图、给排水设计说明)
8、火专篇或消防设计说明
9、配套证明
10、临时水水费收据(上月水费复印件)
11、二次供水委托
【所需费用】150.00元/进件表(测估费)
2.现场勘察.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供水部、自来水设计院
3.自来水设计院提出供水方案
【办理部门】自来水设计院
【备注】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可上会讨论
4.初步供水方案上每周例会讨论
【办理部门】自来水设计院、自来水公司供水部
【备注】若初步方案未通过,要经过重新调整于下周再上会
5.正式设计
【办理部门】自来水设计院
【所需材料】建筑给水设计意图、日用水量、消防要求、
水表数量及泵房的设置等
【所需费用】设计费.(按额外自来水工程总造价的3%-5%记取)
【取得材料】自来水施工图
【备注】自来水工程按建筑面积交费,工程范围是由市政管线至建筑楼门前的水表井,表井后的工程不包括在内
6、设计完成转交自来水公司进行招标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市配套办公室
7、自来水公司供水部组织设计交底会.由自来水设计院、自来水公司供水部、市配套办所属监理公
司、所在自来水区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供水部
【取得材料】自来水工程可以施工
【备注】具体进场施工的时间视施工现场情况及土建施工进度而定
8.自来水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办理部门】项目所在地所属自来水区站
9.一户一表及户外表安装
10.区站验收
11.消防验收
12.通水
(二)市配套办进件(主要针对收费)
1、进件
【办理部门】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所需材料】1、配套工程新建申请表.
2、项目投资计划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规划建筑总平面图